第三十八章

作者:施定柔

|

类型:武侠·玄幻

|

更新时间:2019-10-08 02:04

|

本章字节:22808字

他冲回屋内,开始找任何一件她留下来的东西,她却好象带走了属于她的一切。只有枕上几缕遗落的长发似乎还带着她身体的余香……他小心翼翼地拾起来,将它们收到一个手帕里。


这便是她留下的,唯一属于她的东西。


他来到厨房,厨房收拾得干干净净,青花瓷罐里装着几颗蒜瓣,几枚干姜。瓶瓶罐罐很多,每一样都擦得一尘不染,就好象是刚买回来的。


为了他的洁癖,她自己也渐渐变成了一个有洁癖的人。


他一个人在院子里转着圈子,难过得几乎要发狂。


“我是对的,这样做她虽会难过,但却是对她好。”他反复地说服自己。


“荷衣一向是个想得开的人,什么也不能拴住她。她会渐渐忘掉我的。”


“我原本就是个废人,原本就不该耽误她太多。”


“你若爱着一个人,便不能自私,便要时时刻刻为她的长远幸福着想。”


象这样的理由,他可以想出一千条来证明自己的正确。


可他却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这么软弱,会突然间变得根本离不开这个女人。


出门往右不远处,便有一个小酒馆。他买了三大瓶酒,回到自己的屋子,一杯接着一杯地灌了下去,直到自己大醉为止。


他醉醺醺地摔倒在地,也懒得爬起来,便醉醺醺在地上睡了一夜。


半夜,他掏出一把小刀,疯狂地想结果自己,耳边却响起了荷衣的话:


“答应我,永远也不要想到‘死’这个字!”


他凝视着寒光闪闪的刀锋,良久,又将它藏到枕头之下。


洗澡的时候,他看着自己残废的身躯,只觉一阵一阵头昏,想不通荷衣为什么还会不顾一切地爱上自己;想不通她替自己擦身,换药时,是如何面对这些可怕的伤痕。


她大约也象自己一般沉浸在热情当中,失去了理智。


热情退却,余下的便只有长长的忍耐,无究的担心,无尽的操劳,没有半点愉快可言。


幸好,他把这一切终止在了当爱变成无味之前!


第二日,他从沉醉中醒来,刺眼的阳光透过窗棂,直射到他的脸上。


他便只好从地上爬起,爬到轮椅上,换上干净的衣服。将呕吐之物打扫干净。


敞开门窗,将屋子里飘荡着的一股酒味散去。


他收拾出一点精神,来到厨房,为自己煎了两个鸡蛋。


然后他咬咬牙,将心头的悲伤深深地埋在心底。


活下去,只要还活着,就得活下去!


既然要活下去,当然要想一想自己该怎样活下去!


虽然有钱,他却从不是那种躺在钱上睡大觉的人。


他没有腿,总算还有一双手,总算还不是一个完全的废人。


“老天爷给我的东西,我全都用了。也算没枉到这人世上走一遭。”他暗暗地想。


于是他找出笔墨,又找了一块木板,在上面写了四个大字:


“林氏医馆”


将它挂在自己大门的旁边。


他挂木板的时候,正好有一个路人经过。那人拉住他道:“你先生莫不是疯了?这个镇子里已有了一间这一带最大的医铺,老先生姓叶,名满西北,称‘塞外医仙’。你挂这牌子,岂不是存心要抢他老人家的生意?”


慕容无风怔了怔,道:“可是写《叶氏脉读》的叶士远先生?”


路人道:“不错。他手下打杂的人倒有一大堆,因老先生脾气怪,至今还没有收到一个徒弟。”


慕容无风苦笑,道:“这又是为什么?”


“他老人家常说,学生若是和老师一般聪明,学成了出来,大约也只有老师一半的成就。学生只有比老师聪明,才堪传授。老人家直到现在也没有找到一位比他还聪明的学生,所以跟着他学医的人倒不少,没一个行过拜师之礼。”


慕容无风淡淡道:“这原本是出家人的禅理,行医的人倒不必那么讲究罢?”


路人道:“你若跟他这么说,他老人家就会翻白眼,说你恶俗。”


慕容无风笑了笑,继续往木板上钉钉子。


他已很久没有笑了。


路人打量着他,道:“你就是这个‘林氏’?”


他点点头,道:“嗯。”


路人道:“你这样子也是大夫?”


他转过身来,拿眼盯着他,恶狠狠地道:“我这样子又怎么啦?”


路人愣了愣,道:“这招牌就算是要挂,也要挂得高些。”


他现在站起来还很困难,便道:“我只能挂这么高。”


路人道:“你难道要让病人弯着腰来找你的招牌么?”


他道:“为了治病,弯弯腰又怕什么?”


路人道:“我可以帮你把它钉到门顶上去。”


他道:“这木板就钉在这儿。”


路人叹了一口气,道:“也罢,我看你先生不是本地人,找生意不容易,我有一个妹妹正病着,明天我送她来你这里。”


慕容无风道:“你为什么不把她送到叶先生那里?”


路人道:“送他那里,光诊费一次就要三两银子。”


慕容无风道:“我的诊费是一次十两银子。”


“你老兄疯了么?第一个病人总得有个折扣罢!”


“就是这个价,没有折扣。想送她明天就送来。不想送也随你。”


“你的大名是?”路人道。


“叶处和。”他淡淡地道:“也就是与人相处一团和气的意思。”


那路人的鼻子都快气歪了。


招牌挂出去之后,他便去找隔壁的房东。


略谈了谈,东家便答应每日自己的小厮去集市买菜时,顺便也给他带回来一份。所需的费用从房租中结算。


他知道出门往左,再走小半里地便有一个极大的集市。荷衣总是在那里买菜。


那集市是这小城最热闹的地方,每天天不亮就开张了。四处的商贩涌进来,人声鼎沸,推车的推车,赶马的赶马,晴天的时候尘土飞扬,雨天的时候满地泥泞。


他最讨厌的就是热闹。这种嘈杂的地方,他永远也不会去。


东家姓万,人们都叫他万员外,是个又高又胖,满脸大胡子的男人。说起话来嗓门宏亮,性子十分豪爽。


“你或许需要几个丫环?我可给替你去买,十二岁的小姑娘在市面上最多三两银子一个。”


慕容无风皱了皱眉。这人明明在谈一个活人,口气却象是在谈一匹马。


“我不需要丫环,却需要一头骆驼。”他道。


他忽然想起自己如若出门,骑骆驼会比较方便。


这条青石板的长街虽然还勉强行得轮椅,再往前走,便满处是沟沟坎坎,上坡下坡。


就算是骑着骆驼,他能去的地方也很有限。


“骆驼就贵了。上好的只怕要三十两银子。我叫行家去帮你弄一头,你可以放在我的马厩里养着。用的时候牵走就行。”万员外看着他一副虚弱的样子,十分同情地道。


“就依你说的,这是三十两银子。多谢了。”他递上银票,告辞了出来。


房东果然讲信用,快到中午时分便派人送来了他一天要吃的菜,还告诉他骆驼也买好了。


他到厨房里折腾了半晌,打破了两个小碗,总算是给自己弄了一碟味道不错的小炒。


好在以前他与荷衣困在那小山村时,他曾做过近十天的饭,遇到难题,还认真请教过辛大娘。


有那份功夫垫底,他总算吹火时没有烧着自己的眉毛,切姜时没有割破自己的手,炒菜时没有让油溅出来烫着自己的脸。


他这才发现,原来做这些事情并不难。只是在竹梧院里他从没有机会去做而已。


接着他便要从井里打水,去洗了早晨换下的衣物。


井上的辘轳却远比他想象的难摇。摇动时必须双手同时用力,但他双手一离开扶手,身子便难以坐稳,只能紧紧靠在椅背上。那一桶水在井中晃来晃去,十分沉重,好不易升到了井口,俯身接住时,一只手却拎它不动。好不易腾出了另一只手,不提妨辘轳的摇把却松了下来,他手顿时一沉,吃力不住,只好松开,桶便直溜溜地掉了回去。如是三番,他试了七八种姿势,小心翼翼地计算着平衡,这才将一桶水终于弄出了井面,双手扶着,腰却忽然一软,手一松,那桶水便仰面向他泼了过来,将他的半身淋了个透湿。


初春的井水已不那么寒冷,浇在他身上却冻得他直打哆嗦。


他只好回到屋内将湿衣服脱下来,换了一身干燥的白袍。那轮椅的坐垫已打湿了,他只好拿下来,放到火盆上烘烤。


烤完了一面,他将坐垫翻过来,却愣住了。


坐垫的一角用红丝线绣着两个小小的人头。


绣工粗糙,线条歪歪扭扭,一看而知是荷衣的手笔。


左边的一个,头顶上绣了几根长线,大约是头发,旁边绣着“荷衣”两个字。右边的一个,头顶上没有长线,却绣着一个圆髻,一旁是“无风”两字。两个人头紧紧挨在一起,咧嘴大笑,一幅兴高采烈的样子。


他呆呆地凝视地那两上快乐而简单的人头,眼睛一阵发酸。


她一向写不好那个“无”字,嫌它笔划太多,写出来总比“风”字要胖一倍。她也一向写不好“慕”字,写出来又比其它三个字要长出一倍。


她还说,那死去的孩子,她起的名字叫“慕容丁一”。虽然前面两个字笔划复杂,无法避免,但总算后面两个字写起来会省不少劲儿。


他记得自己当时笑着道:“你何不干脆就叫她‘慕容一’?”


“这个……不大妥罢?她叫‘慕容一’,老二岂不得叫‘慕容二’?我怎么听着这么难受呀?”


他凝视着那幅画,目光模糊了起来。


他忽然觉得自己错了。


他们在一起的确有很多快乐的时光。现在回想起来,这一两年荷衣给他的快乐,远远要大于自己前二十年所有快乐的总和。


可是,荷衣也快乐吗?


她的身世比自己还要凄凉,却总是一幅劲头十足的样子,连他自己也不知道她究竟是不是真的快乐。


是的,她是的!


不然她不会画这幅,希望他们永远快乐下去。


既然彼此快乐,为什么不能在一起?为什么还要想那么多?


“读书人总是被高尚的情操所左右,自已占着个理,便要做圣人。咱们这些没读书的土人,便总要受你们的折磨。”有一回荷衣这样说。


他苦笑。不得不承认,她说的话有时也很妙。


他错了!简直错得一塌糊涂!


想到这里,他霍然起身,来到门外,带着轮椅,骑着骆驼,沿着街道的商铺,酒馆,客栈,一家一家地询问。


“请问这位大哥,昨天可曾见过一位穿淡紫色衣裳的小个子女人?她背着一个红色的包袱,腰上别着一把紫色的剑?”


“小个子的女人?没有。”


他便转动轮椅,在众目睽睽之下走出来,拍拍骆驼的腿。骆驼跪下来,他一手扶着轮椅,一手扶着驼峰,吃力地将身子移到驼鞍上。然后将轮椅上一个挂钩往鞍上一挂,拍了拍骆驼的背,骆驼就慢悠悠地站了起来,慢悠悠地往前走。


到了另一家,他便又将以上种种复杂困难的举动重复数次,驶入商肆,问上同一个问题,待别人摇着头说“没有”,他便坐回骆驼,继续往前走。


他知道自己的样子不寻常,马路上注意他的人很多,有些人站在一旁,负着手,从头到尾肆无忌惮盯着他看。


这是江湖,不是云梦谷,他只好忍受这些好奇的目光。


他看着路旁有几个卖“喀瓦哺”的小摊,也俯下身来打听。


荷衣到了这里,最喜欢吃的一样东西便是烤羊肉串。而且她一向是心情越不好,吃的东西越多。


但卖喀瓦哺的老头一个劲儿地摇头:“老汉在这里烤了十几年的羊肉串,也没见过这样的一位姑娘。”


“瞎说瞎说,你老头儿烤起东西来烟薰火蟟的,便是有头大熊从你面前爬过,你也看不见!”旁边摊子的那个人道:“公子,你莫信他的话。我倒是瞧见过你说的那个女孩子。她还在我这里买了四串喀瓦哺呢!”


他愕然:“是么?什么时候?”


“昨天上午。”


“她和你说了什么吗?”


“什么也没说。她看上去好象一幅愁眉苦脸的样子。买了东西就往前走了。”


“谢谢你。”他黯然地抛给他一两银子。


那小贩喜出望外,道:“公子,你要几串?”


“我不吃,你留着卖给别人罢。”他拍了拍骆驼,不死心,继续往前一家一家地问着。


长街的尽头连接着一条漫长的官道,越过一个大草原之后,通往另一座城市。


官道的起点之处,有家不大不小的客栈,是这条街上最后一个商铺。


伙计告诉他,的确有一位如他所说的女人进客栈的饭厅里要了一杯奶茶,还向他打听往东边靠海的地方怎么走。


伙计便指给了她这条官道。


她喝完了茶,付了钱,就走了。


听了这话,他只好拧转缰绳,失魂落魄地回到屋里。


初春的阳光柔和地洒过窗棂,窗外传来一阵轻快的鸟鸣。


他精疲力竭地倒在床上。头脑一片空白。


身子原本虚弱,被那桶井水一淋,再加上昨天酒后在地上睡了一夜,沾了冷气。到了下午,他浑身便开始发起了高热。


他本想咬着牙起床,给自己找一点药。无奈头昏脑涨,身子发软,便索性躺在床上,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半夜里他浑身滚烫,口干舌燥,想喝水,眼皮子却沉重地睁不开。手伸到桌前乱摸了一气,没摸到水杯。只好继续蒙头昏睡。


也不知睡到什么时候,突然有个人使劲地摇着他的身子。


他勉强睁开眼,天早已大亮,一个穿青袍的中年人站在面前。


他糊里糊涂地问道:“阁下是谁?怎么跑到我的屋子里来啦?”


那人道:“林大夫,你不认得我啦?我是昨天你挂招牌时,跟你说话的那个人啊。我姓费,叫费谦。”


慕容无风闭上眼,道:“不管费钱还是不费钱,今天我不开张。”


费谦大声道:“喂!你这人说话怎么不算数哪?昨天你明明答应替我妹妹看病的。”


凭他说得舌烂口焦,慕容无风倒头就睡,再也不理他了。


“现在都快下午了!你怎么还不起床?有你这么懒的大夫么?我大老远地带着病人过来,容易么?姓林的,你今天究竟看不看病人?”费谦气得叉起腰,站在他床边破口大骂。


他的嗓门奇大无比,吼得慕容无风根本睡不着。


却听见一个极细小,极秀气的声音轻声道:“哥,我……我们还是走罢。这位大夫……我看他是病了。”


“病了?胡说,他自己就是大夫,怎么会生病?”


“你看人家脸都是通红的……莫不是正……正发着烧?”


费谦将手往慕容无风额上一摸,吓了一跳,道:“他果然病了。”


便又推了推他,道:“喂,你在这里有什么亲戚没有?我替你去叫他来。你病了,总得有个人照顾你才好。”


慕容无风无法,只好睁开眼,却见费谦身后站着一个小个子的女孩子,头上带着一顶大帽子。那女孩子一张瓜子脸,眉清目秀,身材与荷衣相仿。


一想到荷衣,他头一昏,又闭上了眼睛。


女孩子道:“哥,咱们走罢。他好象病得不轻。咱们过……过几天再来。”


费谦无法,正欲转身,却见慕容无风坐了起来。


“大夫,你没事罢?”他试探着问道。


“没事,偶感风寒而已。”慕容无风咳嗽了两声,道:“抱歉,我无法下床。麻烦你搬张椅子过来,叫病人坐到我面前。”


他连忙找了一把椅子,道:“小敏,过来,坐在这儿。”


那女子迟疑着,满脸羞得通红,一步三蹭地走了过去,坐在椅子。


慕容无风漠无表情地看了她一眼,对费谦道:“劳架端一盆水过来,我要净手。”


他仔细地洗了洗手,拿细绢拭净。


“今年多大了?”他一边拿脉,一边问道。


女子怯生生地道:“十五。”


“把帽子揭下来。”他又道。


她的脸更红了。垂着头,犹豫良久,揭开帽子。


她的头上长满了瘌疬,连一根头发也没有。


他痴痴地望着那一头高一个,低一个,恶疮一般丑陋的大疤,不知为什么,思绪飘了出去,又想起了荷衣。


过了一会儿,他缓过神来,便从一旁的书桌上拿起一只毛笔,蘸了些朱砂。将她的头上的疤一个挨着一个地摸了一遍。一边摸,一边问:


“这一个痛不痛?”


如果她说“痛”,他便接着摸下一个。如果说她说“不痛,但痒。”他便用笔在上面画一个圈。如果她说“既不痛,又不痒。”他便画一个叉。其中有一个,她说:“又痛又痒。”他便在上面画一个圈,又加上一个叉。


全部摸完之后,他将手仔细地洗干净。拿起墨笔,写了甲乙丙丁四张方子。


那女孩连忙将帽子戴了回去。


然后他道:“将这四种方子里的东西分别熬成膏药。画圈的,用甲;画叉的,用乙;又有圈又有叉的,用丙。剩下的,用丁。一日三次,停一天,再涂。一月之内当可全愈。”


费谦道:“这头上这么多疤,我哪里记得住哪个痛,哪个痒?”


慕容无风道:“一共是二十三个疤。我给你再画张图。”说罢,在一张纸上画了一个后脑勺,将每一个疤的位置打了个同样的标记。


他画的时候一气呵成,仿佛每个疤的位置都已记在了他的脑海里。


费谦忍不住道:“你会不会记错?要不要叫她把帽子揭了再核对一遍?”


慕容无风看了他一眼,道:“我不会错。你若想核对,回了家再核对也不迟。”


费谦想了想,又道:“这四张方子的药,会很贵么?”


慕容无风道:“你手上有多少银子?”


费谦道:“二十两。十两付你的诊费,十两买药。不瞒大夫,我妹妹这毛病已有七八年了,花的银子就跟淌水似的。什么稀奇古怪的药都涂过。一点用也没有。她这样子,嫁人是嫁不出去的,嫁妆的钱倒是早就花光了。如今家里剩下的一点底子,也经不起这样的开销。总之,唉,也是一个试字。谁叫她是我妹子呢。”


慕容无风看了他一眼,拿起药方,哗哗几笔,删了几种,又添了几种,道:“她是我的第一位病人,诊费就免了。贵的药,只要是不重要的,我都删掉了,换上了几种便宜些的。这样算下来,二十两银子大约够了。”


费谦看着他,道:“你看样子是个高明的大夫。以前别的大夫看了,都只开一种方子。”


慕容无风淡淡一笑,道:“她头上的癣可不是一种。需用不同的药分别去治。”


费谦垂首道:“那就多谢了。我们这就买药去,告辞。”


传杏堂。


冯老九手执药方,一只手将盛着药的八角形圆柜拨得滴溜溜直转。眨眼功夫便将费谦递上去的四张方子按量将药抓了出来。


等到要将药包起时,他突然停住了手,问道:“奇怪,这药方子好象不是叶老先生开的!”


叶老先生的处方用的是统一的素云花笺,右下角上,印着“传杏堂”三个字。


这方圆一百里,倒是有十几家药铺,医馆却只有一个,便是叶氏的传杏堂。


这一带的人都知道,药,以传杏堂所藏最全。大夫,以传杏堂的叶老先生最好。


传杏堂里除了叶先生之外,只有两位坐堂大夫可以开处方,虽然不论他们如何恳求,叶先生都坚决不同意收他们为徒。


这两位大夫,一位姓张,一位姓耿。都已年近四十。


而他们用的也是传杏堂专用花笺。


费谦也是传杏堂的常客。大家都知道他有一个长相不错,却有一头瘌疬的妹子。为了这个病,他来这里配药,没有一百次,也有九十次。


而这一回他手里的药方却只是随便从哪家纸铺里买来的梅花笺,写的字是清一色整齐圆绣的赵体,属名“林处和”三字,却是极为陌生。


“这个林大夫是谁?”冯老九不禁问道。


“新来的大夫,今天刚开业。”费谦老老实实地道。


“新来的?我怎么没听说?有人推荐么?”


大夫行医都得要同行推荐方立得住脚根。这人初来乍到,就算不肯拜会同行,也得至少递个贴子知会一声。就这么虎头虎脑地开了业,岂不是存心不把叶老先生放在眼里?


“我不知道,大约没有。”费谦答道。


“这你就不对了。”冯九正色道:“他说他是大夫,难道他就真的是了?这年头坑蒙拐骗的人还少么?江湖郎中行医最为鲁莽,将方子一扔,赚了钱就跑,哪里管病人的死活?你看这方子里的药,都是重剂。我老头子抓了几十年的药,也没见过那么狠的药。你妹子一个十三四岁的小丫头,受得了么?若是涂了有个三长两短,那可怎么办?”


他这么一说,费谦也吓得不吭声了。过了半晌,才吞吞吐吐地道:“不会罢?他看上去倒年轻得很。大约只有二十来岁。诊费却要十两一次,不大象是江湖郎中啊!”


“什么?十两一次?这不是宰人么?叶老先生年高德劭,当了几十年的大夫,也才收三两银子一次。年轻人想发财也不能这么急呀!”冯老九气不打一处来,觉得兹事体大,便将方子拿到了内屋,请叶先生过目。


费谦只发在门外等着,心里也是七上八下。暗自庆幸那姓林的并没有收取他的诊费。不然白花花的银子,还不扔到了水里?


过了一会儿,叶士远从屋内踱了出来。


他是一个高个子的老人,面如满月,眼光射人,手捋着五绺长须,见了费谦,道:“费兄弟,你说的这林大夫住在哪里?”


“嗯,这个,他住在穿山甲胡同,万员外家的隔壁。”费谦道:“门边有个招牌,写着林氏医馆。”


“唔,能否请老弟通报一声,说我叶士远想上门拜访?”


冯老九听了这话,不免一愣。拜访?这话也太客气了罢?


“这个……这个……他今天可能不大方便。他好象病得很厉害。而且……而且他的腿也不大方便……他好象只有一条腿,另一条腿也不能走路。”费谦支支吾吾地道。


“哦。”叶士远暗暗吃惊。


“他是一个人住,还是与别人合住?可有家眷?”


“他一个人住。据我看院子里没有别人。我们去的时候,他正躺在床上昏睡。好象病了很久,也没人理他。那样子……怪可怜。”


“那我更要去瞧一瞧了。来人,备轿。冯九,药你只管按药方抓给他。这个林处和,可不是一般的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