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弄雪天子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8 03:40
|本章字节:29376字
第一百五十一章
故事讲完了,福儿怔怔地看着小茹,一张小脸儿上都是那雾蒙蒙的神情也渐渐改变,她楞了好一会儿,才咬咬牙道:“以后,福儿再也不浪费食物”
小茹一怔,挑眉微笑,她早知道福儿是聪明的,却没想到,她居然这么聪明,本来还以为,自己的故事对小孩子来说比较隐晦,应该不会有太大的效果才对——“乖,我们福儿本来就是好孩子,之要注意些,不故意浪费就好,不过,可不许矫枉过正,把已经坏掉的食物,也吃进肚子里,听见没有!”
待看到福儿虽然迷迷糊糊,但是还是很郑重其实地点了点头,小茹才松了口气,抱着自家的宝贝儿闺女,站起身来:“走,去找弟弟玩,然后今天晚上奖励福儿吃两条桂花鱼。”
孩子有了觉悟,当家长的也不能闲着,小茹召集婆婆和相公,就孩子的教育问题,认真仔细地开了一场检讨会,会议要求,务必全员做到以身作则,用行动给孩子们做个好榜样。这不光是为了福儿,也是为了一凡,如今一凡那小家伙还笑,不懂事儿,就已经被家里的大人们宠得很了,钥匙不赶紧制定出个规矩来,等到他长大一点儿,恐怕他的调皮捣蛋,可不是和福儿一个档次的。
尤其是楼家的老太太,被小茹着重关照了一番,福儿养成坏习惯,她的责任最大,所以,老太太难得听话的答应小茹和楼易,以后再也不随随便便把小茹专门给她做的补汤倒掉了,一定乖乖地接受儿子媳妇的心意,一点不剩地吃下去。
这倒是桩意外之喜,毕竟,小茹为了老太太挑食的毛病,没少着急上火,之不过老太太是长辈,她倔强不得了,根本不肯听话,小茹也没办法。
从那之后,楼家的风气果然渐渐有了些转变,福儿也不是一时脑袋发热,虽然年纪很小,但这孩子是个有主意的,答应下来的事情,绝不会半途而废,如今,浪费的坏毛病,已经渐渐没有了,钥匙她哪一天不小心又剩下了饭菜,就会自动自觉地罚自觉到地里帮忙两个时辰,虽然孩子还笑,大多数时候都是在帮倒忙,可是,地理干农活儿的人们,看着个小天使一样可爱的女孩子在地头儿转悠,都很开心,也没人赶她,还有几庄户人家的孩子们,渐渐和福儿熟悉起来,带着丫头上山下河,又是捉鱼,又是赶鸭子,还有几个调皮鬼上树捣鸟窝,捣了鸟蛋就塞给福儿,弄得小茹也跟着吃了好机会炸鸟蛋,味道很不错。
福儿有了小朋友,出去的时间更长了,每天除了学习之外,到有大半儿的时间在外面跑着玩,太阳底下晒上一晒,小丫头的皮肤百里透红,身子骨也硬实不少,就连个头儿长得似乎都比以前快了,脸上的笑容更多,到有了几分孩子的天真快活,小茹在一边儿看着,也不阻止,反而乐见其成,小孩子还是活泼些更可爱。
只是楼家老太太看着孙女天天往外面疱,却渐渐有了忧虑,剩怕福儿被养成个野丫头,将来不好找婆家,越发的催促楼易那小子去寻摸一个好师傅来,这可把楼易给急坏了,如今福儿又是跟着小茹学医,又要练习骑射,哪还有工夫再请个先生,何况,他也没时间专门花费大心思去找个异常老太太能满意的先生。
其实,按照小茹和楼易得想法,福儿现在规矩学的不错,字也认识了不少,已经能自己读书,以后,就让小茹教导一下就可以了,根本用不着再找个师傅专门学习。
至于老太太叮嘱的“琴棋书画”什么的,小茹到觉得福儿用不着,自己样样不精通,日子还不是过得很好,等福儿嫁人之前,再好好教教他怎么管家女红之类,也就可以了,现在孩子的时间本来就不多,还要学琴棋书画,那哪还有玩的时间能空出来,小茹可不乐意把孩子逼得太紧,当然,要是福儿有兴趣,愿意学,到也可以请个先生,简单地学上一两样儿,来陶冶陶冶性情。
于是,在小茹和楼易得联合抵制忽悠下,寻找师傅的问题,尚没有提示日程,很可能近半年内,都不会提上日程了。
秋天的天气分外干爽,白天的风还有些燥,傍晚却柔和起来。
“苏梅,你这是干什么呢?”
小茹抱着儿子,身边到这孟妮儿和兰芝,刚走到竹林边上,还没来得及吩咐孟妮儿吧桌椅茶杯点心摆放好,就看见苏梅一个人坐在竹林里,看着一株开了花的老竹子发呆,不由笑问道,“咱们苏梅可是英姿飒爽的女侠,怎么也玩起伤春悲秋来了?”
苏梅怔怔地坐着,只扭头看了小茹一眼,一句话不说。
小茹也不以为一,谁知道这小女孩儿又下昂的是什么心思,之看着那开了花的竹子,挑眉道:“《山海经》记载——竹六十年一易根,而根必生花,生花必结实,结实必枯死,实落又复生这棵竹子是老竹子了,看来,得移一移地方才好”
她扭头吩咐了几句,孟妮儿就笑着说记下了,舒舒服服地抱着正喜欢调皮捣乱的儿子坐在躺椅上,喝了口茶,笑道:“苏梅,来,过来吃点儿点心,我记得你听喜欢吃甜的,瞧瞧这醉枣儿对不对口味儿。”
苏梅扭头又看了小茹一眼,这一次却没有推辞,乖乖地站起身,做到小茹身边的躺椅傻瓜,也没有让孟妮儿帮她净手,就在自个儿的衣裳上面随随便便地蹭了蹭,把手上的泥土脏污蹭掉,拿起颗醉枣儿,塞自己嘴里,咬得起劲儿。
孟妮儿邹了邹眉,对这种不讲卫生的行径很不感冒,似是想说什么,后来见自家少夫人一点儿不介意,想了想,便没有开口。
小茹看她吃得高兴,笑着给她倒了杯茶,秋日的风,虽然没有春天那么和煦,但是,也挺舒服的,躺着躺着,就忍不住起了几分倦意。
第一百五十二难解
“少夫人,晓燕做了粉皮儿,可要端过来?”
“恩,弄两盘儿,也让咋们苏梅尝尝。”小茹惬意地恻了恻身子,点头笑道。
现在家里的红薯产量极高,前世一些小吃零食什么的,如今都能做了,小茹到最喜欢的就是粉皮儿。用红薯作为原料,弄出来的淀粉,在太阳底下暴晒两日,抽干了水分,捣碎成粒,可以来做调料调汤,又便宜又美味,一般老百姓家里,也能享受得起。
用这淀粉制粉皮,也是卖相佳,味道好,还很容易做——把淀粉盛到小盆儿里,加上些许盐水,细细地搅拌匀称,看起来就如稠粥一样,用铁盆儿舀一勺,在大火烧开的水里,滚上一滚,在往凉水里浸泡片刻,出来就成了。
晓燕的手艺好,弄出来的粉皮儿薄厚一致,甚是均匀,加了调味料儿弄出来的味道,也很爽口,在夏天抱着盆子吃了一盆子,可是舒爽得很。
苏梅一看那粉皮儿,想了想,也没客气,端起来呼噜呼噜地开始吃,小茹笑看了她半响,见着孩子别看吃得起劲,动作也稍嫌粗鲁,但是一点儿汤汤水水都不往外面晒,让人看了,之觉得豪爽,到不觉厌恶。
小茹吧孩子交给孟妮儿抱着,拿起筷子来,也跟着吃了一点儿,当然,小茹地吃相,要比苏梅显得斯文许多,吃了粉皮儿,净手漱口,又歇了一会儿,苏美忽然扭头看着小茹,皱眉道:“我爹爹年纪大了。”
“苏老爹身子骨硬朗着呢。”小茹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句。
苏梅也不搭话,又道,“我是个不孝女儿,所谓父母在不远游,可不光是说给男人听的,我做不到,确实是不孝。
小茹很想点头,说一句,原来你这丫头爱知道自己不孝,你爹把你辛辛苦苦拉扯大,有当爹又当娘的,这些年来容易嘛,你小小年纪,就学会例假出走了,哪里对不起苏老爹,这会儿,老爹还不知道有多伤心呢可是,看苏梅丫鷪了吧唧,一脸愁苦的样子,小茹也只好笑笑,不多说苏美,至少,这姑娘还明白自己做的不对,心怀愧疚,比那些做错了事儿,还只怪别人不好,不懂苏美叫反省的人强上百倍。
竹林里一时又些安静,小茹和苏梅的关系一直淡淡的,甚至苏梅老是看小苏很不顺眼,她们两个凑到一块儿,也没苏美话题刻说。
风吹过竹林,瑟瑟作响,声音很动人。
“楼少夫人爱情到底是苏美,你知不知道?”
苏梅一句话冒出来,把小茹吓了一跳,一口茶差点儿没呛死自个儿,她扭过头,看着苏梅邹着一张脸,很不知所措的模样,心里想,这话题可够惊悚的,要是在前世,和小姑娘谈谈爱情,那无所谓,可是在这样一个时代,和云英未嫁的女孩子说什么爱情,也未免太离经叛道了。
不过——小茹也不是个迂腐的,四处打量了下,周围除了自家的贴丫鬟之外,再无外人,心就定了定,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苏梅这话儿不传出去,她愿意说一说,把心里的憋闷吐露出来,放开心绪,也不是坏事
小茹拿定主意,绝对今天就做一回知音姐姐,听听着姑娘的小秘密。
“楼少夫人,爱情是不好的东西吗?我们是不是不能有爱情啊?
小茹一怔,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搭话,爱情当然是好的,这没什么可质疑的地方,但是,有不能说所有的爱情都是好的至少,一爱情为名,肆意伤害他人,甚至是自己的亲人的事儿,小茹也不是没见过,而且,在对的时间,遇见错的人,在错的时间,遇见对的人,如此爱情,都只能让自己活着别人痛苦伤怀,一个拿捏不妥,就可能造成可怕的“灾难”所以说,这个问题看似很简单很单纯,想要说明白,却不是一个容易的事情,尤其是对处于迷惘的小女孩儿,更是如此。
神思飘飞,小茹忍不住想起自己上一辈年少的时候,好像,也憧憬过爱情吧,那是上初中的时候,她是豆蔻年华的美少女,年纪到了一颗春心蠢蠢欲动,那时候,她的同桌儿,刚好是个长相周正,眉眼俊俏的男孩子,还有一身出类拔萃的好功夫,篮球足球,样样都行,对小茹,也是温柔体贴,说话风趣,显现出一派良好教育,很自然,虽然仍处于憧憬之中,但是,面对着男孩儿的时候忍不住有些心怀荡漾,那时候年轻当然不会考虑将来,可一颗春心,绝对是动了。
年轻的少女,正式多愁善感的时候,小茹细细地想,貌似初读红楼梦,就是在那个年纪,那个时间段儿——读过红楼,看那繁华如孟,半截心酸,看那林黛玉和贾宝玉,小女孩儿对爱情的滋味儿,生平第一次有了稚嫩的了解。
虽然随着渐渐长大,当初心动的男孩子,已经面孔模糊,只有个大概的印象,就连名字,也隐约消失在记忆深处,可是,初恋的滋味儿,无力何时何地,无论过了多少年,回忆起来,依旧飘逸着甜美的芬芳,一想起,仍然如饮醇酒,酒不醉人人自醉。
不过,小茹的生活重心,就算在最青涩的时候,也不是爱情,她的世界有限,除了繁重的学业,还得练习医术,因为,比起一个外来的男孩儿,父母亲人在她心里的地位不知道高出多少,父亲希望她能继成衣钵,小茹自然不可能在这种时候分心其它。
小茹一手托腮,第一次这么一本正经地考虑“爱情”这两个字,恩,爱情本身,当然是美好的,哪怕有热说她是毒药,那也更说明它的美妙吸引人,对待爱情,关键是一个程度的问题,既不能位居如虎,也不能除了它,再也看不见别的。
以前,小茹的堂姐年轻的时候不懂事,找了父母家长都不喜欢看不上眼,总觉得没担当,幼稚不像话,只有脸能看的男人结婚生子,只好,果然学业不成,生活困苦,没到三十岁,就家庭破裂,心如死灰,时候,她便从一个极端走入另一个极端,十几年啦,不再相信婚姻,相信爱情,看见男人就躲避,哪怕是父母帮着挑选的,无论从哪一方面都很适合她的男人,也不看一眼,结果,年纪轻轻,就把自己折磨得像老太太一般,再无半点儿朝气。
小茹当时看着姐姐来来回回折腾,把自个儿弄成一副心如死灰的样子,实在心有余悸,就想,自己可不能步入堂姐的后尘,在对待婚姻和爱情上面,绝不可有一丝半点儿的任性,如果对男人有好感一定要带回家昂父母过目,毕竟,没有哪个家长的,会想害自己的孩子,他们人生阅历丰富,比自己更能看清楚一个人的品质,可不能在家长面前,玩什么叛逆,而且,小茹相信,任何一种感情都是可以培养出来,爱情也一样。
她的爷爷奶奶,不也是结婚之前,之见过区区一面,但七十载相互扶持,过得幸福安乐,一辈子和和气气。
爱情也好,婚姻也罢,最主要的是靠自己小心翼翼地经营,一见钟情这种事情,只能带来一时的感官刺激,你可以因为第一印象,对一个人有好感,继而通过进一步的接触,慢慢建立起情感,却不能就此认为,第一眼乍见的心动,就是爱情。
小茹想了很多,思考良久,觉得苏梅目前的状况,应该是有点儿深陷情网的征兆,那样的话,还是要让她对“所谓的爱情”有点儿戒心为妙,至于其它的,反正这是个孝顺孩子,就让苏老爹去慢慢教育区吧,又不是自己的孩子,她能开解一二,已经算对得起他了,自己本身对这种事儿了解也不多,想让自己把这丫头教导得妥妥当当,未免太强人所难——
“苏梅,不知道你所没听过《凤求凰》这首诗?”
苏梅怔了怔,俏脸儿一红,呐呐道:“当然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千古佳话,就算我没读过多少书,也是知道的”
小茹笑了,想了想,本来想吟诵凤求凰的诗文,可惜,记忆不深刻,记不起那么多,之记得几句,没办法,她不待见司马相如这个人,第他的诗文,也就不那么愿意背了。好在虽然只记得的几句,也算够用:“凰兮凰兮从我栖,得托孳尾永为妃。交情通意心和谐,中夜相从知者谁?双翼俱起翻高飞,无感我思使余悲苏梅,这几句是司马意思,你知不知道?”
“大概是司马相如向卓文君示爱,要她玉自己私奔而去吧”苏梅想了想,她虽然识得字不算多,可是,到底以前是江雨的未婚妻,苏老爹怕她过门之后,和自己的丈夫相处不能和谐,也就让她读了些诗文,对一些名诗,还是有了解得。
第一百五十三章白头吟
小茹静静地看着苏梅,见她的脸上挂着懵懂,洁白的双手绞在一起,故作大方地仰着头,耳朵根儿,却羞得发红,似是对司马相如和卓文君之间的爱情,充满向往,同时,又带着几分难言的羞涩。
看着她,小茹的神情却一点点儿变得凝重,声音,也挂上了清冷:“你很羡慕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爱情?”
苏梅怔了怔,脸显出几分迟疑,不过,总归还是轻轻点头。
小茹叹了口气,摇头道:“司马相如对卓文君一见钟情,一曲凤求凰,引得文君倾心于他,甚至不惜与他私奔而去,百年来,人们称赞司马相如的深情厚谊,也羡慕卓文君能遇到如此爱情,《凤求凰》更是流传千古,无数文人骚客,传唱这首名曲——可是,我却首先为卓王孙不值。”
“他辛辛苦苦,把女儿养得才貌双全,精通乐曲,何等不易,可那司马相如做了什么,当时,司马相如居然在卓王孙举行的百人盛宴上,就当众以“绿绮”弹了两首琴曲,意欲挑动文君。——‘文君窃从户窥之,心悦而好之,恐不得当也。既罢,相如乃使人重赐文君婢女通殷勤。
文君夜亡奔相如,相如乃与驰归成都。’”
小茹当初读凤求凰的故事时,就对司马相如的做法,颇为不屑,此时说起来,便忍不住带了三分嘲讽:“那司马相如要真心爱文君,自可以去向卓王孙求娶,就算卓王孙一时不允,他也该努力表现自个儿的诚意,哪有这般不负责任,竟然拐了文君私奔。那时,卓文君一到司马相如家,才知道他家一贫如洗,生活逐渐拮据,司马相如只好卖了房子与卓文君一起回到了临邛,开起了酒肆。最后,还是卓王孙看不得女儿受苦,救济了他们,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生活,才慢慢好起来……他司马相如没本事养活妻子,还得靠着岳家,这样的人,要我说,就是白送,也万万不能要,想那卓王孙,看着捧在手心儿里长大的爱女,竟然过着食不果腹的清苦日子,该是何等心痛!”
苏梅愣了愣,仔细一琢磨,心里也觉得,小茹说的话有道理,果然,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爱情,也不像她印象里的那么美好……
说了这么多话,小茹有些口干,便喝了口茶,润润喉,虽然后人说什么——‘凤求凰’表现了强烈的反封建思想。相如文君大胆冲破了封建礼教的罗网和封建家长制的樊篱……哪怕是在二十一世纪,小茹也始终不能接受这样的观点,何况古代——凤求凰能够流传千古,还真是件奇怪的事儿。
“苏梅,你知不知道,这‘凤求凰’的故事,其实,还有后续。”
“后续?”
“没错。”小茹挑眉道,“那司马相如,喜欢卓文君的美貌,挑逗她一同私奔之后,虽然也夫妇和谐了一阵子,但是,随着他借着卓王孙的帮助,衣食不缺,后来渐渐步步高升,官运亨通,便移情别恋,爱上了别的女人……”
“什么?”苏梅吓了一跳,瞪大眼,惊呼道:“真的?怎会如此?”
小茹点了点头,苦笑道:“司马相如发迹后,渐渐耽于逸乐、日日周旋在脂粉堆里,后来,还欲纳茂陵绝色女子为妾……我实在看不起这样的男人,他既然已经得到了时间难求,愿意为他,不顾声名,私奔相随的卓文君,就应该好好地珍惜,偏偏还要三心二意,看见那更漂亮,更年轻的女子,就瞬间忘记了曾经的誓言深情,这样的人,哪里配得上‘爱情’这两个字。”
苏梅愕然地看着小茹,脸色惨变,一瞬间青白交叉,不知道是想到了什么。
小茹叹了口气,她不记得司马相如的《凤求凰》,却对卓文君的《白头吟》,印象甚是清楚,看着苏梅的脸色,轻吟道:“皑如山上雪,皎若云间月。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今日斗酒会,明日沟水头。躞蹀御沟止,沟水东西流。凄凄复凄凄,嫁娶不须啼。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竹竿何袅袅,鱼尾何徒徒!男儿重意气,何用钱刀为!”
“那卓文君写下《白头吟》时,心情到底怎样,我不知道,我却觉得,她对司马相如,还是太好了,还说什么——‘白头吟,伤离别,努力加餐勿念妾,锦水汤汤,与君长诀!’要我说,这样的男人,念他做什么,带着家产,早早离去,才是明智的选择。”
“哼,接到文君决绝的信,那司马相如便不再提纳妾之事,恐怕只是顾念卓文君的家产,毕竟,司马相如的一切财产均来自卓文君。若是文君要离他而去,只怕是他又要过回以往贫穷的生活……已经习惯了奢靡的司马相如,哪里还受得了清苦日子……就我看,他当初的琴挑文君,动机也很值得怀疑,也许是司马相如与好友策划的,就是为了卓王孙的家业。”
苏梅被小茹一席话,说得满脑子的思绪打了结,面上的神情,一派纠结。
小茹却懒洋洋伸了伸腰,不去理会她的心思,只懒懒地道:“想想吧,我的好姑娘,你想要爱情,这没错,可是,对能给你爱情的人,可要睁大眼睛仔细瞧清楚,千万别选错了白眼儿狼,你那老爹就你一个宝贝女儿,最是疼爱你,见识比你广,认人比你清,眼光自然也比你好得多,等他为你选了夫婿,你再好好琢磨怎么和你的夫君产生爱情吧。”
苏梅傻傻地看着小茹窈窕而去的背影,心里憋闷得厉害,却同时也有一种松了口气的感觉,这孩子也从不曾违逆过父亲的意思,这一回做出离家出走这种离经叛道的事儿,恐怕一出门,就有些后悔了,只凭着一口气,坚持到现在,如今被小茹一番话打击得不知所措,可是,满肚子的心思被遏制住,于她自己,或许到是一桩幸事。
第一百五十四章餍足
君既无心我便休。
七个大字,算不上多好,当然更说不上有风骨,却横平竖直,端端正正……小茹拿着信纸,嘴角抽搐,这七个字,好像不应该是写给她吧,弄得自个儿像是始乱终弃的坏人一般,再说,你苏梅就是要走,好歹言语一声儿,咱家福儿还跟着你学习骑射呢,你一声不吭,撒手走人,这像话嘛!
摇了摇头,小茹把信纸收起来,心里叹了口气,那个女孩儿一向雷厉风行,做事果断的很,既然下定决心,那是十头牛也拉不住她,这不,连这个月的工钱都没结算,行礼没整,包袱没拿,就这么干净利落地走人,幸亏她功夫不错,目前大夏朝也不是以前兵荒马乱的时候,小茹倒不必担心她的安危……算了,看在苏老爹的面子上,不与她计较就是。
苏梅的离去,倒是让福儿挂念了几日,不过,小丫头最近学业繁重,尤其是小茹已经许了她开垦出属于自己的药园,就连暖房,也划出了一小块儿,供她种植药草,小丫头兴奋得不得了,几日来,天天再药园里面折腾,嘴里也是念念有词,什么这人种丹参,白术,智母,那儿种金银花,括楼……满腔的心思都在这药园上面,也就顾不得念叨苏梅了。
秋日空气干燥,天气闷热,婆婆,楼易,还有福儿三个,就因为这天气,好几日来,都没什么胃口,晓燕他们素手烹饪出来的美食,也不能让人开胃,婆婆和福儿还好,她们运动量不大,几日不食,也不是什么大事儿,就到清理肠胃了,倒是楼易,一连数日没有精神,变得懒洋洋的,让楼家的老太太,甚为忧心。
小茹想了想,楼易这也不算毛病,吃药有些过了,再说,那人也不愿意吃,一闻见药味儿,就够是没有胃口,还不如做一点儿开胃又好吃的食物,思量片刻,觉得咸饭不错,既简单,又爽口。
这日正好福儿也最馋了,舔着脸跟小茹说——“娘,我也为爹爹做好吃的。”
小茹哑然失笑,这丫头真是鬼灵精,戏谑地瞪了她一眼,小茹当然不会生气,拍拍她的小脑袋,娘俩就手拉着手一起去厨房,家中的果蔬都是自家地里出产的,既新鲜,质量也好,比农药化肥催生的食物不知要好上多少倍。
拿了几颗漂亮的青苹果,拣了只去年冬日存储的雪梨,从厨房里取一点儿南瓜、黄瓜,又拾了些红薯,抓了两把玉米粒儿,母女两个,便一起嘻嘻哈哈地坐到园子阴凉处的藤椅上,让孟妮儿打了冰凉的井水,冷水洗果蔬,清除了菜上的燥气。
这活儿甚是简单,小福儿也乖巧听话,虽然本来不是很喜欢下厨,但是,在小茹的带领下,不时的嬉闹几句,却有了几分兴趣,不大的功夫儿,就洗得干干净净了。
小茹满意地拍了拍自家的小姑娘,心想,这丫头不喜欢学习厨艺,以后就用这样的法子引诱她,说不准这丫头将来还能成个烹饪好手!
收拾完材料儿,小茹便进了厨房,将蔬菜瓜果,切成丁儿状,又取了块儿瘦猪肉,剁成肉末,新鲜的肉末和果蔬一起,搁进热油锅里面翻炒,不多时,香味便浓郁扑鼻,小茹赶紧起锅,入水一起倒进瓷罐儿里面,煮了没多久,大概也就一刻钟左右,又加了雪白的大米,混着少许香糯米,加了点儿盐巴……
“娘……快好了没?”
“快了,别急。”小茹笑眯眯地拉着福儿,出了厨房的门,“要慢慢熬,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的。”
“我不吃热豆腐,我吃娘做的煎豆腐。”
听着福儿的童言童语,小茹失笑,“傻丫头,煎豆腐也是热的,你见过凉的煎豆腐吗?当然,婆婆给你吹凉的不错。”
婆婆以前疼这丫头疼爱得厉害,六七岁的时候,还经常搂在怀里喂她饭吃,每次都是把饭菜吹温了,才进小丫头的口,结果,等丫头吃饱,饭菜已经凉了,小茹就对自家婆婆这种做法不是很满意,纠正了好长日子,福儿才习惯自己吃饭,就是这样,老太太也时不时故态复萌。
不过,哪怕是这样宠爱着,福儿也没有养成娇蛮的坏脾气,倒是让小茹非常欣慰。
小茹和福儿说笑了几句,不一会儿,锅内咕噜咕噜的翻滚着,满园都弥漫着浓浓的香气,清香甜腻,不禁令人食指大动。
福儿跳着脚儿,就要往厨房里冲,结果,让小茹一把拉住,哭笑不得地道:“丫头,这不是你给你爹做的?你爹还没回来,你怎么好先吃?”
福儿眨眨眼,眼巴巴地看着小茹去熄了火,用勺子去搅拌咸饭,这么一搅合,那香味儿更浓,惹得人垂涎欲滴,福儿用力地吸了吸鼻子,可怜兮兮地咕哝道:“爹怎么还不回来?”
小茹也觉得奇怪,这两日楼易休假,根本没去吏部衙门,昨日连大门都没出,这会儿天刚亮不久,那人是上哪儿去了?
也许是经不起福儿念叨,不过片时,楼易和丁峰哥俩儿就直冲到厨房门前,楼易笑道:“什么味儿啊,这么香?”
“爹回来了?”福儿一个猛扑,兴高采烈地扑到楼易身边,可把楼易弄得有点儿受宠若惊,这孩子平日虽然和他也算亲近,但是比起小茹和自家娘亲来,总带着几分疏离,毕竟,楼易与老太太和小茹不一样,他与福儿相处的时间还很短暂,纵然对她百般疼爱,福儿在楼易面前,也一直是一副小大人儿的模样,甚至流露出这样自然的亲昵。
楼易一把抱着福儿,脸上的笑意更浓了些。
小茹也从厨房里探头出来,晓燕和厨娘们都让她打发去休息了,这会儿只能自己动手:“福儿,来准备碗筷,就好了。”
小丫头一听小茹召唤,立即睁开楼易的怀抱,一头扎近厨房里去,连头都没回一下,弄得楼易哭笑不得,好在只过了片刻,小茹和福儿就端着托盘儿,走了出来:“相公,你今天早上什么也没吃,这会儿饿了吧,快点儿用一些……丁哥也坐。”
丁峰也不客气,早已经在树荫下的石桌儿旁坐好,这会儿先接过小茹递来的清热下火的靓汤,猛喝了几口,眼睛却一直盯着搁在托盘儿里的咸饭上面。另外两个也很利索,只有小茹忙着又布了一碟切开的咸蛋,一碟笋丝。
“好香……”福儿馋猫似的先舀了一碗儿咸饭,一边儿吃一边儿吐舌头,还忍不住喊香,小茹皱了皱眉,斥道:“不要急,小心烫到。”
可惜,餐桌前的两大一小,没一个是听话的,小茹还来不及坐好,他们就已经呼噜呼噜开始吃饭了,小茹一看这样,也只好苦笑着吩咐已经过来伺候的晓燕,先盛出一部分饭食,等一下凉了,再拿去给自家婆婆食用。总不能让老太太上桌儿跟这几只抢饭吃吧!当然,老太太大概也做不出这等事情。
交代完,便拿起勺子,自己也吃起来。小茹是细嚼慢咽,生怕烫到了自个儿,至于这饿死鬼投胎一般的三个,也只好随他们去——小茹做的咸饭,既不油腻,米粒一粒粒的,颗粒分明,晶莹剔透,散着淡淡的肉香,配合瓜果的清甜,甚是可口开胃,三个人便埋首于碗间,赞叹连连,一顿饭,吃的兴高采烈,一直吃到罐子干干净净,楼易和丁峰才摸摸肚子,吐出口气,满足地眯着眼睛,慵懒地倚在躺椅上,让晓燕他们撤下了碗筷。
秋风吹拂,太阳缓缓东升,因为时间还早,并不像午后那般闷热,楼家的园子也修得不错,通风凉爽,在树下静静地坐着,不多时,便昏然欲睡。
“对了……小茹,那个……”吃饱喝足,楼易忽然想起什么,一下子直起身子,从那种猫一样的慵懒餍足的状态脱离出来,“咳咳……”眼睛像抽筋儿一样拼命地扫着丁峰。
丁峰瞪了他一眼,咬牙切齿半天,才一展眉,冲小茹笑道:“弟妹,小楼给你买了套首饰,你看一看吧,虽然贵一点儿,可是,好歹是他的心意,这个,嗯……总的来说,这首饰还算不错……”
小茹一怔,停下刚要去药园儿的脚步,愣了愣,转头道:“什么首饰?咱们家的珠宝首饰已经很多了,怎么又买?”因为家里的首饰一大堆,而且精品不少,小茹又不是个喜欢佩戴这些零碎儿的,楼易最近已经不卖这些东西讨好自家娘子了……而且,怎么听着丁峰说话前言不搭后语,有点儿逻辑混乱啊,丁峰这人,虽然在外面的女孩子面前,害羞了点儿,木讷了些,可是在自己人身边,一向能言善道,机灵得很,这一次说话磕磕绊绊,肯定有问题:“说吧,到底怎么回事儿?”
小茹此话一出,楼易和丁峰对视一眼,都有些讪讪。
第一百五十五章闲逛
小茹接过楼易递来的红布包,轻轻打开一看,里面居然放着一个漂亮的银镯子,和一个玉扳指,不由有些愣神儿——那银镯子有些旧了,倒挺像古物,虽然擦拭得很干净,但上面的花纹略显模糊,也带着一点儿细微的污垢,那玉扳指,倒是光滑明净,所谓人养玉,玉养人,经常在手里把玩摩挲的玉,自然会带着一种说不出来的灵气,让人欢喜,可是,除了亲人所赠之外,小茹却不喜欢沾染了外人气息的玉,更何况,眼前这玉扳指只是中等,实在算不上太好——“相公,这是你买的?多少钱?”
楼易讪笑了声,伸出一根食指,脸上也有些发红。
小茹一愣,摇头道:“一百两银子?实在贵了,我看,往多里说,十几两就算高的,再说,这样的首饰,我要是戴出去,还不如戴你给我雕的木头的呢,好歹是相公的心意……”
小茹不满地皱眉,却不曾想,听了她的话,楼易的脸更红,丁峰咳嗽了一声,低声道:“弟妹,不是一百两……是一千两……”
小茹愕然,张口结舌半天,才无语地捂住额头,哭笑不得地瞪了楼易一眼:“你哪来那么多银子?”
楼易和丁峰最近帮老爷子办了件儿麻烦的差事,圣上给了他们俩几日的假,目前赋闲在家,现在两家的日子都宽裕,他们如果出门儿的话,身上自然不会一点儿银子没有,毕竟,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碰上个应酬,没银子哪行啊,但也不会带太多,一般几十两银子备用,就已经足够了,如果只是一百两,两兄弟凑凑,说不定能凑出来,可是,一千两,他们上哪儿找去?
楼易眨眨眼,小声道:“老爷子给了点儿零花……”
小茹看着楼易忒无辜的一张脸,叹了口气,零花儿?一千两银子的零花儿?真是……慈父多败儿,怪不得楼易和丁峰两个从来不知道银子的重要性,花钱老是大手大脚的。
小茹一开始管家的时候,她自己老觉得钱不够用,偏偏楼易一点儿自觉都没有,半丝也体会不到小茹的无奈,后来,小茹也联合着婆婆数落了他几次,还是不怎么见效,楼易那小子依旧我行我素,竟买些没用的东西回来……那会儿还纳闷儿,这小子也不是大富大贵的人,怎么养成这种富贵毛病的?幸好没过多久,家里的财政危机就解决了,这事儿也便淡忘,如今才算是明白了过来,闹了半天,‘祸根’在公孙止身上。
不过,小茹自然不敢去说老爷子的不是,只好一转身,乖乖坐下,冲自家相公点点脑袋:“说吧,到底怎么回事儿?”
哥俩对视一眼,你一句,我一句,嘀咕半天,才把事情的始末交代清楚——
楼家如今房子宽敞,林木众多,绿化得极好,小茹又拿着那些鸟雀儿们当信差使唤,家里的鸟就越发多了。
于是,每天一大早,人还没起床,鸟就先叫上了,那声音清脆动人,叫起来更是毫不含糊,楼易平日里也是鸟鸣声响起来,他便起身,今儿虽然放假,可到了时候,便有些睡不着了。
楼易搂着媳妇闻香暖玉一般的身子腻乎了半晌,终于还是早早起床,洗漱完了,去练了一套拳,练到浑身发热,通身舒爽,又洗过澡,晓燕也准备了营养丰富的早饭,可惜,天气干燥,连带着楼易没有半点儿胃口,所以,早饭省了,径自拉着昨晚歇在隔壁老爷子家里的丁峰,出门逛街,谁说男人不逛街的,他们闲着无聊,也喜欢去喝喝茶,听听戏,四处溜达溜达。
一路骑马出门,楼易和丁峰的精神都不错,早晨天气不算热,空气也好,两个人一路放马奔腾,你追我赶,就进了城门,闹事上行人众多,有一大早出来遛弯儿的老人,也有做小买卖的年轻人,还有当街耍闹的孩子们,京城的早市,也有一些新鲜玩意,挑着担子卖菜的,卖零嘴儿的,当然,也有一些就地摆场子卖艺的。
楼易也是闲着无事,便四处看了会儿热闹,路边儿有一些做工还不错的珠花脂粉之类,毕竟是京城,哪怕是街上小贩儿们的东西,也不至于品质太次,楼易想到家里的娘子,就有了那么点儿兴趣,沿着小摊子一路欣赏,准备要是真有好的,就买一些回去,让媳妇高兴高兴。
兄弟俩走了一路,逛了这么半天,也有些累了,便就近找了个干净的茶棚,坐下来准备歇歇脚儿,却不曾想,这么一坐,倒是碰上了一桩麻烦事儿。
这会儿时候还早,街市上人不多,就在茶棚旁边,摆着一个很简陋的小摊子,那上面除了一对儿银镯子之外,什么都没有,要说,京城里的人们眼光也高,这样的银镯子,肯定入不了有些身家的小姐的眼,而日子困苦的,谁又会花钱买什么银镯子。就是要给女儿添嫁妆,也没有在大街上随便买旧物的道理,这玩意花样又不新鲜,样子也不好看,没人买很正常。
楼易和丁峰都不是好管闲事的人,别人东西卖不出去,也不关他俩的事儿,两个人自顾自地喝茶,闲聊了一会儿,没曾想,对面却有一个好八卦的,看样子是这个茶棚的好客人,和老板很熟,他点了壶茶,就拉着那老板说起话来,聊着聊着,就聊道银镯子上。
“那王老六家的二闺女吧,倒是个有志气的,不过,就那破镯子,就算能卖出去,卖个十两顶天了,哪够给他爹还债抓药的钱……我看啊,这丫头最后还是得……”
老板也叹了口气:“这孩子也是在咱们这一片儿长大的,从小我就觉得她又聪明又漂亮,将来,说不定能嫁个好人家,如今这王老六倒了大霉,还得连累他姑娘受罪,哎,要是我是那王老六,还不如一头撞死算了,何必拖累着孩子呢。”
楼易和丁峰耳力好,旁边儿的闲话自然听得清清楚楚,两个人便动了那么一点儿好奇心,抬头看去,这才注意到,镯子的主人,居然是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她头发很凌乱,脸上的皮肤也有些黑,穿了件儿很不合体的肥大衣裳,正抬着头看着来往的行人,也不叫卖,也不说话,清清秀秀的脸上,倒是透着股子倔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