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弄雪天子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8 03:40
|本章字节:38392字
第三卷育儿经第一百七十一章画眉
楼易腻着自家媳妇,说了一会子有关盗墓之类的事儿,当然,他本身又不是那个行当的人,知道的也有限,说得也是模棱两可,不过,小茹对这些只是稍稍有点儿好奇罢了,今天又正好碰上,才有心思问一问,到没有追根究底的意思。
一家人吃吃喝喝,说说笑笑,等到吃饱喝足,看过了这山川秋色,已经是太阳西斜的时候。小茹揉了揉有些撑的肚子,干脆让丫头们收拾东西,江天赶车回去,自己跟楼易带着三个丫鬟,慢慢走回客栈,顺便也可以下下食儿。
此时虽然已经是深秋,但是南方气候偏暖,山坡上的小草到不曾全部枯黄,还隐约透着一点儿绿意,不过,秋风到是带了几分寒气,吹得人身体僵冷。
难得山林幽静,罕有人烟,楼易悄悄地伸手,抓住小茹洁白的柔荑,两个人手挽着手,肩并着肩,漫步于林间,丁峰他们很有眼力劲儿地远远落在身后,不一会儿,连人都看不见了,不得不说,丁峰这个做兄长的,确实比楼易成熟得多,看看人家对楼易多么体贴关照,可如果是楼易遇见这类情况,说不定会狠狠地当面笑话丁峰一通……
小茹和楼易为了行走方便,都穿的是窄袖儿的衣衫,此时靠得又很近,胳膊紧紧地贴在一起,小茹到是没觉得怎么样,老夫老妻了,牵牵手儿有什么大不了的,可是,偶尔一侧目,却看到楼易的耳朵后面一派粉红,偏偏面上还是一本正经的模样,忍不住心里暗笑,到也不自觉有了几分羞赧。
“咦?好像是个小孩子?”走了没多一会儿,楼易的步子忽然一顿,惊讶地道。
小茹也怔了怔,他们来的这片山林,当然算不上多么人迹罕至,可是,行人毕竟很稀少,一路走来,只遇见了区区几个行路匆匆的路人罢了,此时,竟然看到一个唇红齿白,粉雕玉琢的可爱孩子站在道边儿,一时间几乎怀疑自个儿遇到了森林里的妖精……
就在小茹和楼易想走过去问问的时候,‘妖精’小嘴一张,忽然开口了——“你,把它放到树丫上去!”
小茹:“……”
楼易:“……”
这等的嚣张跋扈,要是放在大人身上,当然让人讨厌得很,可是,如今伸着小胳膊,一本正经很是嚣张地张嘴下命令的,是一个有着肉呼呼的小脸儿,短胳膊短腿儿,穿了一身喜庆的红色衣服,脖子上佩戴金锁片儿的小男孩儿,那给人的感觉就只剩下好笑了。
小茹抿着嘴,努力把笑声吞回肚子里,低头一看,这才发现,小男孩儿脚底下居然有一个小小的鸟巢,里面还趴着三只小雏鸟,看了看它们软绵绵的绒毛,小茹挑挑眉笑了:“居然是画眉鸟,挺可爱的嘛……没听人家说让你把它放树上去,还不赶紧动手?”
楼易哭笑不得地摇摇头,得,他好歹是个正三品的吏部侍郎,如今居然要让一个黄口小儿指挥来指挥去!再说,貌似那孩子是指着自家媳妇说的……
别管心里是不是腹诽不已,楼易还是乖乖地蹲下身,把鸟巢捧了起来,“咦,媳妇,这只鸟的翅膀好像受伤了……”
“哪里?”小茹一怔,连忙凑过去看了看,果然,其中一只雏鸟的翅膀上有一丝血迹,小茹轻轻安抚似地摸了摸小画眉鸟的绒毛,按了按它的小翅膀,松了口气,“没伤到骨头,只是滑破了一点儿,上些药就好了……对了,相公,你身上带着金疮药没?”
小茹的药箱让晓燕背着呢,如今手里根本没带药瓶儿,没办法,再本事的大夫,再轻的伤,没有药物,也是白搭。
楼易一摸腰上的荷包,点点头,自从娶了媳妇进门,楼易身上就再也没缺少过各种各样的金疮药,谁让老婆是当大夫的呢!从里面拿出个白瓷药瓶,又拿了个小茹做的棉签儿,沾了些许药粉,小心翼翼地给鸟巢里的雏鸟涂抹好,“这样就可以了?”
“放心。”小茹一抬头,见楼易皱着眉,眼神很专注地看着雏鸟的翅膀,一双手稳稳当当地捧着鸟巢,那种小心翼翼,一下子让小茹的心软了一下,“野生的鸟生命力可是很强的……快把鸟巢放树上去吧,你看,它们爹娘都来了……”
楼易一抬头,果然看到两只画眉鸟在他们头顶徘徊,迟迟不肯离去,要知道,成年的画眉鸟胆子很小,根本不亲近人,如今居然能不顾自己的天性,主动飞到人类的身边,可见,子女能给父母带来什么样儿的力量。
楼易笑了一下,一只手捧着鸟巢,另一只手抓着树皮,蹭一下,就窜上去了,小茹眼睁睁看着自家相公窜到足足有两米半高的一根粗树枝上,小心地把鸟巢放上去,然后直接从树上跳了下来,忙迎过去给他拍了拍衣袍上的灰尘,心里也不免赞叹,还真是身手敏捷啊。
那两只大画眉鸟围着楼易的脑袋呼啦啦地转了好几圈,叫声甚是悠扬悦耳,看得小茹忍不住低声笑道:“其实,这画眉不该谢你,它们应该感谢一下咱们的小英雄,要不是有这孩子在,你怎么会有那闲情逸致注意到这几只落下来的小鸟?”
“哼!”可惜,那孩子却根本不理会小茹的赞美,一扭头,不一会儿就跑远了,别看两只腿挺短,速度却一点儿不慢。
楼易乐了,拍拍手笑道:“不知道是哪一家出来的孩子,这么小的年纪,就有一股子傲气。”
小茹也耸了耸肩,其实,这个时代的大家族,尤其是夏朝建立之后新崛起的大家族,都致力于把子孙后代打造得温文尔雅,社会风气比较崇尚谦和的君子风度,很少有少年这般傲气嚣张。
要不然怎么说,在京城里要是遇上纨绔子弟,不是暴发户出身,就是不受父母重视的庶子,那些真正有头有脸的大家族子弟,别管里子龌龊不龌龊,外表大多很有风度,那些欺男霸女之类的事儿,在京城可是几乎看不见的。
眼见着小男孩儿跑远了,小茹和楼易才继续上路,这一次两个人走得快了一些,没多大工夫,就回到了凤祥客栈。
进了客栈大门,小茹听正做晚饭的厨娘说,老板娘休息了一中午,这会儿有了点儿精神,已经起来了,知道是小茹救了她,还要向小茹道谢。
小茹一听,连忙到老板娘的房间,果然见她的气色虽然还是不大好,神智却已然清醒了,对着小茹也是一派感激,小茹又给她把了把脉,开了副药,开导了她几句,正踌躇着是不是要再问一次事情始末的时候,老板娘到是先开口了。
“哎,说来也是造孽,我夫家姓童,这家凤祥客栈是祖辈传下来的,到现在已经百多年了,乱世都没有倒下,如今,闹出如此事端,恐怕开不下去了。”
也许是这些话憋在心里时间长了,此时说出来,老板娘的神色到是轻松了一些,“邱家那父女两个,经常在我这客栈里留宿,不是一回两回的事儿,小芸那姑娘,长得漂亮,人温柔,还做得一手好女红,我看着也喜欢,再者,邱家有些产业,可我们凤祥客栈也不错,算得上是门当户对,有一阵子,我还想着向邱老爷子提亲来着。”
“可是,我话还没说出口,就出事儿了,我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有一天晚上,我儿子显得心神不宁,行事慌慌张张的,连晚饭都没有吃多少,我心里觉得奇怪,问了两句,他只说没事儿,我便也没多想……却没想到,第二天就闹出大乱子,小芸姑娘居然在我们店的客房里上了吊,哎,作孽啊!当时邱老爷子哭得我看着都可怜,抱着小芸的尸体,踉踉跄跄地就走了,自那以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见过他。”
小茹怔了怔,忍不住开口道:“小芸姑娘的尸体没有送去衙门?邱老爷子直接领走的?”她好像听丁峰说过现在的律令,就算是自杀,也要先以疑似他杀断定,经过衙门严格验尸之后,才允许入殓……
“是啊,上宁县衙的捕快和仵作都来了,说小芸是上吊自杀,邱老爷子就把闺女抱走了……哎,事后听了我儿子哭诉,这才知道,事发前我那傻儿子去和小芸说话,不知道怎么就迷迷糊糊地摸了一把小芸姑娘的手,听说小芸那孩子被吓得脸色惨白,眼泪哗啦啦就流了下来,还把我儿子推出了房门……你说说,这到底该怎么说,我那个儿子,不是个贪花好色的孩子,反而有些木讷老实,他怎么就做出了这等糊涂事!”
小茹皱着眉,知道老板娘这是被连番惊吓,苦闷地受不了了,这才把事情说出口,要不然,此等丑事,她一个做母亲的,哪里可能对人说这种会败坏儿子名声的话,不过,她说不说也差不太多,客栈附近关于她那儿子的传言,估计少不了,只是,如果老板娘说的是真的,这事儿可太古怪了。
小茹皱着眉回到房间,楼易正坐在桌旁看书,就忍不住问了句:“相公,你说,别管那个什么小芸是真鬼还是假鬼,她想要报仇,应该找的都是这里的少东,是不是?可如今那少东都走了,她为什么还要在这客栈里现身?”
楼易眼睛都不抬,笑道:“想那么多干什么,等我帮你把鬼抓住,不就什么都知道了?”
第一百七十二章回家
很可惜,楼易要扮演‘茅山道人’奋勇抓鬼的豪言壮语没有实现,就不得不急急忙忙启程回家。
清晨,昨日清清静静地一夜好梦,没有任何杂事侵扰。
凤翔客栈的客人们走了一大半,包括楼家一家子在内,也不过五个房间住了客人,本来并不算太大的客栈,居然显现出几分空旷的大气。
楼易和丁峰一大清早就在客栈后门的山坡上练了一趟拳脚,练到浑身大汗淋漓,通体舒畅,楼易伸展了一下腰身,忽然觉得头顶上一片湿漉漉的雨雾降下来,楼易吓了一跳一抬头,不由得使劲儿揉了揉眼睛,他竟然看到两只画眉鸟用嘴衔着一朵硕大的荷叶,在他的头顶梭巡徘徊。
“伸手。”
背后传来自己媳妇宛转悠扬的语声,楼易来不及多想,两只手合拢伸出去,就见那两只画眉俯下身子,一连串淋漓的水珠,滚滚地落在他的手心里,冰凉清爽,让楼易打了个哆嗦,却一瞬间觉得精神旺盛很多。
楼易用手抹了一把脸,清爽的滋味舒服得他忍不住呻吟了两声,惊讶地看着那两只身子小巧的画眉,最后将整张大荷叶扔在他的头顶上,一个旋转,在半空中徘徊了一会儿,才一前一后,向远方飞去,楼易怔了大半天,一伸手,把脑袋上的荷叶拿下来,笑道:“媳妇……以后多多它们几个再往咱们家领那些野兽,我再也不多话了,他们喜欢领多少就领多少……还有,我再也不嫌咱们家的喜鹊吵闹了……”
说实话,两只小鸟取来的一点儿清晨的露珠,对于人来说,恐怕想要擦一下脸,也是远远不够的,可是这两只画眉,想要收集这些露水,恐怕得半夜三更,便辛辛苦苦开始忙碌,对于它们两个来说,这个‘报答’,已经是倾尽全力了。
看着小茹忍不住抿着嘴儿乐,楼易应该庆幸,他是自己的老公,他有个通兽语的老婆,才能得到这么好的待遇,要是换了别人去动那鸟巢,说不定会被画眉鸟当成偷鸟贼啄上几口,扇几巴掌,哪能出现这画眉报恩的新鲜事儿啊!
看到楼易一脸陶醉的样子,连丁峰都忍不住翻了个大白眼儿。
三个人说了会儿闲话,太阳升起来以后,便各自回屋儿,把自己收拾干净,坐在客栈大堂等着吃早点儿。
香喷喷的热包子刚摆上桌儿,一只通体雪白的小狐狸犬就窜进客栈大门,一下子蹦到小茹的肩膀上,小茹一怔,“咦?这懒狐狸怎么跑来了。”一边儿疑惑,一边儿伸手解下系在自家小狐狸脖子上的一个竹筒儿,从里面抽出张纸条,纸是很普通的纸张,可是,上面聊聊的几个字,却让小茹惊呼失声……
“小茹?”
楼易咬了一口包子搁在身前的盘儿中,见自家媳妇脸色越来越难看,不由吓了一跳,惊道:“怎么了?是不是家里出事儿了?”
小茹咬牙切齿地把手里的纸条扔到楼易眼前,噌地一下,站起身,冲出门去,冲着给自家的马匹喂食儿的江天喊道:“江天,把车准备好,咱们马上回家。”
一通人仰马翻的折腾,楼易和小茹就坐在了回家的马车上。
马车里很安静,安静得让人觉得压抑,楼易咳嗽了声,似是想缓和一下气氛,笑道:“媳妇,你这小狗儿越来越机灵了,咱们走了这么远,它也能找过来,可真不容易!”
此时,小狐狸正死仰八叉地躺在小茹的大腿上,任凭小茹有一下没一下地呼噜它雪白的肚皮,眯着一双眼睛,懒洋洋地打着呼,只偶尔长长的耳朵动弹两下,煞是可爱,小茹心不在焉地叹口气,又把那张纸条拿出来看,皱眉道:“老爷子只说咱娘受了伤,让咱们如果没有要事,就赶紧回去,也没说到底哪儿受伤了,严重不严重,怎么会伤着,这不是故意让人着急嘛!”
楼易暗自叹了口气,他心里也很急,,那是他的亲娘,他能不急吗?可是,媳妇已经六神无主了,他总不能再跟着添乱,只笑着安抚道:“老爷子这不是说了,让咱们没有要事的话,才赶紧回去,也就是说,咱娘的伤势肯定不算严重,否则,老爷子就应该让咱们务必快些回去了,而且,要真十万火急,老爷子也不会让你的小狐狸来送信,咱老爷子专门训练出来的信鸽可比小狐狸快得多,也可靠得多,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小茹怔怔地点了点头,只一个劲地催促江天快点儿走,楼易也不知道自己的话,她到底听没听进去,想了想,有找个滑头岔开她的心思:“说起来,这是媳妇你能耐,本来丁峰最先想离开凤翔客栈回家去,你不过几句话,他就二话没说地答应留下,连以前怕的要死的脏东西都不说害怕了,小生真是佩服啊佩服!”
哪怕满怀心事的小茹,也不由被自家相公逗得带了几分笑模样,要头道:“我都能想通的事儿,我就不相信你和丁峰想不通,昨天晚上他那儿一点动静儿也没有,来到此地之后,他可是一直睡不着的,可昨夜却是一觉到天明,而且,听他说,他一会儿还要去上宁县衙一趟,我就知道,就是我今天不说,他也肯定得留下来弄清楚事情的始末。”虽然自家娘亲很重要,可是按照丁峰的性格,他既然起了疑心,就不可能撒手不管,当然得必须留下。
楼易笑了笑,见媳妇思路清楚,没有乱了阵脚,便自然而然地安静下来,没再说什么。
马车一路飞驰,远远看着花草树木飞快地向后面奔去,风很大,吹得车帘飘荡,楼易按了按额头,一时间也觉得浑身的骨头都被晃碎了。
小茹的这辆马车,本来垫了很厚的皮毯子,软靠垫儿也有一堆,根本感觉不到一般马车的剧烈震动,可是此时此刻,楼易和小茹,连带着三个丫鬟确是被颠簸得头晕目眩,却都咬着牙硬挺着,谁也不说让江天放慢速度,以至于速度提升了将近一倍,太阳还没升到头顶,就已经能看见自家的竹林。
一路穿过崎岖的小径,一直飞驰到了大门口,江天停下马车,哐当哐当地砸了好几下门,把看门的王老头吓了一跳。
“……少爷,少夫人?你们怎么回来的这么快?”
楼易揽着已经昏头转向的媳妇下了马车,才喘口气,问道:“王叔,我娘怎么样了?伤得重吗?”
“老夫人?”王老头晕乎了半天,才恍然道,“老夫人没什么大事儿,高太医和许太医都来看过了……咦,少夫人?少爷?你们两个走慢点儿啊,仔细摔着……”
王老头儿话音未落。小茹和楼易已经跑进了娘亲的卧房,楼易还好一些,小茹却是跑得气喘吁吁,几乎上不来气儿,一进门,见自家娘亲靠在床上正做着女红,急忙奔过去,急道:“娘,你怎么了?伤到哪了?快让我看看。”
虽然王老头说婆婆没什么大事儿,可是,既然让两个太医过来看,那定得伤得不轻这么一想,小茹不由急得鼻头发酸。一把抓住自家娘亲的手,仔细给她把脉,只是心一直扑通扑通的跳的急促,沉不下心,自然把不准脉,一时间,小茹身上的汗水,哗啦啦地往下淌,不一会儿,连外袍都有些湿了。
愣了半晌,楼家老太太才愕然地摸了摸小茹的头发,疑惑地开口:“小茹?你们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不多字外面玩一阵子……”
小茹抬起头,终于喘了口气,仔细看了看自家婆婆的情况,这才疑惑地挑眉,自家婆婆脸色红润,气息平稳,头发梳理得纹丝不乱,怎么看也不像受了什么重伤……“娘,我接到了老爷子的信……你哪儿伤着了?”
“啊……”楼老太太脸一红,笑道,“没事儿,就是前天出门儿的时候,脚上被挂了一道口子,皮外伤,没大碍的。”就这么点儿皮外伤,老爷子竟然请了两个太医来看诊,记得当时许大夫看过之后,张口就来了句——“就这么点儿小伤儿?”脸上惊讶的神色让人恨不得钻进地缝里去,到了现在,老太太还觉得不好意思呢!
不过,小茹当然完全不能理解自家婆婆的心思,闻言连忙撩开破破的被子,果然,楼家老太太的脚上包裹了纱布,小茹小心翼翼地仔细观察了下,才松了口气,果然是皮外伤,没伤到骨头,太医们用的药也很好,比自家备的金疮药都要好上一个档次,不过,小茹解开纱布,看了眼伤口,却还是心疼得脸色都绿了,足足巴掌长的一个大口子,这得流多少血,得多疼啊!
“娘,……这怎么伤的?”小茹连忙小心地重新给婆婆上药包扎努力压下满腔怒火,却依旧免不了恶狠狠地咬牙。
第三卷育儿经第一百七十三章药膳
像往常一样,太阳刚刚升到树梢,楼家医馆门前的竹椅上,已然坐了不少等候诊病的患者,头顶上翠竹搭成的棚子,遮挡了略有些燥热的阳光,石桌上摆放着茶水点心和各种棋牌游戏,已经拿了好牌的并非急诊的病人们,聚在一起,或是喝着茶水,吃着点心,说一说家长里短的闲话,或是三两个或熟悉或陌生的人凑到一块儿,摸摸牌九,下下围棋,哪怕是来看病,却也没有别的医馆那种紧张和让人几乎窒息的痛苦感觉。
“……女神医今天怎么了?脸色好难看?”
永宁绸缎行的老板娘周氏,一边儿把手伸给高然,让他把脉,一边儿像往常一样,和我们的美男子高大夫搭话,只是这一次,却不是没话找话说,而是颇为好奇地看着坐在屏风后面,正在熬药的小茹。
也难怪她好奇,这周氏早年不注意,落下了个风湿的毛病,像这种病,根本没法子治愈,只能想法设法地缓解,小茹按照自家老爷找的配方儿,试着制作的几种膏药,还算有些效果,再加上这女人也是个爱俏的,第一次看见高然,就致力于把自家的闺女说给他做媳妇,丝毫不顾她家的宝贝闺女今年刚八岁,所以,她自然而然就成了楼家医馆的常客(这个词儿用在医馆,貌似很别扭啊!),到是经常能和小茹碰面。
平时小茹面对病患的时候,只要你不捣乱惹火儿了她,一直都是笑脸迎人,让病人们如沐春风,哪一个不说一句女神医温柔娴淑!可是今天,小茹却一大早儿就绷紧了脸,脸色不但难看,简直就是黑了,吓得一干病人们的声音,都自动自发地压低不少,就连那几个比较熟悉的妇女病患,都没敢‘调戏’一下高然。
“有吗?”高然扭头看了眼,一本正经地道:“我觉得她今天很正常,要是天天都这么正常就好了。”
今天楼家少夫人往医馆里一坐,他看病的速度快了将近一倍,那些喜欢说乱七八糟的‘胡话’女人们个个老实得不行,就为这个,高然简直恨不得小茹天天黑着脸在医馆坐诊。
其实,也怪不得小茹生气,自家婆婆受了伤,可是还不能去找‘凶手’泻火,这一肚子郁闷憋在心里,她能不难受嘛!
楼家老太太之所以会受伤,完全是因为一个愣小子逞英雄,在大街上抓小偷所致。
那愣小子看见了个小偷儿,很勇敢地冲上去抓,可是,他也不是什么厉害高手儿,只有一把子力气,和那个小偷儿,两个人厮打起来,不但把大街上的小摊子给毁坏了一大堆,还不小心把自家婆婆给撞到了,退蹭到一竹篾编成的筐子上,这才受了伤,折腾了一通,光是破坏的东西,就比那小偷偷得那点儿钱要多许多,更别说自家婆婆用的上好的药材了。
小茹本来是一门心思要害得自家婆婆受伤的混蛋好看,可惜,那个逞英雄的愣小子偏偏是楼易的发小,包括丁峰在内,三个人是一块儿长大的,再加上他认错的态度诚恳,老爷子又罚他顶着脸盆儿在院子里站了半宿,小茹也不好再多说什么,这事儿就这么过了。
可是,小茹虽然面上说就这么揭了过去,心里却依旧不痛快,所以,一大早才满肚子怨气,让医馆的病人们看到了一张黑脸。
不一会儿,砂锅开始骨碌,白烟飘飞。
晓燕拿了药碗,递给小茹,小茹冷着脸熄了炉火,拿了块湿毛巾垫手,打开砂锅上的盖子,瞬间,一股香甜的味道随着秋风传出来,惹得病人们个个口水直流,周氏离得最近,闻得最清楚,也忍不住吞了口口水,笑问道:“女神医,这是什么药啊,味道怎么这么香?”
小茹一怔,笑了笑,熬了一会儿药膳,心情到稍微好了一些,“这是药膳,莲子红枣桂圆羹。”小茹一抬头,见大家都很好奇,笑道,“现在入秋了,正是吃莲子的好时候,莲子在养心安神、健脾、补肾、延缓衰老等方面有很好作用,甚至有人很夸张地说,莲子能使人返老还童,长生不死,呵呵,这当然不可能,不过,它却是好大学,大家回去之后,可以多多煮来吃。”
一屋子病人都惊讶地连连点头儿,尤其是听见‘返老还童,长生不死’这八个字儿,所有人都来了精神,虽然女神医说了莲子没这么大的功效,但是既然有这样儿的传言,那肯定是有一定的效果,要不然,怎么说别人不说别的,单说莲子呢!
一下子,几乎所有人都吵吵着要去多买些莲子回去吃,还有人要求小茹熬一些药膳卖,七嘴八舌的给出了不少主意。
小茹看着一众充满崇拜的目光,哭笑不得,说起卖药膳来,她到是有点儿想法,晓燕现在出师了,对药膳的了解,比起小茹来也差不太多,完全可以
#家药膳铺子后来,晓燕结婚之后,果然拿着小茹给的配方,开了个药膳铺子,生意非常好,没几年这丫头就成了个小儿,当然,这是后话,现在不提。
端起给自家婆婆煮的药膳,小茹在众人的目送下,急匆匆离开了医馆。
这个时代的医术还不发达,李时珍的《本草纲目》还没有写出来,许多后人们耳熟能详的食物的作用,现如今还鲜为人知,大夫们也对自己的药方敝帚自珍,很少流传出去。
所以说,小茹这位女神医,在别人看来,就成了个不藏私,一心为病人着想的好大夫,这一点儿,也是她能迅速在这个时代扬名立万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秋日的风越来越凉,园子里的树木的叶子开始变得枯黄,风一吹如雨般萧萧而落。
卧房里点了银碳,很暖和,香炉的香味淡雅,床边儿的美人榻上放了一条丝绸面的薄被,小狐狸犬在粉红的被子上蜷成一个小球儿,煞是可爱,多多立在美人榻旁边儿的矮几上,手里攥着一把花生,正利索地剥花生壳,红色的花生仁搁在天青色的磁盘里。
一看到小茹进屋,小狐狸立时精神起来,抖擞了一下身上的毛发,摇摇脑袋,一下子跳到小茹的怀里,撒娇似的哼哼了两声儿。
小茹把药碗搁在红木做成的炕桌儿上,才搂着小狐狸,点了点它湿漉漉的小鼻子,一转头,冲着多多笑道:“多多,花生是给我吃的吗?”
结果,小猴子为难地眨了眨眼睛,两只爪子迅速地把一大半儿花生仁抓起来揣到自己的衣兜里,剩下的才推到小茹面前,面上还做出一副全给主任吃的得意洋洋的样子,逗得楼老太太乐得不行——“真是个机灵猴。小茹啊,来,过来坐会儿,对了,凡哥儿还睡呢?”
最近宝贝孙子忽然变得懒惰许多,以前恨不得生八只脚四处乱窜,闹得一家上下不安宁,可这个月,忽然安静下来,越来越像个小大人了,楼老太太道开始觉得不自在。
小茹一边儿帮自家婆婆把药膳吹凉儿,一边儿笑道:“那小子最近迷上我给她做的贴画儿,整天抱着不撒手儿,这到好了,省的夭夭胡闹,让大家都跟着折腾,娘,你觉得怎么样,腿还疼不?”
楼老太太脸一红,讪讪地摆摆手:“这么一点儿小伤,早不疼了,你们别把我这个老太婆看得太没用嘛,以前咱们爬山涉水的时候,这种伤不是经常的事儿啊!”
当年乱世,她和自家儿媳一起四处流窜,在山林里碰上土匪的事儿虽然不多,可也有那么两次,哪一次不是跑得浑身擦伤,才把那些土匪们给甩开,那伤可比现在这个严重得多,还不是随便上点儿药就完了,哪有如今的好条件儿……
说来也奇怪了,那些土匪明明比自己和小茹这样的老太婆和小女孩儿要健壮得多,可是在山里面,自己和儿媳只要开始跑,连路都不用辨别,准能把她们甩开,以前楼老太太就信佛,自从逃难开始之后,遇见的好事儿越来越多,那是更信了,如今如果哪一天不念几遍佛经,老太太就心里不舒服,总觉得浑身不得劲儿!
如果小茹知道,自己经常被婆婆逼着念佛经,偶尔还沐浴吃斋,都是因此而来,不知道会不会被气死?她们的幸运,跟佛祖可没关系,全是小茹自己的功劳,可惜,这种话无论如何也不能跟自家婆婆说,就是说了,婆婆也不会相信,万幸的是,老太太只是信佛而已,也不是坏事儿,反而能修身养性,对身体也有好处,算是不错了。
又检查了下伤口,虽然恢复得不算快,可是确实没有大碍了,小茹才放下心,端起药碗来,尝了尝药膳,感觉到这药膳已经变温了,小茹才小心地把药碗递给自家婆婆,笑道:“娘,来,里面加了红枣,可以补血,您就多喝点儿吧。”
楼老太太也难得听话,乖乖地接过碗来,慢慢喝,小茹则在美人榻上坐下,靠着垫子,随手拿了本话本儿,开始翻看,心里却想着丁峰刚刚送来的信件,说是他亲自去了趟上宁县衙,发现了件诡异的事儿,上宁县最近半年内,有两个自杀案件,一个是年约七十的老人自杀,还是投井,另外一个,虽然是个少女,也是上吊自杀,但绝不是什么邱小芸,是无名女尸,现在告示还在衙门门前贴着,一直等不到人认尸……
小茹叹了口气,凤翔客栈的常客和老板娘,明明都说捕快去过好几拨儿,可是丁峰去了次上宁县衙,居然没有查到相关案卷?这下子,连小茹的好奇心都旺盛得不得了了,这‘鬼’,恐怕是非抓不可。
第三卷育儿经第一百七十四章逗闷子
回到家好几天了,楼易还是没有销假,到是整天和自家儿子玩的不亦乐乎,被十足孝‘子’的老爷带着,楼一凡到是又像以前一样,显得活泼好动起来。
楼家后门外的竹林里,专门给自家宝贝儿子开出一片儿‘游乐场’,整个场地用竹篱笆围拢,里面被楼易和丁峰两个人仔仔细细勘察过好几遍,所有有棱角的地方,都想方设法地磨平,或是用绸缎包裹严密,地上也是松软的泥土或是草坪,如果凡哥儿进去嬉戏,便由楼家的几个家丁在各个方向看守着,又有乖乖它们贴身保护,安全方面,到是无虞。
入秋之后,天气转凉,孩子不能沾水,大青石砌成的游泳池是不能用了,到是楼易专门弄出来的石头滑梯,红木的跷跷板和秋千,现在是小凡哥儿的挚爱。
滑梯比较简陋,只是按照小茹印象里的模样,让楼易和丁峰两个手工修葺,整个外观,看起来像是个烽火台,梯子除了光滑平整,每隔一小段儿,就会有一些缓冲用的凸起之外,根本不可能像现代的滑梯那般整出许多有趣的花样儿来,不过,凡哥儿还是乐此不疲,每天都要冲上去滑上好多回。
正午时分,竹林里很清凉,斑驳的光点儿洒在蓬松的土地上,给人们带来几分温暖的日光味儿,小茹坐在竹椅上,端着一碗红豆沙慢慢喝,别看里面除了冰糖和青苹果之外,并没有二十一世纪多种多样的调味品,但是,味道可比以前吃得正宗许多,小狐狸犬蜷缩在她身边,最旁也摆着个白玉碗,里面盛着用太岁水弄的红豆沙,不但用的餐具比小茹的要高级,吃的东西也比小茹的更上一个档次。
熊猫小盼摇头晃脑地在假山旁边坐着,抱着个大木桶,里面盛的是晓燕专门煮来喝的玉米粥,只可惜,粥刚煮出来,就让这家伙不问自去了。
小茹蠕动了下身子,让自己坐得更舒服一些,随手扯下搭在椅子扶手上的一条毛毯,盖在腿上,懒洋洋地从石桌的瓦罐儿里抓出一把谷子,随手一撒,无数飞鸟便落在她的身边,开始进食。
这片小小的竹林里,住的鸟类却繁多异常,麻雀,喜鹊,百灵鸟,画眉鸟,白头翁,绣眼,珠颈斑鸠,白鹭,小茹饲养的两只黑八哥儿,偶尔还有只白天鹅从湖面上飞来,围着小茹转上几圈儿,鸟叫声宛转悠扬,让人远远地听见,便心旷神怡,当然,它们早起的鸣唱声,却也是楼易的大恨,小茹还好,她的睡眠质量佳,一般鸟叫声吵不醒她,不过,楼易就不一样了,他本来就浅眠,睡觉的时候也一向很警觉,每一次想偷懒睡个懒觉,都会早早地被一群鸟的叫声吵醒,弄得他十分郁闷。
“咯咯……哈哈……”
不远处传来一阵孩童清脆的笑声,小茹一抬眼,就看见自己的宝贝儿子坐在三面密封的秋千里,老虎乖乖一个飞扑,秋千就高高地荡漾起来,凡哥儿一点儿都不害怕,还笑呵呵地手舞足蹈,另外一个秋千里,蹲着小猴子多多,它不用别人推,自己踩在秋千上面,一边荡漾一边儿做着许多很滑稽的动作,逗得守在秋千旁,生怕宝贝儿子出事儿的楼易,也压低声音笑个不停。
中午饭大家是在竹林里吃的,公孙止也过来了,小茹的猴儿酒已经被喝得只剩下一点儿,资源稀缺,必须节制,所以,目前大家伙喝酒全喝老爷子自己酿造的果酒和早年储存的陈年花雕,果酒还好说,反正这帮子人也不过当饮料来喝,可是,花雕都喝掉,却让老爷子觉得有些惋惜,其实,这些陈年花雕,公孙止本来是专门留起来等两个徒弟成亲的时候用的,可是,如今喝惯了猴儿酒的楼易,还有他自己,就是喝这些以前舍不得的好酒,也都觉得滋味儿不是很正,不过勉强还能喝一点儿罢了,别的酒水,根本不能入口了。
午饭弄得比较简单,晓燕蒸了一锅白面馍馍,弄了几个青菜,整个小葱拌豆腐,又开了一罐肉酱,两条煎鱼,每人一碗玉米粥,虽然简单,可是很可口,大家吃得还算满意,牙没长全的小孩子楼一凡,也得意吃了半块儿白面馍馍,喝了一点儿玉米粥。
午饭刚吃完,一家子坐在一起下食儿的时候,天边儿忽然飞来一只血鸽,楼易伸出手臂,让鸽子落到他的小臂上面,解下信纸来看了一眼,小茹拿出一些谷粒儿,喂给鸽子吃。
公孙止看着两口子神神秘秘地凑在一块儿忙忙活活,不由笑道:“你们三个小辈儿最近在干什么呢?神神秘秘的,我看这几天,这血鸽可给了好几趟了。”
公孙止的信鸽可不简单,都是哪怕飞到啼血,也一定把信送到的,统共没有驯养几对,他就送了两个徒弟一人一对儿,是让他们要紧的时候才动用的,可惜,他这两个宝贝徒弟每一个能体会到他的苦心,寻常有事没事的信件,大多也是用血鸽儿来送,闹得知道详情的一些亲朋故旧们,对公孙止的浪费咋舌不已。
更奇怪的是,公孙止见了,居然也不说什么,由着他们两个去,小茹有时候都看不过眼,觉得公孙止对楼易哥俩儿太放纵,可是,后来想想,其实,公孙止这人精儿老头无论做什么,心里都有数儿的很,哪用得着自己操心,看看他把两个徒弟教养的如此出色,就知道他的本事了,论起这方面的经验,自己哪能跟人家相比,所以,哪怕小茹看不顺眼,也绝不多说什么。
楼易把丁峰的信递给自家师傅,笑道:“这下子,我看丁峰那小子还怕不怕鬼。”
上面只写了五个字——‘我抓住鬼了。’再没有其它,公孙止虽然对楼易和小茹他们去上宁的一趟旅游始末知道得不多,可他的脑子多好用啊,一转念就猜了个八九不离十,笑道:“呵呵,小楼啊,你也别太乐观了,虽然丁峰这一回可能是抓住只假鬼,但是他怕鬼的毛病不少那么容易好的,这种小时候落下的毛病,最麻烦人,你要是想帮他治好,恐怕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下猛药,把他一个人扔到荒野坟地里面呆上十个晚上,保证他好得不能再好了。”
楼易哭笑不得地摇头,呆十个晚上?一个晚上丁峰那小子就得吓了半死,还十个晚上呢,道时候把人找回来,都得看不出人形了——“既然老爷子您有办法,为什么不早去实施啊?”
“看你说的。”公孙止一本正经地抿了口茶水,笑道,“我当然舍不得,丁峰可是我养大的徒弟,你们家老爷子我,可是个慈善的师傅,这种恶毒的事儿,那是万万不能做的。”
楼易被噎得一口气差点儿没上来,小茹扑哧一声,失笑,坐在她怀里的凡哥儿,虽然听不懂这俩人在逗什么闷子,不过,见着自家娘亲笑了,也傻呵呵地咧开嘴直乐,更是把楼易气得龇牙咧嘴,忿忿地道:“敢情您老人家不舍得,就让我去啊,等丁峰怕鬼的毛病的治好了,他肯定剥了我的皮!”
;老爷子笑眯眯地抚摸着下巴上的美须,笑道:“不会的,你笑的时候不是经常作弄人家丁峰嘛,什么往人家被子里扔虫蛇蜘蛛,还骗人家说,你的护身符掉进河里,让那孩子寒冬腊月破开冰去河里给你找,对了,我还记得有一回,你去偷看秀眉洗澡,结果苏大娘给发现了,你撒丫子就跑,苏大娘拿着擀面杖跑出来之后,只看见人家丁峰一个人在旁边立着,把丁峰这个无辜的可怜孩子给打了一顿,还揪着他的耳朵到我面前来告状,就是这样,人家也没有记恨过你啊!”
公孙止越说,楼易的脸就越红,最后简直要冒烟了,哭笑不得地哀声道:“老爷子,那时候我不是小吗?再说了,我受的教训也不少啊,我往顶峰床上放虫蛇蜘蛛,您老人家就让我吃了半年的长虫,我吧丁峰骗进河里,结果他生病了,您老人家让我陪着喝药,而且我喝的药里面,除了黄连之外,什么都没有,最后,还是丁峰看不下去了,偷偷摸摸帮我喝掉一半儿,还买蜜糖来给我吃,这才熬下来好不好,至于偷看秀眉洗澡的时候,我刚十岁而已,学画画还不到半年,您居然让我画二百幅合格的美女出浴图,说什么不能白看,二百幅啊!我画了整整两年,画得我都想吐了。”
他们师徒两个在那儿逗闷子逗得开心,小茹和婆婆笑得肠子差点儿都给绞在一块儿,小茹笑完了,板起脸,瞪着楼易低声道:“那个什么秀眉的出浴图,你画了没有啊?是不是很好看啊?”
楼易一脸郁闷,腰上被自家媳妇的小手儿拧得死紧,脸上却还得挂着一脸微笑,“那肯定我和我家媳妇不能比,媳妇啊,当年你相公我年纪还小呢,根本不懂事儿嘛,你可别和老爷子一起欺负我啊!”
小茹看着楼易可怜巴巴的样子,嘴角勾了起来,其实,一开始初见时,觉得楼易这个人死板又老实,虽然是良酿,但总有些无趣,相处下来,才算明白,这家伙其实是闷骚性子,骨子里是个很风趣好玩儿的男人。
热热闹闹地饭后消食活动进行完,老爷子和楼家老太太都回去午睡,小茹和楼易凑在一起,给丁峰那小子写回信,正写着的时候,江天过来回报,说是有客人来访。
第一百七十五章
金乌西坠,漫天的霞光,宛如绝世佳人红颜凋零前,最后灿然一舞,将天地渲染成炫目以及的橙黄,肆意挥洒,烂然如锦。
笼着霞光,小茹倚在竹椅上,楼易自去会客了,而且,看样子这位客人很重要,以至于楼易那家伙连家里仅有的一点儿猴儿酒,也毫不吝啬地拿出去待客。
婆婆午觉睡醒,这会儿精神正好,坐在铺着软垫儿的竹椅上,手里穿针引线,老太太的眼睛不大好,小茹不太乐意她多做女红,此时见天色黯淡了,便让厨房准备下松软可口的点心,备上一壶上好的普洱茶,让自家婆婆吃些东西,多多休息,少做点儿耗损眼睛的事情。
孩子们坐在不远处的凉亭里,今日已经读完书的福儿,正抱着凡哥儿,一本正经地教他习字,小模样认真又可爱,几只动物也懒洋洋的,没了白日的精神头,小狐狸缩在小茹的怀里休息,多多和乖乖安安静静地趴在她的脚下,小盼也早早回窝休息了。
现在虽然已经是深秋,可是不知道是不是小茹家的宅子附近风水好,还是今年天气比较暖和,树木的枯叶并不太多,地上的落叶更是只有薄薄一层,清扫很方便,甚至还有本已泛黄,却逐渐转绿的叶子,依稀隐现,整个山林,依旧葱郁迷人,坐在其中,听着清泉潺潺流水声,使得人陶然欲醉。
隔着修竹,一片葱郁树林里鸟鸣唧唧,如果是其他人在此,自然是只能闻其声,而不能不见其貌,如今,小茹在此安坐,却是引得群鸟飞落身边,踩着她的衣衫裙摆,跳动间,飞舞时,个个活泼可爱,歌声更是宛转悠扬。
山脚下的环境清幽,在这个没有被高楼大厦侵扰的时代,楼家后山的树林虽算不上大,还是引来不少鸟类安家。
这些鸟对小茹自然而然的亲近,总是能让人心情愉悦,树丫上,一只褐黄色的,看起来瘦瘦小小的小麻雀,在树干上左右摇摆扑腾着,偶尔坠到地面上来蹦跳着。夕阳的霞光透过树叶撇下点点金斑印在它的翅膀上,映照得小麻雀格外漂亮可人。
小茹莞尔一笑,从石桌上的石碗里挑拣出一些泡过的小米,然后一抬头,一举手。
那只小麻雀便飘飘然飞了下来,先是在小茹的发髻旁边儿小小地飞了一圈,用嫩黄的小嘴亲昵地啄了啄小茹白皙柔润的肌肤,然后才啾啾两声,飞入她的手心,低头享用起美食。
听着小东西时不时抬头唧唧两声表达谢意,小茹心里一叹,感觉真好,这样和谐亲近无比的一幕,如果让公孙止看见了,恐怕又要惊讶感慨一番,虽然,他看到这样的情况已经很多次了,甚至也知道小茹能训练麻雀之类的鸟来送信。不过,每一次看到,依旧要好奇半天,张口闭口都是不可思议。
要知道,布衣国师知识渊博,经验何等丰富,当然知道麻雀这种鸟虽说多生活在有人类聚合的地方、生性活泼,但对人的警惕却非常高,性格极倔强甚至于高傲,被抓住之后,必然绝食而亡,是一种不自由毋宁死的鸟。所以说,冬日里,楼易他们扫雪捕鸟,若是捕到其他的,还能养一养,看个热闹,若是捕到麻雀,就只能烧着吃掉,或是放走了事,从没想过喂养几只。
小茹听着鸟鸣声,闭上眼睛,拂去脑子里的杂念,清风吹拂,夕阳柔和,脸上浮现出盎然的笑意,她对目前的生活非常满意,上辈子对她来说,已经确确实是成了上辈子,不得不说,小茹真的是个很豁达的女人。
这也许与她的经历有关吧,上辈子便天生通兽语,和动物相处,可以非常和谐,可是,和人相处,却总有一种莫名的隔阂感,以至于,如果不是那种特别热情有恒心的人,很难与她成为挚友,除了父母至亲之外,对其他所谓的朋友也好,亲戚也罢,相处时,总是淡淡的,极难交心。
“少夫人,这些是我前些日子新收上来的茯苓,您看看,要怎么处理?”晓燕提着药篓子,轻快地走到小茹身边,先是向着老夫人少夫人行了礼,才低声问道。
最近楼家的药材生意做的挺火,家里的存货不足,所以,也开始在外面购买了,小茹甚至打算整一个专业的采买团队,常年去收集药草,只是目前只有一间药铺子,一个医馆,还没有那么大的消耗量,暂时这只是个念头而已。
小茹懒洋洋地倚着晓燕的胳膊,拿了个茯苓,称了称分量,道:“行啊,这些品质都不错,至少有五百年……啊,这一只怕是有八百年以上了吧。”
野生茯苓当然比不上野生人参珍贵,却也极为难得,小如想了下,笑道:“先放在药房里吧,处理的时候小心些,别浪费了,前几天唐老说想进山一趟,我们也备点上等的解毒药,这茯苓正好能用,我干脆多做一份,咱么也准备些……”
进了山林,那些毒蛇毒虫小茹不怕,它们不但不会咬到小茹,对她来说,还是最天然的保护,可是,其他人就不行了,常年进出的猎户和采药人,大多身上备着蛇药还有可以解毒的药物,茯苓就是配置解毒药的上好材料。
“嗯,剩下的一点配一些茯苓酒,最近相公不是老闹着要喝好酒吗?干脆多配一点儿,让他天天喝,喝个够。”小茹想了想,接着道。
晓燕笑了,谁不知道他们家少爷虽然好酒,却不喜药味儿,尤其讨厌喝药酒,以前猴儿酒多的时候,用猴儿酒泡出来的药酒还好一些,可是换了一般的药酒,他怕是又要苦着脸了吧,可惜,家里有少夫人,老夫人,公孙止老爷子三座大山压着,他纵然不喜,也只能生受了。
答应一声,晓燕高高兴兴地拎着药篓子去药房做准备。
楼家的老太太对这些东西也挺好奇,凑过去看了两眼,皱眉道:“这东西可够难看的,黑乎乎,真不招人待见。”
小茹干笑了一声,“娘,虽然外表不好看,可是,确实是位好药。”听见自家婆婆这一问,小茹倒想起在云南的时候,自家婆婆的眼睛刚刚复明,还没有彻底好,当时小茹整日出去忙活,又是上山采药,又是钻山沟里打野味儿,回家之后,弄得浑身又酸又痛,累得不行,老太太一复明,心疼媳妇,就想赶着在媳妇回来之前,想先把饭菜做好,当时家里没柴火了,老太太眼睛和腿脚都不大方便,也没法子出去砍柴,小茹又没回来,老太太四处一寻摸,在库房的一个竹篮里找着一堆黑乎乎的东西,看着听不起眼,心中大喜,一股脑儿全塞在炉子里了,那么一点,还挺好点着……
那个晚上,小茹吃了有生以来最珍贵的一锅面糊糊,吃得泪流满面啊,老太太还一边儿给媳妇儿擦眼泪,一边感叹,自家儿媳妇性子看着挺淡漠,没想到,自己不过煮了一回饭,就感动成这个样子了,弄得楼老太感慨不已,对这个媳妇更是喜欢,又觉得家里的生计都压在年纪幼小的女孩儿身上,万分不忍心,自此之后,不管媳妇儿怎么说,怎么劝,楼老太每日都要坚持下厨,每一次小茹回到家,都能吃上热乎乎的饭菜……而她的宝贝儿媳妇,同样变得异常勤快,每天别管回来多晚,都要拾很多柴火,日日不忘。
一直到她们生活好了,身边有了丫鬟厨娘家丁,老太太才不再天天下厨,小茹也不必每日去捡柴火了。
想着想着,小茹不禁暗笑,现在想想,那时的苦难,全成了很有趣的经历,她都不记得当时看见自己辛辛苦苦采集来的上好的茯苓,被婆婆当柴火一把烧毁的时候,到底是什么感觉了,想必十分郁闷无语,却又硬撑着不肯让婆婆知道,省的她也跟着懊恼难过吧。
当然,这件事儿只是小茹的秘密,楼老太太绝对不肯能记得自己娶了儿媳之后第一次下厨,用的是什么样的柴火,哪怕现在看见相同的东西,也想不起来了。
吹了一会儿风,快到晚饭的时候,小茹刚想去问问楼易那家伙还过不过来吃饭,就见江天难得跑到后院儿,气喘吁吁的道:“少夫人,少爷请您去一下前厅。”
小茹一怔。
楼老太也睁开眼,皱眉道:“那孩子不是正在陪着客人吗?干什么让你家少夫人也跟着过来?”
江天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渍,憨厚地摸了摸脑袋,只知道咧开嘴傻笑,也说不出个三五六来。
小茹点点头,“那好,我一会儿就过去……娘,天儿凉了,您也回房吧。”想了想,先扶着婆婆回屋,见老太太还想动针线,连忙帮着点上两盏灯,根本不管自家婆婆嚷嚷什么浪费,那一点儿灯油钱,哪能比老太太的眼睛更重要啊。自己也回房间换了身见客的衣裳,让兰芝帮忙,简单的梳好头,插上一根白玉簪子,才款款向着前厅走去。
越过鹅卵石的小径,一进入前厅,小茹就怔了一下,坐在楼易身边的是个和他年纪差不多大的年轻男子,一身麻布衣服,古铜的肌肤,面容普通,他可是真正的普通了,如果说楼易和丁峰站在一起,那自然是个很普通的年轻人,可是,他一个人摆出来,倒也能称得上,五官周正,有那么点儿小帅,但眼前这个男子,却是那种扔进人群里,绝对再也捞不出来的那一类。
“媳妇,这是我发小,姓苏,你叫他小苏就行了。”
小茹一愣,只有姓儿?怎么连个名字都不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