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敖
|类型:人物·传记
|更新时间:2019-10-08 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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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樾《右台仙馆笔记》(春在堂全书本)记乔氏一条,很可代表晚清对贞节观念的立论:
松江邹生,娶妻乔氏,生一子名阿九,甫周岁而邹死。乔守志抚弧,家尚小康,颇足自存。而是时粤贼已据苏杭,松江亦陷于贼。乔虑不免[失们,思一死以自全;而顾此孤弧者,又非母不活,意未能决。其夜忽梦夫谓之曰:“吾家三世单传,今止此一块肉,吾已请于先亡诸尊长吴,汝宁失节,毋弃孤儿。”乔辖而思之,夫言虽有理,然妇人以节重,终不可失,意仍未决。其夜又梦夫偕二老人至,一翁一温,曰:“吾乃汝舅始也。汝意大佳。然为汝一身计,则以守节为重;为吾一家计,则以存孤为重。愿汝为吾一家计,勿徒为一身计。”妇辖,乃设祭拜其舅姑与夫日:“吾闻命吴!”——后母子皆为贼所得,从贼至苏州。
乔有绝色,为贼所屡。而乔抱阿九,无一日离。语贼曰:“若爱妄者,愿兼爱儿。此儿死妾亦死吴!”贼恋其色,竟不夺阿九。久之,以乔为“贞人”,以阿九为公子。——贞人者,贼妇中之有名号者也。
一日,乔氏“抱阿九登张秃子舟以遁”:
张〔秃子〕夫妇意乔居贼中久,必有所青。侦之,无有,颇失望。乃载之扬州,鬻乔于娼家,乔不知也。
娼家率多人篡之去,乔仍抱阿九不释,语娼家日:“汝家买我者,以我为钱树子耳!此儿死,我亦死,汝家人财两失矣!若听我抚养此儿,则我故失行之妇,岂当复论名节卜’娼家然之。乔居娼家数年,阿九亦长成。乔自以缠头资为柬修,傅阿九从塾师读。
俄而赋平,乔自蓄钱偿娼家赎身,享阿九归松江,从其兄弟以居。阿九长,为娶妇。乃复设祭拜舅姑与夫日:“囊奉命存孤,幸不辱命。然妇人究以节为重。我一妇人,始为贼贞人,继为娼,尚何面目复生人世乎?”继而死。
俞曲园曰:“此妇人以不死存孤,而仍以一死明节,不失为完人。程子云: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然饿死失节,皆以一身言耳。若所失者,一身一名节,而所存者,祖父。之血食,则又似祖父之血食重,而一身之名节轻矣!”可见在旧礼教的桎梏下,被强xx,是为不贞;与非法定人有性行为(不论自动被动),是为不贞;
被强xx,而不死,是为失节;改嫁,是为失节。
对这种毫不近人情的陈腐观念,在光绪朝时,曾有过激烈的抗议,宋恕在他的(六斋卑议)(页二九,敬卿楼业书本)里,他曾托古以驳流行的贞节说:
赵宋以前,大家妇女不禁再适。名臣名儒,如范文正,其媳亦再适;程正叔虽创饿死事小苛刻不情之说,徒快一时口舌耳!其胞侄女仍由正叔主持再适。自洛闽余党,献媚元明,假君权以行私说,于是士族妇女始禁再适。而乱伦兽行,其风日炽;逼死报烈,惨事日闻。夫再适再娶,均为名正言顺之举。古圣所言,不为失节。失节古谊,专指***。今严禁古圣所许之再适,而阴纵古圣所恶之***,洛党私说,流殃至此!
光绪三十年(一九0四),严复译孟德斯鸠的催意》,在案语中,他写道:
己则不义,而专责事己者以贞。己之滕妾,列屋闲居;而女子其夫虽亡,虽不足恋,贫不足存,而其身犹不可再嫁。夫日事夫不可以二,团也。而幽居不答,终风且暴,又岂理之平哉?夫妇之际,以他人之制,为终身之偿。稍一违之,罪大恶极。乌乎!是亦可谓束于礼而失其和矣!但是,这些开明的立论,毕竟是空谷中的足音,史乘中的残酷纪录稍一披览,一件件极不入道的故事,立刻出现在眼前。同治七年(一八六八)的(旌表事实姓氏录)(采访局印行),洋洋八册,只不过是江苏九个县的贞节名册,就足以使我们震骇了!光绪以后,虽然没出过这类巨性,但从笔记和“实录”中,还可以看到不少的鸿爪遗痕。
在《清会典》风教门里,我们可以看到清政府对贞女节妇族表的典范;在台南赤茨楼的碑石上,我们可以看到乾隆十一年(一七四六)贞烈坊的样本。从这些典章和实物上,我们知道,光绪朝的一切旌表事实,都是“师承有自”的,都是有所本的,在观念上有了这种背景,我们就可以正式探讨本题了:李慈铭(桃花圣解盒日记)(丙集二页一九)光绪元年(一八七五)记道:
近来妇女之以到股旌者,累日有书,倭指难尽。盖格今之外,请必见从。闺阅之中,事无左证。职彤管者,疲于铅柴也!从这段记载里,可以略窥当时节妇之多!
下面从(大清德宗景皇帝实录》里,酌辑此类史料,排比如下:
一、卷三百三十五,光绪二十年(一八九四)甲午二月:
放在骂贼捐躯烈妇安徽涡阳县袁旭占妻邓氏:过门守制贞女直隶清苑县监生李均聘妻钱氏;节妇大城县民李柏龄妻陈氏。(页一六)二、卷三百三十九,光绪二十年(一八九四)甲午四月:
程表过门守贞安徽桐城县张宗翰未婚妻章氏。(页六)
三。卷三百四十四,光绪二十年(一八九四)甲午秋七月:
以贼至投井,施表新疆阜康县济木萨烈妇郭韩氏,及二女,如例。(页一)
四、卷三百五十三,光绪二十年(一八九四)甲午十一月:
施表仰药殉夫烈妇山东荣城县候选通判于建基妻梁氏。(页八)
五、卷三百五十七,光绪二十年(一八九四)甲午十二月:程表未婚完乞江苏江阴县候选巡检夏话植聘妻陆氏。(页三)
六、卷三百六十,光绪二十一年(一八九五)乙未正月:
以捐设义学并建桥梁,于贵州思南府节妇杨周氏建坊。(页三一四)
七、卷三百七十,光绪二十一年(一八九五)乙未六月:
以捐助学田经费,予四川罗江县文生何自兴为其父母;暨雅安县缩妇余氏,各建坊。(页一七)
八、卷三百七十四,光绪二十一年(一八九五)乙末八月:
以捐宅作节孝词,并筹祭费,予四川郸县节妇彭郑氏为其故翁士古建坊。(页五)
九、卷三百七十五,光绪二十一年(一八九五)乙末八月:
追予各省阵亡殉难官绅署安徽寿春营外委傅沛霖等,士民湖北汉阳团长哈清源等,妇女陕西白水县文童吴凌云妻节妇马氏等,共一千一百二十一员名口,分别施恤,并建词建坊如例。(页五a)
十、卷三百八十二,光绪二十一年(一八九五)乙未十二月:
予临阵伤亡陕西副将唐焕文优恤;妻符氏恸夫殉节,并予旌表。(页一四)
十一、卷同上:
追予各省阵亡殉难官绅妇女等一千一百二十二员名口,分别旌恤如例。(页一六)
十二、卷同上:
以临难抗节,予奉天复州文童王圣德;暨民人徐广升妻王氏,旌表。(页一八b)
十三、卷同上:
追予陕西阵亡殉难官绅妇女等一百六十二员名口,分别施恤士如例。(页二一b)
这些纪录,没有一条不是“投世而名不彰”的纪录,望门寡也好、殉节也罢,这些可怜女子们的一片痴心,只能“彰”了一下她们丈夫或未婚夫的名字,而她们自己那些“芳名”,却和她们的痴心一样一起掷诸虚化了!
一九六二年一月十五日夜十一时半动手写
七小时写毕,在碧潭山楼
参考文献及实物:
一、俞樾:《右台仙馆笔记)(春在重全书本)。
二、宋恕:(六斋卑议)(敬师楼丛书本)。
三、严复泽人法意)(严译名著丛刊本)。
四、(硅表事实姓氏录)(同治七年十二月采访局印行)。五、(清会典)。
六、台南赤茨楼藏蔡偕娘贞烈坊(乾隆十一年十一月奉旨社在故处士张金生妻蔡氏,丙寅季秋谷旦立)。
七、李慈铭:(桃花圣解孟日记)(丙集)。
八、(大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大满洲帝国国务院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