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作者: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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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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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8 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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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3784字

春天用黄色、绿色、粉色装饰了塞耶街的时候,洛丽塔再也无法挽回地生出了做演员的热望。一个星期天我恰巧发观普拉特和一些人在沃尔顿酒店里吃午饭,隔了老远她就看见了我,出于同情,谨慎地拍拍手,而洛看也不看。我对戏剧深恶痛绝,历史地看,它是一种原始又腐朽的形式;这种形式具有石器时代礼仪风味,充满了部落性无聊举止,尽管其中有个人天才的因素,比如,伊丽莎白的诗歌,但却由一位关在密室中的诵者将其混入一派胡言中喷吐出来。那时,我的大部分时间都被我的文学工作占据了,无暇完整地一遍《着魔猎人》,在这出短剧中多洛雷期·黑兹被指派扮演一位农夫的女儿,她幻想自己是林地女巫,或戴安娜等等,她凭借一本催眠书在游吟诗人(莫娜达尔)念咒语制服她之前,使好多迷路猎人陷入各种各样有趣的昏睡状态。我就了解这些,还是得自洛散丢全屋雏皱巴巴、字打得乱七八糟的零星脚本。这剧名和一家难忘的酒店名的巧合,多少还是令人略带忧伤地感到了愉快:我脆弱地想到最好它不要引起我的女巫注意,以免一阵摧人泪下的指控会重重地伤害我甚过她的浑然不觉予我的伤害。我假定那短剧仅仅是某个无名的陈旧神话的翻版。当然,什么也不能阻止人们这样猜想,为了找到一个引入入胜的名字,旅馆的建立者会毫不犹豫、并且唯独受到了他所雇佣的二流壁画家偶然狂想的影响,而后来旅馆名便提示了那出剧名。不过在我轻信、简单、仁慈的心里,我恰好是倒过来想的,实际上又未对事情做更多的思考,就猜想那壁画旅馆名和剧名都出自同一源她,即某地方传统,那是我这个对新英格兰民间知识一窍不通的异乡人无从知晓的。因此我持有一种印象(所有这一切都很偶然,你知道,并不重要),这出讨厌的短剧是属于那类少年肺病的奇思怪想,新瓶装旧酒,就象理查罗的《汉瑟尔与格列苔尔》或多萝西·多伊的《睡美人》,或莫里斯弗蒙特和马里恩拉佩尔梅耶的《皇帝的新衣》——所有这些都可以在任何一本《学校演员的戏剧》或《让我们尝试演剧》里找到!换句话说,我实际并不知道——也不会在意,即使知道——《着魔猎人》是技巧上很新颖的近作,只在三四个月前由纽约一自诩博学的演剧组首次公演的。对于我——我从我的可爱之人那方面来判断——它好象是一件忧郁的幻想之作,满是勒诺尔芒、梅特林克及各种英国化梦想家的技巧。那些戴红帽、着盛装的猎人们,第一位是银行家,另一位是管道工,第三位是警察,第四位是企业家,第五位是保险业者,第六位是逃犯(你看这巧!),他们在多丽的幽谷里经历了彻底的换脑,对他们的真正生活只当做梦幻或恶梦记忆着,而小戴安娜又将他们唤醒;但是,第七位猎人(戴了一顶绿帽子,这傻瓜)是个年轻的诗人,令戴安娜非常生气的是,他坚持认为她和她提供的娱乐(跳舞的仙女,侏儒,魔鬼)都是他这位诗人的创造。我知道最终是赤脚的多洛雷斯怀着对这种自以为是的深恶痛绝,带领穿格裤的莫娜到“冒险森林”后面的父亲农场,向吹牛者证明她不是诗人幻想的结果,而是一个非常非常现实的乡村姑娘——最后一分钟的亲吻更要增强整剧的深刻内涵,具体说,即是幻想和现实融于爱情中。我觉得不当着洛的面批评什么是更明智的:她是那么全神贯注于“表情问题”又是那么可爱地合着两只佛罗伦萨的纤纤玉手,眨动着睫毛,请求我不要象某些荒唐的家长去出席彩排,因为她想用“首夜”予我头昏目眩的惊喜——而且因为,我这人总是多事,说错话,要不就当着它人防碍她的演技发挥。


那是一场非常特别的彩排……我的心肝,我的心肝……。


那是五月的一天,一阵阵灰色的骤雨作标志——全都滚滚而去了,超出了我的眼界,排斥了我的记忆,当我再见到洛时,是临近傍晚了,她跨在自行车上,手掌压在我们草坪边一棵小桦树湿漉漉的树干上,我被她的微笑所散发出的温柔震摄住,一刹时我相信我们的困扰都已过去。“你还记得,”她说,“那家旅店的名字吗,你知道(鼻子皱起来),说啊,你知道——休息厅里有白柱子和大理石天鹅的?噢,你知道的(呼吸紧促)——就是那家旅店,你在那儿强xx了我。好吧,不说这。我是说,它是不是(几乎是耳语了)叫‘着魔猎人’?


好吧,是吗?(沉思地)是吗?”——而后,发出一声多情、柔和如春的笑,她朝平滑的树干拍了几掌,就骑上土坡,骑到街尽头,又骑回来,脚蹬在静止的踏板上,姿式放松,一只手隐抚在地印花布盖着的大腿上如在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