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第七天

作者:谭恩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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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奇幻·荒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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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8 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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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31070字

我想邝是真的垮了,可她并没有哭。我建议她在宾馆里享受送餐服务,不必再跑出去,她表示同意。


西蒙安慰了她几句,吻了她的面颊后把我们两人留在了房间里。我们吃的是意大利面片,十二美元一盘,按中国水平实在奢侈无比。邝直愣愣地看着盘里的面片,脸无表情,像是暴风雨前夕的宁静。对我来说,意大利面片是很可口的晚餐,希望它能赋予我足够的能量来安慰邝。


我该说什么呢?“大妈真是个了不起的女人,我们为失去她而深感悲痛?”这样说实在不够真诚,因为我和西蒙从未见过她。而邝那些有关大妈虐待她的故事在我听来却更像是一本《最亲爱的姨妈》式的回忆录中的素材。邝此刻正在为这个有点邪气的老女人悲伤,而她留给邝的却只有伤痕,凭什么我们非得对那些虐待我们的嬷嬷们报以挚爱呢?难道我们纯洁无瑕的心灵一定要印上虚假的爱的赝品吗?


我想起了自己的母亲,她的死会使我感到如此凄凉吗?这个问题让我感到恐怖与负罪,试想一下,当我重温自己的童年经历想去撷取几分愉快的回忆,却发现这几乎像大海捞针一样困难,我只要稍有不慎,就会像捅了马蜂窝一样引来麻烦,如果我母亲死了,我应该原谅她并借此发出一声解脱的长叹吗?或许我会走入一个想像中的小山谷,那里我的母亲是那么完美温柔,体贴可爱,她抱着我说,“对不起,奥利维亚,我是个可恶的妈妈,一点也不称职,即使你恨我一辈子我也没有怨言。”这也许正是我想听到的,但事实上我不知道她会对我说什么。


“面片。”邝带着伤感说。


“什么?”


“大妈问我们在吃什么,她说她很遗憾没机会尝尝美国菜的味道了。”


“可面片是意大利的菜。”


“嘘,我知道,可你这样告诉她,她就会说遗憾没机会吃意大利菜,总之是太多的遗憾。”


我凑近邝低声地问:“大妈不懂英语吧?”


“她只懂长鸣方言,加上一点儿心语,时间长了,她会懂更多的心语,甚至会学点儿英语也未可知……”


邝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我暗自庆幸她没有被悲伤所打垮,因为我实在不知道该怎样劝慰她。


“……阴人们都是用心语讲话的,又方便又快捷,从来没有。错词汇的时候。


“心语听上去怎么样?”


“我已经告诉过你了。”


“真的吗?”


“好多次了。不要只用舌头、嘴唇、牙齿来讲话,要用上百种秘的感官。”


“噢,对,对。”已往有关这个话题的片断在我脑海中浮现出来:这是一种与原始本能相关的感觉,在人类的头脑创造语言和更的功能之前就已经具备——一种推托、致歉和说谎的能力,骨寒暗香、鹅叫、脸红——这些就是隐秘感官所使用的词汇,我是这想的。


“这种隐秘的感官,”我对邝说,“是不是指当你头发竖起来就说明你在害怕?”


“说明你爱的人正在害怕。”


“你爱的人?”


“对,隐秘的感官总是在两个人之间起作用。你怎么可能有属于自己的秘密呢?你的头发竖起,就说明你知道了别人的秘密。”


“你是说人们之所以还有秘密是因为他们已经忘记了拥有这种感觉力。”


“是的,人们通常到死都没想起来。”


“这么说它是鬼魂的语言了?”


“这是爱的语言,这并不仅仅指那种两情相悦的爱,所有爱,母亲对婴儿,朋友对朋友,姐妹对姐妹,陌生人对陌生人。”


“陌生人,你怎么会爱一个陌生人呢?”


邝皱了皱眉:“你初遇西蒙时,他不是个陌生人吗?我刚碰到你时,也是陌生人。还有乔治,我第一次碰到乔治时,我对自己说,‘邝,你在哪儿见过这个人?’你知道什么?乔治是我上辈子的情人!”


“真的?一半吗?”


“不,是曾。”


曾?我完全糊涂了。


她用中文回答道:“你知道的——那个带给我油罐的人。”


“噢,我想起来了。”


“等等,大妈,我在和利比—阿说我的丈夫。”邝的目光越过我,“你知道他的——不,不是在此生,是上辈子,当你在峨嵋山时,我给了你鸭蛋,你给了我盐。”


当我用叉子挑进面片时,邝独自兴奋地谈着什么,在她自造的往事回忆中远离了忧伤。


在曾变为乔治之前我最后一次看到他是在……对,是在我死去的前一天。


曾给我带来了一小袋大麦,还有一些坏消息,当我把那些洗好的衣服交给他时,他没有再给我要洗的东西,我站在蒸汽锅旁边,煮着衣服。


“衣服干净与否都无所谓了,”他告诉我,眼睛却看着远处的山峦。噢,我想起来了,他说我们的求婚已经结束了,但他接着宣布一道,“天王已经死了。”


这消息不啻是一个晴天霹雳。“这怎么可能呢?天王是不会死的,他是不朽的啊!”


“已经不再是了。”曾说。


“谁杀了他?”


“听人们说他是自杀的。”


这说法听上去比天王的死讯更让人震惊,因为天王是不允许自杀的,可他自己却自杀了?难道他不再作耶稣的弟弟了吗?一个客家人怎么能如此愚弄自己的人民呢?我看着曾,那张阴郁的面孔,他似乎也和我有同样的困惑,因为他也是客家人。


我一边把那些沉重的湿衣服从水中捞出,一边想着这些事,“战争至少是结束了,”我说,“河上又可以行船了。”


这时曾又告诉了我第三个消息,它比前两个消息更坏。“河道已经开了,可流淌的不是水,而是血。”当这句“不是水而是血”传进我耳朵时,我已经不知所措了。我必须全神贯注地听清他说的每一句话,就像从稻穗上获取每一颗稻粒。他是那么地吝啬词语,我只能一点一点地获得。


十年前,天王把血腥之潮从山区推向了沿海,那真是血流成河,尸骨成山。现在这血腥之潮回流了。清兵们将天王的信徒悉数残杀,他们向内陆一路追杀,烧屋掘坟,直闹得天翻地覆。


“都死了,”曾对我说,“连孩子也不能幸免。”


他说这话的时候,我仿佛看到了无数哭泣中的孩子,“他们什么时候会打到广西?”我嗫嚅地问,“下个月?”


“不,送信人到我们村只比清兵屠杀快了几步。”


“啊!两个星期?一个星期?到底多久?”


“明天清兵就将攻克金田,”他说,“再过一天就是——长鸣。”


所有的感觉瞬时在我的体内凝固。我倚在磨盘上,脑子里满是清兵沿途掠杀的影像,就在我想到刀落血喷的惨状时,曾突然向我求婚了,事实上他并没有用“求婚”这样的词,他只是粗声粗气地说,“嘿,今晚我要上山在洞里躲起来,你愿意跟我一起去吗?”


对你来说,这话听上去太粗俗,一点情调也没有,但如果有人主动来拯救你的生命,它和在教堂中身穿一袭白纱发出的婚誓不是一样美好吗?随便换一个情形,我是一定会答应他的:“好的,我们走吧。”但当时我心里丝毫没有婚姻的位置,我在为班纳、老鲁、一半——甚至所有的耶稣教徒们担心,他们的面孔一一在我眼前浮现:牧师、阿门夫人、老鼠小姐、太迟了医生,这种感觉是如此猛烈,我弄不懂为什么对他们这么在意?我们没有什么共同之处——语言、理想、对世界的认识,但我还是要这样评价他们:他们的意旨是严肃的,尽管这种意旨在实现时并不一定能善始善终,但他们都尽了最大的努力。当你认识了这样的人时,怎么会对他们无动于衷呢?


曾打断了我的思绪:“你去还是不去?”


“让我再想想。”我说,“我没你脑子来得那么快。”


“有什么好想呢?”曾说,“想活,还是想死,其他无须多想,那样反而会使你误认有多种选择。你的心就会混沌不清。”他走到通道边的长凳上,双手抱着脑袋躺了下去。


我把湿衣服铺在磨盘上,推动石滚把水挤出来。曾说得不错,我已经判断不清了,从私心来说,我承认曾是个不错的男人。从我的命相上说,我也许再不会有这样的机会,尤其是当我大难将至的时候。


但我马上就想到了问题的另一面:如果我跟他走,我将会失去对自己的兴趣,我不会再自我设问:我是一个忠诚的朋友吗?我该不该帮助班纳小姐?基督徒是什么样的人?这些问题都将不复存在,曾将决定什么与我相关,什么无关。这就是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差异。


我心里七上八下,拿不定主意。和曾开始新的生活?对朋友保持忠诚?如果我躺进山里,我会因恐惧而不明不白地死去吗?如果留下,我会死得更快吗?活着,死去,我该怎么办?这好像是在追赶一只小鸡,转眼自己却成了被追赶的小鸡。我只有片刻时间来选择哪种欲望更强烈些,我将依此行事。


我看了看躺在长凳上的曾,他闭着眼睛没有动。曾是个善良的人,不算聪明,但非常忠诚,我决定用我启动它时的方式来结束我们的婚约,我会像一个外交家一样让他认为这是他自己的主意。


“曾——”我叫了起来。


他睁开眼睛,坐起来。


我把湿衣服挂起来,说:“我们为什么不跑远点呢?我们又不是太平花。”


他把手放在膝盖上说:“你听我说,清兵只要觉得你和基督教有一点牵扯就会杀头,你住在这种地方,判你死刑足够了。”


我知道他说的是实情,嘴上却辩道:“你在说什么?外国人又不是天王的信徒,我经常听他们说,耶稣在中国没有兄弟。”


曾被我激怒了,好像他从没想到我是个如此愚蠢的姑娘。“你去跟清兵讲这些吧,那你的头早就落地了,”说着他跳了起来,“别白费时间了,今晚我就走,你来不来?”


我继续装傻地说:“为什么不多等一会儿呢?让我们看看到底会发生什么,形势不会如你想的那么差,清兵是在到处杀人,但杀的毕竟是少数。是为了吓唬老百姓的。而对外国人,清兵肯定不会碰他们。他们有条约。我想起来了,也许住在这里还更安全呢。曾你来和我们一起住吧,我们还有一间房子呢。”


“住在这儿?”他叫道,“哇!我还是先把自己的喉咙割断算了。”看得出他真的被激怒了,嘴里开始不干不净地骂骂咧咧,声音响得足以让我听见:“这个白痴,傻瓜,弄不清楚现在该干什么事情。”


“嘿,你凭什么这样说我?”我说,“莫不是苍蝇飞到你耳朵里让你脑子发昏了吧。”我用小拇指在空中划了个“之”字形,“你听到了吱吱声,认为灾难将至,可你的担心毫无道理。”


“毫无道理!”曾愤愤然,“你脑子出毛病了,你以为和外国人一起住了几天就能长生不死了吗?”他站起身,满面怒容地瞪了我一会儿,然后说:“罢!”随即转身离去,刹那间我的心被深深刺痛,这时,他的声音从外面转来,“这个疯丫头,弄不清楚小命就要没了……”


我仍然呆在洗衣坊里,手指颤抖不停。所有的情绪瞬时败坏到极点,我没想到他这么好骗,泪水夺眶而出,我用手擦干了,没有自怜。哭泣是弱者的奢侈。我开始唱起了一支古老的山歌。那歌现在我已经记不起了。但我的歌声却清晰有力,年轻而伤感。


“好了,好了,我们别吵了。”我循声转过身。曾站在那儿,一脸的疲惫,“我们可以把这些外国人也带到山上去的。”他说。


带他们一起去!我点了点头。他高兴地离开了,边走边唱着我刚才唱的那首歌中男人应答的部分。看来他比我想的要聪明,这会是一个可爱的丈夫,还唱得一口好歌。他停住脚步叫我:“女怒目!”


“哎。”


“日落前两个时辰我会回来,告诉大家准备好东西,准时等在大院里,明白吗?”


“明白了。”我说。


他又向前走了几步,再次停下来叫我:“女怒目!”


“哎。”


“别再洗衣服了,它们大概只能留给死尸穿了。”


你看,他已经在行使权力了,代我作出决定,这正是我对婚姻的认识,我已经告诉自己多少次了。


曾走了,我回到花园里,蹬上了鬼商人辞世时呆的那间亭子。越过高墙可以看到许许多多的屋顶,一条小路一直通向山里,每个初到长鸣的人都会感叹这是个美丽的所在,安谧祥和,也许我应该在这里开始我的新婚。


可是我知道这宁静意味着大难将临。整个空气都显得凝滞沉重,令人难以呼吸。看不到飞鸟,看不到云彩,天空是一片偏红的橘黄色,似乎血光之灾已经先期光顾了天庭。我紧张极了,恍惚中觉得什么东西在我的皮肤上蠕动。我低头一看,哇,在我手臂上缓缓爬行的竟是一条令人恐怖的蜈蚣,两排爪子正在有节奏地摆动。我拼命拍打甩动,总算把这只蜈蚣甩到了地上,它如秋叶般飘落,原来是一只死蜈蚣,但我忍不住踩上了几脚,直至它在石板上变为粉末。而直到如今,那种异物在我身上蠕动的感觉仍旧挥之不去。


片刻之后,我听到老鲁摇响了开饭的铃声,仿佛又回到现实之中。走进餐厅,我坐在了班纳小姐的旁边,自从我开始把我的鸭蛋拿出来与大家分享以后,我们中国人与外国人就不再分桌而坐了。像往常一样,阿门太太开始做她的饭前祷告,和往常一样,老鲁端出了一碟炸蚱蜢,他将之称为兔排。我本想等大家吃完饭再说,可最终还是没有忍住:“今天我们还有吃有喝,明天就要死了。”。


当班纳小姐把情形翻译给大家听后,屋里一片沉寂,阿门牧师从椅子上跳起来,边挥手边用怪异的声音叫着上帝,阿门夫人连忙扶着他的先生坐回到桌子旁。她通过班纳小姐告诉大家:“牧师是不能去的,你们都看到了,他还在发烧,到了山上让他这样叫起来,会引人注意,给大家带来危险。所以我们决定留下来,我敢肯定清兵不会伤害我们,因为我们是外国人。”


真不知这算是勇敢还是愚昧。也许她是对的,清兵不杀外国人,可谁能肯定呢?


接着老鼠小姐开口了:“山洞在哪里?你认识路吗?我们会迷路的。曾是个什么人?我们凭什么相信他?天这么黑,我们还是呆在这里的好,清兵不会杀我们,这是不允许的,我们是女王的臣民……”


太迟了医生跑到老鼠小姐身边为她号脉,班纳小姐在我耳边转述着他的话:“她的心脏跳得太快了……如果爬上山会害了她的……牧师和老鼠小姐是他的病人……他将和他们呆在一起,……现在老鼠小姐哭了,太迟了医生握住了她的双手……”班纳小姐说的这些我自己都看得一清二楚。她总是这样昏头昏脑的。


一半也开始发言了:“我是不留下的,你们看看我,鼻子又不高,眼睛又不蓝,凭这张脸我可躲不过去,上了山至少有上千个山洞,就是上千次机会,在这儿可一点也没有。”


班纳小姐盯着一半,眼里满是惊恐之色。我揣摸得出她的心思:这个她心爱的男人长得太像中国人。现在回忆起来,一半和西蒙其实非常像,既有中国人的特点,又有西洋人的特点,像是个混血儿,但在那天晚上,对班纳小姐来说他简直就是个中国人,我明白这一点是因为她马上就冲我问道:“曾什么时候来接我们?”


那时我们可没有手表,我只能说个大概:“月亮升上半空的时候吧,”现在看大约是晚上十点光景。班纳小姐点了点头,便向自己的房间走去,等她出来时,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在她身上了:带镶边的晚礼服,挂着宝石坠子的项链,薄皮手套,她最喜欢的发夹,那是用玳瑁制作的,很像你在我生日那天送的那只肥皂盒。现在你知道我为何那么喜欢它了。这些是她认为自己万一遭到不测时应该随身携带的,而我倒对自己穿什么无所谓,尽管这个晚上可以看成是我的蜜月之夜。当然,我的那些裤子和罩衫都是湿的,还挂在花园里,它们也不比我穿在身上的好到哪去。


夕阳西沉,一弯月亮缓缓爬起,越升越高。我们越来越紧张,在漆黑的院子里盼着曾的到来。其实,我们并非一定要等他来,上山的小路我也认识,说不定比他还要熟悉。可我并没有向其他人说。


我们终于听到了敲门声,“砰!砰!砰!”曾到底来了。还没等老鲁走到门口,敲门声又急促地响了起来。老鲁不悦地喊道:“等了你这么久,现在也该让你等等了,待我撒泡尿再说。”说话间老鲁已把半扇门拉开了,就在门打开的一刹那,两个手持刀剑的清兵顺势冲进了院子,一把将老鲁推倒在地上,老鼠小姐吓得尖叫起来,一串声音听得人毛骨悚然。太迟了医生用手捂在了她的嘴上。班纳小姐把一半推到了一边,他借机爬到了灌木后面。只有我一动未动,可我的心却在哭泣。曾,怎么了?我的新婚夫君到底在何处?


这时,又有一批人冲进院子,其中一个当官的是个外国人,一头短发,没留胡须,也没穿披风,可当他敲着手杖喊出“内利”时,我们都知道这个叛徒是谁了。他就是凯普将军,东张西望地在找班纳小姐,难道他就不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羞愧?难道他不怕这些基督徒们冲过来打他的耳光?他冲着班纳小姐张开双臂,又喊了一声“内利”,可她并没有动。


接下来发生的一切都糟透了。一半从灌木后爬出,愤怒地冲向了凯普,班纳小姐又抢在一半前面,将自己投进了凯普的怀抱,嘴里还喃喃地叫着“沃伦”。阿门牧师开始大笑。老鲁高声叫道:“你这忘恩负义的恶狗!”随即是一片刀光闪烁,没等我们反应过来,老鲁的人头已经向我滚来,我盯着这颗头,看到他仍然未变的愤怒的口型,幻想能听到他常说的咒语。他为什么不开口?我身后传来那些外国人的呜咽和哽叹声,随后一声悲嚎从我胸腔喷薄而出,我亦随之扑倒在地,试图想把老鲁分开的两截合而为一。这一切已是徒劳!我又站了起来,凝视着凯普,生死已然置之度外,我只向前迈了一步,就觉得脚下一软,似乎腿中已没有了骨头的支撑,夜更黑,云更浓,整个大地好像翻过来压在了我的脸上。


我终于睁开了眼睛,看到了双手,用手去摸了摸脖子,头还在只是边上有一个大疱。是有人把我打倒,还是我自己晕过去了?环视周围,老鲁已经不见了,地上还能看见他洒下的血迹。突然,从屋子里传来了喊叫声,我爬起身躲到了一棵树后面,从这儿可以透过门窗看清餐厅里的情况,这就像是在看一场怪异而恐怖的梦魔。灯都亮着,不知这些人哪里找到的灯油?在平时中国人用餐的小桌旁坐着两个清兵和一半,外国人的饭桌上放着一只巨大的烤牛腿,熏黑的肉上还有热气缭绕,凯普将军拿着一支手枪,举起来瞄准了坐在他旁边的阿门牧师,手枪发出清晰的枪击声,不过没有子弹,所有人都在笑,阿门牧师急忙用手从桌上撕下几片肉来。


过了一会,凯普向士兵了呵斥了一通,士兵们忙拿起武器,穿过院子,开门走了出去。凯普站起身,向基督徒们鞠了一躬。好像是在感谢对他盛情的招待。然后他把手伸给了班纳小姐,两人像国王和王后似地携手穿过走廊直接去了她的房间。没过一会儿,我就听到了她的八音盒发出了刺耳的声音。


我又把视线移至餐厅,人们已经不再笑了,老鼠小姐把头埋在自己的双手里,太迟了医生正在安慰她。只有阿门牧师看着那只骨头独自发笑。一半已经不知去向了。


许多不祥的念头在我脑子里打转。怪不得这些外国佬被称为白鬼子!他们真是寡廉鲜耻。这些人是不可信的,他们嘴上说的一套,实际做的又是一套,可我却傻到要把他们当朋友!也不知道曾现在在哪里?我却为了这些人把他的生命做了赌注?


一扇门由内打开,班纳小姐探出身来,手上提着一盏灯。她回身和凯普说了些什么,然后关上门向院子里走来。“奴隶!”她用中文尖声唤道:“奴隶,过来!别让我再等了!”我一听头都大了,她哪里是在找女仆,分明是转着圈子在找我。我用手在地上摸索,想找一块石头,但只找到了一块小小的卵石,握着这微小的武器,我自勉要准确地把石头扔在她的头上。


我从树后闪出身,“女巫!”我叫了一声。


话音未落,她已转过身来,灯光照在她的脸上,她还没有看见我,“巫婆,你连自己名字都忘了吗?”一个士兵打开大门询问有什么事,班纳小姐如果把我说出来,我想我会杀了她。但她却平静地答道:“没什么,我在叫我的女佣。”


“要我们帮忙找她吗?”


“啊,不用了,我已经找到她了。”她用手指了指院子对面黑暗的角落,“就在那边,奴隶!”她冲着对面叫道,“快一点,把我的八音盒的钥匙拿来。”


她在说什么?我并不在那边的角落呀。士兵转身出去,关上了大门。班纳小姐转过身向我跑来。面对面时,我借助灯光可以看到她极度痛苦的眼神。“你还是我忠诚的朋友吗?”她用忧伤凄软的声音问我,手里举着八音盒的钥匙,没等我弄明白她的用意,她又轻声说,“你和一半今晚必须逃走,让他恨我好了,否则他不会走的,你要保证他的安全,向我发誓好吗。”她握着我的双手,坚持要我发誓。我终于点了点头。她松开我的手时看到了握在我手心里的卵石。她把卵石拿开,换上了钥匙,大声地说:“什么?你把钥匙掉在亭子里了,傻丫头,拿着灯到花园里去找,找不到别回来见我。”


她的这番话真让我高兴,我悄声说:“班纳小姐,跟我们一道走吧,就现在。”


她摇了摇头,“那我们就都活不成了。等他先走了,我们再碰头。”她放开我的手,转身向自己的房间走去。


在鬼商人的花园里我找到了一半,他正在掩埋老鲁。


“一半,你真是个好人。”我把残枝败叶和泥土一起填上去,这样会使清兵难以发觉。


我刚做好,一半就说:“老鲁看门看得很好,可惜却看不住自己一张嘴。”


我点头同意,同时也想起了自己的许诺,于是我故作生气地说:“他的死都怪班纳小姐,她竟向那个叛徒卖身投靠。”一半看着自己的双手,我推了他一把,“嘿,一半,我们逃走吧,凭什么为这些异教徒之间的事情送命呢,他们都不是好东西。”


“你错了,”一半说,“班纳小姐是假装投向凯普的怀抱,为的是救我们大家。”他竟然如此了解她,我意识到要骗过他是极其艰难的。


“假装?”我说,“很遗憾我不得不告诉你真相,她和我说过好几次,希望凯普回来找她。当然她也喜欢你,但和凯普比起来只有五成而已。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你只有一半外国人的血统!这就是这批美国佬,她喜欢凯普就因为他们同祖同宗。这种天性是难以改变的。”


一半仍然攥着拳头,脸色越来越难看,我庆幸自己不用说更多的谎话去伤害班纳小姐。他终于决定逃走,行动之前,我先跑到院子的西北角在一个瓦罐里找出了两个鸭蛋。可惜没时间多找,些。“我们要去百穴山”,我说,“我知道上山的路。”我把班纳小姐给我的提灯交给一半,随后我们两人就从便门溜了出去。


我们没敢直接穿过村子,而是沿着山脚潜行,这里荆棘丛生,当我们翻越第一个山包时、我真怕被那些清兵发现,尽管一半是个大男人而我只是个小女子,可爬起山来还是我快。因为我走惯了山路。当我走近村口的牌坊时,不得不停下来等他。从这里可以观察鬼商大屋。只是天太黑,看不清楚,我想班纳小姐一定也面对黑夜,担心着我和一半的安危。这时我又想起了曾,他是否看到了凯普和这些清兵?他有没有逃进山去?正在我胡思乱想之际,背后传来了他的声音。


“女怒目。”


“啊!”我转过身,看到他从牌坊后面闪出身来。我运气太好了。“曾,是你!我一直在为你担心,我们一H在等你,可进来的却是清丘……”


他打断了我,“女怒目,现在别说了,赶快从这条路走。”他还是这样专制、不让我说话。“我的小心肝,我终于找到你了。”穿过牌坊时,我想让他明白我也庆幸见到了他,便故作抱怨地说:“唉,等你一直不来,我想你一定是改变主意了,肯定是带了另一个女人。”我站在拱廊边上,曾沿着墙边疾走,挥手招呼我跟上去。


“别穿过河谷,一直往山上爬。”他说。


“等一等!”我说,“还有一个人呢。”他停住脚,我回头去看一半,这时,我听到了这位新婚夫婿的声音,“女怒目,今晚我被清兵杀了,但我会永远等着你。”


“哎呀!”我咕哝道,“别开这种玩笑,今晚清兵杀了老鲁,我从没看过这么恐怖的场面。”


一半终于赶上来了,“你在和谁说话?”他问。


“和曾,你没看到吗?”我转过身,“曾,我看不到你了,招招手……嘿,你在哪儿?等一等。”


“我会永远等着你。”我听到了他在我耳边的絮语,我一下明白了,他并没有跟我开玩笑,他真的死了。


一半走近我,“出了什么事?他在哪儿?”


我抿住嘴唇以免哭出声来,“我错了,都是幻觉而已,”我的双眼灼痛,所幸黑暗掩盖了一切,其实,对我来说早死点晚死点又有什么呢?如果我没向班纳小姐许诺,我现在会回到鬼商大屋去。可现在一半在这儿,在等我作出下一步何去何从的决定。


“往山上走。”我说。


我们一路劈荆斩棘,攀岩越石,彼此默默无语。我想我们都在为失去的朋友而伤心。他和班纳小姐也许还会有重逢之日,但我和曾却已万劫不复了。这时我又听到了曾的声音:“女怒目,你将如何决定你的未来?来世将会是什么样子?那时我们会结婚吗?”哇!听到了吗?我差点摔倒在山上,结婚!他用的词竟然是“结婚”!


“女怒目,”他接着说,“在我离开之前,我将把你带到藏身的地方,用我的眼睛为你指路。”


突然,我紧闭的眼睛为之一亮。在幽暗的光线下。一条小路展现在面前,而周围的一切都隐人黑暗。我冲一半说“快点”,便像战士般勇敢地走向前方。


数小时之后,我们来到了一片灌木丛前。当我拉开枝权,一个山洞呈现在眼前,洞口很小,只能进一个人。一半先爬了进去,回头对我说:“洞太浅,走几步就到底了。”


我很吃惊,曾为什么把我们带到这样差的山洞来。我的疑虑惊动了他。“这洞不浅,”他说,“左边有两块大石头,从中间穿过去。”我钻进洞,发现斜下方有一片空地。


“这个洞很不错,”我对一半说,“别那么紧张,把灯点亮,跟我下去。”


下面是一条漫长曲折的通道,还有一条地下小溪在通道里。有时通道还有些叉口。“这个叉口是上去的,这个是下去的。”曾说,“一直向下走,向下的有溪水,向上的没有。沿着溪走,这条路窄,那条宽,要挤过去。”我们走得越深,空气越凉爽新鲜。


我们七弯八绕,终于看到了一束天光。这是哪儿?我们仿佛置身在一间宫殿里,里面足以容纳上千人。厅堂里非常亮,中间有一池水,水光潋滟,泛着幽绿与金灿灿的色泽,这不像是烛光,也不像灯光或日光。我想,这应该是月亮透过洞口洒进来的光束。


一半认为这可能是个火山遗迹,或者是一个海底建筑,也许是某颗慧星爆炸后掉到了地上,正好落在了这个湖中。


我听到曾在说,“后面的事你们可以自己处理了,不要迷路。”


他就要离开我了。“别走。”我大叫道。


可回话的是一半:“我没动呀!”


我再闭上眼睛,却什么也看不见了,我希望再听到曾的声音,可一切皆无,没有礼貌的再见和温情的告别。这也许正是阴人的麻烦。真不可思议,他们想来则来,想去则去。等我死后,我一定要就这个问题和曾争辩一番。


接着我向他说了现在要向你说的话,大妈,你去了,我终于明白我失去了什么,只是太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