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饶雪漫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8 04:56
|本章字节:26096字
我想是偶尔难免沮丧
想离开想躲起来
心里的期待
总是填不满
就这样,毕业一年后,我开始了朝九晚五的白领生活。
用我老妈的话来说:我终于成了一个正常人。
可在我看来,老妈却因此而变得不正常了,她整日坐在沙发上打不完的电话,跟人家有事没事地乱扯一通,最后总不忘加上一句:“嘉璇上班了,在环亚公关部,环亚你应该听说过吧,很不错的哦……”
等她挂了,我忍不住骂她:“献宝。”
她也不跟我生气,笑眯眯地看电视,对着脑白金广告傻笑。
刚巧清姨的儿子因为涉嫌贫污被单位勒令退职,清姨变成了缩头乌龟,好多天不来我家打牌,事隔这么我年,我老妈总算在清姨面前扬眉吐气一回。
从这点来说,我实在算不上是一个孝顺的女儿。
所以我决定抓住机会好好工作,更何况这份工作很适合我。我去的时候公司正好在面向广大员工征集我们企业之歌的歌词,说是要请很名的作曲家来作曲并拍成MTV在电视台播放。我们经理让我担任初选,我每天看那些歌词都看得笑出来,觉得挺好玩,一时兴起也随手写了一个送上去。谁知道半个月后结果下来,最终被选中的竟是我写的!经理这下脸上有光了,对我很满意,当着胡月海的面夸我说:“我们这次总算找到得力的帮手。”
胡月海微笑着说:“那就好”,然后给我一个鼓励的微笑。
他发现,他对谁都喜欢这样笑。虽然他并不是天天来公司,但在公司的时候,就和我们一起在食堂里吃饭,不管吃什么都把盘里的吃个精光,员工对他的印象都相当不错,说他是一个很有亲和力的老总。
好运来了挡也挡不住,就这么几句随手写下的歌词让我在公司里站稳了脚根,我们经理为此特别请客,说是一为庆功,二为对我这个新人的加盟表示欢迎。那天公关部所有的人都参加了。还特别邀请了胡月海。席间有人闹起酒来,给我倒了满满的一杯五粮液非要我喝。胡月海当场替我挡下来说:“小童不能喝酒,还是我替她喝了吧。”
说完,一杯酒慷慨下肚,众人再没谁敢有二话。
我刚入社会,对付这套比起阿朵来差得远了。所以对胡月海,心里不是没有感激。
吃完了饭就是唱卡拉OK。我喜欢唱歌也算唱得不错,在众人的推搡下唱了一首孙燕姿的《爱情证书》。那歌很抒情,并不适合那天吵吵嚷嚷的气氛,只是我自己很喜欢,所以就唱了。我们部门的每个家伙都能闹能喝,吃饭的时候没喝够,还在吵着问小姐拿香槟。唱到中间的时候我发现好象只有胡月海一人在认真的听,一边听一边漫不经心地抽着烟,他的眼神是很温和的,还带着一些独特的寂寞。
我慌乱地移开眼神,把一首歌唱得虎头蛇尾。
不知道是不是胡月海曾经替我挡酒的缘故,同事们都开始对我愈加的友好,甚至有传闻说,我是胡月海的远亲。我对此一笑了之,和胡月海基本上也没什么接触。那天是意外,临下班了突然冒出一大堆事来,我只好饿着肚子埋头苦干。等到干完出来,天早在不知不觉中黑了,还落着不大不小的雨,秋天的雨已有些微凉,我只着一条薄裙,又没带雨披。打的吧,自行车又不知该放在哪里好。只好无措地在公司的门口踟蹰起来。
胡月海就是那时从电梯里出来的,问我:“回不去了?”
“是啊!”我说:“雨太大了,我等会儿!”
“走,我开车送你吧。”
我下意识地拒绝说:“不用了。”
胡月海说:“怕人家又说你是我远亲?”
我笑,这个明查秋毫的老总。
“自行车放我车库吧。”他一面说一面就过来帮我推车,细雨打在他很高级的西装上,他连拍都没有拍一下。
可是胡月海并没有直接把我送回家,而是带我去了一家很雅致的日本餐厅。他的理由很站得住脚,你为我加班,我请你吃饭。餐厅里若有若无地飘着松隆子的歌——爱在樱花雨纷飞,那是我很中意的一位日本歌手。我们都不怎么说话,如果说胡月海有什么大优点的话,那就是他懂得沉默,这是我所喜欢并欣赏的,和这样的人在一起,纵然他是你上司,你也不会有任何的压力。
谁知道快要结束的时候他却忽然对我说:“奇怪,你今天话很少,也没刻薄我。”
我被他刻薄,很窘迫,只好老实地说:“我不敢。”
“为什么?”他明知故问。
“因为你现在是我的顶头上司,我每月得向你领饭票。”
“呵呵。”他笑,“工作还满意?”
“这个问题是否应该我问?”我说,“胡总您还对我还算满意?”
“满意。”他略显得意地说,“我早说过我有慧眼。”
我的自尊得到极大的满足。
工作就是这样的,上了轨道便一日忙过一日。纵是砍掉许多的娱乐项目时间还是不够用,我只好辞掉了安子的家教。但是我负责到底,请雅兰姐在师大替她另找了个文文静静的小姑娘。为此我趁着休息日又专门去了一趟师大。新学期刚开学,师大一幅新景象,到处贴满了各种社团招人的的广告。那个小姑娘大三,挺像我那个时候,一说到钱就脸红,她很崇拜地对我说:“嘉璇姐我知道你,你在校的时候是我们学校的风云人物。”
“惭愧,惭愧。廉颇早就老矣。”
“嘉璇姐你真逗。”她笑得咯咯咯的。
“不错。”我悄悄跟雅兰姐说,“就她了。”
“你的事情能糊你?”雅兰姐朝我眨眨眼。
办完事情后她还非要请我吃饭,我们跑到帝豪的楼上吃自助餐,没有孩子们吵闹的帝豪多出许多的高贵和雅致。我恍惚想起我的十岁生日,只是一条新的花裙子,已经乐得三天合不拢嘴。
快乐不知何时开始变得越来越昂贵。
“想什么呢?”雅兰姐问我。
“没什么。”我连忙收回思绪。胡月海说得没错,我这人就是爱神游。
“书出来了。”雅兰姐从包里掏出她的新书给我,那本书做得非常非常的漂亮,书名就叫《我们的爱情是无耻的》。
我接过的时候稍稍愣了一下,翻开来,里面夹着一个信封,是一张一万元的存折,上面写着我的名字。
我赶紧把信封推还给她说:“哎,雅兰姐不要这样啊,你不是已经给过我钱了?”
“我本来想改个名字的,可是编辑说还是这个名字好,所以……”雅兰姐说得有些艰难,“这是你应得的报酬,你要是不收,我会不安心一辈子的。”
“咱俩谁跟谁啊。”我努力调侃。
雅兰姐又把信封推回我说,“嘉璇我知道你做人很大气,不会计较这些,但对我而言,这是我必须做的。你就收下,别让我难受,好么?”
“我不好意思收。”我实话实说。
“回去看看书吧。”雅兰姐说,“不好意思的其实应该是我。”
我回到家里就迫不及待地翻开了那本书,的确,差不多有百分之七十的内容都是我写的,雅兰姐只是做了一些补充和调整,让整本书显得更有条理也更好看了。我整个下午都沉浸在那本书里,书中那个叫“玫瑰”的主人公,其实就是我自己,那些或搞笑或深情的情节,都是我曾经走过的一生中最青葱的岁月。我没想到自己的文字经过精美的印刷后会有如此吸引人的力量,看到最后的时候,我居然不可思议地流下了眼泪。
我很久都没有流过泪了,我是一个不喜欢流泪的女孩子,纵是再不如意也要强撑着倔强的微笑。没想到会在这样的方式下轻易而脆弱地被自己打动。
我抚摸着书的封面,上面写着:林雅兰著。
书腰上还写着许多诱人的广告语:献给我们你们和他们的大学时代,一场非上不可的爱情必修课,新锐作家林雅兰带你看清爱情最美丽的样子等等等等。
毫无疑问,这会是一本畅销书。
老妈走过来对我说:“咦,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今天居然坐这里读书?”
怕她看到我的泪痕,我把脸埋在沙发里,懒懒地说:“我写的么,当然要看。“
“你写的?”老妈一把抢过去看了一下又丢还给我说:“你做梦哦,什么时候写这么一本书出来我笑死掉哦,想你小时候作文比赛老得奖么,越大越不中用,我看这四年中文系也是白念啦。”
“白念就白念!”我大吼一声冲到了自己的房间,身后传来妈妈的叹息:“这丫头,脾气越来越古怪,早点嫁出去,我才省心。”
我把门砰地关起来,以前老念着我的工作,现在工作解决了,她又念着我的婚姻,真是有完没完了!
我躺到床上,发现自己脾气还真是大呢,为什么发脾气呢,做人这么放不开干什么呢。钱都收下了,协议也签了,怎么可以搞得这么小气巴啦,我狠狠地骂了自己一番后开机玩游戏,不知道为什么,每当心情不好就想玩仙境,而且打起怪来又狠又准。
糊涂曾经告诉我他在网络公司工作,我们那幢楼里也有个网络公司,里面有好几个小男孩都是那样,穿着很休闲的衣服整日趴在电脑前,我一看到他们,就老会想到糊涂。
可是,糊涂竟然不在线,倒是遇到小怪,我问他:“看到糊涂了?”
“他戒网了。”小怪说,“都是因为你。”
“不会吧,这么夸张?”
“你为什么不愿意做他的女朋友?”小怪问我。
“小孩子懂什么!”
“别在我面前卖老!”小怪说,“你对爱情不珍惜,就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呵呵,你知道什么是爱情?”
“当然知道。”小怪振振有词:“爱情就是和自己喜欢的人过一辈子。”
“这就对了,我和你糊涂GG不可能在一起过一辈子。”
“在仙境,是可以的!”小怪对着我大喊大叫,“这是仙境,不是人间,你伤害了他,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你!”
不过,没有糊涂的RO好像就真的少掉了许多的东西。不知道是不是许久不玩的缘故,我的魔法疏了许多,每死一次,我都会强烈地想起糊涂,想起他为了让我打得更瘾拖着蚯蚓不停地绕着圈跑。想起他每次有危险都奋不顾身地挡在我前面,想起他一次次地用“复活术”让我死而复生……
小怪在我身边坐下说:“你是不是想糊涂G了?”
“是的。”我说。
“失去才知道珍惜。”她煞有其事地总结。
“糊涂是不是真的不来了?”
“你为什么自己不去问他呢?”
小怪说完,不见了。
我下线来,发封Email给糊涂:“我上班了,所以玩游戏的时间少了许多,对不起。不过你不在,仙境对我也没什么意思了,还是希望会看到你。”
这时已经深秋,树叶红,树叶黄,菊花多么美。
糊涂终于在第二天出现,他默默地陪我在海底奋战,话很少。
快分手的时候他才对我说:“玫瑰呵,收到你的信我很快乐。”
“嗯。”
“其实你也想我?对不对。”
“嗯。”
“这就够了。晚安。”
“哦,晚安。”
有时候我真羡慕糊涂,糊里糊涂的他可以将爱情的梦幻在现实与虚拟中自由地转换和涂抹。我是做不到的,我正在真实的爱情里苟言残喘,不辩东西。
王乐平开始越来越忙,动不动就出差,我们好长时间不约会。他喜欢上了发短消息,在火车上轮船上在他寂寞的旅途中不断地骚扰我。如果有电话来,电话那端,他总是无限抱歉不停地说忙完这阵就好忙完这阵就好。我对他说不要紧啦,他有些紧张地说:“嘉璇,你不会不爱我了吧。”
“有可能哦,所以你还要加紧赚钱才是。”说完我挂了电话。其实我也是相当的忙,忙到连自己的生日也忘记。
清晨起来的时候,妈妈把面条端到我床头,然后说:“你的玫瑰,一大堆,早上送到门口的。”
我跑到客厅里,很漂亮很漂亮的粉色玫瑰,艳艳地开了一茶几。我想当然地以为是王乐平,可花拿起来,却是另一个我相当熟悉的签名:胡月海。
电话随即而来:“嘉璇,今天你生日,可以放一天假。”
“是不是员工都有这个待遇?”
那边想了一下说:“不,你例外。”
“谢谢胡总。”我说,“那我约男朋友去逛街。”
那边又愣了一下,然后说:“随你安排。生日快乐。”
电话挂了。
我看着玫瑰发十分钟呆。梳洗完毕我打王乐平的电话,我蛮横地说:“放下手中事,立刻到我家来接我!”
“怎么了?”王乐平问。
“陪我逛街,吃饭。”
“你呀。”王乐平说,“我今天有要事,晚上我一定来!好不好?”
“二十分钟内不到就永远不要来见我!”
我再看着玫瑰发二十分钟的呆,王乐平没来,电话也没来,只来了一条短信息:“亲爱的,别任性,晚上见。”
他连我的生日都忘记。
我收起心酸去上班,胡月海在过道里见到我,吃惊地说:“不是放你假么?”
“老了,不过生日了。”我耸耸肩,不愿多说。
“在我面前说老了?”胡月海说,“刺激我?”
“对不起,胡总。我不是故意的。”我低下头,不想让他看出我的心情不好。
“那晚上我请你吃饭。你下班后等我。”说完,他就转身进了他的总经理室。
那天的心情一直闷闷的,我想起大三我过生日的那天,我和几个优等生被分到镇上一所很穷的中学去实习。那时候我还没有手机,正想去找个公用电话跟王乐平诉苦的时候他忽然从天而降,背着一个大包,包里全是我喜欢吃的零食,还有二十根很大很粗的红色蜡烛。在镇中学那个破旧的宿舍里,我们一帮同学吃零食吃得牙帮子都疼,在偷偷燃起的烛火中,听王乐平用五音不全的破嗓门领衔为我主唱张学友的《情书》。
不过两年而已,爱情就贬值到这个地步。
找不到也不想找拒绝的理由,下班后我和胡月海一起到山顶的一家西餐厅。这里环境非常不错,而且人不多,穿白纱裙在女生在钢琴旁弹我喜欢的一支曲子《夏日的最后一朵玫瑰》。侍应送上一个小蛋糕,竟然是玫瑰形状的。钢琴手开始弹《生日快乐》。看来一切都是有“预谋”的。胡月海端起酒杯对我说:“生日快乐!”
我并没有举杯。
“怎么了?”他问我。
我傻傻地说:“我种地方我不习惯。”
“呵呵。多来几次就习惯了。”他笑,然后说:“干!”
这应该是我们第三次单独在一起吃饭,他很快微醉了,说:“第一次见你,你穿条紫色的长裙,伶牙俐齿,眼光倨傲,像个天使。”
“胡总,”我吓了一大跳,“莫说醉话。”
“醉了才敢说。”他说,“嘉璇,你是我喜欢的女孩子。”
天。
电话就在这时候很识时务地响了,是他的。他接了,却又很快把手机递给我说:“找你的。”
我满腔狐疑地接过来,竟是阿朵。在那边压低了声音说:“我就知道你们在一起,王乐平找你快找疯了。”
我拉开我的包,原来手机没电,自动关机了。
“他在我这里。”阿朵说,“要不要我打发他走?”
“不要。”我说,“我很快来。”
挂了电话我跟胡月海说:“阿朵说,要给我庆祝生日。”
“好啊,吃完了我送你去。”他说。
我莫名的心事重重,从饭店出来下台阶时差点摔了一跤,还好胡月海及时地扶住了我,他的手捏住了我的手心,我的长发妥贴地掩饰了我的慌乱。
我执意不让他送我,他只好看着我上了出租车,车子就要发动的时候,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小的盒子递给我:“小小意思,生日快乐!”
一枚很精美的水晶胸针,玫瑰的形状。
我把它藏到了我背包的角落里。
王乐平在“旧”的大门口等我,见我下了出租车,人立刻奔过来说:“死丫头,你去哪里了?手机也不开!”
“你不是忙么。”我说,“我知趣得很。”
“跟我走!”王乐平把那辆出租再拦下,把我车里一拉,很激动地说:“走。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车子把我们送到了市中心的一个小区,王乐平不顾我的询问只顾拉着我一路狂奔。到了一幢小楼,我们爬上三楼。王乐平掏出钥匙来开门,我一吓说:“你要做什么?”王乐平把我一抱说:“把眼睛闭起来。”
“发什么神经呵。”
“乖,听话么。”他柔声说。
我只好闭上了眼。门开了,王乐平把我拦腰一抱抱了进去。当我睁开眼的时候,我惊呆了,房间里没有开灯,只是在客厅的长条桌上点满了蜡烛,组成一个心的形状。中间,放着一个蛋糕。
“生日快乐亲爱的。”王乐平说。
“这是哪里?”我犹如在梦中。
“我升职了,营销部副主任。这是单位替我租的房子。”王乐平说,“我这些天一直在布置这里,就是想在你生日的时候给你一个惊喜。可把我给忙坏了,没想到你这么任性,还闹什么失踪!”
“对不起。”我喃喃地说。
“用不着说对不起啊。”王乐平说,“你高兴就好啦。”
王乐平的新家不算大,但有个很漂亮的露台,那晚我又缩在王乐平的怀里看星星,听他豪情满怀地跟我说将来。王乐平吻我的时候,我却要命地想起了胡月海。想起他寂寞温和的眼神,还有那带有质感的手,轻轻地抚过我的手心。我流了一滴泪,王乐平很快就把它吻干了。
我对王乐平说:“我们早点结婚吧。”
王乐平说:“行啊,顶多再过两年。”
“两年时间太长了。”
“我怕委屈你么。”
“就今年,我要是非要嫁呢。”
“你呀,”王乐平转移话题说:“对了,上次到海南出差买给你的裙子你怎么不穿?”
“太大了。”我说。没敢说送给阿朵了。
“改改么。”王乐平说,“花了我大半月工资你还没美给我看过呢。”
“怎么我现在不美吗?”我抬起下巴来装做生气的样子。
“美美美,怎么都美。”
对付王乐平,我还是有一套的。
我在雅兰的那本书里写过这样的句子:爱情里总有一个主角和一个配角,累的永远是主角,伤的永远是配角。雅兰说,这句话简直可以称做经典。
回到家已经是凌晨二点,我蹑手蹑脚地梳洗完毕回到自己的房间,躺在床上,就着昏暗的台灯光,我把胡月海送我的胸针捏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了又看,那朵玫瑰做得很精致,旁边甚至有两个小小的字母:Jx。那应该是我名字的英文缩写,这么说这胸针应该是订做的,何时做的?为何而做?
我捏着它入眠,第二天上班差点迟到,打了车慌里慌张地赶到单位,听到经理正在跟别人说胡总出差了,在他回来前某事一定要完成……
不知为什么,竟会觉得松了口大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