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熊培云
|类型:生活·百科
|更新时间:2018-05-0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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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从十年前说起吧。2001年春节,我回江西老家过年。基于岁尾年关的一些观察与感悟,以及对过去生活的回忆,我写了一篇题为“一个村庄里的中国”的田野调查,浮光掠影地讲述了当地农民几十年来的生存状态与生活变迁。这些文字随后发表在《南风窗》上。
之所以有此文章,得益于两方面的推动,一是因为偶然发现当时的《南风窗》上有不少关于中国底层社会的调查与评论,这些鲜活且有责任感的文字不仅让我的世界豁然开朗,也让我羞愧——同样是“提着笔杆子进城”的有志青年,为什么我在自己工作的报社一直碌碌无为,渐渐忘记了自己最热爱的乡土,忘记了故乡的那些人和事?二是受到曹锦清《黄河边的中国》一书的启发。准确说,不是因为书中的观点,而是因为书的名字。
我说“黄河边的中国”打动了我,并非我想照葫芦画瓢,由此炮制出一个“长江边的中国”来,而是说它让我相信:在每一个村庄里都有一个中国,有一个被时代影响又被时代忽略了的国度,一个在大历史中气若游丝的小局部。
(一)
时常有人会问,为什么你能够平心静气地去做一些事情?对此,我着实没有太多感悟。如果非要说明,无外乎两点:一是在农村长大的孩子,种过庄稼,尤其能体会什么是“要那么收获,先那么栽”,所以多年来我能够像我的农民父亲一样本分,凡事尽职尽责;二是我同时坚持了一个原则,即在什么年龄做什么年龄最重要的事情,非你不可的事情。
具体到这本书,回到我的本乡本土去记录一个村庄的命运,由此省思这个国家一个世纪以来的波折,既是我的夙愿,也是我应有的担负。任何人都可以思考中国的前途,但没有人能代替我回到这个毫不起眼的小村庄。在某种意义上说,这个村庄是为我而存在的。几十年来,我熟悉这里的一切,没有人比我更了解它,更有热情去记录它。有时候,“舍我其谁”未必需要多大勇气,你只是在做一件非你完成不可的事情。而且,我相信我回忆的激情同样只能通过写作平息。
至于这个村庄,姑且叫小堡村吧,它地处三乡交界,就行政地理而言,差不多是中国最偏僻的地方。记录这样一个村庄,有时候我也难免会打退堂鼓。在中国无比广袤的乡村,它既不像江苏的华西村那样“富得流油”,可以成为人们解剖时代进步的一个标杆,也不像河南上蔡县的一些村庄那样“穷得流血”,许多农民因为“血浆经济”染上了艾滋病——否则,我一定会像陈为军那样拍一部《好死不如赖活着》。甚至,每当我想到夏多布里昂笔下迷人的故乡贡堡、梭罗枕畔云飞雪落的瓦尔登湖时,我偶尔还会因为我的村庄事迹寥寥、乏善可陈而暗自伤感。
不过,这种遗憾转瞬即逝。我虽然不在这个村庄出生,却在那儿度过了童年与少年时期,对那里的一草一木、乡土人情总算是熟悉。而这些岁月,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决定了你的人生格调以及对幸福的直接体验。是的,这样一个村庄不足以成为先进或落后的典型,但正是它的平凡打动了我。曲港跳鱼,圆荷泻露,寂寞无人见。这里永远是世界的边缘、新闻的盲点。生活在这里的一代代人,他们的生命从不被人注意,他们像草木一样见证四季,又似屋檐飘雨,小径风霜,自生自灭。尽管这些人也会迫不得已卷入时代的风潮,然而他们又都是无名氏,具体到每一个人的命运,幸与不幸、恩恩怨怨却也总是孤零零的,仿佛与世界无关。他们从不曾在自己所处的时代里呼风唤雨,即使是那彻夜欢笑与啼哭,也难被外人听见。所谓“芸芸众生”,还有比这更具代表性的吗?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文前部分自序我的村庄我的国(2)
在中国浩如星海的无数个自然村里,它不过是卧于万花丛中的一粒微尘。而我,因为曾经在故乡的青山上终日游荡或在田间烈日里辛劳,切身体会了这片土地上的平凡生活,而且至今仍和那里的人们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愿意把它当作我观察时代兴衰与人生沉浮的窗口,并相信透过它悄悄然的消长以及时而浮起的喧哗,我更有机会理解这个时代以及深藏其中的土生土长的力量。
完成这一切并不需要什么雄心壮志,我唯一能做与想做的只是和《霍顿与无名氏》里那只天真的小象一样,告诉大家那一粒灰尘里有一群寂寞而鲜活的生命,同时借助我对时代的梳理,还原他们的生活面貌。如果有人像影片中的袋鼠妈妈一样坚持“凡是没看见的就都不存在”,那我也没有办法。我只能希望大家在看不见时能够用心去听——并且相信小人物有大命运。
(二)
按照最初的想法,我会从村庄史的角度将那个田野调查继续下去。不过,事情很快有了变化。一方面,在“出国还是下乡”这个问题上我最终选择了赴法留学。那是一种精神上的还愿,心想自己迟早还是会回来,若要下乡将来做也不迟。何况,到时候自己更成熟,只会做得更好,于是就这样耽搁了几年。
有些变化则完全在意料之外,那就是回国后我发现自己对记录这个村庄的命运渐渐失去了兴趣。问题并不在于我此后究竟有多繁忙,一切还得从另外两件事说起:
一是上文发表后引来了不少关注,而且很快有几家国外媒体的记者找到了我,要求亲往采访。就像美国历史学家费正清所说,中国是“记者的天堂”,外国记者想深入中国社会的热情我多半是能理解的,我爽快地答应了他们的请求,给了他们小堡村的地址。
没多久我得到消息,美国《新闻日报》的记者到当地连续做了三天采访。当中国女翻译带着那位金发碧眼,像是从彩电里走出来的美国记者赶到这个村庄采访时,立即引起了前所未有的轰动,甚至“惊动了市里”,以至于他们最后不得不“落荒而逃”。令人费解的是,那位美国记者在采访村民时竟然将我的那篇文章以及未刊发的素材复印了许多份,逐一送到了每家每户手中。正是这一冒失的举动,让中国的农民伯伯们发现自己并不光荣的辛酸生活被我“曝光”了。尽管我在杂志中隐去了地名和人名,尽管个中悲情故事在当地早已尽人皆知,人人不以为意,但当他们看到白纸黑字时仍旧十分不高兴,有的甚至愤怒至极。
村民们的这些反应并非不能理解,他们有自己的舆论小环境和审丑标准,同时又没有能力把握你在文章中究竟想要表达什么,断章取义也属正常。而被报道对他们来说更意味着种种不确定性,一切足以令他们不安。在此情形下,你不能不通人情地说我是在通过你们的苦难生活为中国农民的命运鼓与呼。即使是出于好意,我也没有权利要求他人为这个时代的进步多做牺牲。
一切猝不及防。如果美国记者当时没有复印相关材料满村子找人对号入座,我与村民们的关系至少不会一度弄得这么糟糕。有猎户害怕我“曝光”了他偷猎将会受到惩罚,于是要求我赔偿可能的损失;有村民认为我记了他“旧仇”,要不怎么连外国记者都带来了?甚至有人说为我在村口准备了锄头……而我当时又未在现场,不能向他们好好解释或者补偿他们。
另一方面,似乎我又得感谢来访的美国记者,正是他将我的村庄推进了国际视野。就在我抵达法国没多久,这家美国报纸出版了“中国发展三部曲”的长篇专题,而我的文章《一个村庄里的中国》即是其中《后进的中国》之全貌。几位村民包括我父母阳光满脸的照片出现在美国的报纸上。而且,报道还配了一幅只有两个地名的中国地图:一个是标着圆点的北京,一个是标着圆点的我的村庄。不瞒读者,虽然我并不认为北京的分量比我的村庄重——北京是政治意义上的首都,而我的村庄是我的心都——但当我在地图上看到这个村庄与北京平起平坐时,仍然抑制不住内心一点点可怜的虚荣与欢喜。
当然,我也为此付出了代价。如前所述,因为美国记者的鲁莽,使我一时间失去了那些村民们对我的好感。尽管这些乡亲最终会原谅我,但是这次“带路党”的经历使我和我的村子有了一种难以启齿的隔膜。如此横生枝节或多或少让我自觉无趣,渐渐消隐了继续写下去的热情。
再后来,我甚至厌恶回到这个村庄,因为我深切地体会到了“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我时常为自己生长在杏花春雨的江南乡下而庆幸,然而不幸的是,当我怀着乡愁游学归来,再次回到我的村庄时,发现我梦中的精神家园近乎无存。出国前,我曾经历过一次家里的老房子因移民建镇被拆得一干二净时的空空荡荡,谁知到如今连山川也变了颜色:河流和道路一样都被荒草淹没,村里的山地被村干部以极其低廉的价格莫名其妙地卖掉七十年,甚至连村庄附近长了一两百年的古树也被树贩子卖到沿海某省美化环境去了。
甘地曾经说过,“就物质生活而言,我的村庄就是世界;就精神生活而言,世界就是我的村庄”。其实“我的村庄就是世界”何尝不是一种精神生活。一个人,如果深爱着一个村庄,你摧毁了他的村庄,也是在摧毁他的精神世界。电影里那位甘愿与船同沉的“海上钢琴师”不正是如此么?
当这生命的摇篮沉沦时,我又一次感到了失去家园之痛。也正是因为这种耻辱和失落,有一次当我有事路过这个阔别已久的村庄时,我竟然只待了短短十几分钟——不是因为我匆忙,而是因为故乡不再。还记得海子吗?1989年春天,诗人回了一趟安徽老家,感到了巨大的荒凉,“有些你熟悉的东西再也找不到了……你在家乡完全成了个陌生人”。
(三)
然而,生活又是那样神奇,那些你仿佛已经忘记去做的事情、被抛弃的理想,总会派出信使,在你睡着的时候来敲你的门。
出国留学之前,我曾通读了十二卷本《胡适文集》。这套书让我有机会静下来,告别日日繁忙的工作,就像传说中的印第安人一样停下来“等一等自己的灵魂”,找回真正属于自己的生活。无意有缘的是,在我几年间日日辛苦写完了百余万字的评论,回国后认真读完的另一套书同样与胡适有关。这是因为我在南开讲授一门新闻评论的课程,内容包括上世纪三十年代胡适主编的《独立评论》。近一百年前的中国,那是一个多么似曾相识的时代!我常常想,今日中国人若想找到中国的前途,不妨从当年被日军侵华中断的诸多时论中去找,去那个开放而真诚的年代里找,许多观点足够自由与深刻。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文前部分自序我的村庄我的国(4)
同样是在《独立评论》上,我读到了在今日中国一度成为“显学”的“三农问题”。从理论到实证,当时的许多学者、官员以及学生都参与其中。而在若干相关文章中,给我触动最大的莫过于农学家董时进发表在1932年的《乡居杂记》系列评论。正是这组评论的开篇让我重新拾起了归乡的热情:
我素来认为要知道乡村的秘密,和农民的隐情,惟有到乡下去居住,并且最好是到自己的本乡本土去居住。依着表格到乡下去从事调查,只能得到正式的答案。正式的答案,多半不是真确的答案。我因为要明了乡间的情形起见,早想回到我乡村老家去住些日子——不是去做乡村调查,只是去居住,希望藉着居住,自然而然的认识乡下。
感谢《独立评论》,它让我有幸认识了几十年来在中国一直被忽略与淡忘了的董时进;感谢董时进,因了他“到本乡本土去居住”的建议,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我终于离开了紧张而喧闹的都市,独自回到了故乡幽僻荒远的村庄,继续我七年前未完成的旅程。很显然,相较奥运,我更关注命运。心想虽然物质层面的故乡不再,但故乡的人还在。
也是因为写到董时进,香港中文大学中国研究服务中心的熊景明老师找到了我。2009年年初,在网上读到我的相关文章后,景明老师对董时进也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并且尽可能多地帮我搜集中英文资料,希望我在随后路过香港时去取。景明是一个对事业对朋友有着无比热忱的人,她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如果你找到了喜欢做的工作,就等于一天也不用工作”。是啊,近十年来,我过的何尝不是如此简单而快乐的生活!
最为巧合的是,端午节去景明家中作客,竟意外发现我俩同一天生日,她长我三十岁,而且农历生日是各自老家的小年。感谢命运,因为寻书与写作,我的生活总是充满奇遇。
(四)
由于心中一直有这样一个愿望,又受了董时进先生文章的启发与鼓励,2008年学校一放暑假我便动身回了老家,继续做一些调查与随访。
一个多月后,我回到城里,并在msn上遇到了《南方都市报》的何雪峰兄。雪峰兄做事利落,又是个热心肠,当他知道我回乡写作的打算,二话不说便邀请我在评论周刊上开一个“乡村纪事”的专栏,“写一年不就是一部书稿吗?”有这样一个专栏催自己完成一部书稿,我当然求之不得,即刻应允。就这样,这个专栏一直写到了现在,远超过了当时的一年计划。只是限于篇幅,每次完稿后我都会提前做不少删节。过去几年,由于稿约太多,有时候我一天会写三四篇评论,论速度也算是倚马可待。而现在,三四天也只能写一篇乡村专栏。一来稿子写得长,每期差不多都有四千字左右;二来精耕细作,翻阅搜集到的资料、淘旧书、打电话核实、在网上讨论,真可谓费时费力。
至于写作方法,我也想有些自己的尝试,即我所谓的“三通主义”:一是时间上打通。本书所要涉及的内容,既有我三十余年的亲身生活阅历与见证,有过去六十年中国农村建设的荣辱与沉浮,同时不忘打捞民国时期那一代乡村建设者的努力与挫折,即我说的打通三十年、六十年与一百年。简单说,借着乡村这个题材,我试图以自己的方式解释二十世纪的中国历史,探寻历史何以至此。二是地理上打通。我出生在乡村,后来进了城,又出国留学,跑了些地方,我不想在写作中辜负这种阔远。这也决定了本书写作是以我老家农村为原点,扩散到周围村庄、一个县、一个省乃至全国,包括我所亲历的城市文明、我所了解的国外乡村生活。三是理性与感性打通。我实在无法用行话来写作,正如我过去无法用新华体去写新闻。现在同样做不了那种只讲枯涩道理而淹没自己个性,甚至隐藏写作情感的学问。我只能一如既往,坚持我所坚持,一方面在材料与逻辑上做足工夫;另一方面也要让读者看到我的写作不只是一种理性的思考,还是一种关乎心灵的生活。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文前部分自序我的村庄我的国(5)
几年间不断回到乡村,也是我不断思考与修正观点的过程。十年前我认为我的村庄很快就要消失,不过后来我慢慢改变了主意。正如我提到的法国人在大规模城市化过程中重拾乡村主义一样,我同样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回到乡下去,我也会尽可能多地回到乡下去住。我看到乡村沦陷,也看到乡村在生长。
(五)
我的家乡在历史上堪称毫不起眼;她从没出过有名的物理学家、溜冰选手或总统;此地人多半是人性社会中极不显眼的金子;伐木工人、农夫、渔夫、长工、小工匠与制作扫帚的人……不善狡诈,拙于温柔,此外还有一份感动人心的耐性。
就在本书即将完成的时候,我终于抽空读完德国作家齐格飞·蓝茨的《我的小村如此多情》,并时常为里面的嗜书魔击退敌人的故事、乡间愉快的葬礼慨叹不已。大概六十多年前,蓝茨在书中虚构了一个叫苏莱肯的村庄,并且为它杜撰了二十个意味深长的故事。据说,蓝茨是为了让新婚妻子认识他的故乡,爱上他的亲友,才写的这本书。里面有对人性宽厚而幽默的嘲讽,有对自然与传统价值的脉脉温情,以及对工业社会的审慎质疑。如蓝茨所述,重要的是通过这些故事他完成了对乡土含蓄的爱意表达。
书是几年前在香港买的,之所以直到最近才开始读它,是因为我过于享受这个书名,以至于我都不忍心去翻开。和苏莱肯不同的是,小堡村却是真实的。我能在google地图上精确地标出它的经度和纬度。它至今依旧贫穷落后,没有水泥路,没有公共路灯,每次回去都让我有一种深彻骨髓的痛感。偶尔,我也会问自己为什么经常回来。当然我自己更清楚的是,我愿意花几年时间来写这本书,既是因为我有着诠释时代的热忱,也有着敝帚自珍的心结。我的村庄是一个能够让我褪去浮华、回归安宁的所在。我常和朋友们谈起,夏夜,每当我躺在故乡的屋顶上,看满天繁星,我的生命仿佛立即回到原点,人生的一切苦楚都烟消云散了。
有件事我一直难以释怀。八十年代读中学的时候,我曾经迷恋写诗,并在学校创办了文学社。有一天我去上学,正好与村里的一位伯伯同路。一路上我们不经意地聊着。当这位伯伯问我将来有何打算时,我毫不犹豫地回答“给你们写诗啊”。我天真地以为这位伯伯会夸我关心农民命运、有理想,然而得到的却是一声叹息——“写诗有什么用?我们又看不懂。”
那是我年少时刻骨铭心的一幕。我知道,那位农民伯伯同样是看不懂这本《一个村庄里的中国》的。可我能给他们带来什么呢?我已经将我的生命交付给我的文字。这方面我真的是有负父老乡亲了。如果我做官或者经商,对于他们的命运会有货真价实、立竿见影的改变。至少我不必像过去这一年那样,为了修好村口几里长的乡间公路,还要一次次东奔西走,找有关部门喝酒求情。而作为一个时代的观察者与书写者,我所能希望的是有更多的人能够关心农民,关心每个具体的人的命运,了解这片土地,以谋求一个村庄乃至一个国家的改变。
“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花生树,群莺乱飞”,这让我爱到绝望的十六个字,仿佛浓缩了我在江南乡下的所有美好记忆,甚至包括一些并不存在的记忆。漫山遍野的栀子花、映山红,翩翩飞舞的蝴蝶与蜻蜓,各种不知名的树丛与野果……少不更事,总想着去外面的世界闯荡,那时候不知道自己内心埋下了怎样一粒乡愁的种子。时至今日,当这粒乡愁的种子已经长成大树,我更能体会为什么乡愁是所有痛苦中最为高尚的痛苦,是可以恩泽灵魂的无私之欲。
带一本书回家乡,也算是了却平生一个心愿。愿我的故乡和所有人的故乡永远阳光明媚,空气清新,万物生长;也愿我几年来的这点思考与写作,能够为读者呈现更多真实的大历史与小历史,打开一段温暖和百感交集的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