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多吉卓嘎
|类型:科幻·灵异
|更新时间:2017-08-31 20:22
|本章字节:29354字
到底是你要过最上层的生活还是我和水儿要过最上层的生活?你不觉得打着我和水儿的幌子夜夜欢歌有愧吗?我看着镜中的他,嘴角挂上一丝冷笑。
你……你别忘了,应酬时我叫了你的,是你自己不去。
我当然不去,因为我用不着应酬任何人来让你和水儿过上好日子。
你……
如果要过这样的日子,明,你大可换人。
吵什么呀。男人有工作,要挣钱,回来晚点有什么呢?婆婆突然出来说。
这是我的家事,我和我老公说话,你别插嘴好吗?我说。
他是我儿子。婆婆脸色一变说。
他现在是我男人。我看也不看她,轻描淡写地说。
别吵了,别吵了。明冲我们挥着手喊。
我看了明一眼,转身回了屋,把门一脚踢上再反锁了。
男人是不是最终都会这样?想娶你时说一定会让你幸福一定会疼你一辈子,言犹在耳却激情不在,绝决地转身却还要女人为此买单,因为他在外面忙碌是为了让你过更好的日子。
可悲吧?女人的可悲。女人总是相信这世上是有爱情的,总是相信自己遇到的这个男人是不同的,他会爱自己一辈子他会一生疼惜着你。却不知,这世上的男人没什么两样,激情过后女人可以勉强自己安静下来男人却未必,他们需要激情需要新鲜。哪怕是再不起眼的男人,脑子也会走一下神的。
有句话是怎么说的?男人有钱就变坏,女人变坏就有钱。
我不想因此离婚,如莲所说,既然选择了,就忍下去吧?周围的女人不都这么过日子吗?
那个周六傍晚,明推了水儿和婆婆在小区的花园里散步。我则开车去了超市,买回一周的生活用品。
把食物放进冰箱,把卷纸放进卫生间,提了垃圾准备下楼,听到有响声,回头一看,明把另一个手机拉在桌上了。
明有两个手机,一个用来发短信一个用来打电话。我常笑话他是拇指一族,没事时总见他拿着手机按个不停,从没问过他跟谁聊天。
婚姻,有时是需要睁只眼闭只眼的。
过去拿起,是短信。
平时我从不翻明的手机,觉得那是纯粹的私人空间,应该为他保留一个私密所在。无论男人女人,在今天这个极度方便的时代,谁没有暧昧一下的时候。只要不捅破那层薄薄的窗户纸,丈夫还是丈夫,妻子还是妻子。现实中的角色依旧扮演得人五人六,心中偶尔臆想一下出个轨并不代表什么。
只是那个极熟悉的号码引起了我该死的好奇心。
菲菲,我的好朋友,明过去众多女友中的一个。
曾经想为肚里的孩子找个父亲而叫我把明让给他,说明是最合适的人选,然后我逃去了拉萨。回来时她已结婚生子,老公去了美国。
干什么呢?菲菲的短信。
我下意识地回了一句:在开会。
哦,没什么事,亲爱的,只是想感觉你的存在。晚上来吗?她回。
我合上手机,扶着桌子坐到冰凉的地板上,感觉身子和心都被掏空了。
是怎么出门的?扶着楼梯,一步步挪到花园里,见到明推着水儿正跟住在小区的老太太们聊天,明憨厚地笑着,一副好丈夫好儿子好父亲的模样。
看到我,明叫着老婆过来,阿姨说水儿可能水喝少了所以大便干燥。
我看着他,一步一步上前,使尽浑身力气把手机朝他扔了过去,“去死吧!”转身蹬蹬地上楼去了。
明回来了,小心地看着在厨房热牛奶的我,说老婆,那是菲菲跟我开玩笑呢。
我看了他一眼,什么都没说。
婆婆抱着水儿小心翼翼地进来,我接过孩子,笑着说:“给我吧,水儿今晚跟我睡。”
晚上,我不再让明进卧室。我需要认真地思考:这个男人我还要吗?如要,今后的日子如何过?是不是真能容忍他红旗不倒彩旗飘飘?如不要,未来又如何过?孩子怎么办?
婚姻是男人的一部份,却是女人的全部。
当我们嫁得不好过得不如意甚至开始怨恨对方时,是放弃这段婚姻,还是“好死不如赖活”?
结婚本来就后悔了,是不是要后悔之后再后悔呢?
第242章:卓嘎:为情而悴
嘉错,只有嘉错才会这样突然袭击我,只有他才会如此无所顾忌。
“我睡不着,魔女,我害怕失去你。”
“说什么呢?家长。”我强笑着,把自己剥离他的怀抱。“你怎么会失去我呢?你是天天的阿爸,我是天天的阿妈,我们要共同把他养他呢。”
“你真是这么想的?”他捧着我的脸,认真地问。
“当然,你看咱们家,马上要添第三个孩子。负担越来越重,你这个做阿爸的,可不能偷懒哦。”我说。扯了扯他粗糙的脸。只有私下里,我才敢如此对他。任何一个白天,他都板着一张标准的家长脸,谁都不敢在他面前放肆。
“放心吧,冻不着你和扎西罗布。”他说,终于露出一丝笑容。
“回房去吧,这里冷。”我说,拉开了门,却不防走廊上突然飞来一只鞋子,正正打在我右脸上,惊了一下捂了脸抬头看去,央宗站在走廊的一端,冷冷地看着我们。
“你要干什么?”嘉错拿开我的手看了看,然后气愤地喝问央宗。
“想在一起为什么不光明正大去她的房间,却躲在卫生间里亲热,不要脸。”央宗冷笑着说。
“我有什么不要脸的?他也是我的男人。”央宗的话惹火了我,一把扯开挡着我的嘉错。“你自己不看着他,却怪到我头上。”
“我看得住他吗?打从我一进这个屋,你就把脸拉得跟驴一样,深更半夜的洗衣服,不就是洗给他看的吗?这下你满意了,他心疼了,找你来了。”
“我就是想他心疼,怎么着吧?你还想干吗?又不是我请你来的!”脸上火辣辣地疼,说起话来也就口不择言。
这时,扎西也上楼来了,朗结也出来了。
“怎么啦?半夜三更的大声吵什么啊?”朗结揉着眼睛看着我们。“大哥,你也不管管他们。”
“别吵了。”嘉错大吼了一声,央宗和我同时住嘴。
一会儿的安静过后,央宗大声哭了起来。她是应该委屈的。千里迢迢而来,送东西是假,真正想见见心中的男人才是真。久别后的第一夜,男人却在抱着另一个女人亲热,任是谁也接受不了。虽然对我们来说,责任重于山,然后哪个女人私下里不希望得到男人的疼爱,不希望男人把自己放在第一位?
我走过去,拉了一下央宗,“进屋去吧,外面冷。”
“用不着你假惺惺!”央宗说,一掌挥在我脸上,“啪”的一声响,让所有人都惊呆了。
朗结一步插在我和央宗中间,他大概是怕我和央宗打起来吧。
扎西突然冲了上来,飞起一脚踢在央宗的后背上。央宗一个趔趄向我倒来。我一把扶住她,大声冲扎西喊:“牦牛,你不知道她怀着孩子吗?踢她干什么?”
扎西昂着脑袋气乎乎的不说话。央宗咽咽地哭着。
“好了,别闹了。”嘉错大声说,“都滚回去睡觉。”
朗结转身回房了,扎西也悻悻地下楼去了。
我扶着央宗进了嘉错的房间,看她哭倒在床上,一时之间不知怎么安慰她才好。我们俩,背负着的是同一种责任,心中向往着的也是同一种感情。责任是我们应该担负的,感情也是我们想要的。然而,对于我们这些普通牧女来说,家族的责任却比爱情重要得多,个人的感情是可以负略不计的。而正是因为这种明知应该忽略的感情总是不经意间冒了出来,才让我们俩个女人的心始终无法靠近。
央宗,也如我初嫁时一样,心里爱了一个人,面上却得掩藏起来。然而无论掩饰得有多好,总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出来。就像今晚,这原本是算不得什么的。五个男人,某一个男人在某一个时段偷袭一下自己的女人,这不过份,按理也不应该计较的。然而,那“按理不应该计较”只是理性的,是我们祖祖辈辈传下来的行为模式,或者说是礼仪、或者说是女人的美德之一。但它只是理性的、是别人对我们的要求,自己的心呢?心里是否也能完全做到?说实在的,我无法做到,央宗也未必能做到。
那头踢了人却绝不道歉的牦牛站在走廊上昂着鼻子叫我:“魔女,出来。”
实在是无法面对央宗的泪眼,同为女人,对她的忧怨我感同身受。“干什么?牦牛。”我借此走了出来。
“到楼下去。”他看着我,也不管我同意不同意,拉了我的胳膊就向下走。
“干什么啊?”我被他拖得踉踉跄跄的。
“坐下。”他说,从桌子的抽屉里翻出清凉油,笨拙地打开,用食指沾了往我脸上涂,一边说:“都肿了,魔女,别怕疼啊,我轻点。”
“扎西……”我拉着他的手腕,热泪盈眶的看他。
“是不是很痛?我再轻点啊。”他说,继续涂抹。
这时嘉错下楼来接水,看到我们,眼里闪过一丝不快。我装着没看见,闭上了眼睛。对于这两个男人的感受,我真是无法做到无动于衷。一个是我所爱的,一个是爱着我的,两个我都无法丢下。不想看到他们因我而痛苦,却时时看到他们因我而痛苦。对于朗结、边玛和宇琼,我可以一笑而过,可以做到绝对的公平合理,然而对于嘉错和扎西,公平合理却是对他们最大的伤害。
第243章:卓嘎:雪顿一
雪顿节在我们传统的节日中,是比较大的节日。“雪顿”是我们的话,用汉语翻译的话,“雪”是酸奶的意思,“顿”指的是宴会。也就是说,雪顿节指的是“酸奶宴”,一般是在每年的藏历六月十五日到七月三十日举行,有藏戏表演,各寺庙还会举行“晒佛”的活动。
以前听奶奶讲过关于雪顿的来历。说是我们生活的这个地方海拔高,气候寒冷。一年中只有六七两个月,天气转暖后,小虫们才会出来活动,佛祖释迦牟尼规定了不杀生的戒律,所以我们连小虫也不敢伤害。各寺里在每年的藏历六月十五日到七月三十日之间,不准僧人出寺活动,就是怕走动之间伤害小虫小蚁。在此期间,僧人们在寺中安安静静地念经学习,直到解制才能出来。当僧人们终于可以出来活动时,当地老百姓都会取出最好的酸奶招待他们,同时在哲蚌寺举行庆祝活动,以演藏戏为主,所以渐渐有了“蜇蚌雪顿”之名。
雪顿头一天,莲他们五点就到我们这儿来了,大家约好一齐去蜇蚌寺看晒佛。
我给每个人盛了酸奶,扎西一一递给他们。
“莲姐,给我们讲讲雪顿是怎么回事好不好?”容捧着碗,朗结正给她放糖。家里自制的酸奶,用牦牛奶发酵而成的,特别粘稠而酸,吃时要放很多糖,搅拌均匀后放上一会儿等糖化了才能吃。
“这个啊,就是酸奶节嘛。”莲笑着,一副馋样看着洛桑给她搅奶。“史书上说,五世时期,“蜇蚌雪顿”开始后就调集西藏各地区的藏戏团来拉萨演出,很是热闹。那时五世住在布达拉宫,不仅让藏戏团在蜇蚌寺首演,还规定第二天必须到布达拉宫演出,然后才能在拉萨和各地区巡回演出。罗布林卡是十八世纪建成的,是历代的夏宫。1913年十三世决定,每年的“蜇蚌雪顿”藏戏在罗布林卡首演,还让普通老百姓都可以去观看。取消了蜇蚌寺的首演藏戏的特权,嘿嘿,这就是官当大了的好处啊。不过这样一来,雪顿这个原本只是宗教活动的节日开始变成了普通老百姓的娱乐活动。”
“哪……展佛是怎么回事?”容舀了一勺酸奶放在口里,“好酸,朗结,再放点糖。”朗结又舀了两勺糖放进她碗里。“等一会,糖化了再吃。”
看着朗结和蓉,我心里挺安慰的。说实话,朗结虽说也是我的男人之一,但我们更像兄弟而不像夫妻。我希望朗结能找到一个自己所爱的女人,独立成一个家,过上安定踏实的日子,我们就像亲戚一样互相走动,关心帮忙。记得莲说过,在内地,兄弟间就是这样生活的,各自有家有女人有孩子,不在一个屋顶下生活,有事的时候兄弟姐妹都会来帮助。
女人只照顾一个男人,只照顾一个孩子,那会是多么惬意的事啊。
“展佛是各个大寺庙里在雪顿期间特有的一个活动啊。像咱们今天去的蜇蚌寺,旁边的山坡上修了一个水泥的台,那副唐卡大约有20米宽30米高吧,从山坡上的水泥台上直铺下来,非常壮观。每年展佛时,都会汇集上万人去观看,信徒会往佛像上扔哈达、鲜花。还有苦修的僧人着上身磕长头。咱们要早些去,可以看到佛像从大殿抬出来的情形,上百个人啊,有僧人有老百姓抬着一个长卷走在山道上,莽号齐鸣,法器咽咽,壮观极了。咦,卓嘎,央宗怎么还不下来?”
“她呀,昨晚发疯把卓嘎……”朗结快嘴快舌地说。
“她还在睡懒觉,坐了好多天的车,累的。”我说,白了朗结一眼。
“是吗?”莲抬头看我,突然惊异地瞪大了眼,想说什么却把话咽了回去,迅速低了头,把酸奶一勺一勺舀进嘴里。莲能为所有人喜欢,其实就在于她有一个水晶般清澈透明的心。她从不会让人难堪,总是尽可能地为他人着想。就像现在,她低头的那一瞬间其实已经看到了我肿胀的脸颊,也猜到发生了什么事。但她不说,给我也给央宗保留了面子。
扎西抱了睡得迷迷瞪瞪的天天出来,我接过给他洗脸,洗手,然后端了酸奶喂他时悄悄捅了旁边的嘉措一下,“去叫一下央宗吧,再晚就来不及了。”
嘉错板着脸看着朗结。“去叫一下她。”
“怎么又是我?”朗结敝着嘴,及不情愿地上楼去,不一会央宗跟着他出来了。
我放下天天,让他找干妈喂去,天天就听话地走到莲身边去了。我转身给央宗盛了一碗酸奶放了糖递给她,央宗红着脸接过。
“卓嘎,你去换身衣服吧,今天别穿藏装了,山路不好走,你还要抱天天,穿轻便的衣服,把头发披着,我想拍些你散着长发随意的照片。”莲抱了天天在怀让洛桑喂着,她说话时并没看我。
“好。”我说,眼眶一热。莲,她哪里是为了拍照啊,让我散了发不过是把红肿的脸挡住而已。
第244章:卓嘎:雪顿二
临出门时我换了一身运动服和运动鞋。这是扎西上个月发了工资为我买的,一直没好意思穿。不习惯这样的衣服,感觉一点重量都没有。莲笑我说铁有重量,你穿铁做的袍子吧。
从小习惯了的东西,要改起来还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不过,天天就不一样,我给他讲草原,喝牦牛奶,却让他穿汉装,上城里的幼儿园。我希望他长大后是个不忘家乡但也接受现代思想的男人。
没能上学是我的遗憾,总希望我的天天能好好读书,最好能上大学。
“别揉搓,晚上我给你带瓶红花油来,活血散淤的。”莲见我又开始摸脸,便把天天递给我抱着,小声说。
“嗯。”我没有说谢谢。对于任何人,我可能都会客气地说声谢谢。独有莲,我不用客气。她于我,就像阿妈于我、奶奶于我是一样的。别人也许会觉得我和莲仅仅是朋友,两个不同民族、不同背景里长大的女人,彼此好奇所以走得近一些。只有我们自己知道,我和她,不仅是朋友,还有如亲人般无所顾忌的关怀。莲和奶奶之间莫名其妙的心心相惜一直让我迷惑,也许真如奶奶所说,上辈子,我们和莲肯定是有着扯不清的关系,今生的相认是来还前世的宿愿也说不定。
小区里很安静,只有一两家亮着灯。听见响声,各家院里都会传来藏獒沉闷的吼声。雪顿虽说是个热闹的节日,如果不去看佛像抬出殿堂的情景,倒也不用早起的,如平时一样七点起床就可以了。
因为莲和一航阿哥要拍照,所以大伙都陪着他们。扎西肩上扛着一航的三角架,手上拿着天天的外套。朗结的胸前挂着莲的机子,蓉走在他身边。洛桑背着莲的摄影包,嘉措则拿着她的三角架,央宗走在他身边。
对于蓉和朗结,在此要特别交待一下。他们俩是今年四月份才开始熟悉起来的。蓉去了一趟樟木,租了朗结的车,还去了珠峰。十天回来后,俩人就开始慢慢走近了。我们是乐意看到他俩走到一起的,蓉是个好女孩,舞跳得很美,只是两次感情都所托非人。朗结这几年变化也很大,他跟我们明显不一样了,变成了个城里时髦的小伙子。喝饮料、抽香烟、喝啤酒,穿紧身的牛仔裤、剪平头,虽说出车回来仍会把钱交给我,但他常常会有意无意地说想买一辆车自己开。
我和嘉错商量过,如果蓉和朗结能走到一起,我们会给他买一辆东风大货车。至于房子,他们可以跟我们住到一起,也可在外面租房子住,随便他们。公公婆婆想来心也会同意的,朗结毕竟不是家长,叔叔的身份注定了他比嘉错自由。那样一来,我们多了户亲戚,却并没失去兄弟。
我们住的小区到蜇蚌寺并不远,平时走路也不过半个小时就到山脚下了。今天路上人特别多,平是三轮车也就三元钱今天要到了十元。这条路今天实行了交通管制,很多警察,出租车和私家车不让开进来。因为人实在太多,迷迷麻麻全是人头。炸土豆片的、买水果的、买香草的,吆喝声此起彼伏。
进蜇蚌寺,汉族要收门票,且价格不菲。
“跟我走吧,买什么票啊?有那钱还不如咱们回来时吃火锅去。”朗结说。
于是大伙就跟着朗结不走正道,拐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上升的速度很快,没走多久蓉就开始气喘如牛。“朗结,扶蓉一下,只顾自己跑那么快,没风度。”莲喘着气,脚步踉跄,洛桑走在她身边,不时得扯她一下,要不然她就可能摔倒了。
扎西过去接过洛桑肩上的摄影包背着,让他好专心照顾莲。说:“莲姐,你走路像喝醉酒一样。”
天天直叫“干妈,你前面有石头,别又踢到了。”
“莲,我发现你走路还不如天天稳当。”当莲再一次踩进旁边的灌木丛被扎得哇哇乱叫的时候,我哈哈大笑,大伙也跟着乐了。
“朗结,你带的什么破路嘛?”莲飞起一脚把石头踢开,“这么难走。”
“不是想节约点好吃火锅嘛。”朗结拉着蓉,回过头来扮了个鬼脸。
“烦人,火锅你请啊。”莲翻着白眼,歪歪倒倒往前走去。
“马屁拍到马脚上。”卓一航接了一句。
“去,小孩子胡说八道。”莲说。从他男人怀里掏出巧克力、糖果什么的。
“莲姐,我发现洛桑大哥怀里像百宝箱,你什么时候都能掏出好吃的来。”蓉笑着伸出手。
洛桑宠腻地揉了一把莲的头发,莲则嘿嘿地傻笑,“一人一个啊,多了没有。”莲举着一把花花绿绿的玩意儿见人发一个。然后剥了只米香蕉给天天:“我们天天乖,还帮干妈看路,咱们不吃巧克力,那苦玩意儿让大人吃去,你吃香蕉,小孩子多吃水果长得漂亮。”
天天笑嘻嘻的接过顺便在莲脸上亲一下。
“莲,你对付天天还真有一套。”我说。平时我要让天天不吃巧克力而吃水果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莲却可以轻松办到。
进入寺庙还不到六点,黑漆漆的寺里僧人不停穿梭往来。深深的巷道里极窄,大伙都凭声敛气,我们就像在比赛走路一样一个接一个悄没声息。不时从某间房里传来低低的念经声,每个人都安静下来了,虔诚的感觉不自觉地就充满了心间。
晒佛的地方在寺外西北山坡上,所有人都齐刷刷地直奔那里。
我们跟着嘉错穿行在迷宫一样的巷道里,他要带我们去找一个在寺里当僧人的朋友。因为莲和一航要拍释迦牟尼佛抬出殿堂的情景,他朋友的房顶是绝佳的位置。
第245章:卓嘎:雪顿三
蜇蚌寺平时来得极少,有限的几次都像游玩而不像拜佛。平时,转经我们更多的时候去帕廊街或者布达拉宫,无他,只是习惯了。重大节日时才会跟着本地人来蜇蚌寺或是色拉寺走一趟。
走在这些深深的巷道里,心里格外宁静。小时奶奶就说我有佛缘,别的小孩听阿妈哼着牧歌入睡,我却要奶奶念经才能睡觉。想起山洞里修行的时候,清若寂莫却也安然。同修的人每年清草拿了糌粑喂雪鸡,每个旁晚相约看日落。没有时间的概念,今天和明天是同样的日子。如果没有牵挂没有惦记,我宁原过那样的生活。
到了嘉错的朋友家,扎巴很热情,端出酸奶、干果招待我们。大伙帮着莲和一航把相机架到楼顶上。扎西和朗结铺了塑料布,俩人玩起了打色子的游戏。
“你们俩别把屋顶打漏了啊。”莲白了他们一眼,说:“我要下去唱歌,你们谁去?”
莲说的唱歌就是撒尿的意思,我们在野外常这么说。“我陪你去吧。勉得你被抢了。”
“算了,你还是陪着你的心肝宝贝吧,央宗,你陪我去好不好?”
央宗答应一声,跟在莲后边下楼去了。
看着他们出了楼,往旁边的山石堆里而去,我大声喊:“喂,那边有男人哦。”
莲回头笑骂。“你个魔女,等会儿你来时看我不让他们拿望远镜看你。”
我做了个鬼脸,哈哈大笑。回头见嘉错抱了天天在莲的相机前正教他怎么看,笑了。每次看到天天跟家长在一起,心里总会升起莫名其妙的感动来。嘉错和天天,没有血缘关系却建立起了亲父子般的感情。对此,我感谢佛祖,感谢家长,是他无私的爱接纳了天天,把他当宝贝一样呵护着。
时间还早,我走到屋顶的边上,伸展了一下腰背,任风拂了长发向后飞扬。远处的拉萨笼罩在淡蓝色的薄雾中,布达拉宫若隐若现。天上还是阴云密布着,但愿今天是个大晴天。晒佛啊,如此盛大的宗教活动当然得有阳光的支撑。我凝视着远处层层叠叠的群山,想起了老家,树叶开始黄了吧?山顶开始积雪了吧?草场上呢?牧人的火炉升起来了么?想来是应该升起来了,一个冬天那火就不再灭,外面雪花飘飘的时候,男人们回来,弹去身上的雪花,围着火炉,偶尔还把干肉烤一烤,再接过女人递上的酒,那才是最惬意的时候啊。
“又在想你的草原?”不知何时,莲走到了我身边。
“这么久?”我说,回头看见宗走到嘉错身边,接过天天抱着正逗她。“真想家了。莲,这个时候,老家的菌子都干了。”
“咱们去的时候带些罐头。”她说,“卓一航从部队里搞了好多罐头呢。”
“嗯,要是阿妈还活着该多好啊,她最爱吃部队的罐头炖菌子的。”
“卓嘎,别想那些了,都已经过去了。你阿妈现在总算是能跟她所爱的人在一起,咱们应该为她高兴啊。”
我叹了口气,低声说:“莲,我们难道只有等到死了才能跟所爱的人在一起吗?”
“卓嘎,别把责任都揽在自己身上,这不是你一个人所能决定的。传承了千年的风俗习惯,某个人突然间要改变,当然会遭到很多阻力,不过慢慢来,我相信你们总有一天会打破那些禁忌,还心一个自由。”莲的声音很轻,却那么坚定有力。
“还心一个自由?”我默念着这句话,然后摇了摇头,突然开心地笑了。“莲,想不想听我唱歌?”
“唱月亮爬起来。”她立即眼瞪老大地看我。
“什么月亮爬起来?说得这么难听。”我瞄着她她,“莲,你这什么记性啊?都跟你说好多遍了还记不住。”
“对对对,是太阳下山月亮爬上来。来吧,好久没听你唱歌了,想念啊。”她闭着眼摆出陶醉的样子说。
“好,给你唱这个。”我说,开心地笑了。转眼看去,山路弯弯曲曲,人流如潮般地向这里涌来,远处的城市轻烟燎绕,布达拉露出了金色的顶,黑沉沉的群山成了它最好的映衬。
太阳下去了
月亮爬上来
阿妈的织布机停了
阿爸的青稞酒香了
妹妹和她的牛羊
踩着白云回家了
就这么几句歌词,反反复复地唱着。见右边山坡上的人群突然齐刷刷地转了头向上看来,扎西和朗结也停止了游戏,蓉半蹲在朗结身边,卓一航和洛桑盘腿坐在边上,天天又坐在央宗腿上,在我的歌声响起后,大伙都停止了交谈。
我的歌声停了,山下的人依然仰着头,房顶上的人依然安静地坐着。
我收回目光往对面晒佛的山坡扫去,视线停在一对亮晶晶的眸子上,突然有种特别熟悉的感觉,想看个仔细时,那对眼眸已经不在了。
第246章:好好:离婚
女人的命运,波澜起伏间总是被情字缠绕着。我们的一生都在是不与不是要与不要之间徘徊选择,同床共枕的这个人,希望他就是命定的真命天子,天亮时发现,熟悉而陌生着。如此一轮轮地寻找着,情感里迷惑,欲海里挣扎,最终蹉跎了的不只是容颜,还有我们千疮百孔的爱情。
归宿在哪里?何处可以安放我们的身心?
放纵或是沉寂,都需要一个理由。如今的我,找不到这个理由。
于是,离婚成了无可奈何的选择。
无论你的婚姻幸与不幸,走到离婚这个关口,对女人来说都是一种沉重的痛。过往不会被时间风干,结成的疤在风雨来临气候温润的时候总会隐隐作痛。
父母来了,姐姐也来了,甚至哥哥都带着两个小侄儿来了。目的不过是要我给明的一个机会,所有人都说他只是一时糊涂,改了还是好丈夫嘛。
我冷静地笑,冷静地继续着生活,唯一的要求就是,在我没想好之前,明暂时住在客厅。
一周后,姐姐怀着一颗担忧的心走了;十天后,哥哥说好好别任性了就原谅他一次吧走了;一个月后,父母也叹着气走了。
明这个男人,我如果要求的不那么纯粹,我如果可以跟其他女人一样睁只眼闭只眼只要他拿钱回来就能维持家庭的稳定,那么日子是可以过下去的。问题是我不是那样的女人,我宁可过极苦极难的日子,也不要我身边的男人背转身去上别人的床还随时可能被我发现。是,这个世界高度透明,男人女人走在街上就可能因一个眼神而引出风花雪月的故事来,但是请记住,那样的风花雪月只能是地下的、只能是手机里的、只能是背着爱人的,别把暧昧的窗户纸捅破了,彼此不知才能扮演好命定的角色。如果天光明亮,任何的家庭都容不下第三者。对,我说的是家庭,而不是爱情。有家有庭的女人只是有钱,未必就有爱情。
不想废心去挽回明。对我来说,明不是个非要不可的男人,要了他只是因为他对我好,对孩子好,是一个能给我婚姻让我安静不再流浪的借口。现在他对我不好了,不能让我安静了,这样的男人还要他干吗?最瞧不起那些老公出轨了自己没错却低三下装聋作哑讨好对方的女人,以为轻贱自己就能找回爱情,以为抹掉自己就能让男人想起你来。做梦吧,这世上没有一个男人会瞧得起丢掉自己的女人。
女人如不珍惜自己,还有哪个男人会珍惜你。
所谓的贤妻,不过是一个好老师而已,男人就像她的学生,穷尽心力培养出来,学生可以如鱼得水了,你的池塘便成了臭水沟,不知不觉间他游进了新的水域,贤妻就呼天抢地地哭喊男人没良心抛弃了陪他一路走过最艰难岁月的糟糠之妻。笑话,你都糟糠了难道还想男人泯灭本性陪你到老吗?换个方向思考一下,你又是不是太自私了呢?
所以,婚姻走到我和明这样的程度,最好的选择就是放手。
第247章:好好:旧地旧心事
孩子未足一岁,当然得跟着我。我也离不开水儿,粉嘟嘟的一个女孩儿,无法想像她去叫别人妈挨别人训斥。
房子和存款留给了我,明搬去了公司。走的那天他抱着孩子亲了又亲,眼泪哗哗的。我也有些伤感,说你随时可以来看她就关了门,把婆婆和洁用过的被子等物用布毯包了,趁水儿睡着时下楼送给了街头要饭的。再花了一下午时间把屋子重新整理过,地板拖了两次。
晚上接到默默的短信,说她已经在拉萨,等着看雪顿节,欢迎色女光临。
想想最近反正也没什么事,何不带水儿去拉萨呢?身心经此一劫已经伤痕累累,拉萨的紫外线是杀菌的良药。于是毅然让默默帮我在仙足岛租一个带家具朝阳的房间,我要带水儿去高原上晒太阳。
带了水儿,再次选择火车。
这次出行不一样了。过去总是一个人,一个包裹,独自在站台上,看着长长的铁轨想像着另一端的生活。现在的我,一个女人带着幼小的女儿上路,不为寻找,只为停止。
想过是不是把水儿送到父母那里,老人是乐意的,甚至还盼望着有个粉粉嫩嫩的小家伙陪在身边以娱晚年。我不想给他们添麻烦,水儿,我最心爱的宝贝,也希望她能陪我上路。因为有她就有一份责任,就不至于离正路太远。
我是个无拘无束的人,之所以能让自己安安静静地在人流如潮的北京呆着,是因为“家庭”这两个字管住了我。现在没有这两个字的约束,我还是从前那个好好。
西藏是我魂牵梦萦想忘都忘不掉的地方。我不知道上辈子在这里发生了什么纠结缠绵的故事,让我今生再也放不下逃不开。上网,发现过去认识的帮人一部份还在,便说了自己近期要去还带去一个天使时,所有人都发来睁着大眼一副不相信的表情。没有告诉莲,不想麻烦她,曾经给她找了不少的事,这次只是短暂的停留,想一个人安静地呆呆。
出发前的深夜,拿着手机坐在黑暗中。无意识地翻出那个电话号码。十一个数字在屏幕上闪着,就是没有按出去。这个号码他是不是还在用着?如用,打通了要说些什么?过去了的,真的还要找回吗?找回后又能如何呢?重新纠结重新痛苦?不,不想再来一次了。如果他不用这个号码了?那是不是表示他已经把过去忘得干干净净,或者说他根本就不想我再联系他。一个记不得你的男人,找他又有何益?我叹着气,心里患得患失,那十一个数字总在眼前跳。怕管不住自己一时冲动又陷进万劫不复的境地,我飞快地往下翻电话,想找个人聊聊天。哪怕就是聊明天的天气是不是阴天也好啊,只要能让我不再想他。
然后,卓一航三个字就跳了出来。想也没想就按了下去,低沉有滋性的声音传来,我像被火烫着一样按断了电话。我这是干什么呀?疯了吗?人家说不定早结婚了,说不定也有孩子了,你还记得的过去人家早扔在了风中。忘了吧,好好,别再沉浸于过去了。你有孩子你是一个女孩的妈了,别再奢求世上没有东西,爱情,不过是文人墨客想出来哄骗无知少年玩的。
没有通知任何人接。独自抱着水儿,拖着简单的行季,出了柳捂车站,迎面而来的清凉空气啊,让我泪流满面。
我又来了。伤痕依旧,心却颤抖。
我是不是发贱,总是记得应该忘却的,不该忘却的却转身丢掉了。
喜欢不停行走的感觉。如果用爱情作为背景,那走过的路就有了不同寻常的悲欢。你想停下来,心却在不断地想念那个地方。就像永远的西藏,就像此时的我。
书上说时间是治伤的良药,一年两年三年,轮回之后,变的只是容颜,心事依旧。
唯一看不清的还是自己的心。
第248章:好好:三年的思念,溃不成军
打了俩出租车直驶仙足岛,找到在网上事先租下的房子。还好,所有家俱一应俱全。默默,过去在路上认识的朋友,事先已经打扫得干干净净,还帮我买了必要的生活用品。见到水儿,她“哇”地大叫一声扑了过来,说好好玩,姐姐,给我玩一下嘛。
去,这是玩的吗?我拍开她的魔手,把水儿放在床了,水儿睁着大眼睛好奇地看着爬在她面前的默默。也许是遗传我的基因多些,水儿是个不怕生的孩子,谁都能抱她,跟谁都亲。
很快,水儿就在藏漂的圈圈里名声大燥。
“最小的漂”。这是他们赠送给水儿的。很贴切,她不到十一个月,确确实实是最小的漂了。
我原本以为带着水儿漂在拉萨,我会很难的。至少不能像过去那样自由自在,孩子要吃要喝要拉,足以耗掉一个女人的全部精力。实际生活却比想像的好了很多,没有孩子的“漂们”对水儿很好奇,睡醒后电话就会响个不停,一大半是好好,今天归我们玩水儿了啊。再不就是好好你去鬼混吧今天水儿让我们带。
当然,那帮哥哥姐姐会给她胡吃东西,有次居然给水儿喝了半杯啤酒,害得小家伙呼呼睡了一整天。我晕,从此严令,谁要是再给水儿喝酒,就别再见我们。
明时不时地打个电话过来,说想水儿问我们能不能回去?我说回去给你当第几个老婆?
他说好好别这样,我跟她真的没有关系了你原谅我吧仅此一次。
我笑着说被我抓到的仅此一次没有抓到的又有几次呢?然后说如果想孩子你可以来拉萨看她。
你在拉萨?她那么小你就带她去西藏,好好你太过份了。
孩子小就不能来拉萨是你规定的吗?我哈哈大笑,然后挂了电话,把他的手机设成了黑名单。不想接他的电话,分手了突然发现,我居然跟那个肥得如猪的男人生活过还生了水儿,实在恶心。女人啊,千万别因应付而结婚,那纸证书撕碎容易,想抹掉一个男人留给你的痕迹却难了。
别勉强、别迁就、别随意,宁缺也勿滥。
雪顿节的那天早上,跟一帮漂们约好早早出发,水儿还在梦中。给她穿了厚厚的毛衣,带了牛奶和尿不湿,希望这是她今生的第一个奇迹。蜇蚌寺的山路弯弯曲曲,要爬过无数的大石才能到达晒佛的山坡。我不知道我应该怎么去看待这样的场面,成千上万的人涌向这个并不起眼的地方,只是想看一眼那个放大了几百倍的唐卡,难道大的佛祖和小的佛祖法力会不一样?然而还是喜欢人山人海聚集起来的气场,强大得足以让所有人屏气凝神。
顺着人流慢慢移动脚步,天空阴云密布,也不知今天有没有太阳。晒佛台在寺外西头的山坡上。曾经来过两次,程序一样感受却不同。在谷底的小桥边碰到一位上身三步一磕的苦修者,感慨良多。我相信匍匐于乱石林立山路上的他是记不起自己是谁来自那里为何如此的,伟大的精神力量已经让他超越了自己。现在还有多少人能为了自己的信仰放下一切如此表达虔诚的?在北京、在上海,在内地的所有大城市里,金钱就是信仰。没有终点的追求着金钱的脚步、没有满足地享受的快感,事过之后呢?空虚寂寞难道不是我们自寻的吗?
冷静时如无人区的湖,狂野时如刮过草原的风。我就是这么一个人,常常会为路边的野花流泪,也会为镜中的自己悲伤。就像此时此刻,我和水儿走在万人之中,莫名地孤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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