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痞子,可我仍然一点一点地追到了系花。然而我们毕竟居于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因此最终我们仍被迫天各一方。分别在即,我们只能争取每一寸光阴相爱,让爱情的悲剧有一个惨烈但美丽的结局。
一
我在全寝小聚的酒席上宣布我要在三个月之内把系花搞定时,所有人一边喝酒一边开始了对我的无情嘲笑。我在他们安静之后慢吞吞地说:即使是混混也有喜欢别人的权利。
那年我大四,我们全寝都是自费生,为了两到五分多交了三万元学费的失败男人。我们又是酒仙,又是战神,翘课喝酒打架作弊聚赌无所不为,也就是俗称的“痞子”。系花和她的朋友们和我们不一样。她们勤奋学习,爱好广泛,关心国家大事,见到老鼠就尖叫。
在确信无疑地知道自己喜欢上了系花之后,我曾设想过很多细节和情景。比如她在晚自习后回宿舍的路上被人截住并调戏,而且老天有眼被我撞上了,我把那批流氓打跑。又或者她外出过程中忽然得了重病,老天有眼又叫我撞上了,于是我急得疯狗一般把她送到医院。天啊,我怎么这么不是东西呀。况且系花结实健康得估计可以活到九十二岁。又或者她在全班春游划船时掉到了松花江里,又是老天有眼我救了她。可是她会游泳而我却不会呀。所以我一提要追系花,全寝兄弟看我的眼神一定是认为若要成功,老天有眼是远远不够的,老天应该至少和我有直接血缘关系。
二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我和系花一起去借书,我当时一定认为老天大概真是我亲爹亲妈之类。可是她看我的眼神像在看一条毫不相干的狗,轻描淡写地说:你也借这种书看?
我只有一次引起她注意的回答机会。这难不倒我。我是全系写情书的第一圣手。我也一样轻描淡写地撒谎:我借书又不是为了看,是为了显得有深度。
一丝笑意在系花脸上荡漾开来,她在心里已经认为我是个傻瓜了。果然,她带着浅浅的微笑再度开口:我以为你们应该很喜欢看武侠之类的。
武侠……上乘武功动辄练个一百几十年,练成了再去杀人,你觉得很有意思么?我的语调平静,但心头有如鹿撞。在那一刹那间我愿意用剩余的全部生命换她一句回答。开口吧,小姐。我虔诚地想。
系花把头转了过去,显示她美妙的脖子和肩膀,然后她低下头填写借书卡,头发垂下来遮住了半边脸。
在我全心全意的盼望中系花仍然没有说话。我一向具有在任何情况下控制局势的能力,但此时我真的心乱如麻。她可能认为自己被冒犯了。所以我又接着问:是你自己喜欢看还是别人推荐的?
室友推荐的。她们说金庸最近很红。系花抬起头来望着我。
你是看书还是追星?我说完之后不理她,转向管理员同志:请再给她拿一本井上靖的。
当晚喝酒的时候,寝室老大悲天悯人地对我说:别费劲了。系花有的是人追,你没戏。她看不上你。
就是因为追不上,追着才有意思啊。我喝了一大口,又说:就好比喝酒,要是喝不醉,有什么意思?
三
还有几个月就要毕业了。我一直也没机会问问系花到底看没看我推荐给她的书。愚人节快到了,别人已经在兴致勃勃地准备新一轮的骗人计划。我想我该在那天送封情书给她吧。就算被拒绝了也不至于脸面丢尽,而且还有一个可以骗骗自己的理由:愚人节么,兴许她也在撒谎呢。
事实上我很怕。我很怕失败,我怕她哈哈大笑,说:你这样的也敢动这种心思?我更怕她微微一笑,说:对不起哦。我还是学生,我没考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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