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定”夫妇
埃达跟她说自己眼下没钱买衣服,另外,史蒂文斯提到的商店里价钱太贵。可是好像开店的那位女士简直是史蒂文斯太太的姐妹,给她还有她的朋友很多折扣,而且不只如此,就连付账也根本不用着急。
好了,埃达不管怎么样还是谢了她,不过目前根本不需要什么新衣服,也许晚一点她会利用史蒂文斯太太好心的提议。也是,不过眼下有几款现货,埃达穿上会很好看,以后也许就没了。特别便宜,埃达可得跟她约好见面。埃达并不是非得买什么不可,但是如果不去看看,认识一下开店的那位女士,那可就傻了。
好了,埃达守约去了,买了三件本来没想买的衣服,其中只有一件她有胆量穿出去。三件衣服让她一下子花了一百块。我可不愿意去想如果史蒂文斯太太和店主不是亲如姐妹,价钱得是多少。
我肯定我没跟史蒂文斯约好见面,可是不管怎么样,他还是第二天打电话问我怎么没跟他碰头。两天后,我收到了邮件,里面有三个刀片,一份账单,还有发自那家商店的短信,说那几个是特优的刀片,由托马斯•J.史蒂文斯为我挑选。
到这会儿我还没想通我干吗付了刀片的账,还留了下来。我没用过,也从来没打算用,尽管有几次想在史蒂文斯的脖子上试试。
还是在那个星期,史蒂文斯太太打电话请我们跟他们共度星期天。我们到了后,那幢楼的房东也在那儿,史密文斯跟他说我要放弃我在南区的公寓,想让他领我看看有什么可以租给我。
我觉得那有点太过分了,就说史蒂文斯肯定误解了我的话,我对我住的地方挑不出什么毛病,也没打算搬,反正至少一年内不会。你可以打赌这位根本没听进去我这番话,他之所以到场,是因为史蒂文斯声称我有可能当上他的租客。
好了,只是在差不多两个月前,这对可爱的两口子才闯进我们的生活,可是我敢打赌我们跟他们至少已经见面有二十次了。他们总是邀请我们去他家,或者不请自来到我们家。埃达是没法说“不”的那种人,我们可能也是因此结的婚。
不管怎么样,我们和史蒂文斯两口子开始显得好像是住在一起,是一家人,由他们当家作主。我这辈子从来没见过有谁这么热衷于把别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老天在上,他们竟让我们自己刷牙,这倒真是奇事一桩呢!
有天晚上,埃达提到她希望给我们做饭的挪威女孩会嫁人并辞工,那她就可以不用辞退她了。史蒂文斯太太在场,就问埃达她是不是该试着帮她找个新厨师,可是埃达说别,那个可怜的女孩也许难以再找份工作,她于心不忍。
没用,第二天下午,一个日本人来到我们住的公寓,说他准备好干活了,史蒂文斯太太让他来的,埃达不得不告诉他这份活已经有人干了。
又有一天晚上,埃达诉苦说她的脚累。贝尔说她的脚以前也会累,直到一个朋友推荐了一位足病医生,她去找这位医生,医生给她做的治疗很见效,以至于她每个月定期找他一次,费用固定。自从这个内布拉斯加佬开始给她看脚以来,不管她走多少路,她的脚从来没让她烦心过。
贝尔想马上就住那个人家里打电话替埃达约时间,埃达只好答应下次脚再疼就去找那个人,贝尔这才没打。此后,两个女人一见面,贝尔头一句问的就是:“你的脚怎么样?”回答总是:“挺好,谢谢。”
对了,我是个铁杆橄榄球迷,埃达也喜欢去,只要是重要比赛,让人很兴奋的。我们决定看伊利诺伊州芝加哥队的比赛,看一眼这位“红蕃”格兰奇。我警告埃达一个字也别跟汤姆和贝尔提,因为我觉得我们有权休息一天。
可是刚好他们那天要去埃文斯顿看比赛,史蒂文森两口子请我们跟他们一起去看那场比赛,我们就拿另外一场比赛当借口。汤姆问我有没有买票,我没说买了,而是实话实说地告诉他还没有。
他就说:
“我挺高兴你没买,因为我和贝尔决定我们应该看芝加哥队的比赛。我们一起去。你别费事买票了,因为我能比你买到更好的票,斯泰格跟我关系没的说。”
我就让他去买票,可是后来我们倒不如坐在亚当斯街桥看呢。我跟史蒂文斯说:
“如果斯泰格先生给他的好朋友找的就是这种位子,换个素不相识的人,我看他会把他领到乡下领出二三十英里,蒙住眼睛绑到树上。”
当然到这时全明白了,什么他和斯泰格关系很好,统统是鬼话。史蒂文斯可能被介绍给斯泰格过,可他不是斯泰格会把臂同游的人。尽管这样,他吹嘘过认识的多数人,嘿,结果发现他真的认识他们。没错,还跟他们交情特厚呢。
比如,有天晚上我给抓到超速行驶,他们给了我一张超速案法庭的传票,我跟史蒂文斯说了这件事,他说:“别操心了!我给法官打个电话,让他们从案卷里抹掉这个案子,他是个特别好的家伙,跟我有私交。”
好了,我根本不想冒险,就在我按说得出庭的前一天打电话给史蒂文斯,问他有没有跟法官说过。他说说过了,我问他肯定吗,他就说:“你不信的话,自个儿打电话给法官吧。”他给了我法官的电话。果然,史蒂文斯已经搞定,我向法官对他肯费事帮忙而表示感谢时,他说他乐意为汤姆•史蒂文斯的朋友帮忙。
到这时,我知道要是我连这样的情也不领,不去跟总是想帮助你的人热乎一下,那可就傻了,然而尽管这样,谁都不喜欢被当成弱智,连自己扣钮扣也不会。汤姆和贝尔的用意挺好,可是我和埃达开始受够了别人对属于我们的一切东西和我们做了或者准备去做的事情一概挑毛病。
除了我们的公寓根本不行,我们的衣服也糟糕,还知道了我们的牙医连齿桥和护髭杯都分不清,我抽的香烟没品味,给埃达剪头发的那个人肯定对她很看不顺眼,另外除非我们养一条硬毛猎狐犬,我们才会知道什么叫过日子。
我们发现我一直喝并且喜欢的酒是浴盐兑了各种颜料;我们买时花了一千七百大元的汽车根本比不上汤姆花八百块就能帮我们买到的,因为他有个内弟跟汽车公司总裁的侄子同过学;如果埃达肯跟贝尔认识的一位太太学跳健美操,她的扁桃腺就再也不会出毛病了。
我们说的想购置的东西或者要干什么都不值一提,除非是由史蒂文斯两口子推荐或者建议的。
好了,我今年秋天的业务做得很好,我和埃达一直打算去南方过个冬天,所以有天晚上,我们合计也就是今年我们能匀出这笔钱,也能抽出时间,今年不去,以后就再也没机会了。所以接下来是决定去哪儿,最后想好去迈阿密。我们说好一个字都不跟汤姆和贝尔提,直到走的那天,我们会装作是心血来潮突然想去。
可是让埃达来保守秘密,就跟用牙线拴警犬一样不牢靠。我们商量后才一两天,汤姆和贝尔突然跟我们说一过新年,他们就要去加利福尼亚,我们干吗不跟他们同去。
我什么也没说,埃达说这主意听上去很不错,但是不可能。史蒂文斯说是不是因为钱的原因,我们千万别为此烦恼,因为他可以借给我,我想什么时候还都可以。这句话让埃达按捺不住,她说我们可不是别人好像认为的那样穷,我们去不了加利福尼亚,是因为我们要去迈阿密。
这让他们大吃一惊,几乎把他们弄懵了,汤姆能想起来的,只是说他自己去过迈阿密,那儿人太多,他要是我们,就不会考虑去那儿。可是我们再见面时,他们把我们的行程全安排好了。
原创文章,作者:林·拉德纳。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anyeer.com/essay_read/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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