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疆我已经生活了将近二十年。
我不敢说我是新疆的儿子,我充其量只能算个新疆的养子。
一个养子对他的养父母的爱,可能有点谦卑,有点感激,有点过敏;但他的感受的可靠性以及对养父母的身心品格的基本认定,并不比这个家庭的其他儿女更逊色。
我眼里和心中的新疆之美是难以言表的。这主要由于它太丰富、太辽阔、太诗意、太美。而它的端庄、深邃和高贵,像偏远的部落百岁老人的微笑,也像千年核桃树叶片的安详。
在冰块与烈日之间,在沙漠与草原之间,在河流与遗址之间,在制造酸雨的工业与生产牛奶的牧业之间,多种语言、宗教、种族和习俗相互摩擦又相互依存着,其中的宽容、尊重、礼仪和忌讳,无不使我感动。
有时我在天主教堂和清真寺之间的某个街区,迎面碰上一位云游四方的行脚僧和一位头戴面纱的穆斯林妇人,甚至还有一群头发染成柠檬黄或鹦鹉绿的时尚青年,我就惊讶于人类生活的基本图景,在新疆竟然保存得如此破碎而完整!
当然,偶尔来到乌鲁木齐作短期旅行的京城或外省的朋友也曾问我:你究竟爱新疆的什么呢?乌鲁木齐除了大气污染在全国可圈可点之外,还有什么特别之处值得赞美呢?
我想,乌鲁木齐也许并不能代表新疆,就像黑色的牧羊犬并不能代表白色的羊群一样。
关于新疆的生活、诗意和文学,我想提供三个事例,这三件事分别发生在世居新疆的维吾尔、哈萨克和蒙古人的生活里。我想这些事也许能够说明一点新疆的精神品格和文学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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