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毛姆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8 00:01
|本章字节:4236字
三、美国文学
我与美国文学
我读过不少美国作家的作品。十岁光景,我读了阿特穆斯·华特的作品,以及《海伦的娃娃》,不禁笑痛了肚皮。不需要讳言,我读过的美国作品,几乎同任何一个喜欢读书的美国人一样多。我读书一向随心所欲,而每个国家都有一些作品,只有当地人读起来才能体会其妙处。比方说,我并不认为自己有必要去读约拿单·爱德华兹的作品,《雷穆斯大叔》里的方言我也望而生畏。所以我承认,这一章里我发表的任何意见,都谈不上有什么权威性。一个英国人来评论美国文学,看法或多或少会有些偏颇。我想,我的观点肯定有一部分与美国评论界权威人士们公认的观点相左,这想必会引起一些非议。
我只注重美国文学中最有美国特色的作品,对那些写英国题材的作家兴趣不大,引起我兴趣的美国作品,都是有乡土风味的。我在下文对某些作品作一番简短的介绍,并不是要在美国人面前班门弄斧。我想其他国家的读者,包括英国读者在内,或许能通过这份书单上的作品,对美国的情况增加一些了解。
论畅销书
我只想谈论那些已经被认为是古典作品的书籍,凡是最近出版的作品,一概不加评论。原因之一在于,我对这些新书了解得不全面。何况,最近五十年来出版了大量书籍,要我来判断其中哪几部具有不朽的价值,未免太早了。依我看来,一本书受大多数人的欢迎而成了畅销书,未必就说明它毫不足取,有些人的看法则和我相反。畅销书里,有《大卫·科波菲尔》、《高老头》、《战争与和平》这样的杰作,但是这也不能证明所有的畅销书都是好书。一本书可以因为种种理由而引起读者的注意,一旦这些理由失去了时效,这本书也就失去了它的吸引力。我自己绝对不去那些刚出版了两三年的畅销书。我觉得这对我毫无损失。
美国文学研究的特色
我想在这里重申一下,我坚决主张为享受而读书。要是过分强调书籍会给人带来种种益处,而把读书当作一件辛辛苦苦的事情,我认为不太合适。是一种乐趣,是人生最大的乐事之一。这里推荐给你们的书,要是不能感动你们,不能使你们发生兴趣,或者感觉愉悦,你们就根本没有理由去读它们。
我在开始收集材料时,先读了两三本标准的美国文学史。我想把自己的观点与权威人士的看法作一个比较,以便考虑,是否应当在某几点上修正自己的观点。可是,令我惊奇的是,他们几乎只注意那些我认为和文学完全无关的事情。他们经常津津有味地,正确无误地大谈特谈某一位作家写作时的社会环境,热衷于分析作家对当时的重大问题持什么样的观点,哲学思想又是如何。而对于作家的写作风格如何,作品结构是否精密,人物刻画的巧妙之处在什么地方,却没有多大的兴趣。他们根本不提一本书的可读性如何。到目前为止,这些好心的先生们完全没有注意到,一本书是可以为愉悦而读的,而且文学本身就是一种艺术。然而,文学并非哲学,也不是科学,不是社会、经济,不是政治,它的确是一种艺术,而艺术的作用便是使人愉悦。
美国文学种种
在开始评论我所选择的美国文学作品之前,还要说明一点,希望你们不要指望这些作品像前两章里提到的作品那样震撼人心。”天才”这类字眼,时常被人漫不经心地使用,我这个人可不愿意给那些写过三四部成功的剧本,或者两三部成功的的作家,奉上这样的桂冠。在我的心目中,天才是一种稀有而珍贵的品质,若以这个字眼去称呼这一章里将要提到的任何一位作家,我都会感到内心不安。说他们有才华,已经足够了。这些作家之中,有的人才华多些,有的少些,不过他们大多数必须克服重重困难,开创出自己的道路。他们必须不受外国文学的束缚,创造出本国的文学。障碍不仅在于他们自己所受的教育,读者也有某些偏见。一个新的国家,在本国文明形成的过程中,有自己的实际情况,艺术不得不作为次要因素来考虑。有些作家无法适应这种情况,便跑到欧洲去了。那些比较聪明的留在美国的作家,要是环境更加有利些,会创造出更完美的作品来。因为,纵然有种种困难,他们仍写出了罕见的优秀作品,这证明他们确实有创造力,而且富于才华。美国文学到今天只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我们千万不要忘记,如果抹去整个十八世纪,那么英国文学便将不再是英国精神光荣的纪念碑(当然要把乔叟、莎士比亚和十七世纪的一些伟大诗人和散文家除外)。试想一下,如果没有蒲柏,没有斯威夫特,没有菲尔丁,没有约翰逊博士和鲍斯韦尔,我们会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