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乐小米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5 21:22
|本章字节:9280字
【8】
赵赵是春兰街纽斯塔夜总会的妈妈桑,也是整条春兰街上最年轻最有名的妈妈桑。赵赵是个八面玲珑的女子,用顺子的话来形容,赵赵整天腰肢摇摆得那叫一个“山路十八弯”,对着客人露着小牙齿,笑得那叫“一行白鹭上青天”。
纽斯塔夜总会的台前老板姓冯,背后老板是庄毅。这是庄毅的灰色生意,他不希望别人提起他的时候,总是想起情色场所,他可不想做情色帝国的霸王。所以,他所涉辖的娱乐场所的生意,都有人在台前幕后替他操劳。
赵赵喜欢庄毅。
这种喜欢,用赵赵的话说,就像是命中注定的一样。当她第一次在春兰街看到这个男人的时候,只那么一眼,她就喜欢上他了。
那么纯粹,那么不可理喻。
那时,她只不过是初到纽斯塔的坐台小姐,欢场上卖弄风情,早已忘记了人世间有“爱情”这个词。更不知晓,眼前的男子会是自己的老板。
那天的庄毅,闲来无事,独自一个人,出来走走,散散心。
走着走着就来到了春兰街纽斯塔夜总会外,下午的夜总会墙壁上,斑驳着时光,那些属于夜里的狂欢和疯狂,似乎与这种苍凉无关。
不同于往日,那天,庄毅穿着象牙白的衬衫,优良的质地上面翻腾着淡淡的云纹,苍白,且寂寞。让他整个人看起来,像飘落人间的白云一样,空灵得不似人间男子。
而赵赵那天刚走在去上班的路上,海藻一样厚密的鬈发,灵秀的颜,宽松的衣,如同江南水乡的温柔流水一样。
他们擦肩而过,庄毅对她微微一笑。
那天的庄毅一定是心情很好,他笑起来,眼底盛满了明媚的光影。那一刻,在庄毅纯白的一笑里,赵赵仿佛听到了天使在歌唱。
那感觉就像一个千帆过尽的女人,终于在这茫茫红尘的辗转之中,遇到了自己几生几世之前就已经命中注定的男人。
后来,赵赵才知道,这个男人不是常人,他是这座城市里最年轻的富豪,和他的名字连在一起的女人,不是名媛就是女明星。
再后来,她知道,这个男人就是她的幕后老板。
可是,她依然爱上了他。爱得唐突,爱得沉痛,爱得毫无道理。
他仿佛是上苍赐予她的毒药,她知道是会致命的,可偏偏却要含笑吞下。
开始,庄毅并不知晓这个叫赵赵的女人,对自己已经爱到了如此地步。他只是以为她不过是欢场上的一个卖弄风情、耍着小手段向有钱男人索取一些恩惠的女人而已。
所以,每一次赵赵对他笑得如沉睡中的海棠一样的时候,他心情好的话,也会配合一下,同她逢场作戏。
可是直到有一天,赵赵从身后抱住他,海藻一样的长发贴在他宽阔的后背上,她说,庄毅,怎么办,我爱上了你。她说这话的时候,一滴眼泪落了下来,落在了他的肩膀上,沾湿了他的衬衫。
那一刻,他才知道,眼前的女人,似乎真的对自己动了真心。
那一天,他掰开了她扣在自己胸前的双手,笑了笑,这种疏离让赵赵心碎不已,他说,赵赵,你那么聪明,应该知道,爱情这东西,太奢侈了,我们这些人,玩得起赛车,玩得起游艇,唯独玩不起爱情。
赵赵愣愣地看着庄毅,失望,心疼,可是瞬间,她突然大笑,说,庄总,你可真开不起玩笑啊,我逗你的!
庄毅也笑笑,说,那就好。
是不是真的好,赵赵自己心里清楚。
庄毅的心里也清楚。
那只叫阿诺的狼犬曾经为他挡过子弹,而这个叫赵赵的女人也在一个风雨如晦的夜里,挺身为他挡掉了那把刺向他的利刃——没有一丝犹豫,那般从容。
当时的她,整个人倒在血泊里,直至昏厥,那双黝黑的眼睛都不曾闭上,一直深深地望着他,眼里有太多的悲哀和眷恋,让庄毅不敢细看。
赵赵被抬上救护车的时候,庄毅跟在她身边,医生在救护车里给她做了简单的抢救措施,她的肺部严重穿孔。当她在疼痛之中清醒的那一刹那,突然握住了庄毅的手,声音如卡在喉咙中一般,含混不清,但是庄毅还是听懂了,赵赵是在说,庄毅,我没骗你,我也不能……再骗自己了……我是真的喜欢你,我怕我……死了,就再也没机会告诉你……我喜欢你……是真的喜欢你……
庄毅轻轻捂住她的嘴巴,他的衣服上还沾着她的血,他没有办法冷漠,对着这个为了自己连命都不要的女人,他虽然难以动心,可是不能不动容。
赵赵为他挡刀,让他深为感动,自此待她异于他人,但却非男女之情。而赵赵康复之后,却再也不提那天她在救护车里,对庄毅说的那些傻话。
赵赵很聪明,其实,从最初,知道了庄毅的身份,她就知道,自己爱上这个男人,本身就是一件很无望的事情。
于是,赵赵每次在庄毅面前,都笑得如沐春风,风情万种,也会放肆地开一些情色的玩笑,但是绝口不提,爱情。
庄毅也常常会赠送她豪车美宅名钻华服之类的,却从不和她言情。
暗夜里,赵赵常常会将庄毅送给她的衣服堆在床上,然后将自己整个人深深地埋进去。那些锦衣华服如同浩渺的海,让赵赵难以呼吸。很多次,她挣扎着起来,想要拨打电话给庄毅,只说一句,只说一句——我真的很爱你。
可是,无数次摁下了那串熟稔于心的号码,却摁不下那个接通的键。
这世间,注定了懂得分寸的人,将会失去那种不管不顾的勇气。
那种不管不顾的勇气,只有像梁小爽那种不知分寸、视爱情为一切的小女孩才会有的。她赵赵早已经没有了。
赵赵知道许暖的存在,是庄毅告诉她的。
庄毅说起许暖时,口气是云淡风轻的,他说,我找到了那个能帮我对付姓孟的那个家伙的女孩了。
赵赵就笑,说,恭喜你!说完,她点上一支烟,玫瑰红的指甲如同花瓣。她有些奇怪,庄毅居然用“女孩”这个词来形容千帆过尽的许暖。
明明应该是“女人”的。
那一刻,她的心像被针尖给触动了似的,有着说不出来的不痛快,却又觉得是自己太计较了。
其实,早在庄毅告诉她之前,她就已经知道许暖了,是顺子说的。
顺子也没有多说,他只是跟赵赵说,老板的狼犬阿诺,昨天找到了,不过被人煮了吃了。顺子是庄毅的亲信,说话一向有分寸。
赵赵一听,心想,那庄毅还不疯掉,她点上一支烟,说,老大他没事吧?
顺子也没多啰唆,只是说没事,那吃狗肉的姑娘命大,正好是老板要找的人,你说巧不巧?现在她被老板收留了,取了个名字叫许暖。
赵赵虽然很想知道事情的详细始末,每个人都有好奇心,不过像赵赵这样的女人,懂得做人应该敛着,好奇不仅能害死猫更能害死人,如果庄毅想要自己知道的,自然会告诉自己,不想让自己知道的,自己知道了也无益。
结果,诚如她所料,庄毅告诉了她许暖的存在,也告诉了她,许暖只是一颗棋子而已。
这就是赵赵和梁小爽的不同。
两个人虽然都爱庄毅爱得浓烈且绝望,但是赵赵懂得进退,不像梁小爽那骄横任性的千金小姐,为了爱可以不管不顾。而且赵赵明白,甭管庄毅和谁在拍拖,甭管庄毅收留了哪个女子,甭管他给她取名为许暖、任暖还是李暖,她都不会是庄毅想要的女人。
这世界上,庄毅想要的女人只有一个,那就是陈寂。
陈寂的模样平常,性格平常,甚至还应该说有些严重的自闭,左眼角有一颗肉红色的痣,严重拉低了她容貌的平均分。不过,陈寂的身世不平常,富可倾城用来形容她的家族实力都不够恰当。陈氏集团的触角伸展在全国的各个支柱行业里,更重要的是,他们跟政府部门有着密切的联系。这是陈氏集团有别于李氏、梁佳丽达等集团的最大不同。
用庄毅的话说,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小丈夫不可一日无钱。那么,陈家的这门姻亲如果结成,无疑会让他的地位更加稳固。不仅仅是一个风光的商人,或者说,一个风光的青年才俊,在两大集团合并之后,他更是掌握这座城市经济命脉的no1。
或许,有人会说,庄毅那样的人才,可以直接拿着玫瑰花和钻戒去跟陈寂求婚就是,他既然能迷倒梁佳丽达集团的千金梁小爽,那么陈寂也自然不在话下。
如果事情可以这么简单,庄毅这么聪明的男人肯定巴不得早就放手去干了。可是,陈寂不是梁小爽。同是集团千金,陈寂与梁小爽的性格是完全不同的。
陈寂的父母在很久之前就被匪徒绑架并撕票了,那一次绑架,陈寂也在其中。刚刚七岁的她,亲眼目睹了匪徒残杀了自己的父母。虽然后来陈老爷子将这唯一的血脉给救了回来,但是陈寂从此变得孤僻,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也就是说,陈寂基本没有特别的喜好。
这么说吧,如果陈老爷子说,陈寂,你嫁给昌隆海货市场老刘家的二小子吧,陈寂会说,好!如果陈老爷子说,陈寂,你这辈子别嫁人了,就陪着爷爷吧,那么陈寂,肯定也会说,好!也就是说,陈老爷子要是说地球是方的,人的血是绿的,陈寂也不会有任何异议。
所以,庄毅明白,要得到陈寂,首先需要俘获的不是陈寂那颗死去的芳心,而是俘获陈老爷子陈子庚这个老狐狸的心。
陈子庚原来很赏识庄毅,并将他认作了干儿子。但当庄毅一意孤行,并购了和风企业之后,陈子庚就开始重新审视庄毅了,他突然觉得这个年轻人很危险,他的内心绝非他表现出的那样云淡风轻——在他的内心里,肯定豢养着一头饥饿了很久的猛兽,就等着破笼而出的那一刻。
其实,庄毅也并非一定要娶到陈寂。因为,他这般清高的人物,还是不屑于拿自己的一生去换一场捆绑的婚姻的;而且,陈寂并不是他喜欢的那一类女子。如果单纯只是为了扩大自己的势力,稳固自己的地位,他完全可以接受梁小爽的爱情。
他之所以对陈寂抱有想法,是为了阻止陈子庚将陈寂许配给他的干儿子,那个姓孟的家伙。在庄毅看来,陈寂嫁给任何人都可以,但唯独不能嫁给这个姓孟的。
因为一旦这个姓孟的家伙和陈家联姻,那么这个姓孟的家伙,势必会在势力壮大的同时,跟盛世和风集团进行一场恶斗,而庄毅肯定难以应付。最终,盛世和风集团会跟以前的和风企业一样,消失在这世界上。
基本上,商场上的战争,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更何况,他同这个姓孟的家伙有着鲜为人知的家族宿怨。
阻止姓孟的家伙与陈寂联姻,这也就是庄毅千辛万苦不惜一切代价,寻找到并收留许暖的原因。
许暖,在未来这场决定了盛世和风集团命运的“陈寂争夺战”中,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她会是一颗最好的棋子,当她“爆炸”的时候,胜利一定是属于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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