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伟红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00:13
|本章字节:28836字
有时候时光太窄,指缝太宽。于是我拼命地想念,却在流逝中等来意想不到的突然转变。
我是一个对时间比较迟钝的人,所以浑浑噩噩窝在床上酣睡的时候,早就忘记了今天是什么日子。如果不是电话吵闹着响起来,我一定可以睡到日上三竿。
半闭着眼睛拿起手机,里面传来一个淡淡的男声:“我回来了。怎么没见到你?”“什么?!”我的半个脑袋仍然被睡意笼罩着,以至于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可是再想追问,电话那头只剩下“嘟嘟”的声音。
回来了?我将手机放回到枕头边上,要重新躺下去时大脑才渐渐清醒起来,顺手拿起放在床头柜上的台历,翻了翻并没有发现什么特殊的日子。难道是哥哥跟我开的玩笑?可电话里的声音有些沙哑,并不像是他。况且哥哥每次外出旅行回来,都会提前两、三天就与我联系,尽管也有意外发生,可前后不会差太久。至于这次……听说是研究所里有一个新项目,需要哥哥去一个很远的岛勘探。在这一大片海域里,几乎所有的岛屿都属于花市,但是听说又有很多神秘的地方没有被开发出来。
有时我也不太明白,这座城市是如何形成的。说是城市,可它的面积却大得惊人,仿佛一个小国似的。而花市的中心地带就在最大的一个岛屿上,连接着内陆,一些零散的小岛分布在四周,上面的村民依靠各自的习俗生活着,倒也悠闲自在。再远一些的,听说就是孤岛了。也有正在开发启用的地域,当然这些就不是我这个高中生的理解范围了。
我晃了晃脑袋,把思绪拉回来。刚才那通莫名其妙的电话还是让我有些在意,我拿过手机,仔细看了看那个号码,完全是陌生的,没有任何记录。对方只有一句话,没有说明自己是谁,更没有留下太多信息,如果真的是找人,那起码也要等到回答才挂电话啊!越想越觉得是个恶作剧,或者是哪个冒失鬼打错了电话。
正疑惑着,熟悉的短信铃声响起,又是刚才那个号码,只有简单的几个字:“我在机场等你。”
看来这人真是弄错了。我毫不犹豫地按照号码打回去,可是响了很多声,对方都没有接听。难道是出闸的人太多了,吵闹声太大没有听到?我试探着又拨了一次,结果还是一样,这事真是蹊跷……我的睡意全都跑光了,索性从床上爬起来,一边洗漱一边盘算着到底是谁在和我开玩笑。
这时又有一条短信发过来:“没时间了,怎么还没来?”
我将毛巾放好,走回卧室的时候“哗啦”一下将窗帘拉开,整个房间里顿时被暖融融的阳光笼罩。我抓起手机,果断地回了过去:“你是谁?”
可是好半天对方仍然没有回复。我有些生气了,越发觉得一定是哪个可恶的家伙在搞恶作剧。原本还怀疑到了哥哥头上,可是现在看来,哥哥才不会无聊到这种地步。我最后一次拨通那个号码,仍然无人接听。看来是有人想要把我骗去机场。要知道从我家到机场足足有一个多小时的车程,我才不会轻易上当呢。
就在我打开衣柜准备换衣服的时候,手机铃声再次催命似的响了起来。我心里的火像浇了油,“噌”一下冒了上来。大早上的,是谁这么无聊?!
“你到底有完没完?你到底是谁?要是再搞这样的恶作剧小心我不客气!”
“我……我怎么招你了?”电话那头传来百薇很委屈的声音。
“怎么是你啊?”我没好气地嘟囔一句:
“你以为是谁?”
“我要是知道是谁就好了。”我简单把刚刚发生的事说了一遍,百薇帮我分析道:“搞不好真的是谁把电话号码记错了。不要去理他!对了,我让你帮我准备的东西怎么样了?我现在就过来拿。”
我一拍脑门,难怪觉得有什么事忘记了,原来……我赶紧赔笑脸:“薇薇啊,我被那个电话折磨傻了,你现在过来我们一起找,怎么样?”
“就知道你这人靠不住。我马上到。”
挂了电话,我还是觉得十分郁闷。又看了看那个号码,却没有再打过去的兴趣。只是这事隐约让我觉得有些疑惑,可具体是哪里不对劲,连我自己也说不出来。也许这是职业病吧,只好暂时作罢了。至于我的职业……我当然还没有职业,只是个普通的高二学生,不过我还有另一个特殊的身份,现在就先卖个关子。
罗百薇是我中学时的同学,认识之后很快成了朋友,后来又考上同一所高中。关于她的名字有很多趣事,班上同学给她起了外号,大家没事就戏称她是“百威啤酒”的代言人,更奇的是她家的三个孩子,把名字排列起来,分别是“百薇”“千叶”“万达”,我曾开玩笑地问她:“你妈要是再往下生,是不是得排到‘亿’了?”她却皱皱眉,一本正经地对我说:“据说最后一个孩子的名字是‘亿勇’。”我心想,要真是那样的话的确够得上勇猛无敌了!不过百薇的妈妈最终没有生下去,因为他们盼来了“万达”这个儿子,这也是百薇很纠结的地方,幸好,罗爸罗妈对三个孩子还算一视同仁。于是很多年后的今天,他们一家人生活得相安无事。
至于我嘛,只有一个相依为命的哥哥——许蓝宇。
是的。这个偌大的家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还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就因意外去世了,至于那次意外,我懂事以后哥哥也没有太详细地讲起过,他一直对父母的离去耿耿于怀,所以我也不敢询问太多,怕他难过。在这座城市里,我们没有其他的亲人,之所以可以健康开心地成长到现在,一方面是因为父母留下了大笔遗产,我和哥哥不用担心生活问题,另一方面,我们也一直得到郑伯伯的关照。郑伯伯是爸爸生前的好友,又是大学时代的同窗,交情很深,这些年一直是他充当着“教父”的角色。
对于父母,我没有太深刻的印象。或许因为那时我还仅仅是个不谙世事的毛孩子,又或许是他们的工作原本就很忙碌,一直没有时间同我和哥哥长时间待在一起。爸爸是考古学家,多年从事着这方面的研究,大部分时间都待在研究所里,或者跟随考古队去各个地方勘察开墓。我们一家人住在一所老宅子里,据说是太爷爷留下来的。有三百多个平方,记得小时候,一起玩的孩子总喜欢管我们家叫“鬼屋”,他们觉得它太大,又太过陈旧。后来剩下我和哥哥,这所宅子更显得有些诡异。可是我却觉得没什么,也许是我的胆子天生就很大。再说这么多年过去了,根本没有发生过什么无法解释的事情,有什么好怕的?
妈妈表面上是爸爸的助理,可是她好像有很多事情要做。有人说她是家,也有人说她是编导;有一次我和哥哥在一家画廊里,还发现了一副很像妈妈的画像,后来我们把那副画买了下来,可是联系不到那位作者,或许妈妈真的给人做过模特,当然不是裸体的;我还在妈妈的房间里翻出过很多乐谱;在封闭的露台上,放着一台超大的望远镜,哥哥说那也是妈妈留下的,所以我对妈妈的印象一直很难聚焦起来,后来每当有人问起,我总是对他们说,我妈妈是位很有才华的女人。我想,她一定懂得很多很多的东西。这是我唯一能够肯定的。
而百薇今天来找我,当然不是听我唠叨父母的事情。她想借一些关于考古方面的书,原因嘛,我觉得她一定是喜欢上了我那位子承父业的古板哥哥。虽然我们是最要好的朋友,不过出于私心,我还是不希望哥哥身边有其他女孩子。当然我更加肯定,我老哥是绝对不会对百薇有任何想法的。他看百薇的眼神,和看我的差不多,他把我们都当成孩子。实际上我们相差五岁。
百薇说,我这样的想法是很变态的,应当赶快扼杀在摇篮里。可这几年与哥哥相依为命,我这想法早就开花结果了,现在才要采取什么行动的话,早就为时已晚。人多少都有自私的一面。
门铃响起来的时候,我正在书房里费劲地搬那些砖头大小的资料书。在这座大宅子里有两个书房,一个在楼上,稍稍小一些,后来就成了我私人专属的了,倒不是哥哥特别礼让我,而是楼下的那个大书房里放着很多爸爸生前留下的书籍,据说很珍贵,还有一些多年的考古资料,反正乱七八糟的东西几乎将二十几平方的房间堆得满满的,单是书架就占据了三面墙,中间还摆放着书桌和几个资料柜。这里是哥哥专属的地方,他怕我弄乱这些东西,又怕我的好奇心上来毁了珍贵资料,总之在他看来,我绝对是个“恐怖分子”,应该远离这些“宝贝”。所以我几乎没有进过这个书房。不是我不想进,而是大部分时间这里都被锁了起来。我暗骂哥哥小气,但是我心里明白,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有些东西是胜过生命的。
不过自从我有了第二个身份之后,我便偷偷复制了一把书房的钥匙,当然是在哥哥不知情的状况下。而我的第二个身份哥哥自然也没有留意过,他已经被分配实习了,在学校附属的一家研究所里,整天都忙着他的那些研究项目和出土文物,哪里还有空闲顾及到我在做什么。
百薇带了哈根达斯的蛋糕来,她每次要讨好我的时候都会送上糖衣炮弹,这丫头还是很上道的。
“找到没有?”她把蛋糕放在书桌上,一边询问一边粗略地打量了一下周围,随即发出感慨的声音,“哇塞!咱哥哥好厉害啊!这些书都是他的?”
我从伸缩梯上下来,调侃道:“你可真不把自己当外人啊。怎么,塌了心地要进我们许家门啦?我可提前说好,想让你管你叫嫂子,那绝对没什么希望。”
“你少臭美了!”百薇举起秀拳打了过来,我敏捷地一躲,她扑了个空。
找了半天我真有些累了,索性坐下来享受那美味的蛋糕。
“青苗,整天对着这些书得多辛苦啊!啧啧!瞧啊,没有几万本也有几千本了,这些书你都看过了?”
屋子里只有我跟她两个人,百薇自然毫无顾忌,她索性脱了鞋子爬上伸缩梯,小心翼翼地翻看起来。我一扬头,刚好看进她的裙底,于是打趣道:“你少勾引我啊!都春光外泄了!”
“去你的!说真的,青苗,你那些故事,是不是也和这些书有关系啊?听说古墓里经常发生匪夷所思的恐怖事件,你写的那些和真事儿一样。没少从咱哥哥这搜集素材吧?”
蛋糕被我风卷残云般的吃掉了大半。我擦了擦嘴,回答:“哪有这等好事!跟你说实话,我哥平时根本不让我进来,如果不是我最近偷偷配了一把钥匙,今天你也只有在门口捶胸顿足的份儿了。其实我对这些考古资料并没有多大兴趣,我写的是恐怖和侦探,偶尔会用到这方面的知识,就趁我哥不在的时候偷溜进来看几眼。也不敢耽误太久,我哥总是神出鬼没的,被他抓到那还得了?这些是他的宝贝!”
百薇听完,赶紧从梯子上顺下来,有些担心地问道:“那今天呢?咱哥哥不会突然回来吧?”
“放心。这次他出的是远门。没个十天半月根本回不来,这还是少说的。”我把最后一口蛋糕消灭掉,这才站起身走到她旁边询问重点,“你到底需要哪方面的书啊?这么乱找可不行。”
百薇算不上精致的女生,但是很会打扮。一张瓜子脸被她修饰得格外可爱,每次她微微眯起眼睛、嘴唇轻抿,就绝对是在思考什么。此时她又摆出一副老样子,果然没几秒钟就定定地对我说:“青苗,跟你说实话吧。我舅舅最近开了一家古董店,我无意间发现他店里有个很隐秘的暗格,里面好像藏了什么东西。”
“什么?”我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书房在一楼,因为正对着花园的缘故,窗子总是被遮去不少光线,此时百薇又是一副严肃认真的表情,不禁让我有些紧张。不过写多了恐怖,这点氛围对我来说其实不算什么。只是和她认识这么久,难得见这丫头有这副表情。于是在心里嘀咕着,是不是她真的发现了什么。
“我怀疑……”百薇也许是故意的,声音压得很低,眼睛直愣愣地望着我,像变了一个人。如果她在接下来说出的话配合不上这气氛的话,我已经做好了揍她几拳的准备。她仿佛看出了我的意图,轻轻向后退了一小步,接着说道,“青苗,你可别不信。咱们花市四面邻海,现在居住在其他岛上的渔民经常能打捞上来叫不出名字的东西,奇得很呢!要不然我舅舅能开古董店嘛!但是做古董生意的,有几个是本本分分的?好东西都被国家收走了,不搞点小动作,是赚不到钱的。这是我舅舅的原话。当然不是冲我说的。”
我觉得有道理,关于这座城市的确有很多神秘的传说,是真是假自然不是我这个高中生能定夺的,然而无风不起浪的道理谁都知道,如果花市是座普通城市,那自然也不会有这么多的是是非非。再深的东西,绝对不是我们能够理解的。
我讨厌这种诡异神秘的气氛,于是拉开与百薇的距离,独自坐在一旁的椅子上:“那你倒是说说看,你舅舅到底怎么了?”
“我偶尔去他那玩,觉得总是有人偷偷摸摸地来找他,说一些我完全听不懂的话,像是暗语。而且有一次,我发现那个暗格里好像装着什么东西,我只看了个大概,没看全。我怀疑是很珍贵的古董,说不定还是文物呢。所以我想找找有什么这方面的记录。”百薇说得煞有介事,看表情不像是编造的。
这也太夸张了。我不禁咋舌。古董和文物是两个概念,你可以卖古董,但是卖文物的话,这事说大可大,说小可小,我在电视上也看到过不少。百薇的舅舅我似乎曾经见过一次,但现在想起来竟然很模糊。不过据说那人有些门路,我总听百薇念叨,在附近一带,很多人都知道她舅舅。
我想了想,还是觉得这事有些蹊跷。该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被她舅舅当成镇店之宝藏了起来?干这一行的总是有这样那样的讲究,不足为奇。兴许是她大惊小怪了。
于是我说:“你连是什么都没看清,让我怎么帮你查?这里的书可多了去了,光是看那些介绍出土文物的图解,估计就能看上一个星期。该不会是你神经过敏,搞错了吧?古董店里哪样不是价值连城的,你舅舅藏在暗格里也不为过。许是怕人偷了去。要是丢个一件两件,那不得活活郁闷死。”
百薇丢给我一计白眼,固执地坚持自己的看法。最后见我还是不当回事,非要拉我去店里看上一圈。反正离开学还有一段时间,最近又没什么稿子要赶,我便应了下来。
罗舅舅的店在花市西部,坐地铁倒也方便。因为是假期的缘故,地铁里人显得比往常多了一些。此时正是午饭时间,尽管吃了蛋糕,可我的肚子多少还是有些饿,出了地铁站,我便拉着百薇到附近的一家小吃店祭“五脏庙”,吃完东西,又东拉西扯了一会,百薇终于按捺不住,拖着我直奔店里。
虽然爸爸和哥哥都从事考古工作,可我对这方面的感觉却很迟钝。我觉得我身上更多是继承了妈妈的基因,反而对创作特别感兴趣。如果说妈妈生前真的是一位才华横溢的女子,那么我的第二身份就完全说得通了。一直到我的第三本书出版上市,哥哥都没有发觉我已经走上了另外一条路。当然我也没有想在他面前显摆的打算,于是也没有说破什么。不过有时我会想象一下,如果有一天,他听说自己可爱的妹妹整晚都窝在电脑前面写鬼故事,会有怎样的表情?
我和百薇到店里的时候已经快下午两点钟了。
在我的印象里,古董店一般都是门庭冷落,肯定不及“家乐福”的一边一角。不过让我没有想到的是,这家店却出奇的素雅清净。或许是和装修布局有一定的关系,让人走进这里便不会想开口说些什么,完全沉浸在这儒雅安逸的气氛中。
整个店分为上下两层,走进去的大厅面积大概有四十几个平方,除了拐角有楼梯通向二楼之外,隐约可以看到一个雕花屏风后面还连通着里间的小内堂,不大,估计连十平方都不到的样子。所有的装修都偏重于古色古香的风格,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单是装修上就下了血本。上好紫檀木的架子摆了一面墙,里面放着的自然是些名贵的古董玉器。靠近屏风的一侧挂着几幅字画,我不是这方面的行家,自然也看不出什么。不过放进这样的店里,又挂在显眼的位置上,肯定不会逊色。除此之外,在楼梯口的一角,还有一面十分惹眼的铜镜。难道这也是件好东西?
我用胳膊肘推了推百薇:“那镜子是干什么的?”
百薇摇摇头:“我也不懂这些。不过听舅舅说,他这里的装修摆设都是让风水专家看过的,铜镜放在那,自然有讲究。”
我一边念叨着“百无禁忌”,一边往里面走。
这时候偏巧一个伙计打扮的人从内室出来,影子在屏风后一闪,很快看到了我。刚想说什么,便瞥见站在我身后的百薇,脸上的表情明显变化了一下,随即堆起笑容,热情地过来打招呼。
这伙计看样子也就二十出头,一副精干的样子。也许是为了配合店里的氛围,上身穿了件唐装。
百薇轻描淡写地同他讲了几句,随后问:“我带同学来玩,舅舅人呢?”
“和一个老主顾在楼上聊天呢。”那伙计乐吟吟的,不是想拍马屁,就是在打百薇的鬼主意。
我不温不热地站在一边,始终没有开口出声。
“呦!这才开张几天啊,都冒出来老主顾了!”这丫头是直肠子,有什么就扔什么出来。我一想她准是吃定了自己舅舅在做不法的勾当,语气都像是要大义灭亲。不过我的位置就比较尴尬了,先不说百薇只是凭借着感觉猜测,就算是真的,我一个高中生能做什么?总不至于去报警抓人吧?再说能做这种勾当的,背地里肯定有些手段,普通老百姓谁敢这样?虽然我只见过百薇舅舅一面,不过名声却还是有耳闻的。这人不正不邪,谈不上为非作歹,可也说不准是良好公民。三十多岁的样子,却还没结婚。除此之外,我也说不出其他的了。如果不是百薇突然来找我,我怎么也不会注意到她舅舅。不过此时我却有些后悔站在这了。
“舅舅!”百薇冲着楼梯口喊这一声的时候,我还在径自胡思乱想,她这一叫,我也随声抬头望去,这才发现楼梯上有动静,已经有一前一后两个人从上面走了下来。
前面那人显然正是百薇的舅舅,身材有些发福,却不是很臃肿。短平头,肤色看起来很不错,身穿紫红色的华服,显得十分贵气。不过这人给我说不上来的感觉,尽管一脸笑容却还是让我有些不太舒服。或许生意人的身上多少透露着市侩和圆滑。虽然这店里的一切都古色古香,透着那么一骨子书卷气,可这人心似乎是没办法包装的。
我的目光不经意地扫向他身后的人,这一看不要紧,连我自己都愣了一下。刚刚那伙计还说是位老主顾在上面,可走下来的分明是个帅男孩。看样子年龄比我和百薇大不了多少,个头、身材恰到好处,说不上是单薄,却瘦得很结实。而那张脸出奇的清冷,像是与世无争的云游仙人,压根看不出一点表情。不过他的眉眼间确是格外好看的,工整得像是用刀一笔一笔刻上去似的。眸子漆黑,乌溜溜的犹如一席皓月当空,将一张清冷的脸都点亮了几分。
我看得出神,心想,这是哪来的帅哥哥,刚好能做里的人物原型。绝对养眼。
百薇也半天没出声,想必此时也看傻了眼。我转过头去,正好碰上她胡乱抹着嘴角,我小声调侃道:“嫂子,你想红杏出墙?”
她毫不客气地踹了一下我的脚跟。随后迎了上去。
“舅舅,你在忙吗?”
出于礼貌,我也乖巧地跟着叫了一声:“舅舅。”
百薇转过身将我拉到近前,介绍道:“这是我同学,许青苗。也是我的好朋友。我特地带她来玩。”
此时他们两个人已经完全走下楼梯,那背后的帅哥哥一路无语,始终冷漠着一张脸,一副与世无争的样子。那一团乌黑的眸子里,仿佛没有任何焦距,看不出他在想什么。
罗舅舅朝我们点了点头,随即先将那男孩送至门外。也没听到他们开口,气氛让我觉得有些奇怪,不过倒也说不出来哪不对劲。
等到送走了人,罗舅舅才笑容满面地招呼我和百薇进内室。先是吩咐伙计端上来上好的铁观音,也许是因为有我在的缘故,他跟我们说的都是表面的客套话。不过想来也是,人家一个三十多岁的长辈,同我们这些十七、八岁的孩子能说些什么?看得出来,百薇一直想找机会将罗舅舅支出去,但是苦于找不到合适的借口。于是她也只好假装带着我参观古董,边说边让罗舅舅讲解。我虽然对这些不太感兴趣,但家里毕竟放着一个“实习考古学家”,对于一些小常识还是很熟悉的。
百薇问道:“舅舅,你的生意真是越做越厉害了,怎么连高中生的买卖都接?”
罗舅舅端着茶碗,若有所思地站在我们身后,虽然看起来是在细心地讲解着店里的“宝贝”,不过我总觉得他多少有些心不在焉。听百薇这样一问,马上明白她是指刚才走的那个男孩,于是正了正神色,回答:“薇薇,说出来你可别不信,这小子我是第一次见。也吓了我一跳。平日里我这店虽然没什么客人,不过总也不至于来这么一个孩子。”
“舅舅,我们也是快满十八岁的成年人了,你可别总把我们当孩子。”百薇表示抗议。
罗舅舅闻声笑了起来,轻轻摇了摇头:“满十八岁就是大人了?天真啊!不过那孩子的确是有些问题。”
也许是写多了恐怖侦探,我对于一些事情总是特别敏感,听到“有问题”三个字,顿时来了兴趣。
“罗舅舅,为什么这么说呢?我看那人挺清秀的,不像是个坏胚子。”我将手里的雕花瓷瓶小心翼翼地放好,随口发问。
“丫头,这你就不懂了。这好人坏人,可不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我说的奇怪,指的不是这个。你们知道吗?他刚刚拿给我一份什么东西?”
我最讨厌的就是别人跟我讲话的时候卖关子,天生直脾气,也见不得别人拐弯抹角。可是碍于对方是长辈,也只能耐着性子问下去:“刚才那位伙计哥哥不是说,您是在和一位老主顾聊天吗?没想到是位和我年龄差不多的人。从这点说,那的确够奇怪的。要说他拿了什么东西来,这我们可就真猜不出来了。”
百薇的好奇心也被勾了起来,此时撅起嘴来抗议:“就是!舅舅,你故意吊我们胃口!”
罗舅舅被我们这么一说,反而得意起来。笑容可掬地坐回到内室的红木椅上,不经意地朝屏风外面望了几眼,见那伙计不在近处,这才幽幽地开口:“我对下面的人这样说,是不想有人来打搅。说起来那倒不是什么稀罕物,你舅舅我虽然刚开店,不过打小就好这些东西。跟一些经常走地下的人……”
“什么是‘走地下’的人?”百薇忍不住发问。
我想了想,在一些里看到过,于是很快反应过来。试探着说:“该不会是盗墓的吧?”
“这丫头果然聪明。”罗舅舅对着我轻轻点了点头,我被他这么一夸,反而有些不自在。毕竟爸爸和哥哥都是考古学家,是保护出土文物的。而盗墓这一行,却是走私贩卖文物的,这两者的立场绝对水火不容。
见我们都不再说话,他又接着讲下去:“你们看见外面摆着的那面铜镜了吗?那本是一对,是前不久我从一个岛上的渔民那里收上来的海货。咱们的这片海域,打捞上来东西也不奇怪。起初每出来东西,都被政府收了去,连个屁都没放。后来那些渔民学得精了,再有东西也不声张,就偷偷拿到像我这样的古董店里来出手。他们虽然不懂,但也知道随便卖上一件,总比打鱼强。”
讲到这,我偷偷瞥了一眼百薇,凭借我对她的了解,她马上就要忍不住了。果然我的目光还没来得及收回来,她就正经八百地问:“舅舅,这些东西算得上文物吗?如果这样的话,你这不也是贩卖文物,要被……”
“咳!”我觉得自己坐在这很是尴尬,于是咳嗽了一声。
百薇的话没有继续说下去。因为她看到罗舅舅脸上的表情明显起了变化。
“薇薇,你父母常年在国外,你自小跟着我。一直养尊处优在蜜罐子里泡大,怎么知道这社会上的生存之道?大人们自有大人们的道理,很多事情不是只有‘对’或者‘错’这两个字来解释的。你有正义感是因为你从来没饿过肚子,从来不愁吃穿。如果你现在是街口的一个乞丐,当你面对一件唾手可得的宝贝时,你还会说这些话吗?”
“这……”百薇一时语塞。
罗舅舅却起身朝外走,显然已经不准备继续刚才的话题。他边走边道:“丫头们,这个世界没你们想得那么简单。”
我虽然很想知道那帅哥哥到底拿了什么东西来,可是被百薇这么一搅和,恐怕再待下去也是无趣,只好拉起她离开。
也许是因为罗舅舅最后那个意味深长的问题,让百薇心里始终纠结,一路上她都没再说什么,整个人显得很沉默。我被她感染,不免也跟着郁闷。别看我只是个高中生,可从小一直跟哥哥相依为命,缺少父母的疼爱,所以性格上特别的独立自主。当然在一些想法上也比同龄人要成熟得多。罗舅舅的话不无道理,当一个人别无选择的时候,唯一要做的就只有用尽一切办法生存下去。像百薇这样单纯的女孩,脑海中的正义是很盲目的。面对像今天这样的事情,我们又能做些什么呢?
从地铁站出来,见她仍然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我实在受不了了,于是一把勾住她的肩膀,故意开玩笑道:“嫂子,我看时间还早,不如咱们去泡吧,然后找几个帅哥哥互动一下,如何?”
百薇眯起眼睛,随即从眼角射过来一道凶光:“青苗,你可真是个腐女!”
我在心里暗笑,看来这招果然有效。
可是还没等我们出发,该死的手机铃声又响了起来。我在学校里的朋友不多,哥哥又外出去勘测了,在那些没被开发的岛上,手机是没有信号的。此时百薇又在我身边,谁还会给我打电话呢?我突然有了不好的预感,该不会是……
“我在机场等很久了!”
果然被我猜中。又是早上那通无聊的电话。
要不是他此时又打来,我就把那事忘记了。不过有了前两次的经验,我直接开门见山地对着电话那头嚷起来:“喂!你到底是谁?别再恶作剧了!”
被我这么一喊,百薇在旁边顿时愣住了。小声对问我:“谁啊?怎么发这么大的火。”
我对她使了一个眼色,她马上醒悟过来是怎么一会事。可是电话那头却又没了声音,只剩下“嘟嘟嘟”的挂线声。
“干脆去机场看看。”百薇拿过我的手机,找出早上接到的短信,仔细地看了看。
临近下班高峰期,马路上的人流突然多了起来。冬季真是令人讨厌,才下午四点多,天色明显就暗沉了下来。我望着斑马线的对面,心里也犹豫起来。如果真是恶作剧的话,那人未免也太有毅力了。从早上到现在,已经过去好几个小时了,我几次的态度都很强硬,任谁接连吃闭门羹,都该失去耐性了。如果是另外一种可能,真的有人记错了电话号码,在机场一直等着有人去接的话,那么过去这么久了,早该焦急万分,我打过去的时候早就迫不及待地接听了。怎么会一直不肯接电话呢?
事情真是蹊跷。一时间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百薇见我出神,以为我没听到她的话。于是催促道:“到底去不去啊?你发什么呆?”
我没理会她,径自拨了哥哥的电话号码。和我想得一样,果然电话里传出不在服务区的提示音。哥哥去的地方,不是地下的古墓就是没开发的孤岛,所以每次只有他主动联系我的份儿,我想要找他绝对难上加难。
既然不是哥哥,那么我实在想不出还能有谁了。再试着按照那个号码打过去,对方仍然不肯接听,我心里突然烦躁起来。索性拉起百薇不去管他。刚刚郁闷的是百薇,现在心情不好的反而成了我。想想这个世界还真是有些无奈,几分钟而已,事情就变了一个样子。
原本想去泡吧,可是百薇却说附近一家大厦的顶楼新开了游戏厅,机器全是从日本进口来的,想去玩个新鲜。于是我们俩立刻转移了目的地。到那一看,环境果然不错,好几个大厅连接在一起,足足有五、六百平米的空间,屋顶做了精心的设计,不时有五彩缤纷的灯柱划过。
机器被划分成好几个区域,按照种类不同排列起来。看得出来全都是新的,各种各样的音乐混杂在一起,震耳欲聋的,显得十分嘈杂。现在刚好又是寒假,这里俨然变成了新宠,我和百薇好不容易兑换了游戏币,玩什么却都要排队,人多得要命。就这么一直耗了两个多小时,断断续续地玩了几种游戏,并不是很尽兴。也许是仍然在意那个电话号码,怎么也没办法集中精神。于是跟百薇告别,想要先回家去休息。见我要离开,她也悻悻地将剩下的游戏币装进口袋,说改天再一起来玩。
花市的冬季始终给我一种错觉,像是比北方的天空还要阴霾。特别是夕阳落下之后,每每呼出一口气,都能看到细小的白雾从嘴巴里飘出来。整个人包得像只大粽子,人也跟着烦躁不安起来。我不像百薇,在这种天气还能坚持穿得很少。我是极为怕冷的人,于是我总是盼望着冬季能快一点过去。
除了温度原因,另一个让我觉得不安的还有,冬季的阳光总是特别早就告别这座城市,很多时候,城市的上空都被黑幕一样的颜色笼罩着。自从开始写之后,我习惯了很晚入睡,或者直到凌晨的时候才拉开窗帘,看着城市上空那暗沉沉的颜色被灰蒙蒙的雾气替代,黎明迟迟都不肯露面,人们总是在半睡半醒之间与暖融融的被窝纠结。
花市的生活,有时让我觉得特别疲惫。
当然对于我这样一个还差三个月才满十八岁的女孩子来说,是不该这样多愁善感的。可是命运总是在跟我们开着一个又一个并不好笑的玩笑,来证明人类在它们面前是多么渺小。就像此时此刻,当我披着暮色走到那座古宅似的家门前时,大门竟然是敞开的。
于是……我望着里面有些不知所措。
哥哥的电话仍然处在不在服务区的状态,那么唯一能够打开这扇门的人就只有我。而我记得清清楚楚,我和百薇中午离开的时候,将大门锁得好好的。可此时,门不仅打开了,里面还有灯光传来,那光……我定了定神,发现是从一楼的书房传来的。难道有什么人潜入了书房之中?就算有什么小偷潜入,总不至于将目标锁定在那些藏书上吧?今天的怪事真是一桩紧接着一桩,白天被那奇怪的电话骚扰了半天,此时回到家,竟然发现有不速之客到来。
我踌躇不定。眼看天色越来越暗了,温度也明显降了下来。我把领口裹了裹,将身影缩进街道拐弯处的阴影里。眼睛一刻不离地盯着我家的大门。许多假设一下子从我的脑海里冒了出来,我真有些怀疑自己一定是写太多了,居然可以幻想出这么多可怕的场景。可实际上,最坏的结果不过是有小偷光顾。可是小偷会明目张胆地打开灯来偷东西吗?
凭借着里的经验,我隐蔽身影在角落里等了一会,见大门里始终没有人出来,心里多少放心了一些。因为即使有强盗入室,一般也会速战速决,不会耽搁太长时间,我等了差不多半个多小时的时间,心想,即使有人闯空门,也该离开了,又见确实没什么动静,这才大着胆子上前。
门窗开了三分之一的空隙,里面透出来微弱的灯光。除了玄关的灯亮起之外,就只剩下一楼书房的灯亮着。这是让我十分奇怪的地方。这座老宅子尽管只有我和哥哥两个人居住,但是任凭哪个毛贼进来,一见满屋子的书,都会将目标转向其他地方,可是自始至终,却只有书房的灯是打开的,这多少让我觉得蹊跷。
我小心翼翼地侧身走进大门,一眼望进客厅内,并未觉得客厅里有被翻动过的痕迹。当然上述的那些完全是我一个人无端的猜测,究竟这座诺大的房子里到底还有没有人,谁也不知道。为了保险起见,我顺手拿起了放在门后的棒球棍。话说这根棍子还是我为了写好一本里的男主角,特地买来实践用的。结果是顺利写完了,球棒则被我当成了防身时的必要“武器”放在了门后。如果不是今天的突发事件,恐怕我已经忘记了它的存在。
客厅里十分安静,没有开灯。但是玄关的壁灯被打开了,借着光亮还是能看清里面的一切。我静下心来听了听周围的动静,不敢贸然行动。于是又稳了稳,这才重新迈开步子朝里面走。当然我走得极为小心,简直像一只敏捷的猫行走在房檐上,尽可能不让自己发出一丁点声响。此时除了客厅墙壁上的那个老式挂钟发出沉闷的声音之外,恐怕就只有我自己急速的心跳声了。
书房离客厅并不远,但是这十几步的距离现在却变得很微妙。此时我的心情极为矛盾。一方面希望可以弄出点声响,如果里面那贼人还在的话,希望他可以有自觉于人民的大彻大悟精神,从窗子逃出去,避免和我发生正面冲突;一方面我又希望自己不要发出声响,万一那厮死不悔改,想要武力镇压的话,只学过一年空手道的我未必是他的对手。当然我祈祷最理想的解决方式是书房里空荡荡没有半个影子。
但是理想和现实往往差距甚远……
当我小心翼翼地移动到书房门口,并且作贼一样冲里面探进去半个脑袋的时候,却见到一副让我喉咙发紧、呼吸频率顿时上升了好几倍的画面。
只见打开灯的书房内,正有一个人背对着我盘坐在地上,手里不停翻阅着什么,更甚的是,原本摆放整齐的那些藏书,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被他全部翻得乱七八糟。几乎有三分之二的书都被挪动过,三分之一的书已经被东倒西歪地堆到了地上。
天啊!那可是哥哥的宝贝!!
这是哪里来的毛贼啊!虽然说我家的房子看起来像是座闹鬼的古宅,里面又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但是也不至于什么都偷不到。我的生活费都放在卧室的柜子里,哥哥也有一些积蓄。再说在房间里随便搬些什么走都可以换钱,为什么这个家伙偏偏和这些书过不去?
因为是背对着我的缘故,我根本看不清那人的长相。但是奇怪的是,这人分明穿着nike的加绒厚款卫衣,牛仔裤后面还有一个显眼的levi’s特大logo,就这身打扮如果全部是专柜正品的话,哪件拿出去都不是个小数目。而且这家伙居然还染着一头深棕色的头发,从后面看过去,显然做过精心的设计,起码用发蜡特意定型过。我靠!现在什么世道?连贼都这么时尚前卫?
我越想越觉得奇怪,可眼下的形势却不允许我再继续感慨下去。于是我蹑手蹑脚地从墙边走过去,想从背后偷袭他。但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在我离他还有短短一步距离的时候,那家伙竟然毫无预兆地将头转了过来。那一瞬间,我竟然对上一双澄澈晶亮的眸子。对天发誓,我从来没想过,和这个家伙的见面,会是在这样一副让人窘迫至极的情境之下。
在画面定格的那一刻,我正高举着棒球棒,一脸凶狠的表情还没收敛住,随即就换成了又惊又呆的扭曲样子。而造成我情绪严重失常的罪魁祸首,正用那双十分无辜的眼睛放射出超过百万伏特的迷人电波,近距离地向我“进攻”。
“我的头长得像棒球?”
我嘴角抽动,手指也跟着不自觉地抖动了几下。随后恶狠狠地对他说:“你长得很欠抽!”
搞得我神经都快崩溃了!居然是一场虚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