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石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8 02:14
|本章字节:13022字
没想到事实恰恰相反,星期三的早上,托雷斯先生被发现死在木屋里。他是在和汤姆通电话时被养的狗咬死的。据警方推测,托雷斯先生是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被狗猛扑过去咬断喉咙而死的。
于是,送狗给托雷斯的汤姆成为嫌犯,但无确凿证据。因为托雷斯先生被狗咬死时,汤姆先生在五公里外的公司上班。就算他可以指挥狗向人发起攻击,也不可能在不在场的情况下发号施令。
既然没有确凿的证据,看来只好以狗突然失控把托雷斯先生咬死来结案了。
不过警长托比在认真思考后,却有了新判断,他确定这是有预谋的谋杀,而主谋就是汤姆。
请问,警长托比凭什么断定汤姆就是主谋呢?
推断:
托比想到,在动物训练的课程中,可以把狗训练得一听见电话铃响,就立刻对人进行攻击。当时,汤姆打电话给托雷斯先生,狗听见电话铃声后便依照平日的训练去攻击人。
自杀的赌徒
这天,托比警长接到报案,说米克在家里自杀了。托比警长与助手很快赶到案发现场。
据米克的邻居介绍,米克平时和人来往比较少,最近更是深居简出。所以米克家里没有人出入,也不知道他近来在忙什么。
托比走进死者的房间,只见房屋里面十分杂乱,纸张散落了一地。米克全身盖着毛毯躺在床上,头部中了一枪,使用过的手枪滑落在地上。床头柜上放着一张纸,上面写着:“我赌输了钱,负债累累,只有一死了之……”托比警长的助手看完现场,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迹象,便说:“看来这人是自杀的。”
听了助手的话,托比警长没有作声,又走近床边,揭开盖在死者身上的毛毯,看了看说:“他不是自杀。”助手不解,问为什么,托比警长向他解释了一番,助手恍然大悟。不久,他们抓到了杀人凶手。
请问,托比警长根据什么断定这不是自杀?
推断:
很简单,如果米克是自杀的话,就不会全身都包裹在毛毯里面,因为他要用手枪自杀,他拿枪的手必然露在毛毯外面,而他的手却在毛毯里面。可见,是有人杀了他后给他盖上毛毯,伪造了现场。
弹从口入
在去年的冬天,发生了一个很蹊跷的案件,一名叫比尔的大学教授被人发现死在家里。比尔的家里没有明显的搏斗迹象,只有一叠现金留在桌面,他坐在椅子上,头向后仰着垂下,嘴部张开,左手拿着一把手枪。
警局派来验尸官检验后,证实死者的死因是口腔中弹——子弹从他的口中穿过了后脑。
经过调查,在案发前有三个人出入过比尔教授的家,分别是他的牙医、学校的同事以及一名推销员。于是,警官把这三个人叫到警局问讯。
比尔的牙医说:“当天比尔牙床发炎,他打电话给我,我过去替他治疗后就匆忙离开了。”
比尔的同事解释说:“现场留下的现金是我的,不过我是下午到他家的,主要是跟他谈买卖黄金的事,他最近在做黄金生意。”
推销员说:“我去他家推销剃须刀,他看过后没有买,于是我就没有继续逗留。”
警方在深入取证后,在上面三人中找到了凶手,请问是哪一位呢?
推断:
凶手就是牙医。因为子弹是从死者口腔进入的,而只有牙医才可让死者张开口而不被怀疑,在枪杀后他留下了凶器,并制造了自杀假象。
手表和玻璃
天气阴冷的早晨,名表店的经理刚刚上班,刚到店门口,值班人哈姆就迎上来说:“橱窗里的名牌腕表被人偷了,我已报了警,警长正带人在里面侦查。”经理听了惊呆了。警长见经理来了,就走出店门对他说:“现场保护得很好,根据现场情况来看,窃贼是用玻璃刀划破橱窗将手表偷走的。”
警长在外面向经理简单了解了情况,正要进门的时候,他看到橱窗外面有一些玻璃碴儿。过了一会儿,警长进来问哈姆:“你昨夜在哪里睡觉?”哈姆指了指离橱窗不远的地方说:“我一夜没睡,疲倦时就在那儿打个盹。”“昨晚有别的人进来过吗?”哈姆肯定地说:“没有人来过,我一直在店里。”
听到哈姆这样回答,警长在店里来回走了几步,忽然又问:“难道夜里没有听到什么响动吗?”哈姆说:“黎明的时候,我被打碎玻璃的声音惊醒,起来后发现手表被偷了,我就打电话报警。这几天我发现玻璃店的伙计经常站在橱窗前,他有玻璃刀,一定是他偷走了手表!”
警长听了,问他还有什么要说的。哈姆表示没有什么可说了。警长大声宣布:“窃贼就是哈姆!去搜查他的衣物箱。”果然搜出了被窃的手表,哈姆被逮捕了。
警长凭什么断定是哈姆作的案呢?
推断:
是根据玻璃碴儿掉落的地点。因为如果站在橱窗外面割玻璃,玻璃碴儿应该掉在橱窗里。而玻璃碴儿掉在橱窗外面的地上,说明窃贼是在店里割的玻璃。
没有指纹的玫瑰
晚上下班后,侦探多恩在酒吧喝酒时,看到身旁坐着一位穿着艳丽,容貌漂亮的女郎,多恩看着面熟,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可一时又想不起来。
多恩低头望去,女郎两手的指甲涂满了鲜红的指甲油,在酒吧昏暗的灯光下煞是显眼。她用白嫩小巧的手端着酒杯,慢慢地品着杯中的酒。当她看到多恩在注意她后,显得有些不自然,一口饮完了杯中的酒,起身离去。望着她的背影,多恩突然想起,她就是警方悬赏缉捕的女大盗“粉红玫瑰”。他急忙冲到门口,却已不见“粉红玫瑰”的踪影。
“好在她用过酒吧的杯子,还能找到指纹。”多恩这样对自己说。
多恩立刻返回酒吧,将她用完的酒杯拿去化验。但根据化验结果,上面只有调酒员的指纹。不可能啊,多恩亲眼看到她当时并没戴手套,也没看到她抹去指纹。难道她没有指纹吗?多恩猛然想起了一件事,自言自语地说道:“哼!不愧是有名的大盗,她的保密工作做得实在太彻底了。”
请问她的指纹到哪里去了?
推断:
答案在于指甲油,“粉红玫瑰”在指尖上涂满无色透明的指甲油,这样,她不论拿什么,都不会留下自己的指纹。
戴墨镜的杀手
约翰和萨特两个大学生合住在纽约市郊的一座公寓里,两人是一所学校的同学,平时关系很好,出入形影不离。
这天,大雪纷飞,到处都飘起了雪花。琼斯警官和助手突然接到约翰报案,说刚才萨特被人枪杀了。他们赶到现场,只见萨特头部中了一枪,身体横卧,倒在血泊中。
约翰说:“我刚才正与萨特吃比萨。忽然闯进来一个戴墨镜的男人,也没有说什么,直接对准萨特开了一枪后逃走了。”
琼斯警官看到桌上摆着还冒着热气的比萨,于是说道:“别装了,你就是凶手!”
请问,这是为什么呢?
推断:
如果有人戴着墨镜从寒冷的室外进入热气腾腾的室内,镜片上会蒙上一层雾气,根本无法看清屋里的人。
致命毒液
金融界巨子哈姆先生年届六十,在圣诞节那天,他邀请各界名流在家中举办烛光晚会,晚会由他的养子罗宾主持。
罗宾穿一身黑色的礼服,上衣口袋里插着一支派克金笔,风度翩翩,十分潇洒。晚会很成功,大家玩得都很开心。
突然间,不知从哪里吹来一阵风,将所有的蜡烛吹灭了,大厅里出现了一阵小小的骚动。哈姆忙命人重新点上蜡烛,并举杯向来宾致歉。他刚喝下杯中的酒,就痛苦地大叫一声,倒在地上死了。
恰巧,墨瑞探长也参加了晚会,他检查了哈姆的尸体,发现他是中毒而死,于是断定刚才有人趁蜡烛熄灭之际向哈姆的酒里投了毒。他立即清点了人数,发现并没有人离开,说明凶手还停留在大厅之中。
望着大厅里的人们,墨瑞探长思考着谁会是凶手。他看到罗宾在若无其事地和客人交谈,心想:罗宾会不会为了早日得到财产而谋杀养父呢?疑云在墨瑞探长的脑海中闪过。当他看到来宾的上衣口袋里都插着鲜花时,突然眼睛一亮。墨瑞一把抓住罗宾,大声说:“罗宾,是你杀死了哈姆!”在铁的事实面前,罗宾只得认罪。
墨瑞探长的依据是什么?毒药又藏在何处?
推断:
墨瑞探长看到所有男士的上衣口袋都插着鲜花,唯独罗宾的上衣口袋插着钢笔。毒药就藏在钢笔中,他趁蜡烛吹灭之际将毒液滴入哈姆的杯中。
脚底的伤痕
特里是一位乐观开朗的老人,他交游广泛,并且喜爱户外活动。每到阳光明媚的日子,他总是会联络上三五好友,一起去郊游、打猎、野餐、划船。虽然年近六十,从他身上却看不到丝毫老态。
谁也没有想到,厄运会如此快地降临到这个善良的老人身上。
某天清晨,在一堵围墙外的大树下发现一具尸体。死者赤着脚,脚心有几条从脚趾到脚跟的纵向伤痕,而且还有血迹。旁边有一双拖鞋。
经过查证,死者正是特里。
查案的警员推断:“死者是想爬树翻入围墙,但不小心摔死了。他可能是想行窃。”
可老练的探长巴利却说:“不,根据现场的情况,这个人不是从树上摔下来的,而是被人谋杀后放在这里的。凶手是想伪造成被害者不慎摔死的假象。”
试问,探长为什么这样说呢?
推断:
死者脚底的伤痕是从脚趾到脚跟纵向的,若他真是爬树时从树上摔下来的,那么脚底不会有纵向的伤痕。因为爬树时要用双脚夹住树干,即使脚底受伤也只能是横向的伤痕。
有效的遗嘱
卡罗是远近闻名的富豪,由于年事已高,他的亲戚朋友对他财产的觊觎也越来越明显起来。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卡罗身受重伤,双目失明,生命垂危。他妻子苏拉天天来病房大吵大闹,叫卡罗把财产交给她掌管,卡罗沉默不语。苏拉不在时,卡罗向一位叫哈尔的盲人患者倾吐心声,他准备写份遗嘱,让弟弟莫比继承一部分财产,并委托哈尔保管遗嘱,哈尔答应了。
苏拉知道这件事后,逼着卡罗让她继承全部财产,卡罗气愤地说:“我不会满足你的要求,快拿纸和笔来!”苏拉把一支没有墨水的钢笔和一张白纸交给了卡罗。
卡罗在上面写道:“我死之后,分给苏拉500万美元,其余的财产由莫比继承。”签上名后将遗嘱装入文件袋封好,交给了哈尔。苏拉见了,暗自高兴,因为她知道这份遗嘱只是张白纸。按法律规定,没有遗嘱,她将继承全部财产。
不久,卡罗因伤势恶化死去了。哈尔来参加葬礼,苏拉为财产继承权与他争吵起来,并上诉到法院要求裁决。
开庭那天,哈尔来到法庭,讲述了卡罗写遗嘱的经过,并将文件袋交给法官。法官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张白纸。法庭内一片哗然,但法官却宣布遗嘱有效,并按遗嘱分配了卡罗的财产。
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推断:
因为卡罗用盲文在纸上写下了遗嘱。
油画的画框
波恩是位投机商人,他收藏了许多油画,都是价值连城的艺术珍品。为以防万一,他为这些油画投了巨额保险。
一天,波恩来保险公司报案,说他家中所有的油画都被强盗抢走了,并拿出开具的证明,要求赔偿。保险公司因赔偿金额巨大,怀疑其中有诈,便高薪请来著名侦探赫斯。
赫斯和助手来到波恩家中,请他讲述一下抢劫的经过。波恩叫来仆人替他说。仆人讲道:“那天,我和主人在房间里,突然闯进来一伙强盗,他们用枪托将主人打昏,又用枪抵住我的头,让我面朝墙站着,然后就动手抢画。”
“这么说,你没有看清强盗的长相?”赫斯的助手问道。
仆人说:“不,我从墙上的油画镜框的玻璃中看到了强盗的长相。为首的那个满脸横肉,额头左边还有一块刀疤。他们抢完画后用枪托把我也打昏了。”
赫斯问道:“波恩先生,你的仆人说的都是事实吗?”“千真万确!我俩的脑袋上还留着疤痕呢!”助手查看了他俩的脑袋,果真都有一道愈合不久的伤疤。
赫斯笑着说:“你们想用苦肉计来行骗吗?”接着指出波恩主仆二人谎言中的一个破绽,二人无法抵赖,只得交代他们企图骗取保险金的罪行。
你知道破绽是什么吗?
推断:
仆人说他从油画镜框的玻璃上看见了强盗的长相,这就是破绽所在。油画从来不用玻璃框镶,而是用木框或者专用的画框装饰。
神兵天降
莱恩在赌场上很不走运,越赌越输,最后欠了很大一笔钱。因此他必须马上弄到钱,于是莱恩一直在寻找各种发财的机会。
这天晚上,他看到一幢大厦的八楼还亮着灯,就怀揣着一把手枪上去了。当他来到那家的门口时,听到里面有个女人在说话:“这事不着急,我们明天还可以办的……”
听到对话,莱恩想到:“里面有两个人,怎么办?”但他自恃手中有枪,并不害怕。
他敲了敲门,只听里面的女人说:“请稍等一下。”
一会儿,门就开了,里面只有一个女人。那女人看见陌生人进来,就问:“请问你找谁?”莱恩一言不发,进门后马上关上了房门,并拔出了手枪。
女人吓得惊呼“救命”,可没等叫完,莱恩便扣动了扳机。从消音手枪中飞出的子弹击中了女人的前胸,她慢慢地倒了下去。
莱恩立刻翻箱倒柜,拿走了所有的现款和首饰。当他关上门打算离开时,发现四周静悄悄的,可见刚才那女人的惊叫声并未传到室外。莱恩镇定地向楼梯口走去。
可就在此时,几名警察跑了上来:“不许动,举起手来!”
莱恩心想,我真是太倒霉了,他们怎么知道这里面有劫案发生呢?
那么,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吗?
推断:
那女人其实是在打电话,她说“请稍等一下”,是对电话里的人说的,电话并未挂断。她的一声“救命”对方当然听到了,于是立即报了警,警察赶来将莱恩捉个正着。
浴缸中的谋杀
洛杉矶的小镇,某天深夜11点钟,彼得警长接到报警。报案人称,发现自己新婚不久的妻子死在浴缸中。
洛杉矶警察局立即组织警员赶赴现场。报案者是一个政界人士,他说今晚和几个同僚开会。自己在9点45分曾打电话到家里,妻子在卫生间接听的电话,说正在浴缸里洗澡,叫他再过15分钟打来。他也听到了洗澡的水声。半小时后,也就是10点15分,他打电话回家却没人接。又过了15分钟,他再打电话回家,依然没人接电话。
妻子连续没有接听电话,他很担心,于是赶回家中,却发现妻子已死在浴缸里。鲜血把满是肥皂泡的水都染红了,浴缸边有一只破裂的啤酒瓶,浴缸里有四散的瓶渣碎片,他怀疑这个啤酒瓶就是凶器。
警长吩咐手下给报案人做笔录,可法医却走过来说:“报案人在说谎,杀人凶手就是他。”警长有点儿迷惑了,问法医找到了什么证据。
你知道法医找到了什么证据吗?
推断:
据报案人所述,其妻应在10点15分前遇害,那么在他赶回家中的11点左右,浴水中的肥皂泡早就消失了。因此法医认为报案人在说谎。
牛皮的力量
美国西部的盛夏,热得使人难以忍受,灼人的太阳似乎要吸干大地上的每一滴水。
一天傍晚,人们在农场附近的一棵枯树下发现了农场的继承人柯塔。他双目紧闭,嘴里塞着一团棉布,脖子上紧紧地缠了三道生牛皮绳。
距农场15公里处的镇警察局接到报案后,来勘察了现场。经法医验尸,断定柯塔的死亡时间是当天下午3点左右,是被人用牛皮绳勒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