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架失控的航天器

作者:高建群

|

类型:都市·校园

|

更新时间:2019-10-08 02:30

|

本章字节:16736字

一架失控的航天器


回忆创作《最后一个匈奴》的那些日日夜夜,记忆只是一片空白。我觉得自己好像做了一场梦。我这一生,做梦的时间也许太长了点,天性使然,没有办法的事情。


《最后一个匈奴》的创作从1991年6月4日开始,到1992年6月13日画完最后一个句号,也就是说,用了一年零十天。


但是它的酝酿与构思却用了十年。我用十年的时间,令这一大堆庞杂的、无序的材料驯服和归顺,为寻找一个框架,一种叙事风格,一种描写视角,当然,最主要的是,让人物圆满,让人物不但作为故事人物,而且成为一种文化载体行动和动作。


我确实不记得我写《最后一个匈奴》时的情景了。那些日子,我像一个拼命旋转的陀螺,一架失控的航天器,一个精神病患者那样地拼命写作。现实的世界和臆想的世界已经分辨不清了,我无意识地睡觉,无意识地吃饭,无意识地在街上行走,除这些以外,剩下的时间,就是趴在桌上写作了。


我每天早上大约八点或八点半起来,穿上衣服,从床上滑到桌子跟前,开始写作。


这时大脑是一片空白,有点疼,有点麻木,我:点燃上一支烟。烟雾腾腾中,人物出来了,是真实的人物还是我臆想的人物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匆匆地抓住笔,他们开始行动了。大约到十一点时,可以写两千字。这时我停下来,洗脸刷牙,然后到楼下去提一次开水。


中午吃完饭后,我一定要睡一觉,让大脑休息一下。两点半或三点,爬起来再写。


到六点时,写两千字,这时停下来,到院子里去转一转,回来吃饭。


晚上把看《新闻联播》当做休息。看完新闻后,我一个人又回到自己房间写作。任务仍然是两千字,但有时会收不住笔,一直写下去,直到凌晨一两点钟。


我写得最多时一天写过一万六千字,写得最少时一字未写。平均下来是每天五千字。


人物和事件填满了我的脑子,人物在经受精神受难时我也和他们一起受难。恍惚和痴呆,大约正是我这时候给人的印象。我像一段被感情烧干的枯木一样,但是我强令自己继续燃烧。“创作是一种燃烧”,这话只有过来人才能说出。


在写作的过程中,我掉了三颗牙齿。牙齿总是要掉的,今天不掉,明天也会掉的。


但是,它们掉得是不是快了点,早了点,我将掉了的牙齿放在掌心,听着楼下的男欢女乐,我在那一刻突然掉下泪来。关于牙齿问题,我请教过几个中医,一种解释说,写作时大脑高度紧张,血涌到头上,血热,热掉了牙齿,一种解释说,这是我抽烟过多的缘故。


以每天三盒烟计,一年多一点的时间中,我抽掉了一百多条烟。这真是一个可怕的数字。我现在还不明白,这一百多条烟都到哪里去了,如烟消,如雾散,或者是牢固地留在我的肺里和胃里了?我的父亲于去年死于肺气肿,我的爷爷好像也是死于哮喘,将来我的加着黑框的讣告,大约也会是以这件事为理由来搪塞世界的。但愿我以后少抽一点烟(我现在不创作的时候,已经降到每天两盒),据说一支香烟的尼古丁可以毒死一只老鼠,这话不知道是否当真,不过,它听起来总让人不寒而栗。


在写作的后期,我的身体极度地虚弱,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懒于和人说话,走路时经常扶着墙壁,曾想到拄一根拐杖的问题。我常常担心,怕自己睡过去以后,就再也不会醒来了,而作品还搁在半截,那我即便是进入三尺地表之下,也不会甘心和安宁的。


我写作前称了一下体重,是一百六十五斤,写完以后,体重成了一百五十二斤。就是说,少了十三斤。所幸的是我这个人真能吃,因此现在体重又恢复了过来,大约到一百六了吧。


当我进入最佳创作状态时,前面我说过,像一个拼命旋转的陀螺一样,像一架失控的航天器一样,像一个目光狼狈、精神错乱、焦躁不安的精神病患者一样,那时,理性已经消失,梦境开始出现,那时,我感到我被书中的人物和故事牵着走,我只是机械地记录下这些人与事而已。


最好的创作时间是在晚上。那时,四周死一般寂静,整个世界好像都不存在了,你伏案疾书,你感到,在你的窗外,半天云中,仿佛有一位圣者,正在絮絮叨叨,向你口授。


《古兰经》中称这样的夜晚为“高贵的夜晚”。


每位作家的身边都站着一位守护神。在创作《最后一个匈奴》的过程中,我案头必备的两本书,一是《印象派的绘画技法》,一是拜伦的《唐璜》。


要把一个世纪的高原历史、错落有致、和谐妥帖、章法有度地表现出来,这主要得力于印象派大师莫奈、德加、梵高、塞尚等等的影响。我学会了摆布人物和情节,学会了将艺术某一个特征发展到极端,然后在峰顶重造和谐,就描写的角度而言,也学会了在描写二十世纪的每一个经典时间时,以故事中某一个人物的视角,从事情的核心穿肠而过。


拜伦则教给我大气度。经典作家中,大约只有莎士比亚和拜伦,才有这种处理题材的能力,他们挥舞着魔杖,一路走去,所有的材料都可以塞入作品,所有的路途物都经魔杖点化成金。


《最后一个匈奴》写完了,发表了,并且在北京召开的座谈会上得到很高的评价,认为是一件大器的作品,认为作者基本上完成了他要写一部世纪史的创作意图,甚至有评论家认为,这是一部中国式的《百年孤独》。


记得,当为长篇画完最后一个句号时,我趴在桌上,大哭了一场。我对自己说:“你是不可战胜的!”这个“不可战胜”并不仅仅表现在他完成了这样一部作品,而在于,在经历和承受了那么多精神上的惊涛骇浪以后,这个人并没有发疯,失控的航天器又回到了轨道上。


但是现在我想说,虽然我写作得很苦,苦不堪言,以生命为代价,但是,在这个世界上,一定有人写得比我还苦,因此,说这些是没有意思的事情。我的作品毕竟发表了,社会慷慨地为我提供了一次和同类、和现世界以至未来世界对话的机会,而他们却没有。所以,我是幸运者。


1993611于陕西


作协丹华原型自香港致函作者


怎么称呼您呢?您叫我“小臧”,郭林叫您“老高”,您的年龄又小过我,还是叫您“小高”吧。


小高,您好?


收到您的书已使我很惊讶,接着又收到您的信,您的礼品,您的信息及有关您声貌的录影带,一切来得那么迅速及充满戏剧性。


不过还得重复几句惯常的客套话。


一、感谢您那本《最后一个匈奴》对我有那么至高无上的评论。


二、感谢您的礼物,那两张“麻绣”,我们决定将它镶在镜框中挂在墙上。


三、感谢您对我朋友郭林一行的热情招待,她回来后喋喋不休地向我提到您。


四、最后再移用《最后一支歌》的话,感谢在这个世界上,还有您这么一位记得我过去的人,还有您这么一位给那篇微不足道的小文章那么高评价,推崇及发表出来的人,给了我这十几年生活在香港商业社会中的人,一种截然不同的乐趣,雀跃,及一股突如其来的自尊与自信。


您的《最后一个匈奴》我还在看,还在细细品尝,所以不敢有什么评论。我已有十几年没写过什么,甚至都少看。我想,我已没什么资格同您讨论什么文学了。(况且,十几年前,我也称不上什么搞文学的,只能说是看过,写过,没发表过。)如果您一再坚持“您理想化了的女性”引导您前进,您就坚持下去吧,只怕有朝一日见了面,有了了解,您心中的“理想女性”会毁灭,会使您失望。


还有几个问题想问您。(这样问您别介意,我这十几年乱七八糟事太多,对过去的事有许多失忆的地方。)1我同您什么时候认识的?(第一次)在哪里认识的?


2王庾是谁?王庾的女儿又是谁?


3会绘画的小女孩是谁?


4您真的见过“飞碟”吗?


以上问题提出,可能使您震惊,怀疑我是白痴。但我确实记不起了,好似《最后一支歌》说的,“我还不老,才26岁,已有许多值得回忆的事了”,现在是,“我还不老,才40多岁,已有许多回忆不起来的事了”。


我的生活同您截然不同,但绝不是高红十所说的那么浪漫及怀旧。生活完全是另一面的,也丰富,也烦恼,也有所得,也有所失,比起周围许多人,也可称上一个“幸福中的女人”了。自己也知足,过去的,现在的,将来的都是过眼烟云,我不过在演着自己的角色。所以也称不上什么“企业家”、“成功者”,只是一个角色,只有演得像不像的区别。但是要感谢老天,感谢诸神(如有的话),给我分配了一个很好的角色,比起陕北老乡们,确是天堂中的主角了。


就写这些吧!需要我什么帮忙,请尽量提出,别客气。


祝您事业成功,写出更多更好的。


199394


作者自陕北致函丹华原型


我的高贵的朋友若华大姐:


您好!


信收到。一看到那熟悉的笔迹,我就断定是您的信,我的心在这一刻跳动得多么热烈呀!这是普希金的诗。有一大摞信,我将所有的信都看了,只有这一封信,我一直没有勇气拆它。一直延挨到晚上,很晚很晚的时候,《古兰经》中所说的“在这万籁俱寂的高贵的夜晚”,我才强按住心跳,将它打开。


送走郭林一行后,我于九月七日到西安策划《最后一个匈奴》的分集提纲,二十七日才回到延安,二十八日到单位,见到信,今天二十九,我回信。


您叫我“小高”,这也许是最合适的称呼,当年您就是这样称呼我的,而且像唱歌一样,将“高”字高八度地说出。我在前一封信中称呼您“小臧”,则纯粹是出于一种无奈,我不想称呼您“女士”,因为这有些疏远,而又不愿称呼您“大姐”,因为这有套近乎之嫌,现在,我明白该怎么称呼了。


您说您怎么也想不起我来了,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您经历得太多。尽管这话令我有些伤心和痛苦。一个人以他的半生去追逐一团幻影,而被追逐者竟然毫无知觉,这种事情是常有的。责任不在您。推而广之,我想那时候怀着这样的情愫的人大约不只我一个。


感谢允许我继续将这个梦做下去。我想我会做下去的,直到离开人世的那一天,因为它已经和我所献身的文学事业融为一体了。我想,有一天见到您时,我也不会失望。一位叫玛格丽特·杜拉的法国女作家在一篇中说:有一天,我已经老了,很老很老了,我在巴黎街头遇见了你,你说,你爱年轻时候的我,但是,你更爱我现在这备受岁月摧残的斑驳面容!她的这段话总让人看了流泪。


我们相识是在1979年4月2日的省作协新作者座谈会上。那是作协恢复活动后的第一次会议。开会在作协院子那个古建筑里(西安事变中周恩来与蒋介石会谈处),吃饭和住宿在和平门外的胜利饭店。那时我瘦瘦的,矮矮的,穿一身退伍兵的绿军装。


我刚从中苏边界复员回到延安,在延安市印刷厂当文书,我刚在延河上第二期发了诗《001血液与红泥》(当然在部队上已有些作品)。你在创研室,在当年的第五期延河上有一篇叫《风筝》。延安还来了位张弢,在甘泉文化馆工作。记得开会时,你来得迟了点,大家已经落座,门“吱呀”一声开了,有一束阳光射进来,随后是光彩照人的你。记得那天你穿了一身牛仔,布鞋,留个幸子头,背个黄挎包。你侃侃而谈,立即成为会议的中心。关于这些,我在那篇文章中已经说过了。


从作协到胜利饭店有大约一千五百米的距离,正是在每一次的这一段距离中,你与我同行,并且提出要写一部关于陕北的。


那个剪纸小女孩是你虚构的,大约并没有此人。而高粱面!饹羊腥汤事件,却是你的真实的经历。因为我清楚地记得你说过五角钱一碗,我还记得,当我对细节的可靠性即为什么你不把自己剩下的大半碗给她时,你说,你有肝炎。肝炎这个词使这个细节站住脚了。我还记得你用手比划着:“那么大的碗!那么大的碗!”


会议结束时,我们要回延安,约你一同走。你说要去兰州一趟。你去干什么,你不肯说。


后来回到延安后,我经常去你那里。那时我一定是一个呆头呆脑的傻小子。我在那里经常遇到明禄先生。有一次,明禄大约是从北京开完团十大回来,愤愤不平地发着牢骚,谈他的团中央候补委员,被一个叫贾平凹的作家给取代了。他那时候很灰。


只有当听到我赞美《最后一支歌》的时候,你们才对望一眼,脸上显出一丝不易觉察的矜持的笑意。


你告诉过我《最后一支歌》的主角是王庚(王光美的侄女,王士光的女儿),在延川插队。那个小孩叫“延都”,为了怕惹麻烦,你把“延都”写成了“延延”。


王庚后来离婚,从延川到黄龙县教书(上了地区师范),后来到西安,和一位大学教师结婚,现在在北京。马延都还在延川,在一个小食堂端饭,她的女儿叫“琼琼”。


你走得很突然,起码对我来说是如此。一个星期天,我去看你,门上有一把锁,屋子里空荡荡(那时你屋里所有的陈设就是靠在后墙上的一个很大的白木箱子,你说是从振华纸厂带来的)。我好久才明白,我的女神已经从这块土地上永远地消失了。我扶着你门口那棵杨树(还记得那棵极高极高的钻天杨吗?)站了很久。我在那一瞬间多么惆怅和可怜。


现在你大约记起我是谁了吧?远方的朋友!如果还没有记起,那也不打紧。没有必要,也没有理由去回忆那些前尘往事的。


但是你走后,我却不能忘却。每一次进入,就想起你,每一次想起你,就又进入。所以我说的“永恒的女性引领我们前进”这句话,并不是信口说说的。


说一件有趣的事。报社门口有一个女理发员,长得与你相似,一样的发型,一样的身材,一样的气质。因此,当我伏案写作时,总觉得在那个方位有团美好的花园一样的东西在召唤我,当我胡里胡涂地走下楼去时,我才明白我去看她。后来,直到她的丈夫(也是一位理发师)对我翻起了白眼,我才省悟过来。我不明白我这样做的个中原因,后来经一位懂得心理的朋友的指点,我才明白了。


你看,我这像写。


我想我已经回答了三个问题。现在,我得回答第四个。关于飞碟,这是一个轻松的话题。


我是在一九七五年秋天(就是我写信的这个季节吧)见到不明飞行物的。那时我在中苏边界北湾边防站站哨,大约是晚上十一点。有一个桔红色的圆状物体旋转着自苏联方向划一个弧形,向我飞来,到了我头顶以后,又转而向阿尔泰山方向飞去。物体有筐子那么大,在天空飞行时间约半小时。那天晚上有星星,但不甚亮。这件事我们当时向有关方面汇报过,在排除了别的可能以后,被确定为不明飞行物。


我很愉快地为你回答这个问题。我感到自己像一个鏖战归来的老兵,在向一群中学生讲自己的不平凡经历似的,感到那么亲切而美好!


关于我自己,没有什么好说的。我有一个工程师妻子和一个优秀的儿子。平日不闻窗外的事情,潜心写作。“世我两遗”的东方哲学和西方的存在主义哲学两种思想在我身上并重。


《最后一个匈奴》有可能获明年的茅盾文学奖,如果获奖的话,到时候请您到北京来,我将把我的这位高贵的朋友,宛如华伦夫人之于卢梭的人物介绍给中国文学界。当然,中国的事情,评奖有许多偶然因素。因此我只能等待。


我的最高理想是有朝一日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我计划从明年开始,每年一个长篇,写十年时间。过程才是一切,获奖倒在其次,我这是在给自己订标竿,并不是真的那么幼稚地去追求那些浮名。


感谢你的美好的语言,感谢你的关于问我需要什么帮助的话。有你的讯息,你的信,就一切都够了。我不敢再有别的奢望了。感谢生活,它让我得到了这么多。人生不管怎么说还是美好的,不是么?


就写这些吧!这封信竟写了一天的时间。问候明禄先生好!问候郭林她们好!


告诉他们我因为你的原因而对他们充满了亲切之感!


1993929夜于延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