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范·戴恩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01:13
|本章字节:13966字
九月十二日,星期三,傍晚
万斯和我用完午餐后,并没有回到马克汉的办公室,因为马克汉下午还有一些事要忙,至于欧黛尔命案,在希兹警官调查克莱佛和林格斯特的报告出来前,似乎也没有更进一步的发展。万斯有两张乔丹诺的《圣·赛奈夫人》歌剧票,下午两点我们出现在大都会剧院。虽然歌剧精彩绝伦,万斯却是心不在焉,歌剧一结束,他就立刻指示司机载我们到史杜文生俱乐部。我知道他原本有个下午茶约会,而且稍后还计划驱车赴龙福餐厅餐叙;但他却为了和马克汉在一起,取消了这些社交应酬,可见他对欧黛尔命案的高度关切。
六点过后马克汉来了,他看起来显得烦恼而疲惫。用餐时他对命案的事只字未提,只约略提到希兹已经把有关克莱佛、林格斯待医师和曼尼克斯的调查报告交给了他(看来他是在用完午餐后,就马上打电话给希兹警官,在调查名单中加入曼尼克斯的名字)。直到我们吃完晚饭,移往俱乐部交谊厅那个我们偏爱的角落后,才又谈起欧黛尔命案。
这次的讨论开启了一个全新的调查方向——朝着这个方向,希望最终能找到凶手。
马克汉累得瘫在椅子上,这两天排山倒海而来的压力和焦虑,此刻在他身上开始显现出来。他的眼皮有些沉重,但嘴角却露出不屈不挠的刚毅。他不疾不徐地点燃了一根雪茄,深深吸了几口。
“该死的报纸!”他抱怨着。“为什么老爱干扰检方办案?……你们看过今天的晚报没?全在找凶手,好像是我把他藏了起来似的。”
“老家伙,”万斯露齿一笑,“你别忘了这是民主的社会,人人都可以随心所欲地批评别人的。”
马克汉哼了一声。
“我不是指这些批评,而是这些聪明年轻的记者可怕的想像力。他们正努力把这桩肮脏下流的谋杀案,变成家喻户晓的充满了激情和悬疑的通俗连续剧。……即使是小学生也知道,这只是宗普通的抢劫杀人案。”
万斯原本要点烟的动作停了下来,眉毛向上挑动了一下,转身看着马克汉。
“喂!你敢说自己放给媒体的消息都是如假包换的吗?”
马克汉惊讶地看着他。
“那当然。……你说‘如假包换’是什么意思?”
万斯悠闲地笑着。
“我倒觉得你在耍诈。因为如此一来就可以让真正的凶手误以为自己很安全,好让你能从容不迫地进行调查。”
马克汉注视了万斯一会儿。
“万斯,”他不悦地说,“你到底想说什么?”
“没什么——真的,老家伙,”万斯友善而亲切地回答马克汉。“我知道希兹非常死脑筋地咬定史基就是凶手,但是我从来都没想到,你真的会认为这起命案是一名惯窃所为。我之前还天真地以为今天早上你放走史基,是希望他能引出凶手;甚至猜想你其实是在虚应那位容易相信别人的希兹警官,假装同意他的看法。”
“哦,我明白了!又是你那荒谬的想法,两名歹徒分别藏在不同的地方。”马克汉摆明要讽刺万斯。“真是高明,果然比希兹高明许多!”
“我知道这想法是有些荒谬,但是你那窃贼单独作案的看法,也好不到哪里去。”
“请问,”马克汉激动地说,“这看法哪里不好?”
“很简单,这件命案根本不是惯窃所为,而是有人花了好几个星期计划和准备,才布下的杀局。”
马克汉边往后靠边放声大笑。
“万斯,你真是点燃了我心中的一盏明灯。”
万斯故意弯腰鞠躬。
“很荣幸,”他说,“能在你们愁云惨雾的这时候,带来一点小小的光芒。”
接下来大家一阵沉默,之后马克汉又开口了。
“你说欧黛尔谋杀案的凶手绝顶聪明,难道又是根据你最新的推论而来?”声音中充满了嘲讽。
“我之所以这么说,”万斯依旧用他悦耳的声音向马克汉解释,“跟我推论艾文·班森谋杀案凶手犯案过程的逻辑是一样的。”
马克汉微笑以对。
“说得好!……别以为我忘恩负义,轻视你对那起命案的贡献,不过这次恐怕你真的错了。眼前的这件命案就像警方说的,不过是普通的谋财害命。”
“尤其是害命,”万斯淡淡地补了一句。“而你和警方正被动地等待怀疑的人现身。”
“我承认目前的情况不是大家期望见到的,”马克汉无奈地说,“但是即使如此,我仍看不出你那深奥复杂的想法在这件命案上能有什么机会发挥作用。案情太单纯了——问题就在这里。我们此刻需要的是证据,不是天马行空的幻想。要不是那些记者渲染煽情的报导,社会大众对这件命案的兴趣早就消失殆尽了。”
“马克汉,”万斯语气平和但认真地说,“如果你真这么认为,那么你现在就可以放弃这个案子别管了;因为你一定会在这个案子上栽跟头。你认为这案子很单纯,但我说这是一桩高明的犯罪,它运用智慧的程度和它复杂的程度不分轩轻。这不是一般凶手能够犯下的案子——相信我,这是绝顶聪明的人干的。”
万斯坚定、就事论事的平淡语气,充满了让人不能不相
信的力量;而之前稍微克制住自己嘲讽冲动的马克汉,这回忍不住又开始不留情面地讥讽起来。
“告诉我,”他说,“你到底是怎样获得这么稀奇古怪的结论的?”
“乐意之至,”万斯抽了几口烟,吐出一圈一圈的烟,并且懒洋洋地看着烟圈向空中飘飞(作者注:下面的几段文字我拿给万斯校阅,他做了一些修改和更正;因此,现在文章中所呈现的,正是万斯用自己的文字语言所表达出来的见解)。
“知道吗,马克汉,”他用他一贯的冷淡态度开了口,“任何艺术真迹都有它的特质,鉴赏家称之为‘原创力’——换句话说,指的就是狂热与自发的创造力。模仿出来的作品就明显缺少这种特质,它太完美、太雕琢、太匠气。即使是一般人都能看出意大利画家波特西里的画有缺点,法兰德斯画家鲁木斯的画比例不匀称,对不对?在原始创作当中,这些瑕疵都算不了什么。但是模仿者就不会让这些暇疵在他们模仿的作品***现——因为他不敢。他一心一意要把所有细节制作得精确无误。模仿者刻意且小心翼翼地制作作品,这是艺术家在创作过程中永远不会发生的现象。而重点是!也没有人能够模仿出这种狂热和自发的创造力——原创力——这是原始画作才有的特质。一件仿制品无论模仿得再怎么像,和真迹之间的心理差异、永远是天壤之别。仿制品中透着虚假不真、完美过度、刻意雕凿的气息。……你懂我的意思吗?”
“非常受教育,大评论家。”
万斯谦虚地鞠躬致意,然后愉快地继续说下去。
“现在,让我们回过头来看欧黛尔命案。你和希兹都认为这是一桩普通、残暴、下流、无趣的刑事案。但和两位大侦探不同的是,我不太关心命案的表面迹象,却仔细分析了引发杀机的各种因素——也就是说,我从心理角度来看这个命案是怎么发生的。我发现这不是一件真正的命案——也就是说,不是原创形态——而是一件复杂、刻意而聪明的模仿案件,凶手是一名技术纯熟的模仿高手,每个细节都非常正确而标准,不过这也正是它的败笔。凶手的作案手法太厉害了,完美得几乎没有理疵。但是命案的组装似乎并不完整——它缺少了原创力。说得好听一点,它具备了一件精心杰作所应有的特征;说得难听一点,它是件赝品。”他停了下来,向马克汉抛出一个迷人的微笑。“相信这样的断言不会让你感到枯燥乏味。”
“请继续说下去。”马克汉异常客气地敦促万斯。他的态度有点滑稽,不过他的语气让我觉得他对万斯的这番话非常有兴趣。
“生命就和艺术一样,”万斯继续他平静的说教。“人类的一切活动非真即伪——不是真挚就是算计。举例来说,两个人同样坐在桌前吃东西,一样地拿着刀叉,显然做的是相同的事。敏感的观察者虽然无法说出他们之间的差异,不过随即还是能感觉出谁的教养是发自本能的真实,而谁又是在刻意模仿。”他朝着天花板吐了一口烟,身体缩回椅子里。
“现在,马克汉,对一件龌龊下流的抢劫杀人案,一般认知的特征是什么?……残暴、紊乱、仓促、翻箱倒柜、凌乱不堪的桌子、道到破坏的首饰盒、被害人手上的戒指不翼而飞、扯断的项链、撕破的衣服、四脚朝天的椅子、翻倒的台灯、破碎的花瓶、缠绕打结的窗帘、撒了一地东西的地板等等。这些都是大家印象所及、数得出来的状况——对不对?但是——稍微想一想,老家伙,除了和戏剧会有这样的情节外,有多少案子这些状况会全部出现——全部一个不少井然有序地出现,不会有任何一个状况没出现而破坏了人们的一般印象?也就是说,有多少的刑事案件场景都是如此的分毫不差?……没有!为什么呢?很简单,因为在真实的生活中,不会有任何一件事把所有细节按照约定俗成的形式一成不变地上演。机会法则和无法避免的错误总是会发生的。”
他轻轻地比画着。
“但是注意这件特别的命案:仔细看看你发现了什么?你会发现它的布局和所有情节中的大小环节都已经安排好了——就像法国家左拉的一样。它几乎可以说是完美元缺,连其最后的结局,都是预谋算计好的。用艺术的术语来说,它是精雕细琢过的犯罪。因此,这件命案并不是自然发生的。……而且,我真的无法挑剔出任何瑕疵。我亲爱的朋友,没有任何完美无理的东西是自然和真实的。”马克汉沉默了一会儿。
“你还是不认为这名女子是被普通窃贼所杀?”他问。
不过这次马克汉的声音里听不出有任何讽刺的味道。
“如果是普通窃贼所为,”万斯回答,“这世界上就不会有所谓的心理学、真理与艺术法则了。同样的,如果它纯粹只是一桩抢案,大师之作和复制品间也就没有差别了。”
“我明白了,你完全排除了抢劫的动机。”
“抢劫,”万斯肯定地说,“只是故布疑阵而已。从这位绝顶狡猾聪明的凶手所干下的命案来看,充分显示出命案背后潜藏了一个不为人知的动机。这名凶手显然受过高等教育且想像力丰富;而且除非面临令他害怕的毁灭性灾难,否则他不会轻易甘冒这样大的危险去杀一个女人——除非她的存在会导致他精神崩溃,置他于万劫不复当中,甚至后果的严重程度远大于犯下杀人罪本身。两害相权取其轻,所以他选择杀了这个女人。”
马克汉并没有马上搭腔,他仿佛失去了反应能力。不过没多久他回过神来,怀疑地盯着万斯,并且开口说:
“那个被撬开的首饰盒又怎么说?经验老到的惯窃所用的专门工具并不符合你动人的假设——事实上,它反而完全与你的看法相抵触。”
“我知道,”万斯慢慢地点着头。“打从知道凿刀一事以来,我就一直为它所苦。……马克汉,在刻意安排的命案现场中,那把凿刀是惟一的意外。这就好像模仿者在完成一幅复制画后,真正的原创画家又伴随出现一样,而且还在这幅复制画上添了一小道神来之笔。”
“这样一来,不是无可避免地又让我们把矛头指向史基身上?”
“史基——呢,是的。可以这么解释,但不是你所想的那样。史基撬开了那个首饰盒——对此我不表示怀疑;但那是他惟一确实做过的一件事:惟一最后留下让他做的事。那也是为什么他只拿到一枚死者当晚没戴在手上的戒指,而其他所有的廉价货——配戴在她身上的——全都被剥了下来不翼而飞的原因。”
“为什么你这么肯定?”
“那把火钳,老兄——就是那把火钳!你不明白吗?在首饰盒被撬开之后,根本不可能再用一把生铁制的火钳在。首饰盒上敲打什么的——除非在首饰盒被打开前才有这可能。而那看起来似乎有点疯狂、企图拿生铁撬开钢盒的动作,就是凶手故布疑阵的其中一环。真正的那位凶手根本不在乎他是不是能打开首饰盒,他只想让它看起来好像曾被人很费力地想要撬开,于是他用那把火钳当工具,并且刻意把它弃置在扭曲变形的首饰盒旁。”
“我懂了。”这个观点比万斯之前提出的任何看法都要让马克汉印象深刻;因为化妆台上出现的火钳,就连希兹和布莱纳都解释不出个所以然来。这就是为什么你质问史基是否看到另一名杀手的原因?!”
“没错。由首饰盒的证据显示,我认为有两种可能情况:一种是当凶手正将现场布局伪装成抢案时,史基也在公寓里;另一种可能是,凶手行凶、布局完毕,离开现场后,史基才闯入撞见这副景象……从他对我的问题的反应来看,我觉得他当时在场。”
“躲在衣橱里?”
“是的。这也可以说明何以衣橱没有被搜刮。理由很简单,也可以说很怪异:因为史基反锁在里面,否则怎么躲得过那假窃贼的搜索?他不可能故意忽略这衣橱,而以他这么彻底的手法来看,更不可能是不小心遗漏。——于是衣橱把手上就留下了史基的指纹……”
万斯轻敲着椅子扶手。
“告诉你吧,亲爱的马克汉。你必须根据这个前提来思考和侦办这件案子,否则,你只会白费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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