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容易吗我不知该起什么名写迷笛

作者:春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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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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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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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6866字

在第一天看迷笛的时候,我就说我要写一下这届的迷笛。可随着迷笛三天的结束,我发现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可能感动只是瞬间,最终回到了枯燥的生活,我得到的只是些片断。我能记起得,只是一些随感。


我是永远的迟到者。三天我都是三点钟以后到的迷笛,错过了每天最早演出的乐队。第一天来的时候,我刚下车就看见joyside的几个人在车站等车。朋友都在谈论刚来演完的joyside,替我可惜我没看上。我倒没什么可惜的,反正看朋克乐队,随时都有机会。也可能是随后即将要开展的演出,令久未看演出的我兴奋。在迷笛见到了很多朋友,首先见到的是已经三、四年没见到的,正在门口摆摊卖书和杂志的小宋。熟悉《北京娃娃》的读者们要看好了,他就是文中的“白开水”。小宋还是那么可爱,他长胖了些,操,几年没见却还像是昨天刚见过面的,这种感觉,只能在最初启示你、曾和你共同成长的老朋友身上找到。我第二天给小宋带了几本《北京娃娃》和《长达半天的欢乐》,小宋对我说:“就叫我白开水吧”。书中的“白开水”和现实中的小宋完美地融和使我很感动。在当初写他时,没想到我们还会在这种场合碰到,看来果真是“是摇滚乐让我们相识,是摇滚乐让我们走到了一起”,我们以后还会再遇到,在下一个演出场合。


第一天基本上是金属乐队占大多数。在窒息演出的时候,主唱说了一句话:“我们要维护重金属的尊严”(大意)。当时我差点没吐了。唉,不过这句话就跟“朋克万岁”是一个道理吧。我是真不喜欢金属,看着那一个个滚上台摇头的金属乐迷,看着台下无数乐迷做出那著名的金属手势,我感到茫然,也感到恐怖。因此悟出了一个道理:“无论是谁,无论你爱好什么音乐形式,只要你是真的爱,只要你坚持,总会遇到你的同类”。


窒息比我当初采访他们时成熟了不少,而他们的成员也只换过一个人,这让我对他们产生了尊敬。还是那句话只要你真的爱,只要你坚持,你会成功的,你会找到你的战友的。


无论你爱什么。


哪怕你是个xxx(此处删去三字)的爱好者,只要你坚持下去,照样会有人说你牛逼。


第一天见到小虚,y喝多了,坐在草地上,我们没说话。每次见他,都觉得他比上次更瘦。


木马我觉得没有发挥好。有个朋友问我:你觉得谢强自由吗?


我说不,我觉得他不自由。因为我是真的不喜欢像:“子婴,我们爱你”这样的话。这太书面语言了。不如说:“婴儿,我们爱你”或“小孩儿,我们爱你”。谢强又涂了黑眼圈,他越来越不朴素了。


而那首久违的《舞步》,我跟着唱起来,却达不到99年在“17号”酒吧时听这首歌的高xdx潮。


在谢天笑上台的时候,台下的一个乐迷喊道:“谢天笑,你是男人中的男人!”大家都乐了。谢的支持者还真不少。


秋虫表现欠佳,衣服没选好,也不能怪别人。想起我从前听他们的《永恒的小夜曲》时的感动,“我爱你恨的,我恨你爱的,我就是你们嘴里最肮脏的,我爱你恨的,我恨你爱的,我就是你们心里最唾弃的”。现场不如听磁带,樱子状态不如以前,有些歌好像没唱上去,在唱歌的过程中樱子做出各种和音乐不协调的动作,这都让我不忍悴视。


第一天的迷笛演出,我不住地在说:真没想到重金属有那么多乐迷,金属和朋克真是永远的敌人。


第二天,因为有反光镜,我特意在衣服里面穿了一件黑色的运动式胸罩。反光镜还没开演我就把外衣脱了下来,从厕所回来的路上,一路都有人看着我的衣服。我很冷,但“当朋克要有当朋克的身体”,更重要的是,要有那种精神。小虚还因此提到了我以前写的一首诗,就是把“凉的”(《长达半天的欢乐》里的人物)气着的那首诗,我当时在诗里写“他们在冬天都穿着短袖恤衫”。那是因为当时在室内演出,屋里跟桑拿似的,不冷。


反光镜一上台,我们就拼命往前挤。当那熟悉的旋律一响起,人们就开始pogo了,我好久没这么开心了。但一件事让我非常恼怒和伤心:在pogo的过程中,居然有人趁机摸我的身体。可能是因为我穿的又少又短。我当时大脑一片空白,没想到朋克乐迷居然这么没素质、这么恶心。接下来继续pogo的时候,这种情况又发生了,有人狠狠地捏了一把我的胸部,我反应过来后,回头大骂:我***!!!!!如果让我知道那个人是谁,我真恨不得打死y的!


这件事让我心情一落千丈,根本没有心情再去撞。


反光镜的下一支乐队是ookoo,我觉得他们的表现很好,朋友说他们唱的是日文,刚开始我没听出来,但我觉得他们是中国唯一一支有国际性水准的乐队,我在台下看他们的演出,感觉仿佛不是在中国。当然后来看了日本的乐队brahman后,这种感觉更强烈了。nb就是nb,实力不如人家就闭嘴。看这两支乐队的感觉就是享受,完全是音乐的享受。因为我是站在边儿上,所以没听到一些中国乐迷说的一些话,但演出结束后,宁流跟我说他很受不了那些中国乐迷的所作所为。技不如人就应该谦虚、向人家学习,这和反日无关,他还说“音乐是没有国界的”。就是,好就是好,连傻逼都能听出那是一个好乐队,为什么还不承认呢?听说这支日本乐队演出结束后,连在上厕所的人都在谈论他们。


和brahman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瘦人乐队,在一支牛逼的乐队演完后上场,他们也真够不幸的。这戴秦可真是混饭吃的,摇滚明星当的时间太长了吧?今天就是结束你摇滚明星的日子。第一首歌时,我真恨不得有人杀了他。这也太给中国人丢脸了。而听了几首后,我真恨不得亲自上台杀了他。操,别唱了哥们,你不觉得很尴尬吗?


第二天我不断说的话就是:朋克万岁!和那支日本乐队真牛逼。


第三天宁流特地嘱咐我穿得简单点儿,因为有脑浊,好撞。我就知道我所希望的,最后都会让我失望。看脑浊我有些失望,他们唱的基本上都是新歌,原来《无聊军队》里的歌他们一首也没唱。当然很多人都不喜欢重复过去,可这是一次大型演出,很多乐迷都是从外地赶过来的,他们想听一些曾激励过他们的旧歌,说是“怀旧金曲”也不过分吧!其实我就想要那种大合唱,那会让我想起当初喜欢他们的日子。唱新歌不是不好,而是应该搭配着唱点旧歌,毕竟在写它们的时候你们不后悔!


同理,痛苦的信仰也没有怎么唱旧歌。我挺失望的。高虎好像瘦了,人也没原来精神,尤其唱歌时那种劲,那种当时执著的眼神跑哪儿去了?!痛仰唱的时候我基本上没撞。我个人感觉,不对请指正:一个乐队,在面对着台下众多乐迷的时候,唱的都是我们所不熟悉的新歌,无异于***。


这就是我的三天迷笛,我写了我应该写的,没写一些想写但暂时无法写的。回想那三,像我渡过的三天蜜月,再多遗憾也无法冲淡我对它的感激和爱,尤其是在迷笛这三天,我重新爱上了朋克!!!哥们们,我重新爱上了朋克!你能明白这种感觉吗?这就像一个梦又回来了,就像重新回到了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