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千夫长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01:52
|本章字节:6368字
我十七岁的那一年,真是大开眼界。我们牧场在沈阳当兵的吴黑小竟然领了一个女兵回来。我那时没有见过女兵,只听毛主席说过女兵飒爽英姿五尺枪,一定是很有风采很漂亮。
那个女兵个子不高,脸很白,穿着肥大的军裤显得屁股特别大,前胸也把军衣鼓得高高的,这种形象不像我军的女兵形象,有点像国民党的女报务员或者女特务,特别风骚。我们的女兵形象应该是胸膛上一块纸版,两个图钉,排骨显得坚强。那时我就很困惑地想,同是中华女儿,怎么穿上不同的军装,就会有不同的形象?但是我还是喜欢这个女兵肉感的形象,看见她的身体就有点想入非非,真希望我是那个幸运的狗杂种吴黑小。但是一往上边看,一颗红星头上戴,革命的红旗挂两边,我内心就崇高神圣起来了,胆小了也不敢痴心妄想了。似乎觉得想多了,会亵渎神灵。
吴黑小的家跟我们是一个牧场不是一个牧村的。我放学回来走过一片草地就可以直接回到我们的牧村,但是为了看女兵,过眼瘾,其实长大成熟了之后,我才知道实际是在过心瘾,反正为了过瘾,我就找借口,穿过一片繁荣的坟地,到吴黑小家的那个牧村去。坟地和牧村是我们科尔沁草原的生死两大阵容,他们的共性是共同显示着,我们国家人口众多的社会主义优势,但是它们也在斗争,无论活着的人多么不心甘情愿,根据自然规矩,斗争的结果总是坟墓获得胜利,没有一个牧村里活着的人死后不搬进墓地,但是从来没有死了已经搬进墓地的人,又搬回了牧村,当然,五岁时的我是个另类。
有的时候我回来晚了,坟地里鬼火跳跃,我为了给自己壮胆,就把自己想象成一个军人,高唱军歌冲过去,我唱的最威武的军歌是《打靶归来》,这首歌我现在还唱,我不是为了怀旧,当然也不是路过坟地,而是从桑拿或者夜总会回来。有一天,我去吴黑小家的牧村,没有见到女兵。我很失落地回来了,我以为他们已经走了,失落让我有些灰心丧气。走到村子口,碰上了傻子吴六。吴六拉住我说:你看见两个穿绿军衣骑自行车的人吗?有一个还是女兵,那可是我们家亲戚呀。我恍然大悟,女兵没走,今天来我们牧村了。吴六家和吴黑小家就是本家,他们应该来的。虽然他们走了,但我的心里还是很高兴,就像他们看我来了一样兴奋,进了牧村,我还破例高亢地唱了一遍《打靶归来》。
后来那个女兵还是走了,我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女兵,我有时幸灾乐祸地想是不是吴黑小和那个女兵吹了。
这个女兵虽然是我开天辟地见到的第一个女兵,但也深刻地给我留下了两个病根。我的感情这么脆弱,你说我能不成为感情病人吗?一个是我无论走在海口的大街上,还是走在无论哪里的大街上,一见到女兵就被征服。还没见到她的脸,就已经迷迷瞪瞪,神不守舍了;第二个病根就是当时我不想好好学习了,每天锻炼身体想当兵。我不服气,吴黑小当兵可以带回来一个女兵,难道我就不能吗?他一副狗杂种愚蠢的面孔,我多么聪明伶俐的形象,毛主席说: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我那时对自己的要求也很严格,每天像军人一样,早晨起来上学一定要跑步前进。为了加快我的速度,我有时故意晚走,然后为了不迟到,就快速向学校奔跑。晚上放学,也是故意晚回来,路过坟地时,就要惊慌地奔跑,我现在也解不开这个恐惧的心结,为什么一个人活着的时候,肌肉结实的身体我都不怕他,甚至还欺负他,揍他,但是他死了,被埋进了土里,我却那么惧怕那些躺在土里的骷髅?我每天走火入魔地上下学来回跑步,我当时以为是锻炼自己,现在常常回想,这是一种对自己的残酷虐待。不过我现在有一种承受苦难的意志,就是那时侯锻炼出来的。身体没坚强,灵魂却坚强起来了。
到了秋天征兵的时候,特格喜场长真的让我去验兵了。那一年特别幸运,我们要当的是空军。我天天幻想着,我当上了空军驾驶着飞机在天空的白云中飞翔,就像我骑着小红骒马在白色的世界里奔腾一样。到时我有可能带回来的女兵是空军,有可能还会开着飞机回来,真是出人头地呀。验兵时当把其他的报名青年放在一个大圆铁轮子里转的时候,我看他们吓得灵魂已经飞出了身体,差一点把苦胆都呕吐出来了。我却觉得很美好,因为从前我的灵魂在投胎前,就是像飞机的师傅小鸟一样在蓝天白云中飞翔,在空中自由地上下翻滚,我充满了乐趣,那些害怕飞翔的人,肯定是从地狱来的。
但是我还是没验上,我的眼睛视力不行,当我用枪打前方五十米外的一只乌鸦时,我差一点打死右边三十米处的一头驴。武装部征兵的说:你运气不好,要是今年是陆军你就验上了,空军太严格。你的眼睛如果开飞机,不是向自己的机群开炮,就得自己撞大楼,喜欢当兵明年再验吧,晚一年不怕,你年龄还小,革命不分先后。
这个武装部征兵的同志不理解我,我着急呀,这比革命还重要,我要早点带女兵回来呀。不是空军陆军也行呀,只要是女兵就行。这是一个人的面子和尊严问题,谁知道明年形势会发生啥样变化?
明年的形势果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高考恢复了。学校一下子像部队一样进入了紧急高考的战备状态。马老师要考大学,她是外地的城里人每天在宿舍里复习,基本不给我们上课了。我每天都要去马老师的宿舍,给她生炉子,打水。她每次都用细嫩的手摸我的脸,然后我闻着她那浓浓的苦杏仁雪花膏味儿,就心满意足地回到班级。
马老师如愿以偿,真的考上了79级的内蒙古民族师范大学中文系。马老师上大学临走时把她的复习指导书和课本都留给了我,她对我说:巴拉,你一定会考上,我在大学里等你。马老师的话像给我装上了一台发动机,一下子发动鼓舞起了我的精神力量。我决定好好学习,一定要考到马老师的民族师范大学中文系去。我帮马老师收拾东西,打行李,在她的褥子底下,我发现了一捆硬硬的带血的布,像手绢那般大,却又很粗糙。我怎么看都看不懂是什么东西,就拿来问马老师:老师,这布是做什么用的?
马老师看见,脸马上热血沸腾,一把抢过来说:你从那里翻出来了这个东西?
我说:这些奇怪的布是干什么用的?
马老师:这是女人用的东西,你不要问了。
我还是觉得奇怪:女人用这些带血的布干什么?这么硬。
马老师说:这是女人的骑马布。
我觉得明白了,可能是女人骑马时垫在裤裆上的,但是怎么会有血,难道她们骑马磨破了身子出了血?还是因为布太硬的缘故,裤裆里垫上这么硬的布,在马身上一磨不出血才怪呢,女人这么愚蠢吗?我把想法跟马老师说了,同时表达了对女人骑马的同情。
马老师说:你胡扯什么,这骑马布,就是女人来月经时用的,这个骑马是一种比喻。
我恍然大悟,真的明白了,但是有点尴尬,因为马老师的脸,也是红红的。这个比喻真是奇妙,女人来月经时,在裤裆垫上一块布,然后布被血染红了,女人就像骑在了一匹红马上了,故曰骑马布。这是马老师在我们莫日根牧场中学给我上的最后一堂课,这堂课真让我长见识,后来,社会上流行黄色的俗语叫四大红:
杀猪的血,
庙上的门,
大姑娘骑马,
火烧云。
其他三个红,别人都能理解,但是大姑娘骑马,多数人理解成大姑娘骑红马,或者穿红衣服的大姑娘骑着马,都不对,我有标准答案,只有我懂,那骑马是怎么回事。这是马老师给我吃的偏饭,别的学生没上着这最后一课。
我死心塌地不再想当兵了,我一心一意想考大学。我成了一个喜新厌旧的人,我开始忘记了那个性感的女兵,我每天想念着马老师和马老师身上的苦杏仁味道,还有那神秘的骑马布。我也不再锻炼身体了,每天我窝在一个角落就开始啃书本,一遍一遍地演算习题,复习课文。有的时候我摇头晃脑,装模做样,像个古代要赶考的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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