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梨冉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08:51
|本章字节:7372字
时光荏苒飞逝而过,如箭矢疾急转瞬而逝,三年就这么过去了。确切的说是离开皇宫算起后的三年,开始新生活的三年。我仍在明日国的土地上晃晃悠悠,看山看水看风景。
大家一定觉得奇怪,为什么三年了,我仍旧还未晃出国去?因为我喜欢这片土地的安宁和平,风景秀丽。也许还因为我隐隐的不舍之情,念着皇宫中某处的人的绝世脸庞。但这也已是明日国土上的最后一个城——応都了。
他没有找我吗?我不知道。因为我几乎大部分的时间都隐居山林里了,非有必要不入城进镇、乡,即使入城也是进行一番伪装之后才进去的。而大部分的时间又是有白云帮我跑腿。
什么是非必要时间呢?比如快月圆之时,因为腹痛得厉害,根本不容我将就着过。有几次不管不顾硬是在山林中搭起的小木屋里过,也烧了热水,吃了热腾腾的饭菜,但这腹痛硬是整得我疼痛难受了三日三夜。简直比那蛊毒还令我难以忍受,而这种时候,白云是不在身边的。但奇的是只要有人烟,有月光照射的房屋、旅店、客栈,那腹痛就神奇的减轻了,并且这腹痛像需要吸收精神之气和月色光华般,人越多越热闹的地方,疼痛就越能得到明显的缓解。因此,这三日是必定得出山林的。
除此之外,我有时也会和白云进城里晃晃,因为有时白云会莫名其妙的怕我突然丢下他不管不顾,一个人跑了。所以,但凡纸笔书画用具采买和贩卖字画,我也都会和他一起进城。
话说白云当日离开“悦目山庄”之后的第二日清晨——
白云从怀里掏出了早餐,居然是他不知何时偷摸了的两只烧鸡和一堆糕点,令我哭笑不得。原来他每日都准备好,藏在身上,就怕我临时起意离开。我就说那天早上怎么感觉他整个人突然胖了一圈呢,原来身上竟藏着些吃的,这个贪吃鬼!还餐风露宿呢,恨不能天天大鱼大肉的供着。
于是我没好气地说道:“白云,你身上不会还私藏狗肉吧。”结果他举手起誓:“没,我发誓就拿了这些吃的,没再拿别的了!”
他居然没听出我的话外音,天才果然是寂寞的,冷笑话也没人欣赏。哦,有一个,曾说自己是鬼的冷笑话。
于是我只好挑明:“你不是学人家偷鸡摸狗嘛,怎么?光偷了鸡了?真的没有狗肉?”我嘲笑着。
他终于听明白我的话意了,嘿嘿笑道:“反正他们那么多吃的也吃不完,分老头我两只烧鸡,一碟糕点外带,嘿嘿!”
“所以嘛,悦目山庄有吃有喝,餐餐大鱼大肉,瓜果满盘,点心满桌。白云,我早不是让你在那儿某个差事嘛,你干嘛跟着我?不是,我干嘛拉着你呢?自己一个人走就好了嘛。拖着你出来和我吃苦受罪饿的,看!都瘦得不成形了。你回去吧,我帮你写封推荐信保准你下半辈子吃喝不尽,享受不完,逍遥快活。”我一大串地说着,连口气都没换,比起某人面前念的那一长段词是有过之无不及,那人说什么来着,是这样吧:
“你一口气居然能蹦出这么多词,你说话都不用经过大脑的吗?”
居然又想起他了,我暗叹了口气,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忘记呢。
“宣小子,我下次不敢了,你别赶老头子走嘛!”白云扁扁嘴,一副委屈样,讷讷地说,打断了我的暗叹。
看,一般人会注意我说话有没有换气的吗?大概只有那个人例外。
“下次,还有下次?下次发现你再做这种偷鸡摸狗的事,看我不把你手剁了,我没银子给你花吗?”我凶巴巴地说。我发觉和白云这家伙呆久了,自己越来越像个管家婆了。都开始教他如何做人了。
唉!子欲养而亲不待,树欲静而风不止……
我居然脑袋飘过这么句话?不应情也不应景的,什么啊!他又不是我儿子!
“宣小子,我没摸狗。”他说,眨巴眼,委委屈屈。嗬!都学会冷笑话了,可造之材啊!
“那你回去摸下阿福养的那只小黄?顺道牵它过来溜两圈?我在这儿等你如何?”我甜甜笑道,有点谆谆善诱的样子。
他看着我想了想,很快“汪汪!”叫了两声,四肢着地,绕着我转了一圈。摸摸头,跳了起来说道:“宣小子,我回来了。”
啧!居然把自己当成小狗了,这个老顽童!我摇了摇头,随后林中发出一阵笑声,惊起无数只飞鸟,惊醒睡眠中的青蛙。于是山林小路上我又唱起了那首最喜爱的歌曲《乐逍遥》,踏歌而行。
只是,自从那日之后,我再也没敢摆摊下棋了。放弃了这赚钱的行当,发展了我的画艺生涯。于是,某夜里有了那个白云拿着他的画像感叹像照镜子般的感言。
说实话,我并不觉得自己画技有多了得。毕竟一开始时那些山水呀,花鸟呀的风景画,只卖了十几两银子。而那些画能被人收藏不过因为我画作之上题的诗词佳句。而那些诗词佳句往往大多我那时空背诵的唐诗宋词元曲。
只是最后画着画着画出了心得,画出了兴趣,于是便越来越勤奋练着画着,甚至开创了这时空之中的色彩画风。用自制的颜料,取材自然和染料,画出一幅又一幅的惊世之作。
最后,连我自己都不得不承认我有这方面的天赋。加上那做事专注力和分不开的努力,“古萱”之画作在这个时空之中刮起了一阵阵疯狂的购买和收藏之风,遍及天南地北,千金难求。
因此,我们日渐富裕起来,所到之处需要捐赠扶贫的地方,我大手一挥,掏出一张张银票让人建房造地,修建学堂。帮助需要教育却无力上学的适龄孩童们。帮助老弱病残,建立了残障协会。收留了一些孤儿寡母、孤寡老人。取名为“云萱堂”、“云萱慈”、“明日之家”、“古白轩”四大机构分布各地,成了当地的方向指示,人民心中温暖的明灯。
当然,那些监察、人员雇佣、房屋筑建等幕前幕后工作,我并没有一一参与进去,很多都是让白云去处理的。我大多数时间仍旧在各处山林木屋中画我的画。看山、看水、看花鸟虫鱼、看日升日落、看风景。
这样的日子过得既充实、自由自在又心灵上得到极大的满足。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建学堂、开医馆、成立慈善和残障机构,也因此最后我们身上所剩银两都仅只三五十两,其余均一一捐献出去了。
如此,三年来,我来来回回的在明日国皇城之外的寸寸土地上留下了我的足迹。而现在,再过两天又是月圆之夜了,因此,我头戴纱罩和白云向明日国边城——応都而行。
三年了,我发觉自己真的变了不少。心境越发平和,这副样貌越发的多了种少女的柔情,尤其披下长发,尖细小巧的下巴,如月般饱满的额头,莹白如雪的肌肤,樱红诱人的嘴唇,高挺出尘俏丽的鼻子,异常晶莹透亮、清澈似水的眼眸,密密长长撩动人心的睫毛。没有人会相信这样惊世、亮丽、出色的五官会长在一个男子身上。
揽镜自照,连自己一天天看着这张越变越出尘的五官都不禁惊奇惊叹,不敢相信,那个初时如男子般的柳宣林怎么会有今时今日这样的转变?幸好这时空之中,这明日国里有个比女人还漂亮、妖魅、绝美容颜的太子,幸好挽起发,束住胸,缠粗腰身,画粗眉毛,掩去了不少的女气,咋看之下也只不过一个俊俏的男子罢了。
“宣小子,你看!到了!我们终于到応都了。”白云欢呼。
欢呼声打断了我的绵绵思绪。
抬头望向高高的城墙,红色砖瓦砌成,飞舞着“応都”两字。这是我第二次看到这两个字,但却是第一次踏进了这座城墙。一年多前来了,又走了。只因那时这两个字,无端端地勾起了那“轩”字牌匾的回忆,因而生生止住了脚步。
当时有种感觉:要是走了进去,穿过这座城便再也回不去了。回不到哪儿?我说不上来。就像此刻这两个字异常吸引我一般,引着我踏进城里,看看它的繁华——
応都是个繁华的城都。也许是边境了,随处可见异国有着各色眼眸的人。这让我想起了梦里时常出现的银色眼眸的男孩。只是三年来再也没出现在梦中,只是偶尔会有一双潭水般幽深黑珍珠般黑亮的眼眸,忧伤地注视着我,令我午夜梦醒时泪水涟涟……
“宣小子,知道后悔了吧?之前让你来看看你死活不愿,现在看呆了吧。”白云皮皮地说,跳到我眼前,挥动双手,隔着纱罩看我。又说:“宣小子,你这纱罩碍眼,摘了吧,我都看不到你了。”
我想想,也是,热天雨天也就罢了,可以挡挡阳光遮遮风雨。现在可是阳光明媚的春天呢!何况这里各色人都有,人口众多,也没人会特别来留心我。于是我摘了纱罩。
阳光暖暖的照着脸上,有种说不出来的舒服。春光明媚,人的心情都会变好、变欢快起来了。
“白云,找家客栈歇脚去!”我愉快地说。
“出发——”小老头乐颠颠地学着我某段时间里的招牌动作,跟着我久了,我们都点同化了。
我笑着摇了摇头,跟在他后面走着。看着人群,看着商贩,看着亭台楼阁。突然在某家店门前看到了某个熟悉的身影、脸孔。我拉住了白云示意他朝那方向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