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蓓佳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8 03:46
|本章字节:11804字
那个傍晚过来喂猪喂鸡的农民房东,不久我就见到了他。那一次他大概知道我们在他的屋里,他进到院子,咋咋乎乎喂完他的鸡和猪之后,院子里忽然地就沉寂下来,没了声音。我听不见他出院子的脚步响,心知不妙,从床上爬起来,蹑手蹑脚靠近屋门。我们那扇门是粗木板马马虎虎钉起来的,门缝的最宽处能塞进一个孩子的小指头。我站在门后,弯着腰,眼睛贴紧门缝,看见房东正在踮着脚尖爬那几级上楼的水泥板。他走到一半的时候,觉得脚底下还是有声音,干脆轮流抬起两只脚,把鞋子脱了,拎在手里,只穿袜子爬楼。
那是个从外表看上去很像乡村知识分子的农民,四五十岁的年纪,瘦小,鼻子和下巴尖尖的,鼻梁上架一副黄色塑料边框的深度近视镜,隔着镜片可以看到他的眼珠突出得像两颗磨毛的杂色玻璃球。我不知道凭他这样一双高度近视的眼睛,他能够看得见屋里的什么。人的好奇心和窥视欲就是这样的莫名其妙。
他走到我们的门后,先歪过身体,侧耳听一听动静,而后就弯下腰,用他左侧的眼睛去就门上最宽的一条门缝。他脸上的镜片太厚太笨了,多少有点碍事,眼睛往门缝上凑的时候,镜片玻璃和木板接触发出一声轻微的碰响。他作贼心虚地吓了一跳,脑袋往后一缩,过好几秒钟稳下神来,手指把鼻梁上的镜架顶一顶,确信无虞之后,才慢慢地小心地重新把那只眼睛往门缝送过去。
这样,他的眼睛和我的眼睛在门缝内外怦然相遇。我是有备而去,他却是猝不及防。他在对上了我的眼睛的瞬间,身体像被黄蜂蛰了一样猛然弹直,嘴巴吃惊地张开,眼镜从脸上滑落下一半,赶紧用手去抓,才没有掉在地上粉身碎骨。他哆哆嗦嗦、慌慌张张把眼镜扶正,还下意识地抻一抻衣裳,这才逃一样地奔下楼去。
我转身靠着那扇薄薄的门,笑得几乎喘不过气。
一般的情况下,我们去郊区农民屋的时间是一星期一次。不一定是在星期天。如果固定在这天,他的日程表就显得太有规律,令人生疑。常常在他工作稍有闲暇的某个下午,三四点钟的时候,他打电话给我,我们从各自的单位出发,到小屋里会合。出版社的工作时间极有弹性,我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丢下书稿出发,最多在完事之后赶回办公室加一个夜班。
有一次我跟他开玩笑,我说我是不是像美国电影里的应召女郎?
他正在给我削一个水果,听到这句话,手里猛然地抖了一下,抬起头,目光怆然地看我。刀刃已经在这一瞬间把他的手指尖划出一条伤口,血滴从破口处飞快地渗出来,一直流淌到指缝。
我扑上去抓住他那根流血的手指,紧紧捏住,放在嘴巴里吮。我说对不起,对不起,我不应该说这么无聊的话。
他用另外一只手摸住我的脸,目光缩回到眼仁深处,喃喃自语道,我是不是太自私了?
那一年我刚好三十岁。他已经离开化工研究所,升任为化工厅排名第三的副厅长。时间就这样水一样地流过去了,在我们每星期一次的汗水和战栗中不知不觉过去了。
他跟我在一起的时候开始变得寡言,甚至整小时地握住我的手,凝视我,不说一句话。他不断地在心里反诘自己,是不是太自私,是不是太纵欲,是不是爱我反而害了我一辈子?每一次跟我作爱之后,他的内疚更甚,他会用两只手捂住脸,很久都不动,不让我看到他缓释和消解内心痛苦的过程。
他不愿意伤害我,又舍不得离开我。他不是圣人,又不是粗线条的对一切盲然无知的人。在理智和情感之间,他的内心活生生地撕成两半,辗转反侧,犹豫徘徊,熬煎得已经感受不到我们在一起的快乐。
我知道我应该找一个丈夫了。我必须结婚,必须有一个看上去稳定的生活,相对稳固的家庭,和他的交往才能够继续下去。
我不要让他内疚,也不想让他有一天转身离开我,仅仅是为了我们之间的关系不公平。
接受一个并不相爱的人做丈夫,非常不容易。我嘴上说要求不高,心里总还是挑剔。出版社的同事陪我跟几位男士见过面,她们明显看出了我的心不在焉。几回的无效劳动之后,她们兴致大减,懒得再做这种陪书呆子读书的事情了。
我于是很郁闷。
一天在玉佛寺附近的小路上,我被一个算命的妇女叫住了。她先是笑眯眯地说,要免费送我几句话,因为我手上的掌纹预示我将要走好运。我当时一只手提着东西,一只手撑着伞,正匆匆赶路。我边走边回头揶揄她,我说你根本不可能看见我的掌心,怎么会知道我的掌纹?她快步跟上来,说不是看面相吗?你的面相在这儿呢,你是个知识分子,事业有成,四十岁以后会有财运,你的爱情……说到这儿她打住了,一边小跑着跟着我,一边偷看我的脸色。那时候我们已经走到了大马路边,她不屈不挠像影子一样粘住我。我回过头,愤怒地喝住她,我说你能不能不要缠住我?她的脸色一下子沉下去,嘴角撇一撇,很不屑地甩给我一句话:你婚姻不顺,结了婚也会离婚!
我对她笑一笑,说,谢谢你提醒我这句话。
她显然愣住了,莫名其妙地瞪着我,不明白我说这话是真心还是假意。
他的生日。我给他买了一条领带,还买了葡萄酒和烧鸡,然后打电话给他,约他去我们的小屋。他显然对我的约请没有思想准备,愣了一愣,十分为难地说,下班之后他要去参加女儿的家长会,关于小学升初中的志愿填报问题,挺重要。我问他,你妻子呢?她不能去吗?他说她肾病又发了,腿肿得厉害,血压也高,走不了路。他说话的声音很软,好像有一点陪着小心,怕我生气。
他妻子病了。他的养女小学升初中要他参加家长会。他忘了这一天是他的生日,他所爱的人望眼欲穿要想跟他见一面。
下班之后,我心情灰暗地回到出版局的单身宿舍楼。在床边独自坐了一会儿,打开桌上的录音机,听柴科夫斯基的《悲怆交响乐》。老柴的音乐把我心里的忧愁和哀伤推到了极致,我仰面朝天地躺在床上想,要是现在手里有一瓶安眠药,或者有一把刀,我是选择服药还是割腕?什么样的死法对他的冲击更大?今后的日子里他会痛悔这一天没有及时来看我吗?想到这里的时候,已经有眼泪顺着我的眼角淌到枕头上。
我爬起来,把葡萄酒瓶打开,倒了一茶杯,咕咚咕咚地喝着。喝了几口之后,忽然想起那一年在瑞丽时,骆京生说过,我是个酒量很大的人。既然如此,喝葡萄酒有什么意思?我就拿钱包出了门,从街对面的烟酒店里买了一瓶双沟大曲,用报纸包着,回到房间。
我的房间里一共只有两个杯子,搪瓷的那只泡着茶,玻璃的那只剩有葡萄酒,所以我打开双沟大曲后干脆不用杯子了,直接对住瓶口喝。我还从来没有这样对酒当歌放浪形骸过,几大口热辣辣的烧酒下肚后,我有一种自虐的快感,我想要不顾一切地把自己喝到疯颠,喝到吐血,喝到晕眩,喝到死了一样的人事不知。
然而我是真的有酒量。我把瓶子里的酒喝到一半后,意识仍然清醒着。我开了门,到厕所去呕吐。脚底下轻飘飘的,整个人轻得像一片羽毛,没有一丝一毫的重量,好像吹口气就能飞起来。走廊里静悄悄没有人,出版社做编辑的都习惯了晚上埋头在房间里看书做学问,我此刻的快乐无人能分享。我到厕所,把胃中内容准确地吐进抽水马桶后,酒劲才开始真正涌上来,胸腔里火烧火燎,眼睛里一片红色,好像所看到的东西都隔着一层燃烧的火,或者是一层涂着鲜血的玻璃纸……
我扶着墙壁,飘飘忽忽走回房间,脑袋沉得再也撑不住,一头栽倒在床上。我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大惊失色地叫起来:怎么回事?怎么弄成这样?天哪你喝了多少酒?
我在醉意朦胧中走错了房间,一头扎在了古籍出版社郭卫星的床上。他像拖死狗一样把我拖回自己房间里,帮助我脱鞋上床,还给我喝了水,绞了冷毛巾敷在额头,最后又把我桌上的酒瓶都拿走,怕我半夜里爬起来糊里糊涂当水喝下去。他说,我如果喝光那瓶酒,我保不定就会死了,酒精中毒死了。
这一切,都是第二天中午在出版局食堂里,他端了饭碗坐到我旁边,一五一十告诉我的。我愕然,对酒醉之后发生的事情没有一点记忆。我呆呆地看着他那张因为胖而有一点虚浮的脸,心里忽然涌出一个奇怪的念头:他昨晚怎么没有趁机强暴了我?他有过这个想法吗?要是他强暴我,我在下意识中的表现会是怎么样呢?
郭卫星从此开始接近我。他在我人事不知的时候搀扶过我,照顾过我,算是跟我有了一些肌肤之亲吧。男女间的关系就是这么怪,一旦有过了肌体的接触,哪怕是最最表层的,不经意的,非我所愿的,那么从心理到生理的感觉就可能会发生一个质的变化,好像无形中对这个人有了义务,有了权利,有了深入进行下去的可能性。
我跟郭卫星虽然同在出版局工作,但是不在一个出版社,我做文学,他做古籍,我们之前也就是同住一层宿舍楼,见面有点头之交,互相之间丝毫谈不上了解。他一开始接近我的时候,我真的是有一点啼笑皆非。我一点也不喜欢他。他这种性格类型的人一向都不能被我接受。在我们整个出版系统,他都算得是一个怪人,因为他不交女朋友,不谈恋爱,早早晚晚,上班下班,都是独往独来,形单影只。据传他早先的女朋友是大学同学,毕业后去了美国,很快在美国结婚生子,把她和郭卫星之间的信誓旦旦丢到了脑后。郭卫星一气之下,性格就变得古怪起来,再也不愿意跟其他女性有任何超过工作之外的交往。
郭卫星迷上了一件特别的事情:种花养草。他养的花草中没有什么特别珍贵的物种,不过就是些文竹啦,月季啦,龟背竹啦,吊兰紫罗兰之类。他把花草当他的女朋友来爱惜,冬天一盆盆地搬到宿舍朝阳处,夏天再一盆盆地搬回背阴处,雨天要放到窗外特别搭制的花架子上,太阳出来了就赶快扯开雨篷让它们躲荫凉。我亲眼见到过他替那些花草“洗尘”,不是拿抹布沾水擦擦叶片就拉倒,是拿医用镊子夹了消毒棉花球,沾水之后,一只手掌把叶片小心地托起来,然后用棉球从叶根处到叶尖梢,顺着纹路和筋络,轻轻地一路擦过来,擦完了叶面之后,还要把叶片拎高,再擦一遍叶背,直擦得满盆草叶含露带笑,清新欲滴。他做这件事情时的耐心和细致,用“珍爱”来形容已经不够,可以称得上是一种“娇宠”,跟宠他心爱的女人、宠他亲生的孩子并无分别。
所以大家都认为他怪,他多多少少有一点变态。
郭卫星刚开始接近我的时候,相当紧张,坐在我对面,双腿总是并拢得死紧,两手端端正正放在腿面,指尖微微弯曲,把裤子的膝盖处抓出一片皱痕,给我的感觉,像藤蔓植物攀爬在古树的枝干上,阴森,还有种不动声色的绞缠。
后来他慢慢地也就随意了。他到我房间里总是喜欢坐我的床,让我坐床对面的椅子,好像他是主人,我是客人。他坐好之后还要把鞋子脱了,双腿盘起来,两肘张开,搁在两边的膝盖上,跟北方老汉们的坐姿一模一样。其实他是地道的南方人。他告诉我说,他只有这么坐的时候身心才放松,才能够思绪如潮妙语连珠。
的确他很能说。他是轻易不开口,一开口便滔滔不绝,天南地北,古今中外,政治历史,科技文化,天底下没有他不懂的事情。大概他一个人独处的时候,侍弄花草之外的时间都用来看书读报,才读出来一肚子的掌故。
我不是被他的人打动了,是被他惊人的记忆力和广博的知识面打动了。在我交往过的所有男友中,还没有一个人比他更加能说会道。有的时候,接受一个人,是从语言的点滴渗透开始的。
在一个雨天的中午,我跟郭卫星第一次上了床。那是一个星期天,食堂照例停伙,我又懒得在湿滤滤的天气里出门,就准备用饼干当午餐。郭卫星敲门进来了,手里拿着刚从外面买回来的两包熟食,还有两份热腾腾的炒面。他有先见之明地说,就知道你不会出门吃饭。他把两包熟食拆开,分别装进我的两个饭盆,抬头看看窗外绵无尽头的雨,搓一搓手,跟我商量:“我们喝点酒吧?”
我说我无所谓,我对酒没有任何感情。他点头说,他知道,但是,天不是下着雨吗?雨不是平添了旅人的愁肠别绪吗?我们都是在外飘泊的旅人啊,是无家可归的游子啊。他说完了,看我的表情,我刚有了点笑意,他马上跑回他的房间,拿来了酒。居然就是上次我喝醉之后,他从我房间拿走的酒。可见他也是个从来不喝酒的人。
我把瓶中的剩酒分别倒进两个杯子,端起其中的一个,跟他碰了碰。他笑嘻嘻地问我,为什么干杯?我想了想说,为友谊吧。他纠正我,不,应该是为爱,我已经爱上了你,今天就算我向你求婚。
我惊愕地看着他,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他把他的杯子清脆地碰到我的杯子上,要求我:喝一口。我不动,发着愣,思考怎样应付眼前的局面。我其实是准备了接受他的,只是还没有想好如何接受他。他催促我,喝啊,喝一口啊。喝啊喝啊。他的这一连串“喝啊”,就着窗外淅淅的雨声,仿佛对我起了催眠的作用,我下意识地就把杯子端起来,木里木呆地喝下一小口。
他跟着也喝了一口。一口酒下肚之后,他呛咳起来,满脸飞红,笑嘻嘻地说,好。他主动喝下第二口,又说,你喝过了,就是答应我了,太好了。他眼中起雾,目光迷离,一点都没有了往日的滔滔不绝,反来复去就是个“好”字。好,你答应了,太好了。他喝了第三口。
事后想起来,郭卫星其实是故意要把自己喝成那个样子的。他要向我求婚,又不敢开口,怕我拒绝,就少少地喝一点酒,借酒盖脸,这样,万一被我拒绝的时候不必太过难堪。
他得到了想要的回答,放心了,喝下第三口酒之后,他伸手过来,把我拉到了床上,让我坐在他的旁边,他自己还是盘着腿,北方老农民一样。你知道你是这一辈子让我动心的第二个人吗?本来我都打定主意要独身了,我要攒足钱买一座带庭院的小房子,种满花草,退休之后再读个老年大学,读园艺学,挺好吧?你打乱了我的计划。你呀你呀!你说这是好啊,还是不好啊?我似笑非笑看着他,回答说,恐怕不太好。他反驳我,不,很好,太好了。你是这世上第二个让我动心的人。他眼中雾气朦胧,喷着酒气的嘴巴凑过来,套在我耳朵上,问我:想不想?就在今天,现在,你想吗?他滚烫的额头抵住我的脸颊,赖在那里,不肯动。想吗?嗯?想不想?你说。
我认为他问得太多了。这样的事情,如果不是面对一个深爱的男人,女人不会用语言回答得十分明确。想还是不想,是需要他自己作出判断的。
我不想。起码现在,跟郭卫星,我不想。但是我知道我不会拒绝。我想要结婚,而郭卫星算得上是一个适合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