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蓓佳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8 03:46
|本章字节:12138字
我已经记不清楚郭卫星往家里带过多少洗头房的女孩。四个,五个,八个,还是更多?她们有着差不多相同的长相:二十岁上下,染黄的头发,鲜艳潮湿的嘴唇,圆嘟嘟的鼻头,脂肪过厚的眼皮,发育很好的***。那一对坚挺诱人的宝贝,总是把她们窄小的上衣撑得几欲炸裂,进门的同时散出一股热烘烘的体味,芳香甜美得胜过伊甸园的苹果。
郭卫星自己绝不伟岸,更谈不上强健结实,他喜欢的女孩却无一例外丰腴肉感。无论她们的长相多么凡俗,神情多么无知,口音多么土气,她们给人第一眼的印象是鲜艳的,水灵的,与这个物欲的世界非常契合和配称的。
他已经在厨房里准备了一卷海绵垫子,需要的时候马上可以铺开,十分简单,相当适用。我有时候走过客厅,会听见郭卫星嘴里蹦出来的果断干脆的几个词:“分开腿!”“转过身!”“抬!再往上抬!”他还会怂恿她们:“喊出来,喊!别怕!”他称赞她们:“很好。做得不错。”又鼓励着:“还能更好。”有时候他示以关心体贴,就动用他的感性的鼻音:“累了吗?想喝水吗?要躺一躺再起来吗?”
很难想像,红苹果样的女孩子们听到他的这些吆喝,这些怂恿,这些鼓励,这些关心和体贴,心里会是怎样的快乐和受用。
郭卫星跟女孩子做这些事的时候,并不刻意地回避我。我甚至认为他是要故意做给我看的。他在自己享受着各种***的同时,一举两得地给我一点刺激和羞辱。他就是这样一个很小人的人。
我没有理由指责和阻挡他所做的一切,毕竟是我背叛他在先,他知道了我不爱他,才回过头去爱别人,尽管他爱得太没有档次。他只有持续不断地找这些女孩子回来,我们之间才算公平。
有一次我出差几天,回来之后,发现我的枕头上有几根棕黄色发丝。我没有声张,悄悄把床单枕套统统换下去。又有一次,我发现污迹堂而皇之地留在床单的正中。我还是没有说话,但是我是当着他的面换下床单的。我的动作幅度很大,有一点夸张,扬起的床单差不多拂到他的脸上。他斜睨着眼睛看我,一样也不说话。我们几乎成了一对剑拔弩张的哑巴。
第二天我就上家具城,雇人拖回一张弹簧床垫,放在另一个房间的地上,配了床单,枕头,被子。我喊他过去看。我说,你想睡哪张床,你选。他果真两个房间来回地看,比较床的大小,最后挑了原先那张大些的。
过了不太长的时间,郭卫星的性伴侣好像固定下来,是一个高大壮实的沈阳女孩。女孩是在我们小区里做东北大米生意的,比洗头房的女孩们年龄稍大,皮肤有点黑,也粗糙,说话侉声侉气,但是性情很好,一张口就笑,进门看见我,一口一声“大姐”,叫得亲亲热热,一点隔阂没有,让人想发火都没脾气。
她还很勤快,一来就奔厨房,自带米、肉、菜,叮里咣啷,又炒又炸,眨眼间弄得一屋子热气腾腾。她做的菜死咸,十种八种都是一个咸味儿,但是精神可嘉,郭卫星总是以拍她的屁股作为奖励。
一天我下了班,郭卫星笑嘻嘻地把一张妊娠化验单放在我面前的时候,我知道离婚是不可避免的事情了。我说,好吧,我明天就走。我还说,这家里所有的东西,包括存款,我一样不要。我单身,怎么都可以过,你是三口之家,任重道远。他眨巴眨巴眼睛,有一点感动,好像眼睛里还泛出了微微的红丝。
我妹妹在城郊结合处的风景小区里买了一套公寓房,说是作投资用,十年二十年以后再卖出去,现在先借我住。我明白她其实就是为我买的。她这么说,是怕我住着不过意。
工作这么多年,我第一次有了属于我的家,我一个人的家。夏天最热的日子里,我可以脱光了衣服,一丝不挂地在卫生间、卧室和客厅之间走来走去,身心非常放松,没有丝毫顾忌。我随时都可以把南北窗户全部打开,让清风徐来,丝帘飘拂,弄出广告中才有的浪漫效果;也可以将门窗紧闭,开启空调,制造一个新鲜的反季节的个人世界。我为所欲为,心从所愿,自由得连自己都感到惭愧。
每星期当中,唯一盼望的人就是他。他五十岁刚过,事业上是最有经验也最有威信的时候,妻子到了肾病晚期,养女在为高考苦战,他忙里忙外,一分钟恨不能要当一小时用。我们好不容易有了空间,却忽然发现没有了时间,这真是人生的一大悲哀。
匆匆地到来,进门放下皮包,然后洗手,紧紧地抱一抱我,坐下来喝几口茶,喘一喘气,夏天还会冲一个澡,我们就上床。床是人类最好的休息场所,一切的快乐可以在床上交流,一切的烦恼也可以在床上释放。可以在床上喝水,吃东西,听音乐,看电视,抚摸,说话,最后进入终极的高潮。接着再躺一会儿,放松一下,互相爱抚,把肌肉揉开,就该穿衣服起来了。有时候他吃一点我事先做好的饭,有时候来不及吃,要赶他的公务活动,或者处理紧急家事。走之前,系好领带,公文包夹到肘弯里,他会再一次拥抱我。我的双臂从他腰部绕过去,勒紧他的背,舍不得放他走。我会流泪,伤心,悲苦到说不出话。他就拍我的背,细细地吻一遍我的脸,吻我潮湿的眼睛,用这样的形式安慰我。
我的怀中终于空了,门响了,他的脚步声顺楼梯渐渐远去。我重新回到了一个人的世界,窗帘飘拂或者空调嗡嗡的月球般的世界。我垂头站着,听自己心跳的声音,我想,我的一辈子都会这样过去的。
在这时候,我接到了唐仁的电话。他在美国得知我离婚的消息,马上飞回国内,要见我。我以为我会看见一个沧桑严肃的中年男人,或是一个风度翩翩的儒雅学者,结果都不是,站在我面前的唐仁清秀柔弱,皮肤还是那样光洁白净,高耸的鼻梁略显单薄,嘴唇是孩子气的潮润,就连额发也是从前那样软软地垂着,让人忍不住要伸手过去揉上一揉。
容貌早已经在唐仁身上定格了。从我们年轻时候碰面的那一刻起,骨骼的生长、肌肉的走向、五官的位置、毛发的疏密……通通已经在那一天确定下来,时光不再对他作任何修正。所以,当他抓住我的手臂带我上楼,一进房间就迫不及待要求抱我和吻我的时候,我顺从和接受了他,我想要找回我们从前在校园的小树林里相拥相抱的美好记忆。
他目光迷朦地在我耳边发问:想我吗?想过我吗?哪怕一个月一次,一年一次,十年一次?我说想过,不是一年一次,是经常。谈起大学生活,读到跟大学生活有关的书,就想他,快乐地想,微醉一样地想,好像嘴巴里含了一块德芙巧克力,牛奶一样香浓,丝一般光滑,那样地想。他听我这么说,眼睛立刻发了红,呜咽了一声,扑上来死死抱住我的双肩,胯骨一直把我顶到了墙上,如果那堵墙壁不是那么牢固,很可能就被他顶出一个凹陷,是我整个身体的形状。他贴紧了我的胸脯之后,嘴巴准确地噙住了我的下唇,气势是磅礴的,最终的动作却又是轻柔的,没有那种昏天黑地的恶狠狠的吮吸,而是用他柔软的唇舌裹住我的,小心翼翼试探着最合适的角度和力度,细细的、点点滴滴的温习,回顾,激活,和享受。
他始终没有学会如何霸占一个女人,如何把她们的身体乃至灵魂掳在手中,让她们低头和折服。
因为用心,他开始出汗了,鼻尖在我的脸上打滑,嘴唇糯润微烫,衣服上香水的柑桔气味从我鼻翼下面丝丝缕缕飘起,无声而顽强地入侵我的每一根神经,让我舒服,甜蜜,醉生梦死和飘忽迷离。
可是,当他在我之前躺妥在宽大的床上,眼睁睁等着我脱光衣服的时候,我胸罩上的金属搭扣缠到蕾丝花边上了,而且越着急越绞得紧,像是冥冥之中的一道魔障或者咒语,怎么也越不过去。那一瞬间,我心跳,惊慌,手指发冷。我从镜子里看见我自己窘迫的身体,我的皮肤苍白得发青,双腿微微地发抖,显得摇摇晃晃,游移不定,梦游症患者正在发作中的情境一样。
我不能不改变主意,放弃解开搭扣的企图,重新穿回衣服。
我站在床边,低着头,对他道歉。我说我本来是想要好好爱他一次的,来宾馆之前就想好了,精神上身体上都做了准备。可是事到临头,才发现所有的设想在实际面前都不堪一击。实际的情况是:我做不到。即便我离了婚,是一个单身女人,我还是做不到。我和唐仁之间交往的最高级状态就是接吻,这是已经定型的东西,烙在我们身体上的印记,要冲破这种形态,我们必须先把自己炸成粉碎。我们能炸碎自己吗?能把自己弄得四分五裂吗?不能。所以我只有到此为止。我说对不起,真的是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唐仁在床上躺着,用被子蒙着头。他可能在被子下面偷偷地哭,这个孩子样的男人。
我穿好外衣,走出宾馆的房间,回手给他带上了门。我永远都不会让他看见我的眼泪。
有一天,在我的家里。是天气突变之前的一个闷热时刻,气压很低,树枝云朵纹丝不动,胸口有磨盘压着一样,时不时地要想大口吸气。他进门的时候脸色就有点发暗,洗手之后,没有像往前那样坐下来喝茶,却马上躺到了床上。我也过去陪他躺着,我问他是不是累了?是不是碰到不顺心的事情?他不说话,伸手把我揽过去,搂着我的肩,闭目静养。
过一会儿,他似乎缓过气来,脸色有了松动,把我的手拉过去,放在他身上,让我抚摸他。然后,他喘息变粗,睁开眼睛,对我笑了一笑。我试着为他脱衣服,他没有反对,甚至还显得享受。衣服卸去之后,他一跃而起,把我覆盖到他的身下。他一点一点地用力,缓慢地升级,像是要尽可能地拖延快感到达的时刻,留住我们之间分分秒秒的美好。
我一直闭着眼睛。每次的高潮来临之前,我都是闭着眼睛的,目的是使意念更加集中。我感觉情况不对的时候,他已经停住不动,整个人的重量都落在我的身上,脸上的神情非常难受,后背和脖颈沁出粘粘的汗水。我赶快起身,把他的身子放平。我问他哪儿难受?他用手捂住心脏,大口地喘息。我吓得手脚冰凉,去抓床头电话机的时候,手指哆嗦,话筒接连掉下来两次。我勉强拨出了“120”三个数字,刚要说话,发现手腕被他抓住了。他抓住我,用目光恳求我,拒绝这样的救助。他说“不”。他发紫的嘴唇中清清楚楚吐出这个字:“不。”
我放下电话机。我想我应该尊重他的意思,他不愿意在这样尴尬的时刻被急救车尴尬地接走。我又想,即便我有足够的力气,能够背他下楼,叫出租车,恐怕他同样不能接受。我只好选择出门买药。
小区不远处就有药店,这是如今的城市商业链中最值得称道的地方。我冲进店门的模样肯定是丧魂落魄,两个凑在一起看报的店员一齐抬头,惊讶地看我。我告诉她们说,要“速效救心丸”。其中一个人走到柜台边,拿药。药没有了,她转身到货架上找,动作慢慢腾腾。我急得要哭出来。我用哭一样的声音哀求她:“请你快一点!”她加快了翻找的速度,找出一盒,拿给另外一个人,由那个人开票,收钱。我再也无法忍受其中的复杂过程,从她手中抢过药,又丢下一张五十元的大票,回身就跑。两个店员在后面高喊:“嗨!这个人!找你钱!”
从我奔跑下楼,到买药回来,前后不超过五分钟时间。进门之后,我三下两下撕开药盒,找出服药说明书,飞快地扫一遍,数出足够的药粒,一把捂进他的嘴巴。然后,我坐在床边,静静地握着他的手。我不断地对他说,没关系,你不会有事,只要我在你身边,你就不会有事。
他后来称赞我的镇定。他说,其实也不是什么大毛病,心脏一时不适,他这个年纪的人常会发生的事情。要是我惊慌失措,乱了阵脚,小病弄大,那才叫不可收拾。
我知道他指的是什么。我没有叫救护车,其实是拿他的生命做了个赌搏,可是他因此感谢我。
生命和名誉之间,他更在意后者。
然而,反过来想,他一直认为跟我的交往是一件不名誉的事情吗?他连死都不怕,是为了保护我不受伤害,还是怕他自己的秘密暴露?
我不敢在心里纠缠这个问题,我害怕答案。
此后的事情,就变得简单了,我们仍然每星期都见一面,拥抱,洗手,喝茶,然后上床。可是我们放弃了***的内容,二十年的交往中最重要的内容。我们仅仅是相拥而卧,手拉着手,微笑,说话。说到我们共同经历过的事情,会停住,静静地陷入回忆,最后又相视一笑,表示彼此都知道了对方心里的波澜。
我不敢过多地抚摸他,同样也不希望他抚摸我。抚摸是***的前奏,是撩拨和刺激,刺激过后要往前再走一步的,可是我不想让他这么做。医生说,他的心脏有不小的问题,发展下去,有可能要做“搭桥”手术才能根治。在他的病体根治之前,我宁愿他清心寡欲地活着。
他问过我一个问题,这么多年当中,最让我铭记不忘的是哪一段日子?我眯缝起眼睛,仔细地想了一下,告诉他说,是那个农家小院的出租房。他扬了扬眉毛,表示惊讶。我说,真的,就是那个小院。我到现在还记得院场里的农家气味:鸡鸭的腥骚,猪屎的酸臭,鸡食猪食搁久了发酵的沤溲,还有打湿的柴草被闷晒过后的热烘烘的甜腻……我回忆说,窗帘是紫红色平绒布,俗气得一塌糊涂,床上用品倒很漂亮,浅黄色床单,浅黄底子上撒粉蓝色小花的被套。说到这里我问他,床上用品是你买的吧?房东不可能有这么雅致的审美观。他轻轻地一笑,点头,说,其实很便宜,大卖场里的削价品,我慧眼识金淘出来的。
我就想像他当年坐着化工研究所的“桑塔纳”找到大卖场,下车,打发司机回去,然后一个人进场,东转转西看看,用他口袋里有限的钞票精心置办小屋里必要用品的样子。那一刻,他的心里是不是有着新婚良宵的憧憬和激动呢?
他侧过脑袋,附着我的耳朵,气息很重地说,那时候我怎么样?很不错吧?我们每次都能够满足吧?他的手开始游到我腹部,又接着往下移动。
我赶快把那只手拿开,起身。我说,我给你倒杯茶去。
他有点委屈地解释:我只是想让你快乐。
“你那时候那么瘦。”又有一次在床上躺着,他用手在我的身体上比划了一下。“你来了例假,血弄到裤子上了,我让你跟我回家,让她帮你收拾。你的目光那么严肃,身架轮廓却完全是小孩子的,看上去很不吻合。你跟在我后面走,脚步子细细碎碎,也是小孩子走路的那种动静。我没有回头,但是我听得出来。我在心里笑,还有点感动,有些不同寻常的念头,好像我从此对你有了责任。”
我没有说话,往他身边更紧地贴了贴,脸埋在他的颈窝里,额头顶着他的下巴。我闻到他皮肤的温暖,就像春天走过油菜花地时,从阳光晒热的土地上升起来的暖意,有饱满的水汽,也有青涩的庄稼味。
他接了手机上的一个电话,谈那些工作上的琐事,作必要的指示,下达简短的命令。他怕我嫌烦,拿了手机走得远远的,到卫生间去接。
我一个人在床上躺着,听见自动洗衣机在厨房工作的声音,还能听见冰箱压缩机的轻微轰鸣。我的耳朵灵醒,心也灵醒。有一道看不见的水流在我的心里漫溢,汤泱,我整个的身体都在跟着飘浮,摇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