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蓓佳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8 03:46
|本章字节:6826字
奇怪的是,在那一天之后的不久,我在办公室里接到他妻子的电话。她听到我的声音非常高兴,细声细气、甚至是奶声奶气地邀请我,星期天一定去她的家里作客,她想念我,要看看我现在变成了什么样子。她说,她要让他丈夫、我从前的化学老师也留在家中等我。
她好像一点也不知道我跟她丈夫已经有了二十年的肌肤之亲。
我去了,给她买了一盒化妆品做礼物,日本“资生堂”的一个延伸品牌:欧珀莱。中档,价格能够接受,不过分隆重,又没有丝毫轻慢。我逛了一个小时的化妆品商店才选中了它。我本来的打算是买一件衣服,或者一双鞋,但是我实在想像不出她现在穿衣穿鞋的尺寸,只有化妆品可以对每个女人适用。我算了一下她的年纪,那一年应该是刚过五十。这个年纪的女人,最需要打扮,也还经得起打扮。
见面的瞬间,我有一种惊悸,甚至是震撼。我没有料到她颜容的变化如此之大,化妆品对她来说根本就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她穿着家常的睡衣裤从楼梯上慢腾腾地走下,几乎是一步一挪,一步一喘,比七八十岁的老人还要龙钟。她的胖圆脸像发面团,暄暄的,糟糟的,腐白色,一点光泽没有。她对我抱怨她的身体,吃力地弯了腰,捞起裤管,用食指在脚踝处按出深深的坑,给我看。
从她矮胖的身影在楼梯口出现,到她一步步走到我的面前,这当中的时间,比一个世纪还要漫长,压抑得我几乎无法呼吸,几乎崩溃。我知道他就站在我的身边,跟我一同用目光注视她,可是我不敢回头,不敢用眼睛的余光向他表示我的一点点感受。我同样不能够想像他二十多年中每天面对她的心情。
我带着这套精致的化妆品到他家里来,会被他认为是对他妻子的挑战和嘲笑吗?整个做客的过程我坐立不安,恨不能用魔术把那套“欧珀莱”变成虚无,或者找借口扔进垃圾箱。
之后,又过了三四个月,她去世了。他给我打来电话,只说了一句话:“她去世了。”然后我们分别在电话的两边抓着话筒,都不说话。我听到他在话筒里的轻轻呼吸声。我感觉他心里是有些难过的。
他肯定是难过的。
我在丽江巧遇袁小圆之后,回来就把这件事情告诉了他。那时候他在我的厨房里,试验一道用芒果、鸡茸、笋片、柠檬酱做原料的菜。他妻子去世后,他很反常地迷上了做菜,而且专门使用各种水果做原料,好像憋着劲儿要研制出一桌用以传世的水果宴。
他停下手里的活儿,有点茫然:“袁小圆?”
我告诉他,就是当年我们学校里最出色的一个男孩子,黑黑的皮肤,神情骄傲,身上带着一种贵族式的沉静,文理科都好,写过一出小歌剧,叫《铁树开花》,我们排演过,我演那个山村聋哑女孩。
他叫起来,是他呀!他说,我怎么不记得他呢?我太记得了。袁小圆和你哥哥,校园里的一道风景,多少女孩子迷恋他们啊。他笑嘻嘻地问我,你也暗恋过他吧?对不对?你千万不要否认。
我说,我是个俗人,怎么又能够免俗。
他用木铲从锅中挑中一块滚烫的芒果,低头吹了吹,送到我的嘴边,看着我吸溜吸溜地吃。他有点好奇地问我,袁小圆现在是什么样子?还是那样骄傲神气吗?我咽下那块芒果之后,对他详细描述了见到袁小圆的情景,我尤其说到了袁小圆已见花白的头发,身上那套早已过时的行装,鞋,还有令我想像不到的谦恭、温和、真诚的神情。我说,我已经二十五年没有看见过他,真像做梦。
他守着洁净的灶台,沉默片刻,把脖子上的围单取下,挂到门后,走过来,双手扶住我的肩头,问我说,你愿意跟我回一趟故乡吗?
我们在春节过后,一个双休日里,回到故乡小城。他的奥迪专车一直把我们送到县中门口,然后在不远处的停车场等着我们。
初春,天气还相当的冷。他穿着双排扣的黑呢大衣,脖子上有一条苏格兰味道的格子围巾。他的头发很熨贴地梳向脑后,两鬓有一些花白,头顶的部分白中带黄,显出很丰富的色彩层次,让我喜欢。我穿着牛仔裤,短款的皮装,古琦牌的带流苏的丝巾,头发剪短削薄,完全是休闲装扮。上车的时候,他打量我的穿着,开玩笑说,太时髦了,把他衬得更显老了。我回答说,如果不这么时髦,又怎么配得上他的古典?我说这话的时候,忽然想到我认识他的那一年,十三岁,上初中二年级,头发浓密得透不进风,夏天走在太阳下,总有一股热烘烘的馊味。我母亲就摁住我的脑袋,死命给我洗,洗完了再押我去理发店,让老师傅给我剪短,打薄。母亲斩钉截铁地说:“打薄!不要舍不得下手,她的头发太多了。”头发太多使母亲厌恶,也使我自卑,很多年中我一直认为这是一个女孩子天资蠢笨的标志。
现在,我们双双站在县中校园的门外。我们有一点犹豫,不敢相信眼前气派奢华的大门是通往县中的入口。我们熟悉的环绕校园的小河已经了无踪迹,在原先河床上延伸出去的是一条黑色柏油路。我指着这条还没有来得及绿化的道路,告诉他说,二十年前的冬天肯定比现在更冷,因为河面经常冻得结结实实,我们上学的时候不从桥上走,直接从冰面滑过去,很刺激。他望望我,故作惊讶:你那么小的时候就知道刺激啊!我笑着,头靠在他宽宽的肩上,心里只觉得快乐。
星期天,校园里依旧人气兴旺,课照常上,篮球照常打,食堂照常飘香。在我们周围忙碌走动着的,都是一张张陌生而年轻的面孔,年轻的老师和年轻的学生。女孩子短发,男孩子长发,大多穿牛仔裤,薄薄的毛衣,酷酷图案的套头衫,花色运动鞋,耳朵里塞着“沃克曼”的耳机,跟大城市校园里的师生们没什么两样。
我喜欢的油菜地和蚕豆地不见了,大片的梧桐和水衫也不见了,连绵起伏的灰砖灰瓦的平房更是荡然无存,体量极大的红白两色的教学楼东一幢西一幢地矗立着,在淡淡的阳光下,散发出校园里特有的粉笔、纸张、油墨和青春躯体的气味。从南到北,从东到西,我们走了一圈,竟没有看见一张熟悉的面孔,也没有一个人在愣怔片刻之后疾步上前,迟迟疑疑看着我们的眼睛,问一声:是某某某吗?
我们走到东北角新建的带看台的体育场。当年我初中的教室就盖在这里。我的青春之血在那天下午不告而至地涌出之后,我靠在教室外面的山墙上,后背紧贴着墙面,不敢动弹。同学们都在教室里上课,我的语文老师用浓重乡音的普通话领诵毛主席诗词,可是我孤独地站着,盼望自己死掉,好逃避别人的羞辱和嘲笑。
于是他遇上了我。他穿着藏青色中山服,黑色布鞋,胸口的衣兜里别着钢笔,肘弯中夹着书,从办公室的廊下出来,准备回他的宿舍,看见我孤独无助的样子,迟疑一下,改变方向,穿过油菜地小路,向我走过来。
他那时候多么年轻啊。他新婚不久,笑容灿烂,会拉手风琴,黑板上的化学公式总是写得五光十色,像盛开在教室的花朵。他穿过菜地之后,身上沾了金黄色的油菜花粉,带来一股菜花的特别清香。
我们就这样彼此相识了。漫长的时光从这里开始,从我们的脚底下,像春阳晒过之后暖暖的地气,飘摇上升,缭绕和弥漫,见证我们的每一声惊叫,每一声轻叹,每一滴汗水和每一刻绞缠。年轻的男人和更年轻的女人,以为世上有大把的时间能让我们抓在手中,岂不料一转眼故地重游,已经物移人非,天上人间。
在学校附近的饭馆用过一顿简单的便餐后,我们的汽车很快驶离小城,上了新近修通的沿江高速。司机在车前的cd机里放进一张蔡琴的老歌,沉郁的沧桑的曲调在车中轻轻飘散开来。
他的手一直放在胸口的插袋里,小心翼翼捂着什么。我以为他心脏又开始不适,或者胃不舒服。车上了高速之后,他才把手抽出来,摊开,送到我的面前。
汗淋淋冒着热气的掌心中,躺着一朵早发的油菜花,很小,瘦精精的,花瓣还没有完全打开,金黄色的花叶藏在一层浅绿的表皮下,花茎细得可怜,又因为失去水份而绵软无力,但是放在鼻子下面,却分明沁出一股阳光晒过的清香。
青春的气味。少年和故乡的气味。
他侧着头,目不转睛地看我,观察我的表情,我脸上流露出的忧伤和欣悦。我把托着油菜花的手放在他手心里。花的香气和精髓穿过我的手背他的手心,在车内静悄悄地弥散,和蔡琴的歌声融合成一种挥之不去的物质。
当天夜里,我做了一个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