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蓓佳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09:30
|本章字节:15332字
一,
任百加永远都不会忘记十年之前盛夏里的那场暴雨。那是一场命运交错的暴雨,不仅仅浇得他形如落汤,也从此改变了他生命之船的航行方向。
暴雨是在傍晚时分突然而至的。那一天的整个下午闷热不堪,任百加在学校图书馆里看一些期刊资料,只觉粘稠的汗水蚂蚁一样地在脖子上蜿蜒爬行,即便把脑袋凑到电风扇前面,仍然有鼻腔窒息、透不过气的感觉。管期刊的那个小老太太把一条湿淋淋的毛巾搭在头顶上,待宰杀的鱼一样张着嘴巴喘气,不停地揉着胸口,问别人也是问自己:我是不是要犯病啦?我怎么出不来气呢?我我我……一句话没有说完,她两眼一闭,软绵绵地往旁边倒了下去。慌得图书馆长救火一样地赶过来,为小老太太掐人中,搽风油精,灌藿香正气水,又张罗人绑了椅子往学校医院里抬。
一片乱糟糟的忙碌中,任百加翻完了那一期社会学刊物中的全部文章。他之所以安坐图书馆中耗着不走,是因为那天傍晚六点钟有一个私人约会,很重要的约会。他出来早了无处可去,外面比图书馆里更加炎热。
五点半钟的时候,任百加把刊物还回到阅览室柜台,出门,从自行车棚里取出他的半旧凤凰车,赶往约会地点。
这时候天色已经昏暗下来,乌云在远处的楼顶间急速翻滚,一圈黑一圈白地绞缠不清。云层破损处,能看见天空中有一种奇怪的光,非红非紫,非灰非蓝,闷闷地,凝然不动地,岩浆那样的粘稠和沉郁。然后,狂风倏忽而起,像一条巨大的舌头一样贴着路面舔刮过来,所到之处,树动枝摇,落叶翻卷,马路上骑车的人群摇摇晃晃,感到自己浮尘一样地飘扬在空中,身不由主。
任百加是逆风而行的,他埋头拱背,拼命地蹬车,不想让速度慢下来。行路所需的时间经过计算,预留量很少,迟到不是他的风格,所以他不敢贸然停车,让自己稍事喘息。也因此,大雨从远处排山倒海压过来的时候,他只是闻到一股清凉的、带着泥土和树叶气息的腥味,完全不知道瞬间裹挟了他的雨势是如此的壮烈和浩大。
任百加不得不翻身下车,狼狈不堪地推车到一处沿街店面下躲雨。他使劲眨动着被雨水冲得涩涩的眼睛,自我安慰地想:陈抱婴即便能够准时到达,她也一定会原谅他的,毕竟谁也不会估计到会下这么大的一场雨。
马路很快就成了一条急速流淌的河,虽然浅,但是水势奔涌,浪涛滚滚,很有点山呼海啸不可一世的派头。断枝残叶在河水中时而顺流而下,转眼间不见踪影;时而横亘过来,阻住了水势,形成一处临时的拦水坝,聚集了更多的零碎杂物,在更大的水流冲来之后才轰然瓦解,乖乖地跟着水势往前赶路。那些被水流冲击得无法立足的可口可乐易拉罐,像一个又一个快乐嬉水的红衣小人儿,蹦蹦跳跳,翻着跟头,撒着欢儿,无比地尽性尽情。水头甚至还冲过来一只无辜的小狗,它长长的卷毛在水中如莲花一样飘开,四只脚连刨带划,一边无法自主地顺水而下,一边抬着脑袋往四面张望,满眼的惊惧和惶惑。
一些来不及躲避的行人或者固执的赶路者们在雨水中徒然挣扎,青蛙一样地跳跃向前,小心闪让着有可能扎破脚腿的树枝杂物。再谨慎一点的,不敢在泥汤中贸然下脚,每跨一步都要犹豫再三,然后把脚尖伸下去轻轻试探,活像战场上趟地雷的工兵士官。任百加注意到一个白衣白裙的年轻女孩,剪着短短的运动发式,在泥水中趔趔趄趄蛇行一段之后,忽然地就泄了气,停住不走了,任凭暴雨从她头顶瓢泼而下,将她小小的身体冲涮得摇摇晃晃。她的黑色短发可怜巴巴地紧贴在额前脑后,每一根发梢都在瀑布样地滴水。白色衣裙粘住了皮肉,暂时地呈现出意味深长的粉红,以至于全身上下轮廓毕现。女孩窘迫无比,两只手慌乱地忙碌不停,这里那里试图将衣裙扯离身体,摆脱难堪。可是偏偏事难如愿,这里扯开了一块,那里又飞快地贴紧过去,活像每一寸皮肤都安上了磁石。女孩用哭一样的神情抬头四望,希望不会有人注意到她的窘相。她真的是差一点点就要哭出来了。
任百加不由自主地起了侧隐之心,他将身边的自行车尽量往旁边挤了挤,挤出勉强可容一个人站立的空档,然后挥舞胳膊,对雨中的女孩大幅度招手,喊她赶快到他的身边来避一避雨。任百加的行动引起了身后一个女人的醋意和反感,她怪他只顾招呼新人,不肯体恤旧人,自行车把甚至都捅着了她的肚子。她鄙夷加不屑地说了两个字:贴相!
可是雨中的女孩看见了任百加的招手,她感激涕零,朝他扬起脸来,展示出一个水流满面的笑容。她接着转过身体,两手把湿滤滤的裙角再拎高一些,准备横着趟水穿过马路,往任百加的身边靠拢。
就在这时候,她的左脚抬起来,跨前一步,再伸进湍急水流的瞬间,脚上的白色凉鞋忽然松开脱落,在水里打一个小小的旋,悠悠地飘起,而后像一尾白花花的鱼儿一样,半沉半浮地被水流冲击着,飞快地跃向前方,倏忽不见。
女孩的一声惊叫压在喉咙口,没有出来。她的一只手下意识地捂到了嘴巴上。手松开裙角的同时,沉甸甸的布料垂下去,重新裹紧到她的腿上,并且缠住不放。
几乎所有屋檐下避雨的人都看见了这尴尬的一幕。任百加身后的女人很响亮地发出一声幸灾乐祸的笑。任百加本来有心冲上去替女孩捞那只鞋,被那声笑吓住,心想他也许不该表现得过份热心,就把伸出去的一只脚又缩了回去。
女孩在雨中举着一只光裸的脚,迟疑片刻之后,还是决定继续刚才的行动??往任百加避雨的屋檐下走过去。此时此刻她的这种选择更有必要,因为她不可能穿一只鞋子在泥水中不知深浅地走完余下的路程,她需要在某个地方停留下来,认真思考之后,作一个小小的选择:是就近找商店买一双鞋子穿上,还是干脆甩掉第二只鞋,光着脚丫子回家?
女孩尽管加倍地小心翼翼,还是出了问题:她的那只光脚在泥沙俱下的污浊水流中被扎破了。任百加看见她的身子猛地往后一仰,像被子弹突然间射中一样,而后一屁股坐倒在泥水之中,把那只伤脚举起来抱在膝上,整个身体因为痛苦而缩成了一团刺猬。
任百加的心里同时一阵抽搐,他感觉他不能再坐视不管,那不是一个男人的做法。他从屋檐下奔出去,啪啪地踩着雨水,横穿过人行道,冲到马路上。他蹲下去,用两只胳膊把女孩横着托起来的时候,女孩正在一个劲地发抖,脸色和嘴唇都苍白得可怕,不知道是被雨水泡的,还是被突发灾难吓的,抑或是因为伤口疼的?
这一回,旁观者们不再事不关己了,他们看见任百加抱着受伤的女孩走过来,纷纷朝两边退闪,好给他们腾出一个相对宽敞的避雨空间。任百加把女孩安置在他的自行车后架上。女孩大概伤得不轻,她翘着一只脚,咝咝地吸气,血水不断地从脚底板渗出来,流到脚后跟,再汇合了沿脚踝淌下来的雨水,变成一种粉红色的奇怪的液体。任百加身后的女人此刻加倍地沉不住气,一迭声地催促:快送医院,要到医院打一针的,否则要感染破伤风的。
任百加征求女孩的意见:要去医院吧?
女孩可怜巴巴的样子:我怎么去啊?
任百加说:当然我送你。
旁边的人就催促:快去快去。
女孩不说话了,低垂着眼睛,表示默认。任百加扶她在后座上坐好,踢开车脚撑,两肩一拱,推着自行车重新进入茫茫大雨之中。
医院倒不是很远,但是因为雨水太大,看不见路,也睁不开眼睛,任百加无法骑着车走,只能一步一步慢慢地推。赶到急诊室,抬头看墙上的钟,已经六点出头。任百加松一口气,心里反觉着没了负担。已经迟到了,迟多少也是个迟,干脆送佛送到西天吧。任百加就尽心尽力帮那女孩的忙,楼上楼下的挂号、交费、取药,感觉上是照顾一个相处了很久的熟人似的。
女孩把那只包扎好了的脚搁在板凳上,愁眉苦脸地说:我应该怎么谢你好呢?
任百加笑笑:谢什么?换了谁都会这样做。
女孩纠正他:不,肯定不是谁都会做。我猜你是个老师,大学老师。
任百加问她:你呢?
她有些腼腆:我也是老师,教小学。
他们交换了各自的名字。女孩叫李梅。李梅脸上最讨喜的地方是鼻尖上的几粒雀斑,淡褐色,恰巧分布成一个若隐若现的梅花形的图案,冥冥之中跟她的名字吻合起来了,真是有趣。
二,
那天傍晚,任百加没有能够约会到陈抱婴。第二天他给她打电话,解释大雨中发生的事情,陈抱婴嘻嘻哈哈地笑着,反问他:你想我会等你多久?
任百加猜测:十分钟?二十分钟?
陈抱婴的声音很愉快:一分钟啊,傻瓜!六点过一分的时候,我碰到了一个同学,他请我去看了一场电影,美国片,蛮刺激的。
你只肯等我一分钟?
大雨嘛!我知道你不会来了嘛!再说电影院就在旁边,看电影也是躲雨罗。
任百加迟疑了几秒钟:那我们……再约时间?
陈抱婴在电话里说:不行了,你运气不好。我今天下午要跟主编出差,去北京,组几份稿。我恐怕要一星期之后才能回来。
任百加放下电话,想像陈抱婴此时兴冲冲的样子。陈抱婴是个身材高挑、模样非常洋气的女孩,眼睛、嘴巴、鼻子,单看没有一处特别出色,摆放到一起,却是说不出来的生动,是一种令人愉悦、引人暇想的诱惑,有时候仅仅在她对面坐着,听她说话,看她眉眼神情中飞扬着的韵致,就会觉得自己已经深陷其中,欲拔不能。
有一次,任百加和陈抱婴同时去参加报社的一个座谈会,认识了。任百加由此展开对陈抱婴的小心而谨慎的追求。一方面出于为人师表的矜持,另一方面也是害怕攻势过猛吓着了对方,任百加几次约会都是迟疑再三,而后简单收场。任百加一直都觉得不过瘾。好像陈抱婴也不过瘾。也可能她根本就没有当真。她嘻嘻哈哈,可有可无的,不拒绝任百加,也不显出渴望和投入,让任百加总是捉摸不透她的态度。
任百加问她:你觉得我这个人怎么样?
她说:不错啊。
说真话!
真的不错!
那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
我现在不是你的朋友吗?
任百加望着她似笑非笑的花儿样的眼睛,一时间反倒无话可说。
陈抱婴出差一个星期,任百加百无聊赖。这期间他接到李梅的一个电话。李梅说话的声音细声细气,害怕挨骂似的小心翼翼:任老师,我是李梅。你还记得我吗?
任百加问她:在哪儿呢?
在你楼下。
任百加吓一跳,慌忙奔到窗前。他看见街对面的电话亭边放着一辆擦得铮亮的小轮自行车,从亭子的侧面还能看见白色衣裙飘开的一角。
天哪,任百加说,你的脚肯定没有好透。
是没有。李梅承认。走路还不行,可是能够骑车了。
还是在家里呆着的好,起码脚搁着有助于伤口愈合。
我怕你惦记我呀。李梅轻声轻气地笑着。你帮了我,我总要对你有个交待吧,否则你会想,当老师的人怎么这么没礼貌?手一放,就风筝一样无影无踪了。
任百加哈哈地笑起来,觉得这个李梅说几句话还是有点儿意思的。
你真的骑车没问题?
真的没问题。
那好,我马上下楼,请你看电影。
任百加骑着车,把李梅带到了陈抱婴刚去过不久的那个电影院。所谓蛮刺激的美国片还在放,不过不在电影厅,在新开辟的录相厅,屏幕不算小,影像却模糊,整个儿鬼鬼绰绰,恐怖处更恐怖。中间李梅把手伸过来,握住任百加的手腕不肯放。任百加惊讶地扭头看她,李梅的脸被屏幕映得红红绿绿,一双眼睛瞪得田螺一般大,婴儿样地天真。任百加不知道手腕让她章抚摸一个人的时候,手指和手心的触点也像她的性格那样若即若离吗?
一个星期快过去的时候,任百加的导师因为课题上的事情,需要到一个边远地区做半个月的调查,他挑了任百加做他的助手。这当然是好事,将来课题做出来,任百加少不了有一份,也许还能写成一本书,书上也会有任百加的名字。对于一个刚留校不久的年轻学人来说,机会就是一切,成名成家的道路就是这样一步步走过来的。
十年之前的通信事业远远没有如今这么发达,尤其边远地区,写好的信能够寄出去就算不错的事。任百加趴在小旅馆里潮腻腻的被子上给陈抱婴写过潦草的几句话,大意是说,等他回去,他要请她吃饭,去城里新开张的麦当劳。任百加又给下面的一句话加了着重号:听说麦当劳的炸薯条尤其好。而后他贴上自带的邮票,放到旅馆的柜台上,等着每天过来送报的邮递员把信带走。
任百加一回到学校,洗过澡,理了发,就给陈抱婴打电话。
收到我的信了吗?
收到了。信封上一股子羊膻味。她嘻嘻地笑着。就等着吃你买的炸薯条了啊。
那走啊,我在麦当劳门口等你。或者我接你去?
不用。她显得有一点迟疑。可是我这儿还有个朋友。
一块儿带过来。任百加爽快地发出邀请。
任百加显然没有意识到陈抱婴的朋友会有可能是男性,所以他站在麦当劳餐馆的门口,看见陈抱婴穿着一条很时髦的黑色牛仔裤,一件低胸紧身的针织小背心,挽了一个年轻小伙子的胳膊,神采飞扬地穿过人流往这边走过来的时候,他不由得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句:蠢货!
陈抱婴走到门口的台阶前,把小伙子往任百加的身边一推:介绍一下啊,这是我同学,上次跟你说过,一块儿看电影的。
任百加不得不装腔作势地跟对方握手:幸会,幸会。
陈抱婴仔细看他的脸:你好像脸色不太好?
任百加辩解:哪儿的话,我还没有这么小气。
陈抱婴的同学这时候已经明白了陈抱婴和任百加的关系,或者他们曾经有过的关系,故意打着哈哈:我可是沾人家的光了。我这人是不是还算有福气,啊?
陈抱婴大咧咧的,好像一点儿都没有察觉到两个男人彼此间的敌意和醋意,进门之后就忙着督促他们洗手,而后张罗着找座位,排队取食物,兴致好得很。
任百加冷眼旁观陈抱婴的同学,觉得他小鼻子小眼,气宇既不轩昂,风度更谈不上翩翩,职业也显得可疑:放着大机关的公务员不做,辞职下了海,搞一个小小的广告公司。任百加实在不知道陈抱婴搭错哪根筋,愿意把自己一生的幸福交给这个人掌握。
但是这个人很懂得讨女人喜欢啊,即便扭头跟任百加说话的时候,他眼睛的余光也始终在关注陈抱婴的每一个动作。她吃完炸鸡翅,他立刻把擦手纸递到她手上。她左顾右盼不知道接下来吃什么好,他马上替她选好了薯条,沾上蕃茄酱,直接送到她口边。稍有闲暇时,他的手还不忘了在她手臂上抚摸一下,把她的指头拿起来握一握,再放开。总之,他时时刻刻试图传递给陈抱婴的是这样一个信息:我爱你,我一直都在想着你。
任百加承认自己被打败了。同时他也确切地明白了一个道理:男人和女人之间的相爱是需要肌肤相亲的,柏拉图式的精神爱慕是一个太高的境界,不适用于尘世间的男女。男人只有消解了女人皮肤的饥渴,令她感受到***意义上的愉悦,爱情才能从天空落实到地面,彼此成为一种不可分割的疼痛。
任百加事后给陈抱婴打电话说:我从来都不敢碰你,这是我的一个错误。
陈抱婴先是笑,后来她就不笑了,她说:任百加,我就是现在给你机会,你还是不行,你做不出来的。干脆我们两个人来创造一个奇迹吧,试试能不能做理想世界的好朋友。
任百加抗议:你这样说,不就是把我永远地排除出局了吗?
陈抱婴说:那就顺其自然,千万不要为一个目的而强迫自己,好吗?
任百加说:好。
任百加只能说好,因为他一向就是个想像大于行动的人,除了自怨自责,骂自己愚蠢和混球之外,他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够把陈抱婴从她同学身边重新再拉回来。独自闷在宿舍里的时候,他设想着无数跟陈抱婴温柔缠绵的情节,任意置换着时间、地点、开头、高潮和结局,只是人物始终不变,从二十八岁到八十八岁,不同的爱抚不同的亲密,男女主角永远突出于背景之中,在明亮的灯光照射下,缓慢地动作,被水波包涌,像鱼儿一样巡游。
而后,高潮退尽,他沉沉地睡着了,脸上带着一丝笑容,眉宇间还有一点点的忧伤,一点点的悲哀和愤懑。
三,
任百加转过头来跟李梅结了婚。双方的亲友们都觉得章职业、收入、家庭背景……丝丝入扣,无可挑剔。就连两个人在新房布置的口味上也那么的一致,两个人都喜欢简单清雅、朴素无华,新房里除了必要的家俱和书,就剩下白亮亮的墙壁和黑白分明的塑胶地板。唯一的装饰品是一具非洲木雕裸女,女人眼睛眯缝着,手摸在自己胸前,***和臀部都夸张到巨大,以至于纤细的腰肢不堪重负,只能无奈地跪坐下来。李梅本来不同意将这具裸女摆进客厅,觉得性意味太浓,刺眼,让人看着难为情。任百加在这件事情上拒绝妥协,因为雕像是陈抱婴送的。他的生活中,陈抱婴留下来的只有这一点点痕迹了。
婚礼之前,任百加给陈抱婴和她的男友发去了请贴。婚礼进行到差不多一半的时候,陈抱婴姗姗来迟,形单影只的,怀里抱了一大束当时还难得一见的鲜花。新婚夫妇此刻正在挨桌敬酒,任百加穿了一身别别扭扭的崭新西服,脖子已经被衬衫硬领磨出一圈红印,脸上的肌肉因为笑得过多而酸疼酸疼。他仰起脑袋把一小杯葡萄酒往嘴巴里倒,眼角的余光忽然看见门口陈抱婴的身影,手一抖,橙红色的酒液全部洒到了下巴上,顺着脖子血流一样往下淌,看上去好像被人当众刺了一刀,模样惨不忍睹。李梅跺一跺脚,小声地责怪他:你怎么搞的呀!酒席上哪里有衬衫给你换呢?
任百加不声不响地放下酒杯,往门口走。被酒液浸透的衬衫前胸一片冰凉。
他站在距陈抱婴一步之遥的地方,问她:怎么是你一个人?
陈抱婴很不好意思,语气像是道歉:我跟他分手了。那张请贴浪费了。
任百加愣了好一会儿,觉得周围的一切渐渐漂浮起来,旋转起来,大厅中的那盏吊灯忽然间变成一轮正午的太阳,光芒万丈,着火样地燃烧,刺得他眼球和脑袋疼痛难忍。他踉跄一步扑在墙壁上,咚咚地用额头去叩墙。李梅慌忙地奔过来,拼命拉住他,又不顾一切地插到他和那堵墙壁之间,用胸脯来充当肉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