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阿尔维托·曼古埃尔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09:34
|本章字节:5682字
第七格是一片森林——但是,
骑士中的一人会给你引路。——《爱丽丝镜中奇遇记》
在我还是连环漫画册热心的读者时,最让我发抖的文字是“同时,在森林的另一处……”,这些字通常都是在封面左上角用大写字母印刷的,它们之所以令人恐惧是因为它意在揭示一些在明显的情节之外已经同时发生过的事件。对我而言(和任何热忱的读者一样,都希望一个无限的故事),这行字许诺了接近于无限的东西:有可能知道已发生在叉路那边的事件,这条叉路没有人走过,不那么明显,这是一条引向充满危险的森林中另一处的神秘而同样重要的通道。图绘森林可恶的吊带。
放松真好。——威廉布莱克(william
bke)公元前3世纪中期,昔勒尼诗人卡利马什(callimachus)承担了整理存放在著名的亚历山大图书馆内五十万册藏书的任务。这项工作十分宏大,不仅大批的书需要检查、清理和上架,而且图书的顺序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更为宏大的宇宙秩序。把一本书放在适合它的位置——如把《荷马史诗》归于诗歌类,或者《希罗多德集》归于历史类——卡利马什必须首先肯定所有的作品都能被分类成一些细目,他把它们称呼为景片,
也就是目录;然后他需要决定成千上万没有标注的图书应该归于哪一类。卡利马什把这庞大的图书馆分为八类,包括所有潦草地写在纸草上的可能的事实、猜想、思考和想象;后来的图书管理员可以将这种粗略的分类方式增加至无穷。博尔赫斯回忆到:在布鲁塞尔的书目学会的数字系统中,231号对应着上帝。曾经从书本中获得过愉悦的读者不会对这样的分类方法太有信心。
主题索引、文学流派、思想和风格的流派、按民族或种族划分的各种文学、历时纲要和主题选编,都只能为读者提供多样视角中的一种而已,没有一种分类方式是完全的,甚至没有一种方式能达到一部神秘作品的宽度与深度。书籍不愿安静地呆在架子上:《格列佛游记》(gullivers
ravels)从“编年史”跳到“社会讽刺集”,再跳到“儿童文学”,它不完全属于其中任何一类标签。我们的,如我们的性特征一样,是多面而流动的。“我很宽大,”沃特惠特曼(wal
whiman)写道,“因为我胸含多样。”“同性恋文学”这种提法在三个方面有误:第一,它是一种基于作者或人物性特征的狭窄的文学分类方式;第二,它是在文学形式中寻找定义的狭窄的关于性的分类方式;第三,它是为一个人权受限的有特定性取向群体辩护的政治分类方式。然而最近,“同性恋文学”的说法无疑已在公众心中固定下来。一些书店有“同性恋文学”书架,一些出版商出版“同性恋文学”系列,也有一些杂志和报纸经常以“同性恋文学”为题登载和诗歌。
那么什么是“同性恋文学”?冒着同语重复的危险,普遍意义上的“同性恋文学”是涉及同性恋主题的文学。从一些19世纪的作品,如阿尔弗雷德道格拉斯爵士(lord
alfred
dougs)隐晦的词句,如“不敢言说的爱”之类模糊地暗示到我们今天由同性恋或异性恋作家写作的明明白白的关于同性恋生活的作品,都可以称为同性恋文学。有时由同性恋作家写作的非同性恋主题的作品(如爱摩福斯特[e
m
forser]的《印度之行》[a
passage
o
india]、爱德华阿尔比[edward
albee]的《谁害怕弗吉尼亚伍尔夫》[who
is
afraid
of
virginia
woolf])也和那些有明确同性恋内容的书籍(如玛格里特尤瑟那尔[marguerie
yourcenar]的《阿列克西斯》[alexis]或曼纽尔普格[manuel
puig]的《蜘蛛女之吻》[kiss
of
he
spider
woman])一起被放在同一个“同性恋文学”的书架上,仿佛批评家、编辑或书商企图分类的是作者而不是作品。一些作家拒绝给自己的作品贴上“同性恋”标签(帕特里克基尔[parick
gale],蒂莫西芬德利[imohy
findley]),只是声称“这些书由碰巧是同性恋的作家写作”。如同往常贴标签的状况一样,例外的情况最终使整个过程失去意义,所以每次贴上标签后总需要重新定义。克劳迪吉桑莫斯(cude
j
summers)在他的随笔集《同性恋》(gay
ficions)里将自己的主题定义为“由男同性恋和女同性恋作家写作的关于男同性恋的虚构再现”。
这忽略了大量非同性恋作家的作品,仅仅因为这些作家本人的性特征。一位作家的性取向也许会为作品增色,但读者文学并不需要仔细研究《国家探索者》(naional
enquirer)。知道dh劳伦斯(wrence)为老女人所吸引也许会增加《查特莱夫人的情人》(dy
chaerleys
lover)的快感,但却绝不是这本经典作品必须的知识。对麦尔维尔(melville)生平的研究也许会对《白鲸》(mobydick)中同性恋的成分有所启发,但这样的研究对于发现文本里同样的内容是否一定必要?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的一篇同性恋主题的短篇是否必须获得作者在这方面经历的证据?“”的含义与其是关于经验世界的翻版,不更应当是虚构的创作吗?如果了解作者的倾向对于理解文本是必要的,那么匿名作家的作品(众多色情文学就是匿名的)不就根本不可能了吗?林中小路写作的最好方式是仅仅依靠想象力。——约翰德莱顿(john
dryden)
《亚瑟王》(king
arhur)博尔赫斯说:“每一个作家都创造自己的前身。”文学流派和种类也如此。
爱伦坡(edgar
aln
poe)发明了侦探,这样我们可以将《圣经》般古老的故事也放入这个文类。“同性恋文学”的标签是最近发明的,也许不早于1975年创建的同性恋杂志《克里斯多夫大街》(chrisopher
sree),但是现在它包含更多早期的作品。一本英语同性恋诗选会包含许多传统经典中的名字,从莎士比亚到拜伦爵士;英语同性恋却并不这样古老,这也许是因为诗歌的更加不确定(如许多伪造的关于莎士比亚同性恋十四行诗的解释)、阐释更加乖僻,而由于社会礼仪却不易具有被颠覆性。托马斯哈代(homas
hardy)曾说一个作家“可以利用诗歌侥幸逃脱许多事,而如果用来写的话,身后会跟上一百个拘泥礼节的格朗第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