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淡如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09:35
|本章字节:36390字
李云僧被派到位于新兴商业区的证券分公司当负责人,刚上任那天,收到好多花篮。
其中,有他过去的同事送的、有上司送的,花团锦簇。从入门口一直摆到走道,塞满了新装潢好的办公室,一片喜气。
他一走进来,员工们列队欢迎,人人脸上堆满笑容,他也一派诚恳地和大家握手致意。
他勉励自己,尽量让自己的表情充满改革朝气,像一个有魄力、值得被信任的主管,然而,无可避免地,他的心一直往下沉,也越来越觉得脸部的笑肌不听使唤,一直想罢工。
只要四下无人,几秒钟内,他的表情就会陷入呆滞。
一个笑容甜美的女同事把花送到他面前。「经理,这盆应该是你的好朋友送来的吧。请问要放哪里?」
他看了看送花者的署名―惠敏。是他的妻子。
多亏她还很细心地订了一盆盆景,大概是想给他一点惊喜吧。这盆盆景里种着俗称「发财树」的绿色植物,上头还绑着小小的红丝带,土壤上铺着红褐色的发泡石,盆子中央放了一个金元宝,元宝上还有「财源广进」四个字。
李云僧苦笑了一下。嗯,这的确是惠敏的风格。
惠敏是个务实的女人,向来不喜欢花,「花真麻烦,开没几天,谢了就得丢掉,还要花钱买垃圾袋,真让人讨厌!」
李云僧三天前才把调任新公司的消息告诉惠敏。其实,一个多月前他就已经知道了,一直放在心里没讲,是因为他打从心底不认为这是一个值得宣布的好消息。事实上,他相当排斥这个职位,一听到这安排时,他的心就凉了一截,迟迟说不出话来。「这不是我想要的位子。」他想这么咆哮。只是不管对任何人,他都没有把真实情绪表露出来。
「我来就好。把它放在角落好了。」发财树就算很久不浇水,也一样长得绿意盎然,并不麻烦他照顾。
就像惠敏,从来不麻烦他照顾,是一股让他很安心的力量。虽然在事业上帮不上什么忙,但总是把家里料理妥当,安分地守在属于她的角落里。
她应该是个九十分的贤妻。
扣掉的那十分,算是不解风情吧。她不是鲜花,是盆景,只有一种很固定的姿态。
这么热闹的场子,恐怕只有他知道自己不开心。
这不是他想要的位子。
本来,他是最有希望升上副总的青年才俊。同事们也认为,理所当然该是他,都等那么多年了。去年,他孔融让梨,主动向董事长推荐比他资深的蔡协理更适合那个职位,反正他还年轻。没想到,几个月前,一纸人事命令下来,他被外放了,被赶出权力核心。
职位上虽然还加上了「资深」两个字,薪水也象征性地调高了,不过,明眼人都知道,他被打败了。一被外调,想再回到权力核心,恐怕遥遥无期。
打败他的,还是他最好的朋友─大学毕业就一起进入这家证券公司的张百刚。
他从来没有把张百刚当成对手过,工作上一有难以解决的问题,张百刚总是第一时间来找他商量,所有他做过的决策都有李云僧的参与。两年前他手下一个期货交易员违反规定代客操作,亏了钱客户不认帐,捅出了娄子,也多亏他平时的帮忙,才能一次又一次地度过考验。唯一比他强的,恐怕只是长得比他好看这一点。从念高中的时候开始,嘴角总是往上扬的张百刚就很有女人缘。
在很多人的口中,张百刚都是个花花公子,三十六岁,还不肯走入家庭,实在是因为女朋友太多,摆不平。
与张百刚同事十年,每一两年总会出现一次,某个女人满面愁容地来公司等他下班,说有事要告诉他,李云僧此时都得掩护张百刚开溜,代替他去应付那些女人。虽然在感情上始终没看他专心过,但在工作上他却定性十足,和李云僧一样,一直待在同一个公司,接受公司栽培,最大的变动顶多就是职位上的轮调而已。
他们的长官总是知人善任。每次有专业上棘手事件要处理,都是李云僧临危受命;需要公关应酬或谈判,出面的都是张百刚。如果对方派出的是女性主管,张百刚一出面,多半能相谈甚欢,棘手难事都会迎刃而解。公司若要招待大客户,他也常奉命出马安排娱乐活动,让宾主尽欢。
张百刚就是有女人缘,大老板陈董的老婆喜欢他,家宴时常指定张百刚出席,只是,尽管他和董娘那么熟,也未曾走漏过一点口风,泄露老板的花边新闻,因此深得老董信任。多年来老董曾经有几个阶段性情妇,在打发情妇走时,张百刚也常替老板善后。就算情妇和老董已无往来,但也还是和张百刚维持着相当好的交情。
张百刚的头发和眉毛又粗又浓、身材修长、单眼皮,脸上还有几分孩子气,而让人印象最深刻的是他的阳光笑容,笑起来一口白牙,十分灿烂,就像在说:相信我,我是好人!
那种天生魅力,是任何人学都学不来的。
最厉害的是,女人喜欢他,男人也对他没什么戒心。他从来不在工作上逞强,也不会为了证明自己能力而贬低或折损别人,对于属下也很宽容,从来没动怒过。虽然他的团队在工作表现上并不出色,但下属总是如沐春风,对这位长官从来没有怨言。
李云僧想到张百刚,就会想起《伊索寓言》里的一则故事─〈驴子和狗〉。一同在农家长大,驴子每天都要驮重物、累个半死,而狗只要在家里等着主人回家,舔主人一下,就有肉可以吃。有一天驴子越想心里越不平衡,心想,舔两下有什么了不起?我也会。于是也在主人下工后等在门口,扑上前去舔主人,主人以为驴子发疯了想害他,把驴子打个半死─李云僧认为那只驴子很像自己,而张百刚就是那条狗。李云僧认为自己真的缺乏那种讨人喜欢的本事,只能默默做苦工。
夜夜笙歌的张百刚,不久前收敛许多。因为他的新女友是大老板唯一弟弟的女儿。大老板没有女儿,认了英文名字叫「苏菲亚」的侄女当干女儿,从小就疼爱有加。据说从他奉命去接机开始,这位一直住在美国的千金小姐,就对他一见钟情。
才交往五个月,他们已经火速订了婚,即将踏上红毯。
就是因为多了这层姻亲关系,张百刚变成老董的「自己人」,这次升任副总职位的竟然是张百刚;战功彪炳、履历比张百刚丰富的李云僧则被派到分公司当主管。
「云僧,我一向视你为左右手。你知道的,这是最重要的一家分公司,对我们公司的业绩最有贡献,它的战略地位也最重要,就靠你了!」
职务发布前一个小时,老董将李云僧叫进了办公室。一看到李云僧进来,老董立即把他肥胖的身子从办公椅上挪起来,满脸笑意地走向前握住李云僧的手。这种突如其来的客气让李云僧受宠若惊,心里却直觉十分不妙:这必然是种先礼后兵的作法。
听到这句话时,他感觉好像有强酸侵蚀着内心,他费力维持表情镇定。
大老板应该是怕他留在总公司,心里不是滋味,美其名是最重要的分公司,其实是调虎离山之计。
过了一个小时后,他听到许多人向张百刚道恭喜。张百刚的表情就像刚听到自己获得奥斯卡女主角奖的女明星一样,十分惊愕,彷佛完全不相信这种好运气真的会降临到自己头上一样。
「少演戏了。」心里有个声音这么说,他不相信张百刚在这一刻才知道。
即使是很好的朋友,即使修养十足,即使明白信任「自己人」是人之常情,碰到这种攸关个人前途的大变化,李云僧心里还是很不舒服。
他的脑袋比百刚强,可是,张百刚的运气比他好。
「唉,工作能力也许比不上性吸引力吧。」李云僧暗自说道。一直挣扎到前往分公司上班前夕,他才走到张百刚面前,淡淡地说声「恭喜」。
张百刚听到他的道贺,表情似乎也很尴尬。「唉,云僧,我的担心多过高兴,只怕以后有重要事情还是要麻烦你……」
「你客气了,我相信你的能力。」李云僧都觉得自己说话的声调僵硬而虚伪。
「晚上一起吃个饭,有空吗?」
「嗯……不了,我太太要我回家吃饭。」他含笑拒绝。
心里的气恼很难在一时半刻消除。虽然他知道,张百刚也不想把他挤掉,这一切,都是老董的主意。
为了这次的职务调动,他不高兴了许久,每天早上跨进办公室前,总觉得自己举步维艰。不过,他还是努力地维持原来的态度,不让任何人嗅出一点酸味来。直到一个星期前,他才对惠敏说,自己加了薪,被派到第一线作战,负责一间业绩最好的分行。
心里还真是泄气。他不知道自己未来的路将怎么走,三十六岁,难道人生还没攀上高峰,就要走下坡了?
看着那些旧同事们和张百刚送来的花篮,他觉得每朵花都像一个个吐出来的舌头,全都在嘲笑他。
可是,又能怎么办呢?
他像被钉在玻璃盒里的蝴蝶标本,觉得自己已经无法展翅高飞。
是的,他已经过了可以拍桌子说「老子不干了」的年纪。惠敏两年前因为压力过大,免疫力失调辞了职;家里还有两个念昂贵私立学校的孩子;每月也必须付给双方父母孝亲费,而他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支柱。
这一家分公司只有两层楼,一楼和地下室。一楼的面积不大,只能放下一大面电视墙,供客户们观看行情变化,还有一两台自动提款机,所以只能坐得下一位负责接待的总机小姐。
李云僧的新办公室位于地下室。新装潢好的房间仍有股刺鼻的甲醛味,让他不由自主地打了好几个喷嚏,实在很不舒服。
而总公司办公室位于高楼上,放眼望去是蓝天白云,走近落地窗,芸芸众生就在他的脚下,让他有一种唯我独尊的幻想。这里的环境,还是董事长亲自指示重新装潢过的,可是不管再怎么美化,还是天差地远。
不过,人就是这样,当他在总公司上班的时候,并不觉得身处于高高在上的楼层办公有什么好。有不少人听说他们的办公室位于这座城市租金最贵且位置最高的楼层上,都说要来参观,参观时也都震慑于办公室气派的装潢,但李云僧总会说:「有什么好?越高地震摇得越厉害。高处不胜寒。」
每天到总公司上班,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幸运的地方,离开了才发现,原来自己以前的日子过得其实还算不错。
他叹了口长气。
「协理,业务部同仁要来向您自我介绍。」秘书来报。
果然是业务部,行动积极,主动来加强印象。
眼前已经站了一排穿着制服的男女,清一色的黑色套装。
他所在的这家公司,挑业务部同仁时,多年来都以相貌和笑容当成第一考虑。因为老董从创业开始就坚信,只有俊男美女才能赢得客户的心。
他们一一和他握手、自我介绍。李云僧有点心烦意乱,他们说的名字,十个有八个听过就立刻忘了。
他只记住了她的名字。
「我叫郭素素。在公司八年。请多指教。」在一排身材修长的业务中,她的个子是里头最娇小的,应该没有达到老董要求的一六五公分,大概只有一六○吧。
一六五是老董事长订下的不成文规定。如果不到标准,必然得美艳过人或机伶过人。
李云僧记得她,不是因为她有着一个像武侠女主角的名字,也不是因为她美艳过人。她有一双凤眼,睫毛很长,鼻子很挺,脸颊略嫌消瘦,身形也有点单薄,最让人难以忘记的是她专注的眼神,好像盯着猎物的猫一样。和他握手时,她用很真诚的眼神凝视他,说:「您的领带,很有品味。」
「是吗?」他自己都很怀疑,自己哪来的时间管品味?「谢谢?……素素。」
所有领带,都是惠敏买的。他不是一个在乎穿着的男人,只要看起来跟每个上班族没什么不同,得体大方、过得去就好了。每天,她会帮他配好衬衫、西装和领带,放在床头柜上。
惠敏的品味变化不大,以素淡为原则。有时,如果他不低头看,根本就忘了自己身上戴的领带是哪一条。
他对她轻轻一笑。会赞美人的女人,让人印象深刻,这应该也是做好业务的要诀吧。
他上任以来记住的第一个名字,就是郭素素。他记得她有着深得像潭水一样的眼神,即使面带微笑,表情仍然是忧郁的,好像有许多心事藏在平静的波涛底下。
新官上任,不能只是应酬。没多久就开市了,公司立即进入备战状态,电话声此起彼落,客户们两眼盯着电视墙瞧。有人交头接耳,有人呆若木鸡。李云僧打开桌前的三部计算机,其中一部有该公司同事实时的委托成交状况。他看了一下郭素素的成绩,一早她似乎就接到了大单。
看不完的各种财经新闻和个股消息,不断涌进他的眼帘。多年以来,一天都是这么开始、这么结束,跳个不停的股价和接不完的电话,使上班时间飞快流逝,不知不觉在这家公司已经度过了十个年头以上。
不久,他的昔日好友张百刚就来了电话:
「云僧,你不在同一栋大楼里,真不习惯。」
「呵呵,」他尴尬笑了两声:「我也不太习惯。」心想,你这家伙,难怪把妹无往不利,就是会做公关。
更想说的话是:「都是你,我才会被下放边疆。」
「过两天我去找你喝杯咖啡吧,」张百刚说:「最近我手上有些新案子要推,你知道的,以我的能力嘛,恐怕无法应付得太好,将来还要跟你讨救兵。」
唉,真拿他没辄,一嘴甜,对男女都一样。李云僧无法讨厌他。虽然,他因为裙带关系升官了,而自己被排挤到边疆来。
「好啊。」他应和着。声音有点虚。
「听说你那边的业务员美女如云。」张百刚说。
「有吗?我还来不及注意。」
「至少比总公司这些中年女强人好,个个都不像女人。」
「你也真是的。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对,我到死都是个真男人。而你到死都是个坐怀不乱的柳下惠。」张百刚在电话那头爽朗地笑着。
李云僧脑海里浮现即将成为张百刚妻子的老董侄女的长相,洋名字叫苏菲亚的千金小姐。五官和老董有些神似,相貌并不出色,美国土生土长的她,身材壮硕,丰乳肥臀,张百刚以前交往的女友们,都有着模特儿身材或明星脸蛋,苏菲亚确实相差一大截。张百刚会愿意娶她,跟她的身家丰厚不能说没有关系。
否则,张百刚不会那么轻易走进婚姻。十年前,他曾经帮张百刚摆平过一件事:和张百刚相好的一个女人说自己怀孕了,那个女人在特种行业工作,张百刚死也不娶人家,要李云僧陪他去谈判。
「可是,她怀的可能……可能真的……是你的孩子……」李云僧有点迟疑。
「我不可能娶她,也不可能留下这个麻烦,」张百刚坚决地说:「我娶她的话,这辈子就白混了。」
张百刚在面对感情上是感性的,什么女人都可以谈恋爱,但对于婚姻的关卡则守得很紧。
这一点,张百刚比他会盘算多了。
但他外表看来一点也不精明。
张百刚的人缘确实比他好很多,谁跟他相处,都如沐春风。天生美男子的他并不怕丑化、矮化自己,从老董到打扫厕所的中年妇人,都喜欢跟他讲话。
而李云僧眼中只看得见业绩、财报和如何拟定因应对策,在大家的印象中,是个工作认真的人。但公司的新进员工,往往因为他时时表现出若有所思的模样,很少有人敢主动跟他打招呼。
主管办公室斜对角处,有一个开放式员工休息区。证券业工作繁忙,中午也没得休息,紧张时往往忘了吃饭,有不少人因而得了胃溃疡。这家公司最好的福利就是:收盘后,公司供应员工午餐,员工休息区的点心和饮料也是无限量供应。所以,下午收盘后,有不少员工在休息区喝咖啡、吃午餐。
既然被派上了前线,他开始思考如何带兵。
这时他又想起张百刚。他知道张百刚的能耐,虽然张百刚在专业上常摆乌龙,但在人际关系上却是他的导师。他心想,如果这个位子是张百刚坐的,不消一天,一定可以把每个同事的名字记起来;过一个星期,恐怕连人家的儿子什么东西不吃、人家爸妈的名字,都掌握得一清二楚。
李云僧知道,自己不爱笑,看起来很严肃,为了和同事拉近距离,营业时间过后,他都会拿着餐盒到休息区用餐。
不过,前几天,同事们只会跟他打招呼,并没有人主动和他同桌吃饭。桌子不大,如果不是很熟,坐在那么近的距离,没有什么共同话题可聊,大眼瞪小眼,还真尴尬。
只要他坐在休息区里,其它同事说话也会特意变得斯文了起来。李云僧想了好久,还没想清楚如何解决这个状况。要他胡作开朗地端着餐盒硬挤进别人的桌子,说:「嘿,我可以坐在这儿吗?」又有点强他所难。
他只能一边吃着饭,一边假装自己很享受。
他边吃饭边发呆的时候,一个声音轻轻钻进他的耳缝:「你吃饭的样子,和你的名字一样,很文雅。」
「啊?」一抬起头来,又是那双闪着长睫毛的真诚眼睛。啊,她叫……郭素素……对了,就是她。
原来她已坐在他面前,看他看了好一会儿了,他都没有回过神来。
近距离接触后,才发现她人如其名。
人如其名,她长得清淡朴素、白白净净,五官不特别抢眼,但分布得恰到好处,小小的圆脸上挂着两个讨人喜欢的酒窝,笑起来柔柔软软的。
「?的名字……是本名吗?」他想不到其它问题可以问了。
「是啊。」郭素素回答。「那你的名字―也是本来的名字,没改过吧。」
这几年,改名蔚为风尚,只要自己运气不好,就怀疑是名字不佳,改名的人很多。
「对啊。」李云僧说。
「从你的名字看来,你父亲应该很有学问吧。」郭素素问。
「没错,一出生就叫我看破红尘,当和尚去。」
「看不出来你还满幽默的。」她掩嘴笑。「请问你的名字有什么典故?」
「大概希望我活得行云流水,像个四处行脚的和尚。」他说:「可惜,我一辈子做着满是铜臭味的工作。」
「一辈子还很久,要当和尚,还是有机会。」她吃吃地笑。
「谢谢?的安慰。」
她又笑了。
郭素素确实有种亲和力―她的眼睛里闪动着慧黠的光芒,反应很快,不管你和她说什么,都不觉得自己会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人伤害。李云僧在这一?那心生感激,她传递过来的些许温暖,让漂泊在无边大海中的他抓到了一小块浮木。
「菜色还满意吗?」
「吃久了,都一样,反正就是把胃填满。」她含笑说道,并没有抱怨的意味。「做这行,胃口好不好,跟菜色好不好未必有关,行情好,胃口就好了。」
「嗯,说得也是。做这一行,业绩不好,就食不知味。」
「李协理―我们都久仰你大名很久了。很早就听说你是总公司董事长最倚重的青年才俊,昨天听你主持会议,果然名不虚传,你很有魄力。」她说。
这几句话说得李云僧轻飘飘地,多少安慰了他不得志的沮丧。
「谢谢?的赞美。不愧是最佳业务,说的话都很中听。」
「我是真心赞美你,而你似乎在讽刺我喔。」她嘟起嘴,有一点撒娇的模样。
这个时候的她看起来十分柔媚,像个娇憨少女。
他有些不知所措,不敢直视她的眼睛。
「没没……我是……真心赞美。我看过?的业绩,很……很不错啊。?真的是公司……重要员工……」他说话忽然结巴了起来。
「你脸红了。」她眨了眨眼睛。转眼已收拾好餐盒:「我还有电话急着回,你慢用吧。」
离开前,还回头给他一个调皮的笑容。
他的心情顿时开朗起来,随后主动跟两位男同事聊了几句才离开。
女人会不会撒娇,似乎是一种天性,他想。
有些人浑然天成,说些话,做些小表情就风韵无限;有些人刻意模仿,却画虎不成反类犬,还不如维持本色来得好。
他的妻子惠敏从来不撒娇。
两个人从学生时代就认识了。传敏当时长发披肩,看起来很清纯。不过,由于是军人子弟,说一是一、个性刚毅,连开玩笑,她都会当真。
跟她在一起,他也渐渐收起开玩笑的习惯来。
惠敏年轻时线条柔和,一脸清纯,年纪增长后,脸部线条也渐渐变得锐利刚硬了起来,和国字脸的岳父越来越像。做什么事情都必须按照她的规矩来,家里向来有条不紊,大家都说她是贤妻;不过,有时候也会觉得要配合她的种种作法,十分辛苦。
他没有察觉到,自己已经开始把其它女人跟自己的妻子拿来做比较了。
如果这世界上有立志从一而终的男人,李云僧会被票选为其中一个。他宁愿把复杂的心思全用在工作上,在感情上想得简单,要求也不多。
确实有一种男人,并不祈求浪漫爱情与甜蜜婚姻,他一出生就打算负责任,养一个安安稳稳的家,娶个妻子,生两三个孩子,对列祖列宗有交代。他们是堂堂正正的好国民,连脑海里出现什么不良的想法,都会尽量在三分钟内将之消除。他们是芸芸众生中的中流砥柱,支撑安定社会的安定力量。
李云僧一直被认为是这种人。他一直觉得父亲把他的名字取错了,不认识他的人,都误以为他应该是个漂泊潇洒的浪子。
郭素素不是故意对他放电或撒娇的,那是她对客户说话的方式。也是她谋生的本能之一。她就是可以给任何心情紧张的陌生人亲切感,在几秒钟内,吸引他们的注意。
有些人说好话让人觉得虚伪,有些人说好话让人心服口服。差距只在于,说者相不相信自己说的。如果他自己也相信说出口的话,那就是诚恳了。
郭素素有一种天生的诚恳。在这一行十年了,从生嫩的菜鸟、不被信任的新人到现在变成新进人员公认的好姐姐,她也吃了不少苦头。经历过这行每隔数年就轮回一次的股灾,各种惊涛骇浪,也都走过来了。
没有优秀家世或学历支撑,想在社会上拚斗,都要有点认命。出身单亲家庭的她知道,当时能考上这家颇有知名度的金融机构,已经很光耀门楣了,只能尽力做下去。
上任后不久,就碰到一年一度的公司大联谊。为了表示全公司员工都是一家人,老董多年前就下令,每年总公司和各分公司人员,至少要以娱乐名义集合一次。而且,为了增进同仁们的家庭幸福,也邀请员工眷属一起参加。
今年,在近郊的一座森林游乐区举办。
一个星期前,李云僧问过妻子和两个念小学高年级的儿子,要不要一起出门玩玩?
答案都是否定的。惠敏并不喜欢大自然,她相信草堆里的虫子会是她的最佳过敏原,而且也不喜欢户外活动,对有洁癖的她来说,跪着把家中地板擦得一尘不染,显然比到野外呼吸新鲜空气有趣。
野外有泥土,也有花粉,会让她过敏症发作。而已经快迈入青少年时期的孩子,一点也不喜欢被大人「带」出去玩这个主意。被一个无聊的大人带出去,又被迫跟一群无聊的大人在一起,没人有兴趣。小六的儿子说他要到学校打篮球,小四的儿子说他早已经和同学说好,要去同学家打电玩。
噢,电玩。「现在的小孩,宁可认电玩作父。」他曾这样对妻子感叹。不过惠敏觉得一点也不好笑―她是这么正经回答的:「话不能这么说,现在的父亲也很忙,没法一直陪孩子,跟孩子一定有代沟,对孩子来说,爸爸比不上电玩有吸引力。至少我有控制他玩电玩的时间,要把功课做完才可以玩,考到九十分才能玩一个小时……」
李云僧其实很想打断她,他只是发个小小牢骚,她不需要这么认真讨论与响应。对于任何跟教育和家庭有些许相关的话题,总能引发惠敏的长篇大论。她像一个严格的教务主任一样,搬出一套教育经。
这一讲可能就是半小时以上。自从辞职后,家里就是惠敏的所有天地。她对于家事,总是克尽其职,这些年来,免疫系统的问题更严重了些,但她的要求高,自己负荷不过来,也不愿意请佣人来分忧解劳。
「别人做的我不习惯。」惠敏说:「没办法像自己做的这么仔细。」
但若做了太多事,她的表情也不太好看。
在她身体最不好的那段时间,李云僧曾经请过一个外佣来帮忙。
有个陌生人住在家里总是怪怪的,不能只穿着内裤出房间。
外佣在惠敏指导下,看起来是完成了很多细琐的工作,但也让家庭关系更紧绷,他和惠敏间的床边相处,常变成她抱怨佣人的时间。对他来说,耐心倾听这些抱怨实在很疲倦。
其实,李云僧对这种活动兴趣缺缺,也不知道怎么跟员工眷属应对。如果不是身为主管,他宁可在家看报纸或球赛转播,轻轻松松打发一整个早上。
老董要求全公司主管都要参加,还要各分公司同仁组成队伍参加各种团队竞赛。
李云僧勉为其难地带领的同事们参加坡地袋鼠跳的活动。小小的游戏当然难不倒学生时代曾是足球健将的他,只是不觉得有趣,强颜欢笑比工作还辛苦。
远远看着张百刚一脸得意、全力投入的样子,他还真心生佩服。「这家伙就是很得人心。」他想。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老董的侄女眼神没有一时半刻离开过张百刚。
上班一条龙,上班之外的活动,李云僧就像条动作缓慢的虫。大家忙着生火烤肉,他独自一人坐在一块大石头上发呆许久,思绪东飘西飘。
「嘿,李大哥!」
有人在他背后大叫一声,他差点跌了下来。
「啊,李大哥,对不起,吓到你了。」叫他的是总公司的临时雇员,他瞄了一下她胸前的名牌:「廖紫娟」。
一个长发及胸,脸色十分丰润,双颊带着自然粉红的女孩子,大概只有二十出头吧。
不消特别注意,谁都可以一眼看出,她有着曼妙的身体曲线和一双修长美腿。粉红色线衫勾勒出她上半身陡峭而危险的身形。
「协理,不上班的时候,我叫你李大哥好吗?」她用稚嫩的声音说道。
「没问题。」
「你在想什么呀?吃一口烤肉,好不好……我喂你……」
不等他反应,她手中夹着肉的筷子已经直接逼进他的嘴。他大吃一惊,好像被人正面出拳袭击般。陌生人的喂食动作……让他一时很难接受。
「我自己来……」他尴尬地用手接住了烤肉,再放进嘴里。
啊,年轻人毕竟不一样,好大胆的作风,也不管面前是掌握她生杀大权的老板。
他不知该生气还是该赞叹她的勇敢。
「你们中年人好害羞喔。」她在他身边坐了下来,未经他的同意。
「刚刚我负责烤肉,我喂那些男生吃东西,他们都高兴到爆呢。」
他似乎见过这个女孩,但因平时公务繁忙,对她并没有太深的印象。
啊?第一次听到有人在他面前,大剌剌地说出「中年人」这个词汇。他才三十六岁,还不至于得贴上中年人的标签吧。
「在公司担任什么职位?」
「我现在还在总公司打杂?,希望将来可以当理财专员。我刚进总公司一个月,你就被调走了,真可惜。你是张副总最好的朋友,对不对?人到中年,有好朋友不容易喔。」
唉,又是「中年人」。李云僧被她这么一说,有些尴尬,急着转换话题。
「……在工作上……适应得还好吗?」
「混口饭吃啦。」她随口这么回答,不一会儿,意识到自己在主管面前失言:「对不起,这只是我的口头禅,我很认真上班的,从不迟到早退,不信你可以去打听看看。」
几个年轻男生一直往这边看过来。有人大叫:「小娟,回来,肉熟?。阿呆要?喂他喔。」
青春无敌啊。坦白说,虽然这不属于他的时代、他的个性,但他还蛮喜欢现代女生这种性格的。他有两个儿子,有时候会想,如果其中一个是女儿,全家的气氛应该就不会那么硬线条。有些人的家是美丽的泼墨画,但他家就像一幅由硬梆梆几何图形组成的画,全家都有棱有角的。自己想着想着就苦笑了。
坐在大石头上,什么都看得一清二楚,不久他又看到小娟被好几个男同事包围,她轮流喂食那些男子,每个人都笑得好开心。他想,这个小女孩,什么都不怕,将来应该是最佳业务员。
忽然之间,原本风和日丽的天气变了。一大块乌云聚集在他头顶上,风就这样大了起来。
「嘿!对?不?起!」冷不防,他被一个硬硬的东西打到后脑勺,他直觉把它抓在手里。
一转头,一双笑盈盈的眼睛看着他,原来是郭素素。她把长发扎成马尾,在空中甩来甩去的。
她身后还跟着一堆孩子,至少有五六个。
「对不起,我们在玩竹蜻蜓,不小心飞出去打到你了!」
「没关系。」
没有穿制服的她,和平常不太一样。穿着白色恤和牛仔裤,头发稍显散乱,看起来比平常年轻许多。
「原来?是孩子王。哪一个是?的?」
「都是。」她笑道,回过头对孩子们说。「来,都来叫妈妈。」
「才不要。」手中都拿着竹蜻蜓的孩子们一哄而散。
她从他的手心拿走竹蜻蜓。「很难得吧,这个年代,还有人在卖这种东西。」
他看到了。刚刚游乐园入口处,有个老伯伯在做手工竹蜻蜓。他心想,一个卖二十块,如何谋生?不过,老伯伯的表情还蛮怡然自得。
她双手熟练一转,竹蜻蜓轻巧地飞越孩子们的头上,一群孩子抢着抓。
她得意地笑着。
「?很会玩这个嘛。」
「在乡下长大,小时候只有这个玩。」
「?有这么老吗?我记得,我玩竹蜻蜓时,都是很小很小时候的事了。」
「家里经济不宽裕,没有别的玩具。」她仍然带着微笑:「你应该很久没有回到大自然里了吧。」
「怎么看得出来?」
「看你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
「真的吗?」
「就是完全没打算享受一下新鲜空气、放松一下表情的样子。」她偏着头的模样俏皮可爱。
「离别人远远的,好像别人会把你吃掉似的,跟上班时威风八面的样子不一样。」郭素素说。
「有这么严重吗?」他也故作轻松地笑了:「听?的形容,让我想起小时候的一则故事―纸老虎的故事。或许,我真的是一只纸老虎。其实都是装出来的吧。」
她在他身边坐下来。
「说说你小时候吧。」
「?在做心理辅导吗?是不是想要知道,一个人的童年有什么阴影,才会把自己变成这个样子?」
「看来你的防卫心很重喔。」她挑挑眉毛笑了笑。郭素素有很甜美的笑容,不管说什么话,好像都很开心似的。
「也没什么不可以说的啦……」他像被剑挑开了面具般。「我小时候跟现在一样,负责任、脚踏实地,从小学到高中,一直是班长。」
「嗯,看得出来。你一直想表现得中规中矩。」
「从来没有做过坏事?」
他想了想:「嗯……看?怎么定义,偷摘人家院子里的桑叶去养蚕,算不算?不小心把球丢到别人家,砸破窗户,算不算?」
「不算。」
「为了某种刺激,在生物课解剖青蛙时,多杀了两只青蛙,算不算?」
郭素素皱起了眉头,依然笑盈盈地:「还是不算。有更坏的吗?」
「难道要我奸淫掳掠才算?那?做过什么坏事?」
「嗯,你反过来考倒我了。」她用手指敲敲脑袋:「我也要想想。念书时曾经做过一次弊,算不算?」
「现在不算。」
「刚毕业时,明明得买全票看电影,可是却故意买了学生票,还假装自己是学生蒙混过关,算不算?」
「不算。」
「那么,其它的,我就不能说了。其它的坏事难以启齿。」
脸上挂着神秘微笑,她调皮得像个少女一样。
「有没有挪用公款?虚报公帐?」他故意拉下脸说道。
「哇哈哈……」她刚喝进嘴里的可乐差点全吐了出来:「你是检察官吗?话锋一转就来拷问人家。就算有,我也不告诉你,怎样?你是主管耶。」
他哈哈大笑。好久没这么笑过。
「那我再问你,请你讲人生中最惨的故事。」她故意把脸色装得很严肃。
「为什么是我讲,不是?讲?」
「那我们猜拳啊,输的人先讲。」郭素素说。
他出剪刀,她出石头。李云僧输了,他搔搔头说:
「嘿,这是出来玩呢,我怕把我人生中最悲惨的事讲出来,会把?吓死。」
他也故意板起脸来。许久以来,脸上的表情很少这么剧烈变化过了。
「真的?我不怕。」
「随便说一个,就可以让?今天心情down下来。」
「我很想听。」
「好吧,我告诉?。念小四的时候,我带着我弟弟偷偷去玩水。那是附近一个地主的私人山坡地,荒废好久了,地主决定把上头的土卖掉。后来,一直挖一直挖,就变成一个小小的沼泽,再变成一座湖。我曾经把一些鱼放养在湖里,还常常偷偷到那里游泳,那是我的秘密天地。
那天,我弟弟偷偷跟着我,我没有发现。他很小,才念小一,对我很好奇。我泡在水里好久,才发现他也在岸上不远的地方玩水。」
「我制止他。他是个很聪明的孩子,他说:你可以,我为什么不行?你不让我来玩,我就跟妈妈说。」
他停了一下:「这故事我不想再说下去了。反正……后来我弟弟……走了。」
他只说了开头,和结局。
她果然被他吓到了,伸手抓住他的臂膀。「你骗我的吧?」「我说真的。」
「他的死和你有什么关系?」
「有一天,他不见了。家人找了很久,都找不到。我忽然想起了那座大池子―果然,他的身体……在那里。」
李云僧勉强自己挤出一丝微笑。
「你怎么能说得这么平静?」一串泪水从她的眼角滑下来。
两个人相对无言,只听见风摇晃着顶上树叶的声音。
「过很久了,很久很久了。我已经大了、老了。再大的伤痛,也会被时间抚平了。」
「只有我知道,我有罪,是我把他带到那里去的。我什么都不敢说,像一个不小心杀了人的刽子手一样。很多年,我都不敢说。」
「更惨的是,」他的声音仍然平静:「他去世以后,我妈变得很奇怪,易怒、疑神疑鬼,变成世界上最难相处的一个女人。我爸本来是一个爱家的男人,后来受不了,走了。走的时候,他说如果他不走,他一定活不下去,请我原谅,请我帮他照顾弟弟妹妹,和我妈。」
「对不起。我不知道……我不该问这种问题。」
「没关系。我好像没有跟任何人讲过这个故事。」他深吸了一口气说:「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告诉?好像没关系。这个故事,我从没对别人说过。」
两人一同把眼光落在远方玩团体游戏的同事身上。李云僧换了一个盘坐的姿势。
「喏,我已经说了,那?呢?」
「改天一定告诉你。」
「不公平,?黄牛。」他抿了抿嘴,表情无奈。
「那这样吧,」她伸出小指,「来吧,打勾勾。我不是故意黄牛,只是,我的故事也很惨,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承受不了这么大的重量。你的故事,重量太重;我的故事也不轻。真的,不轻。」
她的声音变得很轻很轻,像她手中迎风飞起的竹蜻蜓。
「好吧,一言为定。」他也伸出小指头。这大概是他脱离童年以来,最有童心的一刻。「改天听?说,让?欠着。」
「我也该说对不起,为什么要对?说这么多东西?我从来没说过。」
「从没说过?」
「甚至……对我太太也没说过。」
公司活动一直办到晚上。那晚的同欢会,包下了一整间海鲜酒店,年轻同事彼此疯狂敬酒,该喝醉的都喝醉了。
这一行时机好坏关系行情好坏,相差甚多,压力总是很大,人生得意须尽欢。
李云僧是个奉公守法的人,坚持开车不喝酒。他知道,一旦沾一滴酒,此后每次宴会必然得连连醉酒。他老早想好了理由,说自己胃溃疡,已被医生警告,别人就勉强不得。
结果,满场人,只剩下他一个人清醒着。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感觉,并不好受,更觉寂寞。
他的眼神不时搜寻着郭素素。虽说这一行的业务常是酒国英雄,但她喝酒实在节制。
他还发现,她偷偷将茶水当成xo倒进酒杯里。
她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就在此时,她的眼光和他交会,慧黠地跟他点了点头,眨了眨眼睛。
两人之间好像有了某种默契。
不知什么时候,她又偷偷摸摸地溜走了,没再看到她的身影。
李云僧走出餐厅大门的时候,有人叫住他。
「李协理,不好意思,她喝醉了。下大雨,叫不到车子,我只有摩托车,没法载她回家。」一个他过去部门里的工读生,还在大学念夜间部的阿信,和另外一位女职员,一起扶着一个看来很年轻的女孩。女孩头低低的,?着嘴,正往排水沟里吐。
「她是谁?」
女孩抬起头来,脸色惨白地对他一笑。噢,就是刚刚想要喂他吃烤肉的廖紫娟。
「没酒量就别喝这么多。」他忍不住说起教来。
「我载她回去啦。」另一位酒酣耳热的男同事走了过来,插话道。
「你自己喝醉了,自身难保,还想载别人。没人要搭醉鬼的车啦。」其中一个女职员瞪了他一眼。
「?还记得自己住哪里吗?」他问廖紫娟。
「我─当─然─知─道─」连说话都酒气熏人。她住在这座城市南边偏远的小区。
这样的状况,一个长得漂漂亮亮的女孩在暗夜独自返家,是多么危险的一件事。更何况,她的个性很活泼,李云僧心想,一定有不少男同事误会她,恐怕会趁她酒醉时上下其手。这个女孩子真不懂得保护自己。
「我送她好了。还有谁顺路?」他报出方向,征求乘客。
车子里头,不可以只载着一个女孩,这是他自己多年来为人处世的规矩。很多人都以为,只有女人会栽在爱情手中。事实上,多少年来,李云僧不知看过多少男人,就是因为小小的桃花而阴沟里翻船,弄得家事搞不定,心情混乱,也赔上前途。
有两位女职员发现有便车可搭,兴高采烈地上了车。
不过,廖紫娟还是最后下车的一个。
她住的地方很偏僻,位在市郊的山区,开离主要道路后,还要经过一处墓地,山路上烟雨蒙蒙,很远才有一盏路灯。
这个地方新旧建筑夹杂,除了几栋刚盖好的新大厦外,都是三十年以上的老旧公寓。
磁砖都已剥落,每一间房子都像一只癞痢狗,顶楼歪歪斜斜搭盖着各式各样的锈铁皮屋顶违建,墙角到处都是暗绿色的青苔,从呼吸的空气就可以评断出这是个异常潮湿的地方。
廖紫娟口中的地址位于这个小区最偏远的一间面对着荒地的老公寓里。住户应该都已入睡,四周很安静,远远近近狗吠声因而显得特别响亮,声传十里,好像到处都养了狗似的。
他真后悔答应送她回家。她好几次推开车门大吐,应该也有一些残余物飞溅到车内,里头满是胃酸和食物残留物夹杂的味道。
「?住哪里?」
廖紫娟半?着眼,指着一栋楼房的顶楼。
「保重,小心走,下次别喝那么多。」他以老大哥的教训口气说,「?这样,很危险的。漂漂亮亮的女生,要特别小心。」
「你真觉得我漂亮吗?」
「喂,这不是我们要讨论的重点。」他催促着:「快回去,好不好?」
廖紫娟一下车就跌倒了,整个人正面趴在地上,好结实的「碰」一声。
「真是的……」
他只好搀着她。
她遥指着一座狭窄的楼梯,然后全身重量都放在他身上。
年轻女孩的身体好柔软,线衫里的胸部贴着他的手臂,像吸水海绵一般的触感。
这种感觉让李云僧自己吓了一跳。「怎么了?不可以有非份之想……」心里的声音说。忽然间,脑海里浮起妻子惠敏不笑时显得严肃的脸,好像在警告他似的。
他对自己目前的处境苦笑了一下,并不习惯飞来艳福。
从外表看来,李云僧是个公正不阿,除了开会报告外都不多话的男人。
事实上,他心里很嘈杂,某个开关一旦被打开,就好像一台错乱的收音机,频道里充满各种声音,有时还怀疑自己是否有双重或三重人格。他已习于跟自己做各种对话。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对自己说。「别想太多,赶快扶她上去!」
这是一栋四层楼公寓,她的住处位于五楼的加盖违建里。
五楼。很窄的梯子,每层阶梯甚至没比他的脚宽多少,真不晓得当初盖房子的人有多么瘦小,才会盖出这般大小的楼梯。
「谢谢你喔……」廖紫娟一路意识模糊地说着。
总算到了门口。
「嗯,谢谢你,爱你喔。」她在关上门的那一瞬间,全身又倒在他身上,他只好用手臂承受着她的重量。
什么时候「爱你喔」也变成年轻人的口头禅了?他在公司听过他们彼此如此亲腻地开玩笑,因此并没有误会她的意思。「这个女孩,如果不是遇到我,她真的会陷自己于险境啊……」李云僧拍拍她的肩:「快睡觉,好吗?明天是星期天,?可以好好休息。」
「谢谢喔……」忽然之间,她上前亲了一下他的脸颊:「你是好人,上天会保佑好人。」
仍然醉言醉语。
「要进来……坐坐吗?」她的唇瞬间逼近他的脸。
「这样不好……快去睡!我得走了,我太太……不喜欢我太晚回去!」他愣了一下,硬梆梆地说道。在寂静中,他的声音显得洪亮了些。赶紧把她推进门里,他快步走下楼梯。
他还真佩服自己的定性,把门轻轻关上了。「这样的女孩,迟早会出事的。」他想。如果她一直对陌生人这么放得开。
何况,她是丰腴美丽的。只要靠近点,她的青春气息就会扑鼻而来。她口中的「中年人」,其实是无法自我克制的。
「记得锁门。」这是他最后提醒她的话。
这个晚上,廖紫娟是故意喝醉的,她心里很不舒服。那不只是一颗眼睛里的砂子,而是好像有人强迫她小小的胃吞下一头大象。
她看见她的情人挽着另一个女人的手离开,连回头看她一眼也没有。她装疯卖傻了一整个下午,想假装自己很高兴、假装自己不受影响,才在那儿和男同事们玩喂食游戏。她想故意让他看到,看他会不会生气。
他只是看了她一眼,皱了一下眉头。然后,继续以情圣的姿态和带笑的嘴角对他身边的女人嘘寒问暖。绝大多数的时候,他都紧紧握着那个女人的手,好像怕她跑掉似的。
公司旅游,本来让她高兴了好几天,最近他越来越忙了,已经有一个星期没来找她。她好不容易可以在大白天里,跟她的情人一起出来,在郊外走走。虽然没有人知道她和他是什么关系,但这样还是有一种「爱情公开上市」的感觉。
为什么多出了一个女人?他的态度很清楚了,那个女人比她重要。而那个女人也以胜利者的姿态,宣称他是她的战利品般微笑着。
到底在他心里,自己是什么东西?
她好想问,却不敢开口。
她好痛苦,胃里汹涌的酒精比不上她内心的痛苦澎湃。
就算喝得很醉,她还是记得他的手臂紧紧圈住她身体的温暖,也记得他的每一个表情。他不是叫她「公主」的吗?为什么这一切发生在美丽夜晚里的事,到了白天,就不存在他的记忆里?白天,他永远像一个她不曾相识的陌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