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爱伦·坡
|类型:社科·自然
|更新时间:2019-10-06 10:04
|本章字节:11524字
“我”邂逅了一位美女,但由于“我”视力有问题,所以一直没能仔细欣赏这绝世美貌。当“我”迫不及待地求了婚,却发现一个可怕的事实……这都是一副眼镜的功劳。
“一见钟情”的观点在多年前被公认为可笑,但多数人都相信它是存在的,感性者如是,理性者亦然。随着电磁学的不断深入发展,证明这种情感存在的例子越来越多。就像心电感应一样,人类最原始的、最无法抗拒的两情相悦,其实是一种磁场效应。也就是说,当你第一眼看到某个人,就产生了莫名的好感,这种心理上持续不断的愉悦,可以用感情磁场来说明。下面我要讲的故事就是由一见钟情引起的。
我的故事要从我年轻时说起,那时我还不到二十二周岁,可以说是正当年。我当时用的姓是辛普逊,叫这个姓的人很多。我为什么说“当时用的”呢?这要从我的一个远方亲戚说起,他叫阿道弗斯·辛普逊,他去世后留给我一大笔遗产,但我要继承的话,就必须随他的姓。所以我被法律承认的姓是辛普逊,别人也是这么叫我的。但那只是姓不是名,我的名字叫拿破仑·波拿巴,即我的第一教名、第二教名,这样说更准确些。
对于我从父亲那里继承来的佛瓦萨特这个姓,我是深感自豪的,因为传世佳作《历代志》的作者就是这个姓,如果查查族谱的话,我说不准还是他的后人呢。我其实并不想接受辛普逊这个姓。说到姓氏,我很愿意提一下我的祖辈们,他们姓氏的发音惊人的相似。我的祖籍在巴黎,佛瓦萨特先生是我的父亲,科娃萨特女士——一个姓科娃萨特的银行家的大女儿,是我的母亲,她十五岁就是佛瓦萨特太太了。这位银行家的妻子是一位叫做维克多·沃瓦萨特的女士——也是家里的长女,十六岁时出嫁的。巧合的是,这位沃瓦萨特先生的妻子叫做莫娃萨特——她是沃瓦萨特家的童养媳,和她丈夫的名字发音几乎相同。她的母亲莫娃萨特夫人,出嫁时也只有十四岁。早婚在当时的法国并不罕见,反而很流行。奇怪的是这些莫娃萨特、沃瓦萨特、科娃萨特和佛瓦萨特是一脉相承下来的。所以,把法定姓名改为辛普逊,为的是接受那笔有“附加条件”的遗产,我从内心还是不愿意接受的。
名字的问题让我很烦恼,可我的相貌却让我充满自信。人们说的貌比潘安,我虽说还到不了这种程度,但与他也是难分伯仲。我的身体发育正常,没有任何缺陷。我有五英尺十一英寸的身高,五官端正,黑色的头发自然卷曲,就连鼻子我也很满意。唯一的缺点就是眼睛近视,但并不变形,从远处看没有任何毛病。如果不是视力太差了,我灰色的大眼睛也不会让我这样烦恼的。但我是不会选择戴眼镜的,我可不想我一表人才的脸被眼镜破了相。我认为,带上眼镜,人脸上的活力就被完全封杀了——即使到不了死气沉沉的程度,也会让人觉得死板得像老学究。我坚持认为,眼镜对相貌的破坏可以到无以复加的地步。还有一种单片眼镜,看见它我就会想起虚情假意之人和不学无术之辈。直到现在,我都没带过眼镜,虽然看不清东西很别扭。其实,这个问题与我相貌非凡的外表、开朗健谈的性格、不拖泥带水的做事原则以及富有青春活力的生命气息相比,只是细枝末节的小问题而已。其实,我的这些性格,都与我长久以来对女性的爱慕有关。
言归正传,我的故事发生在去年冬天,我和朋友——特里波特先生去p剧院看一场歌剧,歌剧是夜场演出,我们来时里面已经人山人海了,这要得益于演出前期的宣传工作。我们虽然定了包房,但是要从这么多人中间挤过去,还是要费一些周折的,所以我们只好用胳膊开道,挤了进来。我来陪我的朋友看歌剧,只是玩玩,我不像他“视音乐为生命”,他可以两个小时目不转睛地盯着舞台。我却是目不转睛地盯着观众,挨个研究,并以此为乐,来看歌剧的人一定不是俗人。研究得差不多了,我正要把目光移到舞台上时,一个美丽的倩影深深地吸引了我,那是一个我刚才没注意的私人包房,但现在我再也不愿意把视线挪开。
那个身影让我如沐春风,我永远忘不了那种感觉,我愿意就这样凝视一千年。她坐在那里,像照水的娇花一样安静,她的身影没有任何一个女性可比。我虽然看不到她的脸,她的包房虽然离我们很远,她的头虽然侧向舞台,可是她身体散发出的光辉,足以令我窒息,我甚至要用造物的奇迹来形容。可是,就是“造物的奇迹”也无法概括出她的美丽,形容她身材匀称的词语,造物者还没有发明呢。
我痴迷于女性高贵的气质,以及淑女在安静时散发的典雅气息。但我眼前的这位美人,是我穷尽自己的想象力,都无法企及的女神的化身,她可以说是“只在理想中存在”。由于包房遮挡了视线,我无法看到她的脸,但并不妨碍我观察她的身影。她不高也不矮,身材更是万里挑一,丰满的程度让人无法错开眼睛,她的神态高雅端庄,但她的气质并不是靠化妆和华丽的衣服来维持的,这点与那些所谓的真贵妇们有些不同。她的头发盘在后脑,挽成的发髻,连古希腊的普绪喀都会自叹不如。阿普列乌斯所说的“清风织就”,用来形容她头上的帽子,一点也不过分。它精细的做工和薄如蝉翼的材料,都是为凸显头部的美而存在的。她衣着考究,外衣采用的是当时流行的款式,袖口只到肘部,露出里面如蚕丝般轻薄的衬衣。衬衣的袖口一直延伸到手背,如削葱根般的玉指露在外面,让人一眼就看到了那枚价值连城的钻戒。她微微露出的一截手腕,如莲藕般细腻光洁,再配上一只用羽状珠宝装饰的手镯,简直浑然天成。主人不俗的身世和高贵的品位,被这些衣饰很好地诠释了出来。
我当时的表情一定够得上呆若木鸡了,因为半个小时过去了,我依然没有将眼睛移开那个身影。我以前也见到不少美丽的女孩子,她们在不经意间也会有惊艳的瞬间呈现,可是即使是这样,使我像今天这样失态的还没有过,因为这次和以往完全不同。现在我才知道“一见钟情”确实存在,那些歌唱一见钟情的歌曲也不是空穴来风的。我眼前的这位佳人,身上似乎有某种磁场,干扰了我的思维,让我无法思考;吸引着我的情感,让我的视线在她身上不能移动分毫。这种让人灵魂出窍的力量,简直匪夷所思。我虽然没有看她的脸庞,可是我确信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她,并且几近疯狂。我虽然还不知道她的长相,但我已无法控制我澎湃的爱意,即使她的长相平平,我的爱也丝毫不会减少。于千万人中,邂逅属于自己的那个人,真的让人感觉受宠若惊。可见真爱是存在的,它只是受了时空的限制,不容易出现而已。
上帝似乎很眷顾我,正当我想一睹佳人芳容时,一小阵观众制造的混乱帮了我。她扭头看发生了什么事时,我看到的了她美丽的侧脸,虽然只有一小部分,但依然美极了。可她脸上的表情让我感觉有些不对劲,让我刚刚炙热的感情,稍稍地冷静了一些,她脸上的神态有种说不出的严肃,仿佛圣母玛利亚般神圣不可侵犯。这多少让我有些失望,我的意思是,让我变得更加理性,虽然是这样,但我的内心依然有激情在澎湃,但它们变得稍稍受控制了而已。可我很快发现,让我的感情变得平静的原因,不仅仅是因为她表情的不可侵犯。我能感觉到她的表情中有某种说不清的东西,这虽然让我更增加了对她的兴趣,但又很为她担心。如果我不是一个老成持重的人的话,以我当时的心理状态,我会立刻走过去和她搭讪。可她并不是一个人来看歌剧的,她的身边还有一位男士和一位与她同样美丽,但要年轻些的女士陪着。我只好打消了这种不明智的想法。
00为了能把自己介绍给那位女士,至少也要把她的长相看得更清楚一些,我想了一切可以想到的方法。我想挪到别的地方,换个角度观察,可是剧场里太挤了,根本就没有下脚的地方。我甚至想到了用望远镜,虽然剧场里有明文规定,望远镜是绝对禁止的。即使有,也不让用,更别说我没有了,可是现在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了,我还没有到绝路上。坐在我旁边的同伴是最后的希望了。
“特里波特,”我说,“我眼睛有些近视,看不清舞台,你有望远镜吗?有就借给我吧。”
“你这是缘木求鱼啊,我怎么会有望远镜啊,没有!”他不错眼珠地盯着舞台说。
“喂,我有急事,”我扳过他的头,让他看着我说,“看那边,不是舞台,是对面的包房——这么漂亮的女人你见过吗?”
“她美极了。”特里波特说。
“不知道什么样的名字,才能配上这么漂亮的脸蛋。”
“她就是被传得沸沸扬扬的来朗特夫人啊,这你都不知道?‘不识此人,枉称名流’这句话你该听过吧?她有过一场轰轰烈烈的婚姻,可惜丈夫不幸去世使她成了寡妇,她‘财貌双全’,刚从巴黎来到这里,就成了人们谈论的焦点。”
“你和她有过接触?”
“应该说,很熟。”
“我也想认识一下这位夫人,你能帮帮我吗?”
“随时可以。”
“那好,那就明天吧,我去你b公寓找你,一点怎么样?”
“没问题,可是不要乱说话,我和她都不喜欢话多的人。”
特里波特的意思我明白,我只好一声不吭了。而我的老朋友也乐得清静,没有了我的打扰,他可以好好享受这场歌剧了。
特里波特全心投入到歌剧的同时,我仍在为看不到来朗特夫人的脸而不甘心,但仁慈的上帝还是青睐于我的,我如愿以偿了。虽然就在刚才,特里波特就跟我说过,来朗特夫人是个不折不扣的美人,但是当我看到她的脸时,我发现,她的表情看上去显得有些冷漠悲凉,这让她的美丽打了折扣。尽管她的五官匀称,使她看上去美丽绝伦,但依然掩饰不住她眉宇间的死板,给人的感觉她似乎身心俱疲。但尽管这样,她的美丽依然让我如醉如痴。虽然来朗特夫人看上去不再年轻,可是她更加有成熟的韵味,这反而更让我倾心,因为我天性中的浪漫因素正好与之契合。
我现在已经完全沉浸在享受中,由于我目不转睛的关注,这位女士的一举一动我都看得清清楚楚。我突然发现,她的脸上划过一丝惊讶:她发现我了!即使这样,就算要兼顾礼貌,我也无法收回目光,因为我已经彻底迷失在她的美丽中了。她把脸转向舞台继续看演出,我只好欣赏她精心盘起来的发髻。但她似乎对我也很好奇,没过一会,又把脸转过来,想看看我在干什么,结果正好与我的目光相接。一瞬间,她的脸颊绯红,如秋水般的眼眸赶紧看向别处。我还以为她会像第一次一样,把脸侧过去,可是这次却出乎我的意料,她不仅没有回头,反而是像我观察她一样观察起了我。不过与我不同的是,她从挎包里取出来一副眼镜,透过镜片大大方方地观察起来。
尽管在她的凝视下,我浑身不自在,仿佛自己是一件商品,被挑剔的顾客挑着毛病。但我却一点也没有不高兴的感觉,如果换成是第二个人,我一定要把生气和鄙视写到脸上。不过被来朗特夫人凝视,却让我受宠若惊,心里打鼓,耳朵也不好使了,仿佛周围的一切都没有了似的。虽然我的反应这么大,可是对面的女士却显得平静得多,她的一举一动都那么优雅端庄,举手投足间都是高雅的气息。如果换做是别的女人,一定会表现得俗不可耐,可是我还是感觉到了她的惊讶,而且她也很欣赏我的帅气。
我还发现,她刚开始只观察了我很短的时间,觉得没什么新鲜后,正要把眼镜放下时,却好像又发现了什么,改变了放下眼镜的打算,又开始观察起来,而且这次时间更长——五分钟都不止。
在私下里盯着别人看都被认为是不礼貌的,更何况是在人山人海的剧场里。我们怪异的行为,很快就被观众发现了,大家指指点点,窃窃私语,使剧场稍显混乱。来朗特夫人却一点也不在乎,至少在表情上看不出来,可是我却一时有如芒刺在背,脸上发烧。
她再一次把身体转了过去,欣赏起舞台上的歌剧来,我又只能看到她的背影了,她也许对我只是好奇而已。可是我,虽然知道这种行为很不礼貌,依然不能把目光从她身上移开。这让我又有了新的发现,她依然在偷偷地观察着我,只是这次不那么高调了而已。我的内心深处有说不出的愉悦感,因为偷偷观察我的是一位多么美丽的女士啊。
一刻钟以后,我以心相许的那位女士,和她旁边的那位绅士聊起了天,他们聊天的内容肯定和我无关,这从他们的表情中就能看出来。
交谈结束,来朗特夫人就一心看歌剧了,再没有往我这看的迹象,这持续了大概几分钟。可是她接下来的动作,再一次让我心潮激荡起来。她又一次拿起眼镜,像上一次一样,不管观众的小声议论,大方地观察起我来。她观察得很仔细,但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尽管我不知道她的目的是什么,但我依然高兴,身心都充满了欢愉。
她的这种行为使我信心百倍,人们都会觉得,过于迷恋某人自己会变得渺小,但这种感觉我现在一点也没有。心里充满的只有欢喜,因为她给我的关注太不同寻常了。我现在眼中除了来朗特夫人的倩影,什么都没有,我什么都不记得了,只有意中人高雅可人的形象定格在眼前。当我的古怪行为观众们不再感兴趣时,当来朗特夫人的眼光再一次与我相接时,我不失时机地向她轻轻鞠了一躬,尽量使动作显得礼貌。
她显然注意到了我的动作,因害怕被人看见脸羞地绯红,并赶忙移开目光不看我。还好我的行为并没有被别人发现,可是她也不再盯着我看了,而是转向了刚才和她说话的绅士。
我也感到我的动作有些冒昧,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做,并害怕因此被认为是流氓。更令我纳闷的是,一个恐怖的画面迅速在我的脑中闪过,居然是有几个人举枪向我射击。不过,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因为那位女士并非在向绅士揭发我,而是把节目单递给了他。然后,再次转过头来,像老朋友似的,与我对视,并且礼貌地对我笑了笑,使我看到她齐如贻贝一样的皓齿。而且,我绝对没有看错——她居然还向我点了点头。我还以为,她再也不会转过头来看我了,可是,我却受到了如此大方的待遇。如果读者能亲身经历的话,你就会知道我当时的惊愕程度,我的不解与不知所措已经无以复加。
那么,我就不必再赘述我的狂喜了,我早已迷失了自己,没有任何词语可以准确表达。我想这种让人无法思考的状态,就是幸福吧。我坠入爱河了,我确信,这是我第一次有这种感觉。我认为只通过眼神的交流,就能让对方了解自己的爱意,这才是真正的爱情,语言在真爱面前是苍白的,只要四目相接就心领神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