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叶萱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0:09
|本章字节:11906字
后来我在日记里写,我收到了一份多么昂贵的情人节礼物:我看到了海,满足了很久以来的愿望,我被他的妈妈所喜欢,还听到内向的他说了好多感人的话……我说,我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姑娘!我的下一个愿望,就是春天时再去那个小城,去看我们的妈妈,去体验海子的诗: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后记就这样,有限的钞票成为了无限的甜蜜。一条毛巾的温暖、一部电影的感动、一张照片的回忆或者是一张回家的车票,都在这样的季节里成为永恒。然而无论什么样的礼物。
我要对你说,我的爱人,我十分十分的爱你,就让今天这样的节日作证。我还要告诉你,我不奢求海枯石烂,我只是期待,每一天,我们的生命因爱而光彩流离。只要彼此关怀,进而铭记。
嗨!宝贝
我在城市里长大,不是太富有的人家,然而也没有经历过贫穷。我看杂志上那些山村母亲辛苦抚育儿女的故事的时候会哭,我的他说我是多愁善感。他们所有人都不知道,我写故事的时候也会哭,因为有一种故事,虽然不是“逆境出真情”一类的主题,却同样可以打动你的一生。
生活由细节组成。在方寸的纸上,文字,以故事的名义记录我对你的依恋。就好像我听说国外有首歌叫《爸爸的宝贝》。
我就想,如果我会写歌,我就写一首《外公的宝贝》。我希望你在很远、很远的天上能够知道,我已经用23年的时间明白,人生的道路不在于命运,而在于幼年时所接受的教育,因为它影响了我们以后的抉择。
所以,我曾尽力通过文字告诉读者:你可以打破一个花瓶或是一面镜子,可是万万不能打破的,是一个孩子水晶玻璃一样的心。前几天我翻旧物,找出一盒旧得不成样子的录音带,带盒上有你苍劲的字:亮亮三岁。
我很好奇,就听了。听的时候我的眼泪就流下来了,因为我听到你在教三岁的我背唐诗。你教的是《春晓》,我不仅口齿不清,还用心不专,背到一半主动要求去吃饭。你哄我,说好孩子要坚持做完一件事,如果不坚持,那下一件也做不好。这是我所能找到的你给予我的人生哲理的第一课。
若干年后我去给我的师弟师妹们介绍考研心得,我说,考研很辛苦,所以很多人中途放弃。实际上,最后胜利的人往往不是最勤奋的也不是最聪明的,而是最有毅力的。所以,许多事,我们以为很难完成,其实只是因为我们不肯坚持。而这个道理,原来你在我3岁的时候就已经教给了我。后来我上学前班,放学途中和小伙伴们一起“拿”了人家晒在院子里的红薯。
之所以说“拿”不说“偷”,是因为你告诉我,我不是一个坏孩子,你知道我只是觉得好奇。你说以后不可以“拿”别人的东西,因为如果一个人心存善念,懂得悔悟,“拿”便是种一念之间的过失,是可以原谅的;而当一个人刻意去将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的时候,那就是“偷”,而不经劳动就获取成果的“偷”,是十恶不赦的。所以那个中午我们都没有吃午饭,你带我去给人家道歉,提出要给人家赔偿,弄到最后红薯的主人都不好意思了,非要送我一袋子红薯不可。
你嘱我铭记这些陌生人的善良,然后拿走了那个我“拿”过的红薯,回家摆在窗台上,直到腐烂。
然而红薯会腐烂,记忆会久存。直到今天,写、写论文,我始终坚持原创。别人赞我有职业道德,而我知道,我只是心存善念。小学入学的那天是你送我去报的名,路上说了很多话,关于谦让关于专心关于守纪。可是事实证明我的功课很不好:我的成绩在全班41个人里排35。
你去给我开家长会,回来后你看着我的眼睛很认真地说:“你们老师说了,这个学期你是有进步的,只是别的同学进步更大一些,所以就显得你不是很突出。下次只要再进步稍大一点就可以了。”
这句话让我觉得很温暖,结果下个学期我就考了第25名。后来回学校看老师,她说你外公真是个好人,他一直强调你是有进步的,只是进步幅度不太明显而已。她讲这些陈年旧事的时候我始终微笑,然而心里有泪汹涌涨潮。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突然考了一次第一名,老师很惊讶,他们并不相信始终中游水平的我可以有这样神速的进步。那时候前三名的奖品是本子,虽然不高档,但拿在手里是种能力的象征。几乎所有孩子都喜欢那个印着小猴子图案的本子,可是每班只有一个,是给第一名的。偏偏那次考试我和班里一个成绩始终很好的女孩子并列第一名。
老师一点都没犹豫就把那个漂亮本子给了她,然后给我发了第二名的奖品。她发奖的时候说:“成绩需要真实,如果是假的,就算我给谁好本子,这个本子也是种耻辱。”班里的同学都用蔑视的眼神来看我,我很想哭,可是忍住了。回家讲给你听,你一句话不说就出了门。
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那种印着小猴子的本子,递给我说这是老师补给我的。我很高兴,只是几个月后才知道那本子是你自己买的。也是那时你才告诉我,有时候总有避免不了的冤枉,可并不是每种冤都要去申诉。
没有什么能比正直诚信的行动更具有说服的力量。果然,从那以后我一直考第一名,老师开始喜欢我,生活变得明媚起来。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写作文,叫做《我最喜爱的一种植物》,我写的是《我家的扶桑花》。我写这种花的颜色与味道都很温柔,我喜欢的是它安静不浓烈,所以有气节。老师不相信是我写的,在我的作文后面写评语:“文字很好,希望是你自己所写。”
我拿给你看,你又生气了,洋洋洒洒在老师的评语后面写了更长的一篇。那时候我才知道你的字很好看,不过语气也激烈,说的是你可以作证那是我自己所写,还说作为一名教师要懂得保护一个孩子的骄傲云云。其实这件事并没有在我心中留下阴影,因为你告诉我,老师是在用另一种方式表扬我的作文写的好。后来老师居然很真诚地向我道歉,并在很多年后,她都对你心存敬意。
她在我考上大学后说:“你要感谢你的外公,他是个有着质朴理论的教育家。”她这样说,我信。
读初中的时候我升入省重点中学,那里人才济济,我连共青团都入不了。你很关心这件事,看我后来心灰意懒并多少有些叛逆的样子,你正色道:一个人可以有不同的信仰,但如果没有信仰那将是很可悲的。一个人,总要有点目标。失败是必经的路程,然而放弃是懦夫的行径。
你说你信仰了一辈子共产主义,或许有些事情有些人让我们很失望,可是只要信仰本身是好的,我们就可以约束自己,先让自己意志坚定、行为谨慎,再通过言行去让周围的人感受这种信念本身的有力量……是因为你说的这些道理,使我从来没有放弃对于信仰的坚持。只是到你去世的时候我都没有入团,这成为了我很大的遗憾。不过幸运的是,到了高一才最后一批入团的我,在大学里第一批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毕业那年恰逢“非典”,我和其他党员一起冲在第一线,我们一起洒消毒水、替同学查体温、送高烧同学去医院……最危险的时候我们一起被隔离了,那段日子我真的很恐惧,可是我想我是共产党员,我是你亲亲的宝贝,于前者而言这是我的责任,于后者而言,我相信你即便不在了,却从未放弃对我的庇护。这样说有点唯心了,可是不管怎么说,我相信你在遥远的天上,一定看着我,为我高兴。妈妈说,在这个家里,你和外婆是最宠我的人。
这个我知道。妈妈生下我后去读大学,我是在你们的目光中长大的。是你们从给我换尿布到教我唐诗宋词,以及,教我做人。2003年的秋天,当我站在讲台上给我的学生讲中国古代文学时,我依稀看到你,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的座位上,微笑。你的表情,就像二十年前听我用稚嫩的童音背《春晓》时一样。那一刻,我的声音突然变得哽咽。你在冬天的一个夜晚离开我。
是在你离开我之后,我终于明白:原来,在这个世界上,最难愈合的伤,不是爱情如昙花的衰萎,也不是友情带血色的背叛,而是,我的亲人,你离开的时候,对我如切肤的痛!尽管,我从殡仪馆回来的路上没有哭,此后也没有在人们面前哭。可是,在我所有拥有骄傲的时刻,我都会记起你。我只允许自己在那些空闲的午后,在温暖的阳光里静坐着想你。因为,那些温暖的阳光会让记忆变暖,让泛滥的泪水不至于结冰。我想,我能做的,就是把对你的依恋放在心里,然后,在每个假期,回到海边的家里,用白天的时间陪外婆聊天,用夜晚的时间写作。
我和人们一起嘲笑自己的晨昏颠倒。没有人知道,我只是希望,在我还可以守在外婆身边的时候,用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使她觉得不孤独。前几天打电话回家,我对外婆说我想念她。
她很开心,她说如果将来我在济南有了自己的家,她每年都会来这里住一段时间。她说她只要看到我,只要和我在一起,就会觉得快乐。外婆耳背,她听不到我的啜泣声。可是,那是多么幸福的哭泣。
因为,我知道外婆她不喜欢这个干燥的城市,可是她为了我,肯颠簸470公里那么远的距离!我是个喜欢冥想的孩子。冥想的时候我可以看到你,坐在我面前,微笑着注视我。是的,是的,我知道,我是你的宝贝,是你们的宝贝。而你们,是我的爱,是这一生里无以替代、深似海洋的爱……
预备,飞!
三月的阳光里,我边吃饭边看朋友的信,开头的一行大字就令我喷饭:春天,是各种动物……的季节。
那个晚上打电话给他,问他:你信上的省略号是什么意思?他说你猜呢?我笑说你不要逼我说那个最庸俗的字眼。他笑了,隔着几千里的电话线,他的声音还是那么温暖。他说:春天,是各种动物都美丽的季节。因为这样的天气里,所有的动物都会为爱情而打扮。如果你见过两只兔子的对视,你就会知道,在那只雄兔子的眼里,母兔子就是他最明媚的春光……色彩春天来了,那些鲜艳的衣裳如花朵般绽放:晶莹的雾蓝、浅芥末绿、浅丁香和碧透的湖水蓝、珊瑚红一起构成了一个比去年春天更灿烂的季节。这样的灿烂,是属于年轻的。
是当你放下所有心灵上的重负时,那潮水般倾泻而出的快乐。那种灿烂,就像爱情的颜色。爱情是什么颜色的?那个时候还没有羽·泉的这首歌,但是他曾经问过我:爱情是什么颜色的?说话的时候他拥着我,他的怀抱温暖而坚实。那时我以为这就是生生世世,海枯石烂。
直到后来,当那个叫方菲的女孩子站到我面前时,我知道自己输了——输给了一个像阳光一样明媚的女孩。
那天她穿着明黄色的衣裙,上面是碎碎的小花,她的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都贴着20岁的标签。那天我没有在他的面前哭。我只是,只是给他们我最后的笑脸,然后转身走开。在我的身后,没有人看见,泪水是怎样地滑落。我的爱情就这样走远了。仓促地,甚至没有等到我告诉他答案——那个我终于知晓的答案:爱情,原来是彩色的。也是到那个时候我才发现:长久以来,我的世界竟然只有黑与白!冬天,我穿黑呢的大衣;夏天,我穿白色的长裙。
永远不变的色调,让我单调,也让我安全。而他之所以爱上我,也是因为新生报到那天我穿着一条“静安鸿翔”的白色长裙。后来他告诉我: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你的沉静,如碧潭的水。
于是就相爱了。那年我过生日,他送我好大一束花:紫色的情人草与白色的百合。附着的卡片上写着席慕容的诗:“你青青的裙裾,在风里飘摇,倒映在我心中,又象一条温柔的水草!”
如此这般的属于爱情的味道,不热烈,却绵长。直到大三的一天,他严肃地问我:谢然,为什么你永远都是这么安静、这么坚强、这么理性?为什么你总是用黑与白给自己包一层壳?你不肯出来,外面的人也进不去,所以我摸不透你的心。你从不大喜大悲,永远都是这种淡淡的从容的神气。在你身上,我感受不到年轻的气息。他说:谢然,我们分手吧。那一刻,我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做万劫不复!
于是我们分手了,也是后来才知道那时候他已经爱上方菲。那个女孩并不漂亮,然而如他所说,她拥有最灿烂的色彩和最真的性情。想哭就哭想笑就笑,从不患得患失,从不背负不属于这个年纪的责任。她穿着最鲜艳的衣裙,在春天的风里就像一条温柔的水草。而这一切,都是年轻的权利。是在那一天,我一个人在灯火阑珊的步行街上走了很久,看着“淑女屋”、“江南布衣”、“espri”等等的专卖店里散发出柔和的灯光。那些年轻的女孩子们从我身边走过,鲜艳的青春洋溢在我周围。
于是我想起了我的成长:从小到大,人们都说谢然是多么的优秀,钢琴可以九级,文章可以获奖,进了大学可以拿一等奖学金,然后第一批入党……我在众人仰视的高度里小心翼翼地生活,惟恐一不小心就会失去一切。所以,高处不胜寒。而这一年,我才只有21岁。可是如古人云:“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也是因为这件事情,让我开始了重拾色彩的日子。渐渐地,我开始和朋友毫无顾忌地说笑,开始穿彩色的衣裳,开始化淡淡的妆,开始——年轻。
一年后我毕业,按照专业方向进入一家外资企业的推广部。又过了两年,我成为了那家公司中国区最年轻的经理。然后,在我的意料之外,我和他相遇了。这一次,我们是谈判桌上的对手。
还记得那天我身上葡萄紫色的衣裳和我的神采飞扬、他的惊讶与众人的赞赏。连对手都要说:谢小姐,你真人比杂志上的还要漂亮。也记得那天晚上的宴会上,他说起已经和方菲分手——因为离开的是我,所以他与方菲的世界里总是有我的影子。他问我:“谢然,你还爱我么?
如果你还愿意回到我身边?”我看着他的眼睛,我知道他没有说谎。然而,我只是个普通的女子。虽然我不能完全忘记他,但我无法当作什么事都没发生过。更何况我坚信:人的幸福,不会只属于初恋。所以,那天,我轻轻举起手中荡漾着红酒的酒杯,微笑。然后告诉他:“下个月,我要订婚了。”说话间,我想他会看到我手指上钻石的光芒。我没有骗他,就像他从没有骗我一样。细节几天前读杂志,读到这样的一句话:越是细节越珍贵。说的是衣裳,然而让我想到了爱情。
年少的时候,我们对细节并不在意,也就从未在细节上经营我们的爱情。那些不经意的语言,那些不肯付出的关怀,就如尖锐的刀刃,一点点,割碎我们的梦想。以后,或堕落,或爬起,又有谁知道:谁是谁的天使?我是不是你的天使?和唐晔恋爱的时候我大一,像江湖中传说的坚硬的核桃——还没有开窍。
我以为爱情是一件很简单的事,简单到就是一起吃三餐,就是一起上自习,就是学习累了,一起去学校的小树林坐一坐,或者去不远的实验影院看场电影。那个时候流行什么电影?似乎是《aanic》吧,很多女孩子走出影院的时候梨花带雨,只有我是例外。他问:你为什么不哭?要是我沉到海水下面,你哭不哭?我突然就想逗他:为什么要哭?你当真以为你值得我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