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骸骨迷恋者的独语(1)

作者:郁达夫

|

类型:都市·校园

|

更新时间:2019-10-06 10:13

|

本章字节:5498字

文明大约是好事情,进化大约是好现象,不过时代错误者的我,老想回到古时候还没有皇帝政府的时代──结绳代字的时代──去做人。生在乱世,本来是不大快乐的,但是我每自伤悼,恨我自家即使要生在乱世,何以不生在晋的时候。我虽没有资格加入竹林七贤──他们是贤是愚,暂且不管,世人在这样的称呼他们,我也没有别的新名词来替代──之列,但我想我若生在那时候,至少也可听听阮籍的哭声。或者再迟一点,于风和日朗的春天,长街上跟在陶潜的后头,看看他那副讨饭的样子,也是非常有趣。即使不要讲得那么远,我想我若能生于明朝末年,就是被李自成来砍几刀,也比现在所受的军阀官僚的毒害,还有价值。因为那时候还有几个东林复社的少年公子和秦淮水榭的侠妓名娼,听听他们中间的奇行异迹,已尽够使我们把现实的悲苦忘掉,何况更有柳敬亭的如神的说书呢?不晓是什么人的诗,好像有一句“并世颇嫌才士少”,──下句大约是“著书常恨古人多”吧?──我也常作这样的想头;不过这位诗人好像在说“除我而外,同时者没有一个才士”,而我的意思是“同时者若有许多才士,那么听听这些才士的逸事,也可以快快乐乐地过却一生。”这是诗人与我见解不同的地方。


讲到了诗,我又想起我的旧式的想头来了。目下在流行着的新诗,果然很好,但是像我这样懒惰无聊,又常想发牢骚的无能力者,性情最适宜的,还是旧诗;你弄到了五个字,或者七个字,就可以把牢骚发尽,多么简便啊。我记得前年生病的时候,有一首诗给我的女人说:


生死中年两不堪,生非容易死非甘,


剧怜病骨如秋鹤,犹吐青丝学晚蚕,


一样伤心悲薄命,几人愤世作清谈,


何当放棹江湖去,浅水芦花共结庵。


若用新诗来写,怕非要写几十行字不能说出呢!不过像那些老文丐的什么诗选,什么派别,我是不大喜欢的,因为他们的成见太深,弄不出真真的艺术作品来。


近来国学昌明,旧书铺的黄纸大字本的木版书,同中头彩的彩票一样,骤涨了市价,却是一件可贺的喜事;不过我想这一种骸骨的迷恋,和我的骸骨迷恋,是居于相反的地位。我只怕现代的国故整理者太把近代人的“易厌”的“好奇”的心理看重了。但愿他们不要把当初建设下来的注音字母打破,能根本的作他的整理国故的事业才好。


喜新厌旧,原是人之常情;不过我们黄色同胞的喜新厌旧,未免是过激了;今日之新,一变即成为明日之旧,前日之旧,一变而又为后日之新;扇子的忽而行长忽而行短,鞋头的忽而行尖忽而行圆,便是一种国民性的表现;我只希望新文学和国故,不要成为长柄短柄的扇子,尖头圆头的靴鞋。


前天在小馆子里吃饭,看见壁上有一张“莫谈国事”的揭示,我就叫伙计过来,问他我们应该谈什么,他听不懂我的话,就报了许多炒羊肉、炸鲤鱼等等的菜名出来。往后我用手指了那张红条问他从什么时候起的,他笑了一笑说:


“嘿,这是古得很咧!”


我觉得这一个骸骨迷恋,却很有意思。


近来头脑昏乱,读书也不能读,做稿子也做不出,只想回到小时候吃饭不管事的时代去。有时候一个人于将晚的时候在街上独步,看看同时代的人的忙碌,又每想振作一番,做点事业出来。当这一种思想起来的时候,我若不是怨父母不好,不留许多遗产给我,便自家骂自家说:


“你这骸骨迷恋!你该死!你该死!”


十四年一月在北京


一个人在途上


在东车站的长廊下,和女人分开以后,自家又剩了孤零丁的一个。频年飘泊惯的两口儿,这一回的离散,倒也算不得什么特别。可是端午节那天,龙儿刚死,到这时候北京城里虽已起了秋风,但是计算起来,去儿子的死期,究竟还只有一百来天。在车座里,稍稍把意识恢复转来的时候,自家就想起了卢骚晚年的作品《孤独散步者的梦想》头上的几句话。


自家除了己身以外,已经没有弟兄,没有邻人,没有朋友,没有社会了。自家在这世上,像这样的,已经成了一个孤独者了。……


然而当年的卢骚还有弃养在孤儿院内的五个儿子,而我自己哩,连一个抚育到五岁的儿子都还抓不住!


离家的远别,本来也只为想养活妻儿。去年在某大学的被逐,是万料不到的事情。其后兵乱迭起,交通阻绝,当寒冬的十月,会病倒在沪上,也是谁也料想不到的。今年二月,好容易到得南方,静息了一年之半,谁知这刚养得出趣的龙儿又会遭此凶疾的呢?


龙儿的病报,本是在广州得着,匆促北航,到了上海,接连接了几个北京来的电报。换船到天津,已经是旧历的五月初十。到家之夜,一见了门上的白纸条儿,心里已经是跳得慌乱,从苍茫的暮色里赶到哥哥家中,见了衰病的她,因为在大众之前,勉强将感情压住。草草吃了夜饭,上床就寝,把电灯一灭,两人只有紧抱的痛哭,痛哭,痛哭,只是痛哭,气也换不过来,更哪里有说一句话的余裕?


受苦的时间,的确脱煞过去得太悠徐,今年的夏季,只是悲叹的连续。晚上上床,两口儿,哪敢提一句话?可怜这两个迷散的灵心,在电灯灭黑的黝暗里,所摸走的荒路,每会凑集在一条线上;这路的交叉点里,只有一块小小的墓碑,墓碑上只有“龙儿之墓”的四个红字。


妻儿因为在浙江老家内,不能和母亲同住,不得已,而搬往北京当时我在寄食的哥哥家去,是去年的四月中旬。那时候龙儿正长得肥满可爱,一举一动,处处教人欢喜。到了五月初,从某地回京,觉得哥哥家太狭小,就在什刹海的北岸,租定了一间渺小的住宅。夫妻两个,日日和龙儿伴乐,闲时也常在北海的荷花深处,及门前的杨柳荫中带龙儿去走走,这一年的暑假,总算过得最快乐,最闲适。


秋风吹叶落的时候,别了龙儿和女人,再上某地大学去为朋友帮忙,当时他们俩还往西车站去送我来哩!这是去年秋晚的事情,想起来还同昨日的情形一样。


过了一月,某地的学校里发生事情,又回京了一次,在什刹海小住了两星期,本来打算不再出京了,然碍于朋友的面子,又不得不于一天寒风刺骨的黄昏,上西车站去趁车。这时候因为怕龙儿要哭,自己和女人,吃过晚饭,便只说要往哥哥家里去,只许他送我们到门口,记得那一天晚上,他一个人和老妈子立在门口,等我们俩去了好远,还“爸爸”“!爸爸!”的叫了几声。啊啊,这几声惨伤的呼唤,便是我在这世上听到的他叫我的最后的声音!


出京之后,到某地住了一宵,就匆促逃往上海。接续便染了病,遇了强盗辈的争夺政权,其后赴南方暂住,一直到今年的五月,才返北京。


想起来,龙儿实在是一个填债的儿子,是当乱离困厄的这几年中间,特来安慰我和他娘的愁闷的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