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犯罪意识

作者:罗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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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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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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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3486字

说到犯罪感,我们在第一节里已进行了一些讨论,不过现在我们需要作更进一步的充分探讨,因为它是成年人生活不幸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传统的宗教的犯罪心理说,现代心理学家是不可能接受的。


在每个人受到诱惑去做出罪恶的行为时,良心便会显露出来,而在他犯下这一罪过后,他就可能经历这样两种痛苦的情感,一种叫做后悔,那是没有用处的;另一种叫做忏悔,它可以消除人的罪过。


在信奉新教的国家里,甚至许多失去了信仰的人,在相当一段时间里依然接受那些多少有些变化的正统的犯罪观。今天,部分由于心理分析的发明,情况则正相反,不仅非正统的人拒绝接受旧的犯罪观,甚至许多依然认为自己是正统的人也采取同样的态度。良心不再是神秘的了,而过去,正因为它神秘,还可以被认为是上帝的声音。在世界各地,良心所禁止的行为是各不相同的。一般说来,它和各地的习俗是一致的。


那么,当一个人的良心刺激他时,实际究竟发生什么情况呢?


事实上,“良心”这个词,包含有好几层不同的意思,最简单的就是担心被发现的恐惧。你如果问问别人,这个人有时做的事如果被发现的话就会受到惩罚,那你就会发现:在马上有可能被人发现时,他就忏悔自己的罪过。我并不是说这种做法也适用于惯窃犯,惯窃犯把蹲监狱视做必不可少的职业冒险。但是这对受人尊敬的初犯却是适用的,比如,一位银行经理,在一阵紧张刺激下侵吞了公款,或是一位牧师,在热情的冲动下做出了某一不规行为。这种人在他们的罪行很少有可能被人发现时,是会把它忘却的,但是这些罪行被发现,或者极有可能被人发现时,他们便会希望自己更守道德,这种想法会使他们清楚地感到自己罪恶的严重性。


与这种想法密切相连的是担心变成害群之马被驱逐出去的恐惧。一个人玩牌时做了手脚,或是未能偿还赌债,在这一切被发现时,他本身已无理由来对大家的裁决表示反对。在这一点上,他不像宗教改革者、无政府主义者、革命家等,他们的坚定信念是,不管他们目前的命运如何,未来是属于他们的,现在他们受折磨,将来一定会得到荣誉、报偿。这些人尽管受到人们的普遍敌视,但是并不觉得自己有罪。但是,一个完全接受社会道德准则的人,在其行为与此相悖,因而失去其社会地位时,会遭受极大的不幸,面对这一灾难的恐惧,或灾难降临时的痛苦感受,会很容易使他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有罪的。


但是,犯罪感的最主要形式埋伏在更深处。其根源在于无意识层次,而且不因为对他人的反对意见的恐惧而显露于有意识层次。在有意识层次,某些行为没有明显的反省原因而被标为罪恶。当一个人做出这些行动时,他感觉不安,却不知道。他希望自己成为这样一种人:能够摆脱自己所相信的那种罪恶。他只对那些他相信心灵上纯洁的人表示道德上的敬仰。他或多或少带着悔恨认识到自己不可能成为一个圣人。真的,他的关于神圣的信念在日常生活中几乎是难以做到的。因此,他的生活中总是伴随着一种犯罪感,觉得这世界最美好的一切是与他无缘的,对他来说,最辉煌的时刻不过是去做伤感的忏悔的时候。


实际上这一切事例的根源在于他6岁前从母亲或保姆那里受到的道德教育。在这以前他已经懂得了,骂人是邪恶的,除了使用那种女人腔的语言,不应该讲别的话;只有坏人才喝酒;吸烟和最高尚的美德是不相容的;他知道了一个人应该永远不撒谎;而首先他知道了任何一种对性的兴趣是令人憎恶的。他知道这一切都是他母亲的看法,相信这一切都是造物主的旨意。


对他来说,生活中最大的愉快是受到母亲的抚爱,或者如果她淡漠疏忽的话,那就是保姆的抚爱,而且这只有在他没有做出罪恶去违犯道德准则时才能享受到。因此,他学会了把模模糊糊觉得可怕的事情同他母亲或保姆反对的行为连在一起。渐渐长大以后,他忘记了这一道德准则是来自哪里,原来对不服从这一准则的惩罚又是什么,但是他并没有抛弃这一道德准则,也没有停止这样的想法,如果他违犯了这一准则,那他就会遇到可怕的事情。


婴儿期的道德伦理教育大多缺乏理性基础,因此就难以运用到普通人的普通行为上去。例如,一个讲“粗话”的人,从理性的观点看,就不比一个不讲粗话的人更坏些。然而实际上,任何一个想像去当圣人的人都会认为禁绝骂人习惯是极重要的。但是从理智的角度看,这是很愚蠢的。


同样的情况还有饮酒和吸烟。谈到饮酒,在南方一些国家并不存在这种观念,因为谁都知道我们的上帝和他的门徒是喝酒的。至于说到吸烟,人们更容易采取一种反对的立场,因为大圣人在世时,香烟还不知为何物呢。但是,这一点上也不可能去进行理性的争辩。说圣人们都不会去吸烟,是基于这样一种看法,即归根结底,圣人是不会为了快活享乐而去做某件事的。


在一般道德中的这一禁欲主义因素几乎潜入了人的无意识之中,但它以各种方式起作用,使得我们的道德准则缺乏理性。在理性的伦理道德中,只要同时不给自己或别人带来痛苦,给予任何人,即使是给自己带来快乐都是值得称赞的,如果我们摒弃了禁欲主义,那么理想的、有道德的人,应是这样一种人:他会去享受各种美好的事物,只要它们不带来消极的后果。


我们再来看说谎。我不否认世界上人们撒的谎是太多了,如果大家讲真话,那对我们都会更有好处。但是我确实否认,而且我想每一个有理性的人都会这么认为,说谎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正常的这一看法。有一次我在乡间散步时,一只已经精疲力竭的狐狸依然挣扎着向前奔去。几分钟以后,我见到了猎手,他们问我有没有看见那只狐狸,我说看见过,他们又问我,它朝哪个方向逃走了,我指了另一条路。我想要是我说了实话,我也不会成为一个更好的人。


但是,首先是在性方面,早期的道德教育带来了危害。要是一个孩于由严厉的父母亲或保姆施以传统的教育,那么等他到6岁时,就已牢固地树立了犯罪和性器官的联系观念,这一切在他以后一生中是很难完全摆脱的。当然,这一情绪又受到奥狄帕司情结(恋母情结)的强化,因为儿童期最爱戴的女人是这样一个人,他是不可能与她发生任何自由的性关系的。


其结果是,许多成年男子便认为女人因为性而堕落,他们不能尊重自己的妻子,除非她们对***表示厌恶。但是一个男人要是他的妻子对性生活态度冷淡,他就会受本能驱使,到别处去寻求本能的满足。然而,即使他一时得到了本能的满足,这一满足也会受到犯罪感的腐蚀,因此,他不可能从同一个女人的任何关系中(无论是婚姻关系或婚外关系)得到幸福。


在女人方面,如果她同样受过所谓“贞节”的严厉教育,也会发生同样的情况。她在与丈夫的性关系中,本能地采取退缩态度,害怕从这当中得到任何快乐。不过,今天较之50年前,女人方面这种情况要少多了。我应指出,目前在受过教育的人中,男人的性生活比起女人来,更多地受到犯罪感的扭曲和毒害。


现在人们对年幼儿童的传统的性教育带来的危害,开始有了较为广泛的认识。正确的方法很简单:在一个孩子未到青春期之前,不要向他或她进行任何性道德教育,而且注意避免灌输这样的思想,即在自然的身体机能方面有什么令人憎恶的地方。随着时间的到来,需要给予这方面的伦理教育时,要注意符合理性,在谈及的每一点上都应有充分明确的理由。不过本书中我不打算谈教育问题。


在本节里我主要想探讨一下对于引起非理性的犯罪感的不明智教育,成年人怎样才能尽可能减少它的消极影响。


同前几节我们讨论过的一样,这里的问题是,如何使无意识层次接受统治我们的有意识思维的理性信仰。人不应该让自己随着情绪摆布,此时信此物,彼时信彼物,没有定见。


在人的有意识意志由于疲劳、疾病、饮酒或其他一些原因而受到削弱时,犯罪感变得尤为突出。这时人的感觉可以看做是更高的自我的显示。“魔鬼生了病,魔鬼也会成为圣人”。但是以为在这些虚弱的时刻比起人在强健的时刻来,人有更深刻的洞察力,那是荒谬的。人在虚弱时刻,是很难抵制婴儿时受到的教育暗示的,但是也没有理由表明,在成年人身体的官能得到充分发挥时,这类暗示就一定比那些信仰更占上风。相反,在一个人精力充沛的时候,运用自己的全部理智而获得的那些信仰,应该成为他任何时候都予以接受的准绳。


克服婴儿期无意识层次的那类暗示是可能的,甚至可以通过运用正确的技巧来改变无意识的内容。无论何时,在你开始对某一行为感到后悔时,你就应该检查一下产生后悔感的原因,使自己明白这一切的荒唐所在。让你自己的有意识信仰鲜明突出,让它们在你的无意识里留下深刻的印象,使其足以对付你在孩提时代母亲或保姆留给你的那些印象。


不要为理性时刻与非理性时刻之间的交替感到满足。认真审视非理性意识,决不拜倒在它的脚下,勿让它左右你自己。无论何时,在它将愚昧的思想或情感注入你的意识层次时,那就把这一切连根拔起,审查并拒绝它。不要让自己一直当个摇摆不定的生物,一半由理智、一半由婴儿期的愚昧所制约。


不要因为对那些控制着你儿童期发展的那些人的记忆印象采取不敬态度而感到害怕。他们在那时对你来说可能显得强大、聪明,这只是因为你还软弱、愚昧,现在你已经摆脱了这二者,该是你来检查他们表面的力量和智慧,考虑他们是否依然值得你尊敬,而这种尊敬本来是由于习惯的力量你才向他们表示出来的。


你应该严肃地问自己,传统上给予年轻人的那种道德教育,是否会使这世界变得更美好。请思考一下,那些地道的迷信思想有多少进入传统的、有道德的人的性格中,再想一想,所有那些假想的道德危险由那些极为愚昧的禁令所防范时,一个成人面临的真正的道德危险实际上却没有引起注意。


一般人受到引诱的有害的行为究竟是什么?经商中那些未受到惩罚的诈欺诳骗行为、对雇员的粗暴态度、对妻子儿女的残暴行为、对竞争对手的刻毒用心、以及政治冲突中的残忍行为,通过这些罪恶行径,一个人在他周围的生活圈子里播下了痛苦,在毁灭人类文明的路上向前跨了一步。但是这一切并没有使他在患病时,感觉到自己成了一个失去神祗庇护的被驱逐的恶人。这一切并没有使他在恶梦中看见自己的母亲那申斥责备的眼光。


为什么他的潜意识中的道德观点和理智相距如此遥远呢?这是因为那些抚育他的童年的人所信仰的伦理观念是愚昧的;因为这不是来自于个人对社会承担的义务责任的研究;因为这是由那些无理性的清规戒律拼凑而成的;还因为其中包含着这样一些病态因素,它们正来自于困扰着垂死的罗马帝国的那些精神疾病。


我们名义上的道德观念是由牧师和精神上受奴役的女人形成的。现在该是让在正常的生活中发挥着正常作用的人们开始学会抵制这一病态的荒谬信念了。


但是这样的反抗要取得成功,要使个人获得幸福,使一个人一直遵循着一种准则生活,而不是在两者之间摇摆不定,那他就需要更深刻地思考和体会他的理智告诉他的一切。大多数人在他们表面上摆脱了儿童时代的迷信观念后,便以为一切都完事了。他们没有认识到,这些迷信思想依然在潜行。


在我们认识到一个理性的信念时,需要对它进行认真思考,观察它的后果,寻找出自己头脑里可能存在的与这一新的信念不一致的任何其他信仰,当犯罪感变得强烈起来时,这是时常会发生的,不要去把它当做一种启示和向更为高级的事物的呼唤,而是看做一种疾病,一个弱点,当然除去一种例外,即它是由理性的伦理观所谴责的行为激起。


但是即使在人违反了自己的理性准则时,我也怀疑犯罪感是否就是一种使人走向更美好生活的最佳方法。在犯罪感中有那么一种卑下的、缺乏自我尊重的成分。一个人是不会因为失去自尊而走上正确道路的。理性的人会把自己的不良行为同别人的不良行为一样对待,看做是在一定条件下发生的行为,可以通过两种方法来加以避免:一是充分认识到这一行为的不可取,一是在可能的条件下,规避这类行为的环境条件。


事实上,犯罪感还不能导致人走向完美的生活,恰恰相反。它使人不幸福,使人自觉卑下。正因为不幸福,他便可能向他人提出过分的要求,这样做又阻碍他去享受人际关系中的那种快乐、幸福。自觉卑下,他便会对那些比自己强的人产生忌恨。他会发现很难去敬重别人,却很容易产生妒忌心。他会变成一个到处不受欢迎的人,会感到自己越来越孤独。对别人大方豁达的态度不仅给他人带来幸福,而且也是自身幸福的一个主要源泉,因为这样做使自己为人们所接受、欢迎。


但是对一个受犯罪感折磨的人来说,是极少可能去采取这一态度的。它是人的自信和自我依靠的结果,它需要一种人的心理的整合,我这么说是指人的本性的各个层次,如有意识潜意识和无意识层次等共同起协调作用,而不是相互处于无休止的争斗中。要取得这样一种和谐,在多数情况下可以通过明智的教育来做到,但在教育本身不明智时,要做到这一点就更困难了。这种方法是心理分析学家去做的,但是我相信,在大多数情况下,病人自己就可以做到这一点,除非在更严重的情况下,需由专家来协助治疗。


当一个人的人格是分裂的时候,没有什么比它更加削弱人的幸福和效率了。为使一个人的人格各部分之间产生协调而花费时间,这是值得的。我并不是说,一个人就需要每天抽出一个小时来进行自我检查。我认为这决不是最佳办法,因为这样做会强化人的自我贯注,而这正是需要治疗的疾患,因为和谐的人格是外向型的。


我的建议是,一个人应该明确肯定自己理性上应该相信什么,决不让相反的、非理性的信仰不受到质问而进入自己的头脑、甚至左右自己,哪怕时间再短也不允许。这是在人受到引诱回返到婴儿期状态时,同自己展开推理的问题,只要这种推理强而有力,其过程是非常短暂的,因此而花费的时间是很少的。


有许多人对理性观念抱厌恶态度,在这种情况下,一切就会显得毫不相干、没有什么意义了。有这么一种看法,认为如果允许理性自由表现,它将会压制、去除一切深刻的情绪。据我看来,这种观点是由于对理性在生活中的作用完全错误的认识而引起的。激发情绪的产生并不是理性的任务,尽管它的部分作用可能是去发现某些方法,它们足以防止那些给人的幸福造成障碍的情绪产生。


找出最大限度减少仇恨和妒忌心的方法,无疑是理性心理学的任务之一。但是如果认为在削弱这些热情的同时,也削弱了理性并未加以否定的这些热情的力量,那是一个错误。在热烈的爱情、父母情爱、友谊、仁爱、对科学或艺术的献身精神等方面,理性是决不会去加以削弱抑制的。理性的人在自己具有这些情感时,他会很高兴于此,而决不会去削弱这些情感的力量,在这类热情中,完全没有什么非理性的成分,而许多非理性的人所具有的热情则是最微弱的。


没有人需要担心因为自己变得富于理性而使自己的生活变得单调枯燥。相反,由于理性主要是由内在的和谐组成的,具备了理性的人,在对世界的观察,在运用自己的力量取得外部目标方面,比起那些一直受到内心冲突折磨的人来,要自由得多。


没有什么比把自己禁锢起来更令人呆板迟钝了,也没有什么比把自己的注意和能量转向外部世界更使人振奋高兴了。


我们传统的道德观念不恰当地以自我为中心,而犯罪意识就是这种不明智地把注意贯注到自我身上去的一种做法。对那些还从来没有越过由这一错误的道德观引起的悲观情绪的人来说,理性似乎是不需要的。但是对那些曾经患有此种疾病的人,理性是必要条件。或许这种疾病是心理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必要阶段。


我认为,一个依靠理性而超越了这一阶段的人,比起那些从来没有经历过这一疾病,或是经过治疗的人来达到了更高的层次。我们这一时代里对理性的普遍憎恨多半是由于这一事实,即没有把理性的运用看做是一种最基本的方法。


一个自我分裂的人寻求兴奋和玩乐,他需要强烈的热情,并不是出于健全的理性,而是因为这么做使他在短时间里忘却了自己,暂时中止了痛苦的思维。对他来说,任何热情都是一种麻醉,既然他找不到根本的幸福,那么,任何对痛苦的摆脱在他看来只有通过麻醉才有可能实现。但是,这是一种根深蒂固的毛病症状。只要没有这种疾患,那么最大的幸福便来自人体官能的最充分发挥。


在心灵处于最活跃的时刻,在极少有事物被遗忘时,人才能经历最强烈的欢乐。这一点确实是幸福最好的试金石,无论哪一种麻醉形式的幸福都是虚假骗人的,难以令人满足的,真正使人满足的幸福是由人体官能的充分发挥,以及对我们生活的充分认识而获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