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郎芳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8 04:06
|本章字节:6494字
在看到了半天风的办事效率之后,佛爷才终于明白为什么这个看起来像病秧子的家伙可以成为戈壁滩上势力最大的土匪头子——他只用了一个晚上的时间,就整合出一支由二十人组成的精英小分队,护送他们去往古城。同时,他安排好了其余人员的留守任务,制定出了一套完整的御敌方案,详细到包括每一个火力点的分布、每一个瞭望塔的人员配置、进攻及撤退的口令等等。当然,这些计划的制定,其中也有刘明瑞很大一部分功劳。
而刘明瑞就是留守古城的总指挥,负责对付那支沙狐特遣队。
半天风拍了拍他的肩,只说了一句话:“我的城堡,还有我的人,就全都交给你了。”
说完,半天风就带着众人上路了。这次去古城的人,除了他和他那二十个精挑细选的手下,还有佛爷、佛爷的保镖、丁史、古教授、陈鹏飞、那海、杰克、素素。另外,他们还带上了那只巨鹰和那只鬼獒。
陈鹏飞一直没有把江建南的死讯公布,只是小声地跟半天风交待了一下,以免在这个时候引起人心不稳,他们两个打算暂时隐瞒,只对大家说江建南决定留守古城。
出发前,半天风拿出那张鹿皮图,给大家分析了一下路线,然后就把图卷起来收好了。其实那张图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画着很多圆圈、直线,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看不懂的图案,但是,在中间的某处地方,却画着一具黑色的骷髅,手里拿着一把大刀,威风凛凛地站着,嘴大张,像是在怒吼。在黑骷髅的边上,有一行古老的蒙古文字,写的是“黑色闪电之地”。而那里,也就是古城所在了。
那古城掩映在一片流沙之中,有数不清的恶鬼和恶风作孽,不断地改变着那里的地势,只有巨鹰的眼睛可以看见掩映在狂风之下的古城。另外,他们中途会经过一片“死亡地带”,那时鬼獒就会派上用场了。
他们一共行走了两天一夜,最后到达了一片地势很古怪的丘陵地带,那里人迹罕至,到处开着一种颜色奇异的小黄花,偶尔还会看到蜘蛛和毒蛇出没。但是半天风偏偏就让他们在这里安营扎寨,因为再往前就是“死亡地带”了,穿过那片“死亡地带”,再向东拐,就可以找到“黑色闪电之地”,也就是鹿皮图上标注的那个地方。那片“死亡地带”异常诡异凶险,在没有做好准备之前,他们最好不要贸然过去。
丁史很好奇,就问半天风,那个“死亡地带”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
半天风指着帐篷外遍地的黄花对他说:“看见那些花了吗?它们有一个名字,叫做goyo草。每当降雨过后,goyo草绽放花朵时,‘死亡之虫’就会钻出沙漠了。”
“死亡之虫?”丁史还是不明白。
这时佛爷转过头来,冲坐在一旁的杰克努了努嘴,说道:“这条讨厌的虫子,就是当年把杰克那位伙伴拖走的家伙。”
“哦?”丁史这才想了起来,恍然大悟,“那虫子真的长得和人一样?”
“其实我一直怀疑那不是一只虫子。”半天风说。
在蒙古戈壁上一直流传着一个奇异的传说:茫茫的戈壁沙丘中,常有一种巨大的血红色虫子出没,它们形状十分怪异,长五英尺左右,通体赤红,身上有暗斑,头部和尾部呈穗状,头部器官模糊不清,尾端很短,像被刀横着切断一样。它像男性的胳膊一样粗,从外形上看很像是牛肠里的虫子,所以才管它叫做“死亡之虫”,蒙古当地将它命名为“allghoikhorkhoi”。
死亡之虫的爬行方式十分古怪,它要么是向前翻滚着身体,要么就是将身体倾倒向一侧蠕动前进。它通常生活在荒无人烟的沙丘之下,或炎热的戈壁山谷之中,大部分时间都在沙丘里过着冬眠般的生活,但是雨水可以将它们引诱出来。它们从不畏惧人类,会向侵入自己领地的人类发动致命攻击。
每当死亡之虫出现的时候,将意味着死亡和危险,这种虫子不但会从头部向猎物突然喷射出致命的毒液,最恐怖的是,它们居然可以从眼睛中向外放射出一种强电流,让数米之外的人或动物顷刻致命,然后,再将猎物拖走慢慢地吞噬。
由于关于这种虫子的传说实在太神乎其神,一方面,确实有很多目击者,包括蒙古当地的牧民,以及一些外国探险家,都曾亲口证实过死亡之虫的存在,并说他们确实见到了这种巨型的恐怖大虫;但另一方面,大多数人都难以相信,戈壁滩里会存在可以用眼睛放射电流杀人的生物,所以,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有很多国外探险家来到大戈壁,想要一探这种怪异生物的真面目。
英文资料中第一次提及死亡之虫是在1926年,美国教授罗伊·查普曼·安德鲁斯在《追寻古人》一书中描述了死亡之虫,他在书中写道:“尽管现在的人们很少见到死亡之虫,但是当地蒙古人及蒙古官员对死亡之虫的存在相当肯定,而且那些目击者的描述也惊人地相似。”
随后,英国、捷克都曾先后组织过专业的探险队,专程赶赴戈壁探查死亡之虫的真相。随着调查的深入,外国科学家们开始怀疑,这种在内蒙古大漠上令人闻之色变的死亡之虫到底是不是一条虫子,因为虫子的生存需要湿润的空气和泥土,肠虫所处的环境显然不具备这样的条件,于是他们怀疑那可能是一种蛇类或是蜥蜴,但是新的疑问仍然会产生:第一,蛇类都是有鳞甲的,但是肠虫并没有鳞甲;第二,蜥蜴并不会喷射毒液,而这恰恰是肠虫的杀手锏;第三,生活在陆地上的动物,根本就不具备放射电流的技能。
毫无疑问,神秘的死亡之虫有可能是一种流传久远的怪物,它既能喷射毒液,也会放射强大电流,是大漠里的终极杀手。到现在为止都没有人能弄清楚它的真实来历,也不知道克制它的方法,这种传奇物种让很多研究神秘物种的生物学家为之疯狂,而陈鹏飞当年授命于科考队,其中一个任务也是去戈壁查寻这种恐怖巨虫的真相。
陈鹏飞补充到,那次科考,他们并没有见到死亡之虫的影子,他手上唯一的一份资料,就是一张外国探险家拍到的有关死亡之虫的照片,配上了一点点文字说明。在那张照片上,可以看得出那虫子的身体一节一节的,没有硬甲,扭动着身体前进,很软很灵活,头部长得很古怪,分不明嘴和眼睛在哪里。那张照片给他唯一的感觉就是:恶心。
在听完这一切之后,古教授忍不住说了一句:“如果死亡之虫这么厉害的话,那杰克的那个朋友应该不太可能还有生还的机会,为什么隔了那么多年,他还能写信给杰克求救?你们说,他可能用什么样的方法逃脱?”
“从原理上来讲,只要被死亡之虫逮住,就死定了,因为它的嘴在咬住猎物的同时,会分泌出一种像硫酸一样带有腐蚀性的液体,而且如果你逃跑,只要在五十米范围之内,它的眼睛就可以放射出强大电流,将你击倒。据说,那种电流的强度,足以电死一头成年骆驼。”半天风说着看向杰克,“所以我也很好奇,你的这位朋友,怎么可能侥幸活下来?”
“我猜……”杰克耸了耸肩,“可能是上帝在保佑他吧。”
半天风笑了:“美国人,跟你那位仁慈的上帝说说,让他也保佑一下我们。只要他帮我们弄跑了那倒霉的虫子,回头要多少银子我都给他。”
“上帝救人是不要酬劳的。”杰克一本正经地又耸了耸肩。
大家闲聊了一阵,然后又凑到一起商量了一下进入古城之后的前进路线,就各自睡去了。
半夜的时候,丁史正睡得迷迷糊糊,突然听到外面的驼队有骚动,他揉着眼睛起来,撩开帐篷的帘子,用手电往外照了照,没发现什么异常,心想可能是碰到毒蝎子了,沙漠里这种东西很多,防不胜防,但是对骆驼应该不会造成太大的伤害,骆驼素有“沙漠之舟”的称号,对付这些小毒虫之类的还是自有办法的。他当时也没太当回事儿,打了个哈欠就又躺下去睡了,哪知道刚进入梦乡,就听到耳旁有人大声喊:“快起来!往东边跑!不要骑骆驼!”
然后他就被猛烈地摇醒了,睁开眼一看,见是古教授,忙问:“古教授,出什么事了?”
“虫子来了!”古教授手忙脚乱地收拾着地上的东西,“外面好几匹骆驼都被吃了,再不走就来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