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郎芳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8 04:06
|本章字节:7142字
丁史一惊,同时一股强烈的好奇心驱使着他来到帐篷口,掀开了帘子的一角向外张望,这一看,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给挡上了,气都喘不过来:月光下,一群硕大无比的肉柱形动物,在地上直立起半个身子,正在疯狂地撕咬那群骆驼。它们全身赤红,就好像刚滴上了血一样,没有任何触角,面目模糊,没有眼睛,看不见嘴,也不知道它们是怎样把那些骆驼拖到身体旁边的;所有受到袭击的骆驼都发出凄惨的哀嚎,听了让人心里发毛。
“我的妈呀!那虫子怎么那么大?”丁史忍不住惊呼了一声,他真没有想到这虫子只不过直立起了上半身,竟然跟一个几岁的孩子差不多高!
这真的是虫子?他简直傻眼了。
就在这时,他突然听到身后传来刺耳的喀喀声,一听就知道是帐篷被什么东西划开了,猛一转头,就看见好几头大虫子已经翻卷着身体从帐篷上的破洞拱了进来,一落地就开始袭击离它们最近的人,佛爷的两个手下来不及躲开,身上和脸上都被喷到了那种绿色的腐蚀性液体,皮肤顿时血淋淋的一片,疼得倒在地上直打滚。紧接着,又从后面蹿上来两条虫子,一左一右卷起地上的人,拖到一边去吃了,偌大的两个大活人,三下五除二就没了影儿,骨头都没往外吐。
丁史完全被这一幕吓傻了,他不知道该把眼前的这群生物定义为什么,是野兽、是怪物、还是异形?就在他发愣的时候,一条大虫子似乎发现了他,身子一扭,向他蠕动了过来。
“史!快跑!”杰克冲他大吼了一声,但是他根本没有听见。
那个时候,丁史已经完全听不见任何声音,眼里也看不见别的事物,只有虫子。他呆呆地盯着面前那条身上长满了斑点的肉虫子,分不清那些是不是它的眼睛,只看到那虫子昂起的头部裸露着一些布满皱纹的洞,每一个小洞都在有规律的一张一合,就像在喘息一样。他突然感到胃里一阵难受,两眼一花,只觉得一股酸溜溜的东西直往上涌,再也控制不住,蹲在地上就大口大口吐了起来。
这时,那虫子已经扭到了他面前,整个上半身往下一压,头部点了下来,看样子马上就要对着他喷射那种毒液了。丁史虽然已经用眼角的余光瞟到了这一幕,但是他整个人都已经处于无意识的虚脱状态,除了呕吐,什么都做不了了。
幸亏杰克眼疾手快,一把扯过地上的睡袋,兜头就套在了那虫子低下来的脑门上,顺手把那个睡袋从外面拧了几圈,然后一把扶起丁史跑了出去。与此同时,那只虫子喷出绿色的液体,将睡袋烧了个窟窿,挣扎着爬了出来,狂躁地甩着身体,嘴里发出像小孩儿哭一样的声音。
“快!回来!到鬼獒身后来!”半天风站在角落里大喊了一声,杰克赶紧拉住丁史向半天风跑了过去,其他人也都挤了过去。
“半天风,你的狗能行吗?”慌乱中,陈鹏飞问了一句。
“放心,能抵挡一阵!”半天风说着解开拴狗的链子,那大狗立刻从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低嚎声,踏着步子向那群虫子慢慢走过去。说来也怪,那群虫子好像对那狗身上的气味有一种惧怕,竟然安静了下来,一点一点地在往后挪。
“我听黑喇嘛说起过,他当年就是从死亡地带把这条狗捡回来的,当时一群大虫子在围攻一支商队,所有的人、马、骆驼全死了,就只有这条狗还活着,在跟那群虫子搏斗,到最后,狗和虫子两败俱伤,他就把这只狗救了回来。从那以后,虫子和狗都互相记住了对方身上的味道,成为这大漠里不共戴天的死敌。”半天风说着冲他们示意了一下,“你们必须捂住耳朵,鬼獒真的发起威来很恐怖。”
而接下来的一幕,见证了半天风的话——这只鬼獒,果然不是凡物。它瞪着那群虫子,突然怒吼了一声,这一声简直就像半空炸响的一个闷雷,所有人都感觉到耳膜充血,大脑里面嗡嗡直响,连脚底下的沙地都在抖动。那群虫子的包围圈立刻被这一吼给震得溃散了,其中几只虫子一下子栽倒在地上,痛苦地扭动着身体,但是它们很快又重新聚拢,向那条鬼獒喷射毒液。而鬼獒显然已经记住了上次对敌的经验,灵巧地跳跃腾挪,避开了所有喷射过来的毒液。
在外围观战,大家这才发现,那虫子的毒液并不是可以连续喷射的,如果一击不中,中间最少要间隔三十秒才能再喷。而鬼獒也就是利用这个空隙,对那群虫子挨个发起进攻,只要哪条虫子被它咬到了,立刻血肉模糊地倒下——那虫子虽然会喷射毒液,但是它的身体并不带有毒素,这一点,之前几乎没有人注意到。
怪不得人家都说,物种越名贵,智商就越接近人,此话看来不假。大家也不由得对这条狗肃然起敬,觉得要活命就靠它了。但是那只狗也不是百战不殆,它纵使能躲得过那毒液,可是却躲不过那怪虫喷射的电流,有几次被击中了,也是一下子倒在地上半天起不来,如果不是它的吼声阻挡,那群虫子只怕早就上去把它吃了。
“这么费劲干吗?直接用枪把那群虫子崩了不就行了?”佛爷扬了扬眉毛,不明白半天风这么聪明的人,为什么想的尽是笨办法。
“不行!现在还不到用枪的时候。”半天风断然阻止他,“别忘了,那支沙狐特遣队很有可能就在附近跟踪我们的脚印,枪声会更快地把他们引过来。何况,以那些虫子的体型,一枪根本起不到作用,只会浪费我们的子弹。”
“万一你那只狗撑不下去怎么办?”虽然认同半天风的分析,但是佛爷还是不太放心。
“你太小瞧那只狗了,它在城堡里每天都被训练和那只巨鹰搏斗,现在的体能、智商、技巧都正处于顶点,不会出事的。你看着吧,用不了多久,它就能把那群虫子全部干掉。”半天风十分有信心,同时招呼其余的人悄悄骑上马,向东边出发了。
东边那个山谷,就是死亡之虫的聚集地。但是他们到了这里以后,却连一只虫子的影子也没有看见。
“那些虫子简直太可怕了!”丁史心有余悸,坐在马背上不停地回头看,生怕有虫子正悄悄地尾随着他们,“它们是不是能闻到生人的气味?要不然怎么会集体偷袭我们?”
“这种现象以前从没有听说过。”半天风的脸色很沉重,“我听说的说法是,死亡之虫只能感知到在它五米范围之内的生物,只有在这个区域内,它才会对猎物发动进攻,但是绝不可能进行百米以外的追踪。而且,像这样大规模的集体出动,一定是因为碰到了反常情况。”
“会不会有人在驱使这些虫子?”丁史脑子一热,不知道怎么就把个问题问了出来。
“不会的。”陈鹏飞接口道,“我们研究过死亡之虫的资料,这种虫子并没有神经中枢,头部轮廓不明,也就是说,它的脑容积很可能只有很小的一点点,这一点点的容积仅够它行使自身的直觉系统,而不可能再接受任何外来的信息。你们发现没有,这地上有很多脚印,一直往盆地里边去了,我们不如跟过去看看再说。”
“会不会有危险?”古教授谨慎地问了一句。
“没有办法,如果我们要去往古城,一定要通过中间这个盆地。何况,现在正是后半夜,四周黑灯瞎火的,咱们也没有办法停下来扎帐篷,那样只会更加暴露目标,只能前进,这样才有机会把危险降到最低。这是沙漠里的生存法则:永远不要停留,一直前进。”半天风说。
其余的人一听,也只好点头默许。他们大概又往前走了十来米远,眼前突然出现了几顶帐篷,那帐篷四周静悄悄的,里面也没有光亮,人好像都睡着了。奇怪,什么人会在死亡之虫出没的地带驻营?
半天风使了个眼色,他的几个手下就从马背上跃了下来,手里端着枪,猫腰摸了过去。他们挨个帐子掀开看,然后一齐冲半天风摆手,嘴里喊着:“头儿,里面是空的!”
“没人?”半天风的眼睛闪了闪,“难道那些人都已经被虫子吃了?”
“还是过去看看吧,反正里面也没什么危险。”陈鹏飞说着就要跳下马。
“不用去了!”古教授突然一把摁住了他,眼神怔怔地盯着前方的黑暗,“看见外面放着的那些勘探机了么?那是‘914’的,是他们从我们手里冒领走的那批机器……”
“‘914’?”一听这个数字,丁史的后脊梁都凉了,一下子想到了不久前刚死的巴尔虎,“他们还没有走?”
“我有种预感,他们不会走了,因为他们的目的可能跟我们一样,都是古城。”古教授目光阴沉,脸上的肌肉抽搐了几下,“怪不得那些死亡之虫会离巢而动,原来是被这群死人赶跑的。”
丁史说不出话了,他突然又有了那种感觉,那是他刚到内蒙古草原时的感觉——当他望向黑暗,黑暗也在回望他。
谁也不可能知道,这支早已死亡的幽灵勘探队,为什么会冒领他们的生活物资?又为什么会独自来到大漠?更没有人知道,这群早已死了的人,是不是还能怀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