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若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1:31
|本章字节:7198字
小路仍是那般崎岖,以最初的姿态迎接着每一位归来的旅人。远远地就看见父亲等在村口,有车经过时,他总是微微踮起脚尖向里张望。等我站在他面前时,他又拽拽翘起的衣襟,像是要展平心中的紧张与喜悦。
他接过我不重的行李,一声不吭地走在我前面。我迈着大步,追随其后,看着他稍稍臃肿的背影,心里隐隐发酸。
走过村里的大桥时,我看到很多人正摆大灶,一家门前放置着各种鲜肉与蔬菜,管事的老爷爷叫住父亲,让他早点过来。父亲应了一声,便大步流星地向家的方向走去。我追上父亲,问他是不是刘叔家要办喜事。父亲点头后,又说刘家的女儿,嫁给了桥南边王家的儿子。父亲说得极其郑重,我听后眼中不禁有泪意涌动。
住在大桥边的刘叔,右腿在三十年前截肢。他很少出门,我很少见他,即便见到他,也总会在惊讶与害怕中远远跑开。
依旧记得,许久之前的一个冬日午后,父母都去了外婆家,家中就只剩下奶奶和我。奶奶怕我受冷,便隔一段时间在炉中添一次煤块。窗外风声鹤唳,屋内暖意流淌。我央求奶奶给我讲讲有关刘叔的故事,奶奶便戴着老花镜一边缝补破了洞的枕巾,一边向我讲发生于童话之外,却比童话更富传奇性的故事。
住在大桥之南的刘叔,与住在大桥之北的王妈原本是相爱的恋人,自小学至大学,两人皆在同一所学校,村里人皆知他们结婚不过是迟早的事情。他们没有经过“初识,相知,热恋,平淡”等所谓环节,而是在守护在彼此身边的习惯中,保持着一贯平和的热温。
这种没有世俗眼中利益,不涉及房与车的爱情,因太过美好纯真,而令人陷得最深。爱着彼此,就像爱着让人无限留恋的生命;倾其所有让对方幸福,也成了彼此心中的宗教与信仰。
于是,这就不难解释,为何刘叔在暑假期间与同学登山不慎跌落,截断右腿后,要把王妈狠狠拒在家门之外。
大学没有毕业,他便退学,在媒人的介绍下,娶了邻村一位孤儿。婚礼那天,朋友们喝得东倒西歪,口中吐出的不成句的话,都是深深的惋惜。唯有他没有沾一点酒,他怕泄露密封在心底的秘密。
她读完了大学,离开了那座繁华的、没有他的温度的城市,回到了家乡找了一份收入甚微的工作。村里人都替她惋惜,只有她知道自己心中所想,成不了他的妻子,就要成为他的邻居。就像几米说的那样:“虽然在最低的位置,看不到花朵绽放时的艳丽,然而却不会错过,花瓣飘落时在风中悠扬飞舞的浪漫。”
最终,她盘起长发,穿上嫁衣,成了别人的妻子。他在水之北,她在水之南,彼此隔水相望。
奶奶手中的枕巾已经缝补好,她摘下老花镜,又在火炉中添了一块煤。顿了顿后,她又接着说道,在同一年,刘家添了一个女儿,王家添了一个儿子。光阴流转,时日渐长,冥冥之中仿佛有某种力量,在指引着他们的孩子去走他们原来的道路。
凌晨四五点钟,天色由暗变明。
我还在睡梦中,忽然听闻鞭炮声噼里啪啦地响彻整个村子。我匆忙穿上衣服,搀着奶奶走出了家门。狭窄的街道两侧早已是人山人海,人们议论着感叹着,看着载着新娘的车在鞭炮声中缓缓驶过。
我们捂着耳朵,追随其后,想要见证那神圣的一刻。
在新郎将新娘抱下车之时,原本不完满的故事终有了称心的结局。
机场里等不来一艘船,赤道上下不起一场雪。然而,如若足够勇敢,就撕掉那张机票,来到海边;或是穿越千山万水,走到北极。
五十岁的刘叔与王妈终成了彼此的家人。虽然,最终在一起的是他们骨血的延伸;虽然,他们已经等得太久。
最后的恋爱才是初恋
阿多尼斯在《我的孤独是一座花园》中写道:“夜晚在我的枕头上沉睡,我却独自无眠。”
深夜无眠,多半为爱。
周遭阒静无声,连微风从窗口拂过都能听见。屋内没有开灯,月光也无从渗入,黑暗如影随形。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翻来覆去地想着白天和男友逛朝阳公园的场景。
因为天气转凉,游人很少,公园里很静。但转弯时,会在泛红的枫树下看到拍婚纱的一对对璧人。我拿出手机,将眼前的情景拍摄下来,并将摄影师也拍进去。
已经很久不走动,不过逛了半圈就有些累。于是,我看到路边那个木质靠椅后,便毫不犹豫地坐下来,并支使男友去买两个冰激凌回来。
我一边歇息,一边看手机里拍摄的照片,一条婉曲的小河,兀自凋零的落叶,以及认真为新人拍摄婚纱的摄影师,都被我拍得意境十足,不禁有些欣欣然。抬头时,我猛然看到左前方有一扇半开的栅栏,颇有田园风格,便情不自禁站起来准备拍下来。恰在那时,一个极为熟悉的身影朝我这个方向走来。我有些慌乱,对方看到愣在原地的我时,脸上也显出极为意外的神情。
是的,他是我的前男友。而在他身后,我的现任男友,也正朝我一步步走来。
是的,在分开之后,我仍会偶尔想起他,想起他时,心口也会如缺氧般难受。但更多的情况下,他就像是我压在箱底的衣服,虽然崭新如初,到底因为样子过时而不能穿在身上了。我无数次想象过我们重逢时的时间、地点,以及彼此相互寒暄的方式,却从未想到我们的偶然碰见,竟会由我的现任男友见证。
前男友缓缓走近我,跟我客套地寒暄。许是为了缓解尴尬,许是为了看我拍照的品位跟以前有何不同,他提出要看看我拍摄的照片。我没有理由拒绝,只得把手机递给他。他边看边说拍摄的景物还是老样子,我并不答话,只是瞅着现男友走来的方向。
现男友远远看到一个男生有些随意地拿着我的手机在看,不由得加快脚步。走到我身边后,便把冰激凌递到我手中,并替我围好松垮的围巾。此刻,前男友手中的手机,显得尤为难堪,继续拿在手中觉得不妥,如若即刻还给我,又觉得太过小气,鼻尖上不禁渗出诸多小汗珠。
我很自然地将手机拿过来,并对现男友说:“这是王鹏,跟你提过的。”
我的话音刚落,他们便相互直视着对方,仿佛要从彼此身上看到过去与现在的我。当然那不过是一秒钟之内发生的事情,一秒钟之后,现男友便向王鹏报了自己的姓名,并向他伸出右手,等王鹏握住后,他便转过头来对我说,刚刚去买冰激凌时,看到那边有几个人在踢足球,他要过去和他们一起踢,过一会儿我去那边找他就可以。
我望着他转身离去的背影,心中满是感激。他知道任何人都无权替当事人做决定,因而他让我自己去处理心上那些荒芜的杂草,而他情愿在远处静静等一个全新的我,朝他狂奔而去。如若就此弄丢彼此,只能说明彼此还不够坚定。
往昔属于逝水,落款处潦草也好,工整也罢,都永不重回,但它存在的事实无法抹去。太多的人纠结于到底该不该记得前男友,如若记得显得太过花心;如若遗忘,又显得太过薄情。因而狭路相逢时,竟不知如何面对彼此。
受了太多的伤,听了太多的爱情箴言,再次恋爱时,我们常常用经验多于用真情,猜忌多于付出。因而,最终难免从情人沦为朋友。
王鹏几次想要说些什么却又无从说起,最终只是问我怎么也来这里。我笑笑说,这个时候人很少,正适合拍照。我以同样的问题问他,他也只是说刚刚搬了新家,离这里很近,所以时常过来走走。
寒风扑面而来,时间已经一刻钟,我们并没有说太多的话。彼此挥手说完再见之后,他忽又转过身来,很认真地对我说:“祝你们幸福。”话音落下的那一刻,我与他深深吐纳一口气,如释重负般原谅了那段带伤的岁月。
他小跑着渐行渐远,我拿出手机拍下那扇半开的栅栏。此前,我曾认为永不相见,便可在无涯的时间里渐渐释然,如今转弯相逢后,我才明白,真切为对方送上祝福时,才会放下得彻底。
拍好照片后,我便一路跑着去找踢足球的男友。刚要从追逐足球的人中寻找他的身影时,却发现他站在观看的人群中,耐心而焦急地等我归来。我一手握着用来拍摄照片的手机,把另一只手交到他手心。
他始终没有提起刚刚的场景,像往常那样说着朋友们的糗事,只是他握着我的手比平日更加用力。
他手中的温度缓慢而郑重地传到我手心,我想起茨维塔耶娃那句诗:
我想和你一起生活
在某个小镇
共享无尽的黄昏
和绵绵不绝的钟声
微风叩响门扉,夜色弥漫满屋。一切悄无声息,思量许久之后,我终于给他发出那条只有“谢谢”二字的短信。
手机很快滴滴两声,我打开短信收件箱,亦只看到两个字:“谢谢。”
原来,醒着的不只我一人。
初次恋爱时,我曾觉得那是最后的恋爱。如今与他在一起,我觉得这才是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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