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莫言
|类型:文艺·名著
|更新时间:2019-10-06 11:32
|本章字节:11860字
时间:2012年12月12日地点:瑞典皇家剧院
莫言作品《红高粱》《天堂蒜薹之歌》《生死疲劳》瑞典语翻译:陈安娜(a
agusafssonchen)
瑞典电台前驻华记者:汉娜?桑伯格(ha
asahlberg)
主持人、皇家剧院剧目主任:弗洛林(magnusflorin)
主持人:亲爱的观众朋友们,欢迎你们来到皇家剧院,我们每年请诺贝尔文学奖的得主到皇家剧院一起欣赏他的作品,这已经成为我们剧院和我作为剧院主管的一个非常热衷的传统了。今年的获奖者是莫言。我们接触到我们自己的根源是非常重要的,同样重要的是我们可以接触到其他人的根源,所以我非常高兴今天晚上我们将会深度地进入莫言的作品里。现在欢迎莫言和陈安娜以及我们剧院的演员来到舞台上。
汉娜:我非常高兴今天终于能够见到您了,因为在10月份的时候我去了高密您的故乡,在那边见到了您的哥哥和您90岁的父亲,还有你的表弟,是地方文化局的局长。我也非常感激您以前看我的诗,给我各种指点。但是当我在找您的时候,他们都跟我说您非常忙,根本没时间见我,也说您正在写您的诺贝尔致辞,甚至连您家里的电话都已经关掉了。所以我现在非常高兴终于捕捉了您,您哪里都逃不掉了。我首先想问您,从高密到这儿非常遥远,您这一周来有什么感想,有什么经历可以跟我们谈一下?
莫言:首先我感觉到非常地遗憾,没有在高密接受你的采访。
汉娜:但是有很多其他人接受了我的采访。
莫言:因为我不知道你长得这么美丽,所以我感觉到很遗憾。否则的话,我非得接受你的采访,一定要给你一个时间。诺贝尔文学奖公布后两个多月的时间,我确实有很多的感受。本来我是一个非常普通的人,我在大街上行走,在商店里买东西,在饭馆里吃饭,没有人来问过我。现在无论是在我的故乡还是北京,我走到街上,骑着自行车,就会有人追着我拍照。这使我感觉到诺贝尔奖确实是一个非常著名的奖项,它可以在瞬间把一个人改变。我想尽管现在很多人认识我,但是我自己更加认识我自己。获奖之前和获奖之后,对我来讲,我感觉到我自己没有任何本质上的变化。而且我想对于一个作家来讲,更重要的是在获奖之后要继续写作。
瑞典演员朗诵莫言作品《翻》
“贤弟,”我小学时的同学,现任我家乡那个镇的党委书记王家驹在电话里忧心忡忡地对我说,“贤弟啊,愚兄碰上麻烦事情了……”
我基本上可以猜到我的这些当了官的同学碰上的麻烦是什么,因此就轻描淡写地、含含糊糊地说:“老兄,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女人嘛……”
他着急地说:“贤弟,你想到哪里去了?如果是那样的事情,我何必找你?”
“到底是什么事?”
我从他的口气里,似乎感到了他遇到的问题的严重性,便说:“只要是我能帮上的……你尽管说……”
于是我的这位小学同学,就在电话里,给我讲述了他碰到的麻烦事情。
“贤弟,”王家驹忧心忡忡地说,虽然是电话千里传音,但我仿佛看到了他愁容满面的样子,“你是知道的,我的那个儿子,名字叫小龙的,今年五岁,长得胖头大脸,人见人爱,四岁就能背诵五十多首诗歌,还会唱十几首歌曲,像那首《我家住在黄土高坡》,那是多么高的调门?一般人根本唱不上去,可是小龙就能唱上去,还有形有架的,很像个小小歌星,可是这个孩子,最近得了一个怪症候,翻东西。就是见到什么都要翻过来。最早是把一个气球翻了过来,这没有什么,气球,小孩子都翻过,接着就把一双袜子翻了过来,这当然更正常,甚至可以说是好习惯。接着把枕头翻了过来,弄得满床都是荞麦皮。荞麦皮里有很多虫子,一种黑色的虫子。我想也许是虫子在枕头里啮咬荞麦皮发出的声音被他听到了,小孩子好奇,于是他就把枕头给翻了过来。这不是坏事,甚至也可以当成好事。要不是他,我们每天都枕着虫子睡觉,要是钻到耳朵里去几个,那就不得了了是不是?前几天下雨,灌出来许多蚯蚓,他把那些蚯蚓,像翻鹅肠子一样通通翻了过来,弄得双手腥臭无比。暑假时,他到姥姥家去住,把他姥姥家的几只母鸡,也全部翻了过来。翻出来内脏,还不罢休,接着把那些脏器和肠子,统统地翻过来。仿佛他要从里边寻找什么东西。他姥姥吓坏了,打电话让我们去领孩子。趁着这工夫,他把姥姥邻居家的一只小狗也给翻了过来。我老岳母一见我就说:‘快快领走,你们的孩子疯了。’我看到那些死得很惨的母鸡,和那条肝肠涂地的狗,赶快掏出钱来息事宁人,并做张做势地打了儿子一巴掌,他没有哭,仿佛没有感觉到我打了他。他的眼睛怔怔地盯着那头拴在木桩上的骡子,仿佛在盘算着该从哪里动手把这个大家伙也翻过来。
我把儿子带回家,严肃地教育他,并威胁他如果再敢乱翻东西,就剁掉他的手指。他撇着嘴,手里翻着一个玩具狗熊,哭了。夜里,我突然感觉肚子上痒痒的,睁眼一看,是我的儿子,用指头在我的肚子上比量着,我知道他是想把我翻过来。我一巴掌就把他扇到了床下。他哇哇地哭着,顺手把一只鞋子翻了过来……贤弟,你说怎么办?”
汉娜:刚才我们听到的那个故事,有了这个比较奇怪问题的人是一个政府官员,是吗?
莫言:对。
汉娜:您自己也是从比较底层的社会到了高层,您做了我们瑞典人说的“旅途”,这个旅途怎样影响了您的写作?
莫言:这个故事讲一个小孩在翻东西。首先我讲讲这个是怎么构思的。我记得小时候我们家曾经杀了一只鸡,因为那时候杀了一只鸡是很少见的一件事,很不容易,很珍贵的。鸡的肠子我们都舍不得扔掉,要把它翻过来,洗干净,吃掉。我母亲让我翻,但是我怎么也翻不过来,这个时候我邻居一个跟我差不多大的小男孩过来帮我翻。他把那个鸡的肠子的下口捏住,上口灌上水,一下子就翻过来了。这个情节一直记在我脑子里。后来我决定写一组短的的时候,就突然想到了这个情节。但是我想光写翻鸡肠没什么意思,于是就让那个小男孩什么都翻,最后差一点把他爸爸都翻过来。当然这里面也有一些讽刺性,有的读者也说他爸爸肯定是个贪官,他之所以怕被别人翻过来,就是怕他犯下的错误被暴露。当然,我想读者也可以对这个故事有另外的更多的解读。我在写的时候也没有完全把它作一个定义,所以这是我一再讲过的比较有味道的,有很多的意义,每个人都可以解读。我想,即便到了现在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我也没有成为人上之人,我还是一个普通的人。我来瑞典以前,我父亲给我打电话嘱咐我,不要忘记,自己是个农民。
瑞典演员朗读莫言作品《红高粱》
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敌人的汽车队。奶奶披着夹板,送他们到村头。余司令说:“立住吧。”奶奶就立住了。奶奶对我父亲说:“豆官,听你干爹的话。”父亲没吱声,他看着奶奶高大的身躯,嗅着从奶奶的夹祆里散出的热烘烘的香味,突然感到凉气逼人。他打了一个战,肚子咕噜嗜响一阵。余司令拍了一下父亲的头,说:“走,干儿。”
天地混沌,景物影影绰绰,队伍的杂沓脚步声已响出很远。父亲眼前挂着蓝白色的雾幔,挡住了他的视线,只闻队伍脚步声,不见队伍形和影。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奶奶像岸愈离愈远,雾像海水愈近愈汹涌,父亲抓住余司令,就像抓住一条船舷。
父亲就这样奔向了耸立在故乡通红的高粱地里属于他的那块无字的青石墓碑。他的坟头上已经枯草瑟瑟,曾经有一个光屁股的男孩牵着一只雪白的山羊来到这里,山羊不紧不慢地啃着坟头上的草,男孩站在墓碑上,怒气冲冲地撒上一泡尿,然后放声高唱:高粱红了——日本来了——同胞们准备好——开枪开炮——
有人说这个放羊的男孩就是我,我不知道是不是我。我曾对高密东北乡极端热爱,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仇恨,长大后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我终于悟到: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生存在这块土地上的我的父老乡亲们,喜食高粱,每年都大量种植。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洸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
汉娜:在我们周围我们可以看到有剪纸,这是中国农村里家家户户都会剪的,要么就是在家里作为装饰。这是中国的传统,但是当我到了你的家乡高密的时候,我看到的不是剪纸,而是工厂里做的瓷瓦片,放在墙上,上面有金鱼图案的。但是在你的故事里,你把这个农村描述得非常有生命力。在你的故事里我也看到了我们以前诺贝尔文学获奖者拉格洛夫,是一个瑞典的女作家,你们有共同点,会利用家乡的印象和人。这个女作家家乡的人,他们一直是挺担心的,怕把他们作为材料写到她的故事里,我想知道您高密家乡的乡亲他们有没有类似的感觉呢?
莫言:首先我讲讲这个剪纸,剪纸最早叫窗花,它是贴到窗户上的。以前农村的窗是木格子窗,每年到春节的时候,会把旧的白纸撕掉,贴上新的白纸,然后用红纸剪成窗花贴到上面。白纸上贴上红窗花就会显得非常美丽。现在农民的生活发生了变化,富裕了,旧的房子推倒了,盖了新房子,新房子全是玻璃窗。所以因为窗户发生了变化,窗花剪纸已经没有什么需要了。所以现在中国很多所谓的民间艺术实际上都是因为生活的环境发生了变化而没有人再去研究,再去创造了。我想任何一个作家在写作的时候都会大量地使用他故乡的素材、他青少年时期的记忆。我的里面有很多的人物,实际上都在生活当中有原型。他们到底是喜欢我把他们写进去还是不喜欢写进去,这事没问过。
主持人:他们不会跟你反映什么吗?
莫言:我没成为作家的时候,他们当然什么都跟我说。后来我开始写小说了,我发现他们跟我说话就很警惕。有的人就半开玩笑地说,别见他,小心他把你写到里去。但是我想这些人肯定是干过坏事的,干了好事的,他希望我把他写进去。这时候我就感觉到作家的一种力量,就是坏人见了你就害怕,怕你把他写到里去。
汉娜:我非常好奇你的书里面有一个人物,他是个瑞典人或者他父亲是瑞典的一个传教士。
莫言:这个问题太有意思了,我今天下午两点的时候就跟一个瑞典传教士的女儿在一起谈话半小时,她从乌普萨拉坐火车赶过来。她一开口就是我们家乡话,但她的外貌毫无疑问是一个西方人。她的爷爷、她的父亲都是瑞典的传教士,在我的家乡那边传教。这位女士1931年出生在我的故乡东边那个城市青岛。她一直在我的家乡旁边那个县生活到17岁,1948年才回到瑞典。我和她谈起了曾经在我们县传过教的瑞典的传教士,她马上就把这个人的名字说出来了。我想我的里面出现了瑞典传教士跟这个事实是密切相关的。我写的里面有瑞典传教士,当时中国个别的人还写文章批评我。他们认为我想得诺贝尔文学奖,所以故意地把一个瑞典传教士写到里面。
汉娜:是不是这样?
莫言:后来我就说,确实是瑞典传教士在我的老家高密传教,我也不能捏造,歪曲事实吧。我的里有瑞典传教士,而且他跟中国的妇女结婚生了个儿子,当然这个是我虚构的,实际上他们在中国生活得非常艰苦,他们自己要养羊,自己要开荒种地。在高密,还有一个瑞典的传教士在战争当中被打死了。这是《丰乳肥臀》里的故事。
瑞典演员朗读莫言作品《天堂蒜薹之歌》
我仰面朝天躺在玉米地里,透过刀剑般的玉米叶,看着天上的云。没有云,云飘走了,阳光炽烈,滚烫的浮土烫着我的背,白色的药液凝成珠子,挂在玉米叶的绒毛上,欲滴不滴,像挂在她睫毛上的眼泪……麦浪滚滚,风停止时,没有了麦浪。成熟的小麦微微低垂着头,两只喜鹊掠着麦穗飞,一前一后追逐着,后边的一只总想咬住前边一只的尾巴,它们喳喳唧唧地叫着。一只麻雀好奇地跟随着它们飞,也喳喳唧唧地叫着。空气里充满蒜薹拔过从蒜秸深处放出来的味道。金菊一个人弯腰割着麦,她把麦子一把把塞进两腿之间,麦穗沉甸甸晃动着,高高地翘在她的屁股后,好像粗大的金尾巴。我的麦子割完了,一捆捆摆在地上,麦茬缝里一行行瘦弱的玉米见到阳光,它们是套种的,被麦子欺侮得又细又黄。我是光棍一条,二亩地不够种的。
自从我前年复员回乡,就注意到了这个姑娘。她长得不漂亮。当然我也不漂亮。当然她也不难看。当然我也不难看。记得我当兵走时她是那么小,那么细,现在她这么大这么粗。我喜欢粗大。我的麦子下午运回家。我抬手看看表,上海产宝石花牌手表,每天注定要比标准时间快跑二十秒,现在11点零30秒,前天跟着收音机对过表。每天扣去二十秒,现在11点零10秒,回家不着急。
安娜:你好像写得特别快,而我翻译得非常辛苦,您的写作过程,比如说您写《天堂蒜薹之歌》,您是整个故事都已经构思好了,还是一边写一边构思的?
莫言:各种情况都有,有的是想得非常成熟了然后开始写,有的小说就是脑子里面有一个大概的想法,就可以拿起笔来写。我发现很多精彩的细节是在写作过程中产生出来的。《天堂蒜薹之歌》应该是属于后面这种情况。这部实际上还是有一个故事的原型,1987年的时候在我的故乡山东某个县里面确实发生过一件类似的事情。看了有关这个事件的报道,就很冲动,很气愤,心里面就很生气,拿起笔来就想把它变成一部。
安娜:这也是你的书里面比较典型的一个特点,好像能够让人感觉到你的确是很冲动,你不是旁观者,你不是安安静静地在旁边这样写,而是完全参与在里面的,这和《红高粱》也有相似的地方。
莫言:我确实喜欢写的时候把自己写进去。《红高粱》《天堂蒜薹之歌》这些还好一点,到了《生死疲劳》里面的莫言直接跳到里面去充当了一个人物,变成了其中的一个人物。当然这个里的莫言跟现在坐到这里的人区别还是很大的。应该说他既是我,又不是我。所以我想在写的时候,里的莫言几乎是没有什么优点的,坐在这儿的莫言优点还是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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