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颜之推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1:33
|本章字节:1676字
魏世王修母以社日1亡;来岁社日,修感念哀甚,邻里闻之,为之罢社。
今二亲丧亡,偶值伏腊分至2之节,及月小晦后,忌之外,所经此日,犹应
感慕3,异于余辰,不预饮宴、闻声乐及行游也。
【译文】
魏朝王修的母亲因为是在社日这天去世的,第二年的社日,王修感怀思
念母亲,十分哀痛。邻居们听说此事后,为此而停止了社日的活动。现在,
父母亲去世的日子,如果正碰上伏祭、腊祭、春分、秋分、夏至、冬至这些
节日,以及忌日前后三天,忌日晦日的前后三天,除了忌日这天外,凡在上
述的日子里,仍应对父母亲感怀思慕,与别的日子有所区别,应该做到不参
加宴饮、不听声乐以及不外出游玩。
【注释】
1社日:祭祀社神之日。
2伏腊:伏祭和腊祭之日。伏祭在夏委伏日,腊祭在农历十二月。分:
春分、秋分。至:冬至、夏至。
3感慕:感伤思慕。
【评语】
父母对子女有养育之恩,在父母忌日,以适当方式表达对亲人的哀思,
理所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