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贤篇六○窃人之美古人所耻

作者:颜之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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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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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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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384字

用其言,弃其身,古人所耻。凡有一言一行,取于人者,皆显称之,不


可窃人之美,以为己力;虽轻虽贱者,必归功焉。窃人之财,刑1辟之所处;


窃人之美,鬼神之所责。


【译文】


采用了某人的意见却抛弃了这个人,这种行为被古人认为是可耻的。凡


采纳一个建议、办理一件事情,是得到别人的帮助,应该赞扬人家,不该窃


取他人成果,当成自己的功劳。即使是地位低下的人,也一定要肯定他的功


劳。窃取别人的钱财,会遭到刑罚的处置;窃取别人的成果,会遭到鬼神的


谴责。


【注释】


1刑辟(bi闭):刑法;刑律。


【评语】


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这是为人处世应遵循的起码准则,岂能


不思进取,不发奋努力,靠窃取他人成果来满足私欲。这与窃取他人钱财一


样,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必将受到应有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