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阿明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1:54
|本章字节:6172字
列车驶过丰台站,郑洁就问我干嘛愣神。我要说我想个妞儿,她不会奇怪,但要说我出去几天就想北京,她准会哈哈大笑的。顺着窗口往外瞅,如同繁星的灯火,和那变幻莫测的流荧彩虹,衬托出都市那离我实在遥远的古老情致,无论我用什么样的方式思考,无论现代化怎样妆点,这都市在我眼里永远是挺着胸脯、穿着旗袍的美丽倩影。我没意识到下车后我居然蹦蹦跳跳的。我扛着设备,郑洁让我小心点儿,那可是一百多万的家什啊。我怀疑自己有点假模假式。
西安之行,我欠了郑洁一份情。
过了几天,我按她留下的地址去剧组找她。剧组设在s部附属的西郊仓库,主创人员都已经驻组。我本想请郑洁吃顿饭,见她特别忙,念头也就打消了,不想郑洁扔下活儿和我出来了。她说她要和我吃饭,并说作为制片盯着创作人员弄分镜头剧本,不过是为了节省开支。她告我那个大脸盘子的导演为了体现一个英雄,在这么十几集电视剧里下了六十八次雨,刮十四次大风,不盯着可怎么整。行业片你可以瞎编,可搞分镜头时不行,中央台要是因为质量不安排播出,和s部没法交代。我说这么忙还出来和我吃饭,真有点儿不好意思。她讲的那些玩艺儿,我没上心,只想请请她。我说我几乎什么都没干,连吃带喝还拿了八百块钱。她一沾酒,话就多了,但这次可是“贴近生活”了。
“你这么客套真是没劲。对了,要不我也得让王子和找你,到时你进组有困难吗?反正,没别的,拍电视挺苦的。”我有时敏感的很是多余。“我可不是为了这个来找你。”
“你这人就这点儿不好,何必呐,认识了就是朋友,一开始我还真讨厌你。你的毛病不光是认真,还挺倔,就是一样好,实在!不然我才不管你呢。”
看着郑洁变态的表情,我搓火搓大了。我笑着说我可以不来,不用非管不可。
她说:“别跟我这样,我比你大几岁,王子和那圈子里的文化人算什么,一天到晚假正经。你在社会上混,要是不懂得掏坏,起码也别愣充圣人和自己过不去。希圣,我和你讲这些本来是挨不上的,也不是我喝多了,我只是觉得你有点儿愚,另一方面也是我确实想胡说八道一通。这些日子我有点儿憋屈。我看得出来,你是个没有什么本事的好人,可在我们圈子里,有本事的坏人太多,太让我厌倦。”
我并不怎么想说话,直劝郑洁喝酒。要是换上别的女人和我这样,我肯定翻了。我没那样是我不摸她底,也感到新奇。
“到时你来吧,只要别觉得烦。”
我说:“怎么会呐。”
“你肯定会的,你这张受难的脸就注定你不会喜欢。这部戏上完后,你能拿到两万多块钱,对你是个诱惑吧?”
我点头承认,脸上没什么表情。“我是个俗人。”
“都是俗人。”
“郑洁,你好像并不喜欢干这行。只是挣钱看起来挺容易,我看你们一倒手,钱就算挣了,对你来讲,也是很有诱惑力。”
“没劲,我不知道我爱干什么,凡是把一件事当作职业,实际看起来都不怎么来劲。比如说你写,是一种职业吗?”
“好像是一种需要吧。”
“说起来你也别见笑,我真想过一种安逸的家庭妇女生活,过平淡的日子。”
“那不是太容易了。”
“不,平淡是无法刻意追求的。我有太多的弱点,最大的弱点就是爱钱。再说了,世界上没有不爱金钱的女人。我说这些你们是不是不爱听啊。还是说你吧,你得改变你的生活,我才不怕你接受不接受呢,否则,你会后悔的,你以为很牢固的东西,实际并不是那么回事,就说你的婚姻……”
郑洁酒喝得云山雾罩,我制止住她。我无法点明我厌恶现在的交谈,就开始吃喝,偷眼见她又显出可怜人的表情。
我说:“你老是这样看人吗?”
“其实你也在这样看我。说不清谁是谁非,咱俩能认识也是缘分。我从小也挺喜欢文学的,对你有点儿兴趣是因为王子和说你写得不错,只是不怎么走运。你又不怎么爱说话,看上去城府挺深,似乎有点儿学问,只是有点儿格格不入。这样不太好吧。”
“我弄不清自己。”
“弄不清自己的人多着呢,就是别把自己太当回事儿。”
又添了酒,又添了菜,全是郑洁点的。我的血管也开始注入过量的酒精,再谈论什么就都无所谓了。我说认识郑洁很幸运。她听了眯起眼睛乐,再说什么也不觉刺耳了。后来我想我们达成很没劲的协议:我们说我们是最好的朋友。
最后,还是郑洁付的钱,给我留下她家的电话。她离开的时候,显出情深意长。我也颇动情地扬扬手。我们分手的情景有些戏剧化,而且很有些小丑儿的味道。当我想到文惠,心里有滋有味地分配可能到手的两万多块钱,很快就分没了,于是又有了新的欲望,心想要是老跟着郑洁,还有可能得到第二个两万多块钱。这次分得慢些,再冒出来的贪欲似是野蛮了。就是在这兴奋中,自行车撞到三轮上。那板爷看见我的破自行车,用北京特有的嬉皮笑脸让我使足了劲撞!我笑了,飞也似的骑了出去,去了大栅栏。郑洁给了我一个太美丽的希望,那可是整整两万多块呀,也就是说用不了多少时间我手里就差不多拥有整整五万块钱现金了。五万的确是个令人振奋的数字。文惠早就张罗给我买双鞋,我没同意也是不愿让她破费。现在有希望了,何不去武装一下。郑洁也说让我来剧组时穿戴要像个样,现在人都注意形象,就说不是怕别人瞧不起,自己也觉得体面不是。我享受着下午的阳光,眼睛有些发痒,顺着脊梁有麻酥的感觉,再瞟着两旁的路人,装束多有些臃肿,天开始冷了。尽管如此,嘈嘈杂杂仍是大栅栏着名的特征之一,远比它的繁华叫得更响。我存好车,不得不加劲在密集的人丛中冲锋陷阵,一连逛了三处鞋店,最后花两百块钱买了双鞋。临出门,我见有“厂家赔本清仓销售”的字样,往前一凑,很漂亮的棕色皮靴才四十块钱,只是有些变形。我说看看,小伙子不由分说把靴子塞进我怀里。我付过账,挺美,也觉得占了个便宜,把脚下的玩艺儿丢进垃圾箱。当换上新靴子,人的整个感觉就不一样了,像是挺拔了。兜里有钱脑子里有了希望,就开始想到挥霍。我一直惦念弄套《太平广记》瞅瞅,这书哪都有,对我来说也贵了点儿,以前读过几页,用我的水平理解是鬼魔道眼的还挺神,在书店看了半天,咬着牙还是没舍得掏钱。我耽误了会儿时间,让对面把两只蚂蚱眼描出凤尾的小售货员一通嘿唬,问我到底买不买。我没法长志气,将书悻悻还回去。这时却听见有人叫我的名字。
天啊,我做梦没想到眼前竟是真正掏心爱过三年的敏。
当时我可真恨不得宰了的小***。
敏穿了件说不清什么料子的紫色风衣,在空气的对流中都能乱抖,不像是高档的玩艺儿。她烫了头,跟带顶帽子差不多,裤子极瘦,紧绷着细长的两腿,脚下那双运动鞋倒是挺时髦的名牌。我想不出该说什么,比较傻地瞎问起来。
敏说她很忙,还是接受了我提出喝点儿什么的请求,并说知道就近有个地儿不错。我们一同走出书店,钻进设在电影院二楼一家小店。落座后,我环顾四周,尽是些没坐相的男女,像一群漂泊在孤岛上的醉生梦死的尤物。气氛倒是好感染人。给她要了杯冰淇淋橙汁,我点了啤酒,让她安下心,反正我们也做不成坏事。她笑了,不像以前那般迷人。她说她刚生完孩子,是个男孩,挺高兴的,只是担心身体发胖,来书店就是想买本关于健美减肥方面的书。然后,她用颇令人费解的狡猾问我怎么样?我如实报上,还是光棍,但把和文惠的关系讲了讲。她矫揉造作地伸出手表示祝贺。
:?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