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虫鸣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2:48
|本章字节:5950字
冷风拍打着冰冷的脸颊,江紫末摸摸脸,却没有摸到眼泪。一度她以为自己落泪了,然而心一次次地牵痛,却更像是听了一个伤心的故事。记起的片断很明晰,但前因后果却模模糊糊,如同另一个人的人生,只目睹他的现在,而无法循出它的前传后续。
她甚至怀疑那些事真是亲身经历过的吗?为什么对那段回忆如此陌生?假如她就是那个江紫末,为什么她没有感受到一种切肤之痛?
又假如,她当初没有找出那个长方形盒子,没有触摸到那些真实的模型,她真的会怀疑,那是别人的故事。
她用手支着额头,全然不理会自己已经快被冻成冰块了,一径坐着,仿若一尊泥塑。
冻死以前,手机铃声终于打断她的追忆与苦思。
屏幕上来电姓名让她嘴角扬起,心也温暖起来,接通,听到那边温柔的声音:“买好了吗?”
“嗯。”
“那现在是在家?”
哎,溜号这么久,是实话实说呢?还是撒谎迷路了?
略微沉吟,她说:“我在咖啡馆,就是租赁我们房子的这家。”
听筒里沉寂了几秒钟,她清楚地听到自己急促的心跳声。他应该很不高兴吧,只是来买牙刷的,却在这里耗了这么久,难保他不多心。
正要解释,听见他说:“会开完了,现在去接你。”
“好啊,我在路口等你。”
她并不想他再来到这里,这个地方,也许有过很多珍贵的回忆,却是他们后来几年痛苦的源头。
仍然如从前一样,假装什么也想不起来,假装自己是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22岁小姑娘,与儿子斗嘴,被老公欺压,安然而甜蜜的日子,仿佛可以就此绵延至遥远的人生尽头。
只在街口喝了二十分钟冷风,自辉的黑色轿车便停在了她身前。从缓缓放下的车窗里,窥到他英俊的脸,出门前是她替他打理的头发,经过几小时的冗长会议仍纹丝不乱,熨帖的西服襟口处平整,领带是她选的,一面闻着他呼出的气息,一面替他打了一个适合出席商务会议的领带结。
到底还有没有人跟他一样,可以时时维持一个干净体面风度翩翩的形象?
唉,还有那张脸,真是怎么看怎么好看!
上车,还未系安全带,她就迫不及待地扑过去,抱住他的脸狠狠亲了一口。
童自辉一路过来,一直担着心,见她这么热情,倒是放了心。猜到她也许是不想回家跟父亲相处,才故意在外逗留的,正好老街到咖啡馆也不远,去那里坐坐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握着她的手,他皱一皱眉,开了暖气:“怎么冻成这样?”
“等你等的呗!”江紫末无赖地咧开嘴一笑,趁他还没发动汽车,又扑过去亲了一口,“快说你内疚吧,说你心疼我吧,这样才不辜负我故意在冷风中站了二十分钟。”
自辉不理会她发疯,撇了撇唇,发动汽车,却不是开往回家的方向。
“咦?不回家吗?”
“今天陪你溜号,先去吃中饭,再到公园散步,五点钟直接去学校接童童回家。”
确实有很久都没有两个人的独处时间了,江紫末想,除了老妈把童童和小惠接走那次,两个人的独处时间只在大家都睡了以后的深夜,那点时间实在是太微不足道。
她虽然很向往两个人独处的时光,但也明白养育孩子的责任,心里并无抱怨。何况,童童带给她的快乐实在太多,相信自辉也如是想,所以即使没有独处的时间,他们的生活依然快乐。
当下,自辉既然主动提出,而她则是想起家里那个公公嫌弃的表情就浑身发冷,何不顺从心意贪图这短暂的快活?
她才想清楚,车却停在了老街路边。见自辉已拔下车钥匙,她不解地问:“怎么啦?”
自辉指着街对面那块乌黑的“和记炒面”招牌:“好久没吃过那里的面了。”
说完打开车门,紫末也只好跟着下车。
自辉待她走到面前,自然地牵住她的手过马路。
这家面店紫末自小时候就经常光顾,老妈在附近的一家酒楼担任大厨,周末忙不过来,又不忍心让紫末在一旁干等着,常常是给她几块钱,让她自己去老街玩耍。紫末吃惯了酒楼里的大鱼大肉,街头巷尾那些新奇有趣的小吃也照样引她垂涎,那几年里,她从街头吃到巷尾,又从巷尾吃回来,烤地瓜、棉花糖、冰糖葫芦那些小摊贩几乎都认识那个背着书包、扎两条辫子的小姑娘。
和记面铺的老板年事已高,早就不再出现在铺子里,儿子接手生意后,一再地扩张门面,如今再要吃一碗特色炒面,走出家门,就有一家干净卫生的炒面店,大可不必再老远跑来老街。
紫末不同,对这里有着特殊的感情,因为吃着面,就总会想到身在油烟中的老妈,是她一铲一勺地养活自己,她不能不体恤母亲的辛苦,因此总显得比同龄的小孩子更加听话。
对她而言,只有这间年月已久的店铺才是真正的“和记炒面。”
走进店铺里,伙计都是年轻人,也是些生面孔。他们在靠墙的位置坐下来,年轻伙计带着热情的笑容过来招呼。
自辉看着贴在墙上的菜谱,嘴上极快地念着:“大骨汤,卤鸭头,红煨牛肉,两份炒面,一份不加香菜。对了——再上一瓶二锅头。”
伙计忙着去厨房传话了。
“开车还喝酒?”紫末语带关切地责备道。
自辉不以为意,“公园就在附近,一会儿走过去,酒气就散了。”停了一停,又说,“何况,只二两,还不够你喝的,醉不倒我。”
江紫末哀怨地盯着他,连她嗜酒的德行也清楚,真不知道这人娶了她以后到底有没有后悔过。
自辉仿佛知道她在想什么,微笑着说:“认识你之前,我从不喝白酒。你经常拉我来这里吃饭,喝多了就开始强灌我,也不管四周有多少双眼睛在看,就摇摇晃晃地扑过来,抱住我的脖子往我嘴里倒酒。后来为了不让你出丑,不等你来灌,我自己就主动喝下了。”
紫末的额头滑落一滴虚无的汗,虽然自知酒品不好,但有他说得那么失态吗?栽赃!这一定是栽赃!
半晌,又听到他的低笑声:“想不到如此一来,我的酒量变好了。但我习惯了红酒的柔和,始终不喜欢烈酒。也只有跟你一起时才会喝。”
这时,伙计端了菜和面来,自辉接过那盘没有放香菜的炒面放到紫末面前。
紫末为自己挑食感到很不好意思,只好辩解:“香菜的味道很怪异,你怎么能习惯的?”
自辉推一推面前那盘鸭头,对着正用筷子挑出鸭脑髓的紫末笑道:“我也搞不懂一些人为什么抱着动物的头颅还啃得津津有味,先不说残不残忍,单是看着那双被挖掉眼珠子的眼睛就挺瘆人的。”
“噗——”半边鸭头从紫末的嘴边滚落,再看向桌上的那些被剖成两半的鸭头,一只只空洞的眼睛仿佛都极为扭曲而痛苦地盯着她,她只觉得喉咙忽起一阵奇痒,伏在桌边干呕不止。
太狠了!自己不爱吃的东西就不准别人吃。
缓过神来,她眼神哀怨地盯着自辉,却吃惊地看到他拿起半个鸭头送到嘴边,极之“优雅”地啃了起来。那么体面的人,实在是不适合吃这种粗鲁的食物,可正是这种怪异让她默默地低下头,一声不响地吃着没有香菜的炒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