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青葱少年,逐梦异国清华八年(6)

作者:梁实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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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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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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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7620字

但是既上船后,大失所望。城市生活不但是陆地的,水上也有城市生活。我在烦闷时愈加渴念我在清华的朋友。这里竟连一个能与谈话的人都找不着。他们不但不能同你讲话,并且闹得你起坐不宁。走到这里是“麻雀”,走到那里又是“五百”;散步他拦着你的道路,静坐扰乱你的思想。我的诗被他们戕害到几底于零,到了日本海峡及神户之布引泷等胜地,我竟没有半句诗的赞叹歌讴。不是到了胜地一定得作诗,但是胜地若不能引起诗兴,商店工厂还能么?他到了美国之后八月十四日自芝加哥写的一封信,首尾是这样的:


在清华时,实秋同我谈话,常愁到了美国有一天被碾死在汽车轮下。我现在很欢喜地告诉他,我还能写信证明现在我还没有碾死。但是将来死不死我可不敢担保。


啊!我到芝加哥才一个星期,我已厌恶这生活了!


他虽厌恶芝加哥的烦嚣,但他对美国的文化却很震惊,他在这第一封信里就说:“美国人审美的程度是比我们高多了。


讲到这里令我起疑问了。何以机械与艺术两个绝不相容的东西能够同时发展到这种地步呢?”


一多在芝加哥的生活相当无聊,学画画是些石膏素描,顶多画个人体,油画还谈不上。图画最要紧的是这一段苦功,但是这与一多的个性不能适合。他在九月十九日来信说:


实秋:


阴雨终朝,清愁如织;忽忆放翁“欲知白日飞升法,尽在焚香听雨中”之句,即起焚香,冀以“雅”化此闷雨。不料雨听无声,香焚不燃,未免大扫兴会也。


灵感久渴,昨晚忽于枕上有得,难穷落月之思,倘荷骊珠之报?近复细读昌黎,得笔记累楮盈寸,以为异日归国躬耕砚田之资本耳。草此藉侯文安。


可见他对于中国文学未能忘情。他于翌年二月十五来信说:


我不应该做一个西方的画家,无论我有多少的天才!我现在学西方的绘画是为将来做一个美术批评家。我若有所创作,定不在纯粹的西画里。但是我最希望的是做一个艺术的宣道者,不是艺术的创造者。


可见他对于绘画之终于不能专心,是早已有了预感,又因为青春时期只身远游,感触亦多,他不能安心在芝加哥再住下去。他于五月二十九日来信说:


芝加哥我也不想久居。本想到波斯顿,今日接到你的信,忽又想起陪你上colorado住个一年半载,也不错。你不反对罢?


我想他既要学画,当然应该在芝加哥熬下去。虽然我也很希望他能来珂泉和我一起读书,但是我并不愿妨碍他的图画的学习。所以我并不鼓励他到珂泉来。


我在一九二三年秋到了珂泉(coloradosprings),这是一座西部的小城,有一个大学在此地,在一些西部小规模的大学里,这算是比较好的一个。这里的风景可太好了,因为这城市就在落矶山下,紧靠在那终年积雪的派克峰的脚下,到处是风景区。我到了这里之后,买了十二张风景片寄给一多,未署一字,我的意思只是报告他我已到了此地,并且用这里的风景片挠他一下。没想到,没过一个星期的工夫,一多提着一只小箱子来了。


一多来到珂泉,是他抛弃绘画专攻文学的一个关键。


科罗拉多大学有美术系,一多是这系里唯一的中国人。


系主任利明斯女士,姐妹两个都是老处女,一个教画,一个教理论。美国西部人士对于中国学生常有好感,一多的天才和性格都使他立刻得到了利明斯女士的赏识。我记得利明斯有一次对我说:“密斯脱闻,真是少有的艺术家,他的作品先不论,他这个人就是一件艺术品,你看他脸上的纹路,嘴角上的笑,有极完美的节奏!”一多的脸是有些线条,显然节奏我不大懂。一多在这里开始画,不再画素描,却画油彩了。


他的头发养得很长,披散在头后,黑领结,那一件画室披衣,东一块红,西一块绿,水渍油痕到处皆是,揩鼻涕,抹桌子,擦手,御雨,全是它。一个十足的画家!


我们起先在一个人家里各租一间房。房东是报馆排字工人,昼伏夜出,我们过了好几个月才知道他的存在。房东太太和三个女儿天天和我们一桌上吃饭。这一家人待我们很好,但都是庸俗的人。更庸俗的是楼上另外两个女房客,其中一个是来此养病的纽约电话接线生,异性的朋友很多,里面有一位还是我们中国学生,几乎每晚拿着一只吹奏喇叭来奏乐高歌,有时候还要跳舞。于是我们搬家。为了省钱,搬到学校宿舍海格门楼。


这是一座红石建的破败不堪的楼房,像是一座堡垒。吃饭却成了问题。有时候烧火酒炉子煮点咖啡或清茶,买些面包,便可充饥。后来胆子渐渐大了,居然也可炒木樨肉之类。有一次一多把火酒炉打翻,几乎烧着了窗帘,他慌忙中燃了头发眉毛烫了手。又有一次自己煮饺子,被人发现,管理员来干涉了,但见我们请他吃了一个之后,他不说话了,直说好吃。他准许我们烧东西吃,但规模不可太大。


一多和我的数学根底原来很坏,大学一定要我们补修,否则不能毕业。我补修了,一多却坚持不可。他说不毕业没有关系,却不能学自己所不愿学的课程。我所选的课程有一门是“近代诗”,一共讲二十几个诗人的代表作品。还有一门是“丁尼生与白朗宁”。一多和我一同上课。他在这两门课程里得到很大的益处。教授戴勒耳先生是很称职的,他的讲解很精湛。一多的《死水》,在技术方面很得力于这时候的学习。在节奏方面,一多很欣赏吉伯林,受他的影响不小。在情趣方面,他又沾染了哈代与霍斯曼的风味。我和一多在这两门功课上感到极大兴趣,上课听讲,下课自己讨论。一多对于西洋文学的造诣,当然不止于此,但正式的有系统的学习是在此时打下一些根基。


我们在学校里是被人注意的,至少我们的黄色的脸便令人觉得奇怪。有一天,学生赠的周刊发现了一首诗,题目是sphinx,作者说我们中国人的脸沉默而神秘,像埃及人首狮身的怪物,他要我们回答他,我们是在想些什么。这诗并无恶意,但是我们要回答,我和一多各写了一首小诗登在周刊上。这虽是学生时代的作品,但是一多这一首写得不坏,全校师生以后都对我们另眼看待了。一多的诗如下:


一多画画一直没有停,有一天利明斯教授告诉他纽约就要举行一年一度的画展,选择是很严的,劝他参加。一多和我商量,我也怂恿他加入竞赛。一多无论做什么事,不做便罢,一做便忘寝废食。足足有一个多月,他锁起房门,埋头苦干,就是吃饭也是一个人抽空溜出去,如中疯魔一般地画。大致画完了才准我到他屋里去品评。有一幅人物,画的是一个美国侦探,非常有神。还缺少一张风景画。我建议由我开车送他到山上去写生。他同意了。


一清早,我赁到一辆车,带着画具食品,兴高采烈地上山了。


这是我学会开车后的第三天,第一次上山,结果如何是可以想见的。先到了“仙园”,高大的红石笋矗立着,那风景不是秀丽,也不是雄伟,是诡怪。我们向着曼尼图公园驶去,越走越高,忽然走错了路,走进了一条死路,尽头处是巉岩的绝崖,路是土路,有很深的辙,只好向后退。两旁是幽深的山涧,我退车的时候手有些发抖。噗的一声,车出了辙,斜叉着往山涧里溜下去了,只听得耳边风忽忽地响,我已经无法控制,一多大叫。


忽然咯喳一声车停了,原来是车被两棵松树给夹住了。我们往下看,乱石飞泉,令人心悸。车无法脱险,因为坡太陡。于是我们爬上山,老远看见一缕炊烟,跑过去一看果然有人,但是,他说西班牙语,戴着宽边大帽,腰上挂一圈绳。勉强做手势达意之后,这西班牙人随着我们去查看,他笑了。他解下腰间的绳子一端系在车上,一端系在山上一棵大树上。我上车开足马力,向上走一尺,他和一多就掣着绳子拉一尺,一尺一尺的车上了大路。西班牙人和我们点点头就走了,但是我再不敢放胆开车,一多的画兴也没有了,我们无精打采地回去了。


风景何必远处求?学校宿舍旁边就很好,正值雪后,一多就临窗画了一幅雪景,他新学了印象派画法,用碎点,用各种颜色代替阴影。这一幅画很精彩。


一共画了十几幅,都配了框,装箱,寄往纽约。在这时候,一多给我画了一张像,他立意要画出我的个性,也要表示他手底的腕力,他不用传统的画法,他用粗壮的笔调大勾大抹,嘴角撇得像瓢似的,表示愤世嫉俗的意味,头发是葱绿色,像公鸡尾巴似的竖立着,这不知是表现什么。这幅像使他很快意。


我带回国,家里孩子们看着害怕,后来就不知怎样丢掉了。


纽约的回信来了,只有美国侦探那幅画像得了一颗银星,算是“荣誉的提名”,其他均未入选。这打击对于一多是很严重的。以我所知,一多本不想做画家,但抛弃绘画的决心是自此时始。他对我讲过,中国人画西洋画,很难得与西方人争一日之短长。因为我们的修养背景性格全受了限制。实在是的,我们中国人习西洋画的,成功者极少,比较成功的往往后来都改画中国画了。其实这不仅于绘画为然,即以文学而论,学习西洋文学的人不也是很多人终于感到彷徨而改走中国文学的道路么?所以一多之完全抛弃西画,虽然是由于这一次的挫折,其实以他那样的性格与兴趣,即使不受挫折,我相信他也会改弦易辙的,不过是时间的早晚而已。


我和一多在珂泉整整住了一年。暑假过后,我到波斯顿去,他到纽约去。临别时我送了他一只珐琅的香炉,他送了我一部霍斯曼的诗集。


《琵琶记》的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