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就算脏死也不洗澡

作者:冷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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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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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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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1320字

12月2日


清晨,在一阵谩骂声中,所有的女囚又都被轰起来洗漱。望着头顶的摄像头,我发誓,我就是脏死也不在牢里洗澡。但是拉尔和发辫女孩每天清晨都洗澡,穆斯林信徒是很看重清洁的。但是这个鬼地方,清洁和隐私你只能选一个。所以要清洁的她们和要隐私的我们,都很可悲。


7点30分,早餐时间。两片面包,红颜色的水。印象中8天中只有两天的早餐不是这个食谱。第1天和第5天,是炒米粉,其他的全部是这干巴巴的面包。


难怪牢里的姐妹说,出去之后再也不想看见面包。我继续只喝水,把食物送给了别人,心情的沉重和食物的质量决定了食物的难以下咽。这里的午饭和晚饭,永远是一成不变的咸鱼干和米饭。这就是监狱的菜谱。对于不吃海鱼的我,要是没有每天中午kv店送的还算勉强能吃的饭,我想我已经下地狱了。我已经沦落到靠着那点“嗟来之食”卑微地活下来。


中午,到了一起被抓的女孩们出去吃饭的时间了,也就是到了我的蹭饭时间了。我再次走出牢房,在一个房间看到了学校的两个老师和一个在国际学生办公室做兼职的马来同学。我就像盼到了救星一样,与此同时,我又觉得非常尴尬,此刻的我,身穿紫色的囚服,带着手铐,两天没洗澡,两天没有梳头。这么糗的样子居然被熟人看到了。其中的马来女老师是我们学院的副院长,她对我说已经把学校的证明信交给警局了,可是警察说有权扣留我14天,让我耐心等候。


就算脏死也不洗澡我听了之后着急地喊道:“why?why?whymusbe14days?doyouknowhowerriblehereis?”(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一定要14天?你们知道这里有多可怕么?)副院长说道:“weknowbuwecandonohingjusfollowherule”(我们知道。但是我们也没有办法,只好按这里的规矩办了。)然后那个会讲中文的马来同学对我说:“记得打电话通知你的爸爸妈妈啊,不然他们会很担心。”讲完之后,他们三个人就离开了。


马来同学的话触碰了我最敏感的神经,如果我的父母看到我现在的狼狈样,一定会精神崩溃、当场晕倒的。我也不可能打电话回去告诉他们这个足以令他们有如五雷轰顶的消息——独生女儿无辜锒铛入狱,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放出来。


我是周一被抓进来的,被抓之前我刚刚和家里通过电话,我只希望下周二之前能释放我,因为我的习惯是每周一晚上必定给家里打个电话报平安,如果周一晚上我还出不去,我不知道该如何跟家里解释。如果讲真话,其效果无异于杀人。


望着老师和同学消失的背影,我觉得最后的希望都破灭了,我知道我只能听天由命了。午饭过后,海南女孩子小晓让我把昨天教她的几句英语写在纸上,并且标注中文意思和注音给她。今天探望的队伍又壮大了,好几个女孩子的男朋友过来看她们。当然负责我们案子的那个“圆肚皮”的印度裔警察心情也不错,因为他公然索贿,堵在门口收钱,收取每一个来探视的人300马币(约合600元人民币)。大马警察的腐败我早见识过了,但是没想到这么猖獗,让人大跌眼镜,不过让人跌破眼镜的还在此后的日子。


下午,又回到监牢,总算有一件令人快乐的事情,拉尔和几个女孩子被释放了。看到她欢快的表情,知道她终于摆脱了这两周的噩梦生活,希望她出去之后一切都好,永远不要再回到这个地方。在和她以及发辫女孩同一牢房那晚,我曾经跟她们说过,如果需要我帮忙到她们国家的大使馆投诉,我很愿意帮这个忙。


因为尼日利亚大使的侄子是我的同班同学,也是我在大马的好友,他经常到大使家赴宴,所以如果她们觉得遇到了什么不公正待遇,我可以直接帮她们去反映情况。那时我还天真地以为我第二天一早就会没事,可以顺利出来帮助她们两个呢。


如今,拉尔已经可以先出狱了,也不失为一件好事。


垃圾晚餐之后,我和其他狱友开始了闲聊。今天我和海南那个女孩子一起被换入了另外一间牢房,就是我们28人的“固定包间”之二。这样三个晚上下来,我有机会和每一个女孩子结下了同吃同睡的缘分。我聆听她们的悲惨遭遇,得知她们每个人都有个伤心的故事。其中有两个人是在很年轻的时候被别人强暴失去了处女之身,却没有一个敢去报案,因为守旧的观念会使她们在报案之后得到的鄙视多于同情,很少有人会认为她们是受害者,只会觉得她们是残花败柳。


受到中国封建道德的影响,人们对女性遭遇强奸的态度一直是“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据史料记载,因为性侵犯,甚至异性之间的身体接触而自杀的妇女人数在明朝达到了鼎盛阶段,居然有8688人之多。时到今日,很多人仍然认为,女子遇到强奸仍然必须拼死相搏,如果因此“阵亡”,可落得“贞洁烈妇”的美名;如果“苟且偷生”,通常会遭到整个社会的孤立,其滋味比死还难受。


凡是女性和“性”这个字眼联系在一起的事情,必定会受到社会道德、公众舆论的普遍不宽容。什么一个巴掌拍不响,什么无风不起浪,什么苍蝇不叮没缝的蛋,诸如此类的。总而言之,一旦男女发生了什么和“性”有关的不光彩的事情,无论女方是不是主动,无论女方是不是受害,人们总要想这个女人是祸水,她勾引了男人,男人好像总是在这样的关系中间充当了被女人勾引的角色。女性遇到性侵犯这样的案子,哪怕你不起诉,只要提出来都可能会感到很大的压力,周围的舆论环境对她的压力是非常大的。这种软环境对人的伤害,往往比实际的硬伤害更大。鲁迅说得好:软刀子杀人。


所以那两个被强暴的女孩带着这样的阴影,走上了坐台这条路。


这时小晓突然拿出了中午我写给她的英文句子来学习。我觉得非常吃惊,要知道我们这里,每天从外边回来都要搜身的,内裤都要扒开看的,一张餐巾纸都带不进来的,我真不知道她是如何把这张纸带入的。今天中午我吃饭的时候偷偷地藏了两张餐巾纸卷在袖口里,被女警搜到之后,直接扔到了垃圾桶里,美其名曰防止我们自杀,难道我要吞掉餐巾纸自杀么?要不是大家上厕所的时候,我喊破喉咙女警们也不拿一张餐巾纸给我们用,我也不至于铤而走险把餐巾纸偷偷带入。最恶劣的情况是,好多女孩子来月经了,却不一定有卫生巾可以用。我每天跟马来女警帮她们要卫生巾,碰到稍善良一点的,会给一个,碰到凶的,直接白我一眼,理都不理我,任由鲜血流到女孩子们的裤子上。简直太没有人性了,同为女人,怎么连这样一点恻隐之心都没有呢?


此刻这张写着英文的纸,成了大家唯一的“休闲读物”,大家偷偷地传看着,背诵着上面的句子。这时,女狱警发现了监牢里的这张纸,走过来,鄙夷地看了看纸上的内容,然后无情地把它丢到了垃圾桶。我们倍感失望。


我对小晓说:“没关系,明天我再给你写一份新的。”


既然失去了唯一的读物,大家就只好重新进入“故事会”阶段了。于是我有机会更多地了解这些女孩子们的经历。


有个广西的女孩子叫小玲,长得很小巧,23岁,看起来却像是十七八岁。


由于曾经吸食过毒品,所以面黄肌瘦,一副羸弱的样子。多病的母亲,吸毒的父亲,不争气的弟弟,全家的生活都指望她一个人“打拼”,她的遭遇让我感到阵阵揪心。她得知我喜欢写诗,于是跟我聊起她初中时的作文,她说那时候她的作文也写得很好,经常被老师当做范文贴在教室的墙上,只是后来家道中落了,她也就无心学习,之后就出来赚钱了。


小玲又给我讲了一件她朋友的倒霉事。有一天晚上她的一个朋友珍珍外出去吃饭,结果遇到警察设卡临检把她的车拦下,说要查她的护照,查了之后又不肯还给她。她胆小怕事,虽然护照和签证并没有问题,但担心惹麻烦,于是拿出了200马币给那两个警察,希望他们放走她。可那两个警察拒绝了她。


听到这里,我觉得她朋友的运气还算不错,遇到了两个清廉的警察。于是我说道:“那你朋友还不算倒霉嘛,只是被耽搁了一点时间,也没什么其他损失。”


但是小玲后来的讲述才让人知道什么叫风云突变。她接着说道:“什么啊?哪里有你想象得那么好?他们没有收那200马币,但是他们翻她的包,把她的钱包拿出来,把里面的900多马币都拿走了,才放她走。我朋友气得直接回家了,哪还有心情吃饭啊。”


怎么马来西亚老能发生这么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呢,但是小玲是没有必要编一个故事给我听的。我还以为珍珍遇到了清廉的警察,原来她遇到了更贪婪的家伙。


我费解地问小玲:“你的朋友的签证没有什么问题,她干吗要直接给钱,做出一副做贼心虚的样子呢?”


小玲说:“签证上找不出问题,警察就想诬赖她吃摇头丸。”


我对小玲说:“既然她也没有吃,怕什么?大不了带回去做尿检。”


小玲很懦弱地说:“在这里的中国女孩子,谁想随便去警察局?再说了,如果这样诬赖不成,还可以往你的车上扔一包摇头丸,说你藏毒啊!”


也许她的顾虑有道理吧,如果这两个害群之马要坏人做到底了,用各种办法敲诈珍珍,她有什么办法呢?但是马来西亚真的这样无法无天了吗?是不是这么可怕呢?你可以把这些都理解为运气,也许有人在这里住一辈子也没遇到,也许有人来旅游一天就见到了。运气不好的,你不来马来西亚也可能遇到不好的事情,谁也说不准。你可以来赌,但是命只有一条,不知道输得起的有几个人?


之后我又听到另外一个女孩子翠翠讲她的遭遇。她出生在极度贫困的家庭,后来给人家做保姆,每个月才200块钱,要知道这个钱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的双塔购物中心的高级餐馆里,大概只够点一盘炒米粉加一杯饮料。翠翠生平第一次见到大钱是被一个洗头店的女老板把她和一个男顾客反锁在房间里强行发生性关系,反抗无果的她,第二天带着满身伤痛在枕边发现了3000块钱。这也成为沦陷的开始。


窘迫的生活下是没有尊严可言的,所以她们只能用她们的尊严换取全家人相对宽裕的生活。


还有一个苏州的女孩子珍妮,虽然已经31岁了,但是依然保持着年轻美丽的面庞。讲话的时候呵气如兰,颇具江南女子的灵秀气质。我在想,要是她有机会进大学,该有多少男生排着队追求她啊,真是可惜。


这时一个来自福建的瘦瘦的女孩,我叫她“骨感美人”,已经扒着铁栏杆,缩着双腿睡着了。


这里的牢房设计得颇没头脑,也没准是颇费心机。因为不足6平米的地方,他们还要把它分为两层,垒出一级台阶来。上面比下面高出大约15厘米。他们以为这样上层那部分实际就是一个床了。这样的设计,造成了无论你是睡在上面那一半,还是下面这一半,全都伸不直腿,必须蜷缩着身体。不知道是设计者没头脑,还是故意让坐牢的人这么难受。现在我们这个牢里又这么多人,每天实际上都是人摞着人睡的,因为穿插着睡,所以每天大家都是睡在另外一个人的脚上,还有一个不能睡,只能坐着,当“守夜者”。


想起“骨感美人”睡觉之前给我们讲的她的遭遇,真让人觉得马来西亚给人一种鲁迅在《狂人日记》中描述的“吃人”的感觉。她告诉我她初到大马的时候和另外一个女性朋友住在宾馆,有一天晚上赶上警察大扫荡,看到她们两个出示的是中国护照,直接给抓走了。其实她们是无辜的,那时她们什么都没做。后来她们不停地上庭,因为她们没有罪,所以始终拒绝认罪,于是她们就被一次次地带回监狱等候下一次开庭。80天之后,她们已经心力交瘁,她们的律师劝她们说:“要不你们就先认罪吧,认了之后交一些罚款就出来了,不然就一直关着你们。”


后来她们不得不承认了根本就没犯过的罪才得以解脱。太可怕了,80天!


她还讲了另外一件事情,也让我备受打击。她告诉我们,有一次,警察曾经从吉隆坡的一个购物中心以查看护照为名,带走了两个中国女孩子,其中一个是当地人的妻子。那些和当地人结婚的中国女孩子也常常是警察怀疑的对象。其实嫁到这里的中国女孩子也很悲惨,当地政府一辈子也不会给你大马护照,只给你每次有效期为一年的配偶签证。


这个故事真的让人觉得很冷,这个国家已令我彻底失去了安全感。如果我的不幸只是“wrongime,wrongpce”(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在作祟,那么逛街有什么嫌疑?难道是为了晚上去夜店工作而采购?这也太荒谬了。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凌晨2点左右,铁门一声响,一个抱孩子的印尼妇女被抓了进来。母亲被勒令坐在我们对面牢房的地上。小孩子看起来只有1岁多,刚刚学会走路的样子,还不太会说话,只会说几个词,她受到的优待就是她的牢房门没上锁。所以这个不谙世事的小孩子,可以在各个牢房的通道间跑来跑去。她一边跑,一边喊:“apa?


apa?”(印尼语:这是什么啊?这是什么啊?)这时马来女狱警厌烦了她的吵闹,对她大骂,并把她带回她母亲的牢房,锁上了牢门。这下子小孩子抓狂了,拼命地哭。她的母亲只好无奈地把她抱在怀里,任由她哭,她该如何对这么小的一个孩子解释说:“宝贝儿,我们已经失去了自由。”


终于,小baby哭累了,睡着了。整个监牢又恢复了死寂。墙上的书写板上,写着我们每个人的名字、国籍和关押进来的日期。我看到了关在这里的女囚有中国的、尼日利亚的、泰国的、菲律宾的、印度尼西亚的、印度的、越南的,都是那些马来西亚人认为比他们穷的国家,基本上没有当地人。所以我在这里能沦落到今天这个地步,有偶然也有必然。


“骨感美人”睡觉的位置紧贴着铁栏杆,夜里会很凉。我靠在她的旁边,对她说:“要是觉得冷,就抱着我睡好了,这样就不那么冷了。”于是我们就这样相拥而眠,相互取暖,度过了第二个凄惨的夜。我的心里真的觉得好冷好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