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作者:小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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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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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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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3842字

天刚蒙蒙亮,大街就开始喧闹,卖油条烧饼的小贩和公鸡们争相乱叫。秀秀睁开眼,掀开被子看了看,还是穿着衣服,赶紧盖上,伸出一只手解床头柜上的包袱,抽出红披风。然后跳下床,用披风包住自己这回算是学乖了。


感冒似乎好了,小桌上放着一个用棉絮包着的砂壶,闻味道,是昨晚大盗偷煎来的药这么说,他还来过一趟秀秀掀开砂壶的盖子,端起来喝了几口,里边放了冰糖,味道好多了。桌上还放着几锭银子,压着张纸,上边写着:


游侠小姑娘:


我叫江洋,是个很厉害的大盗。


赶个事不能跟你打架。


有空的话,腊月初八我们到京城见面,有好戏看的。


打不打架到时候再说。


你先慢慢闯江湖,不用担心钱的问题。


我随偷随送,多了你也拿不动。


还有,你好象认识宋小玉是不是?


不要理他,他是坏蛋。


江洋字。


秀秀咕嘟咕嘟喝着药,品尝着冰糖甜丝丝的味道,又拿起江洋的纸条反复地看呀看,想起他帅气的脸,窃窃私喜。


店小二敲门进来,端了盆热水放在梳妆架上说楼下已经准备了早餐,秀秀点点头把纸条收好,刷牙洗脸梳头发。她决定吃过早饭后就上路,到别的城市瞧瞧江湖似乎常常能碰见有趣的人和愉快的事。


只是在多数情况下,江湖上更多的是些没趣的人,他们常会千方百计地破坏掉你的愉快心情秀秀发现包里的武林密笈丢了,心情就很不愉快。不管怎么说,这是秀秀寻找亲生爹娘唯一的线索,可不能丢了就算了。


一定是那钱老光,秀秀气冲冲跑下楼,见钱老光和几个人在大厅吃东西,就奔到他面前,伸出手:“还给我!”


钱老光本来以为她最多只是“很怀疑”,却没想到一出场就找上门来,有些应对不及:“还还还还什么,老夫四更时分还在家睡觉,不信你问我老婆去……”


“四更?”秀秀凶凶地瞪着他,周围的他的手下们都忍不住大声长叹。


“啊,这个……”钱老光懊恼地拍了一下自己的脑门,见秀秀的眼神很可怕,跳了起来,吓得连连后退,把长凳都给碰倒了,“你冷静你冷静,可能是我手下的人干的吧,我帮你查我帮你查……”


“快还给我!”秀秀步步紧逼,眼眶里一闪一闪,她最讨厌别人拿走她的东西。


钱老光向左右使眼色,地痞们人多势众,跃跃欲试。块头最大的是个光头,第一次登场,可不把秀秀放眼里,往她面前一站:“臭丫头!想找死吗?”伸手去推她……


这光头不但身材魁梧,而且声如洪钟,只听他大叫一声“啊!我的妈呀!”方圆百丈都能听到。


秀秀只想要回书,她知道书一定在钱老光身上,所以一点也没留意那光头的存在,见有只大手伸过来档路,就不假思索地捏住那手的腕,扭了开去。长长的惨叫声把她也吓了一跳,退开两步,见身边一个光头男人手腕脱臼,疼得弯腰跳脚。


这情形让秀秀挺高兴,终于用到一次武功了。


等等,我是怎么出手的?秀秀正翻着刚才的手势,钱老光战战兢兢地从怀里拿出书,递到她面前,嘴巴一张一张,没说出话来。秀秀把书收包里,想想没别的事了,叫道:“伙计,结帐。


小伙计牵着毛驴送到城门口,忍不住问:“女侠姐姐能告诉我你叫什么吗?”


秀秀说:秀秀。


秋风中,树叶纷纷扬扬,红色的秀秀骑着黑色的毛驴,再次独自晃荡在空旷而寂静的长道上。


她还不知道,平原镇短暂的逗留,在江湖上已经基本确立了秀秀的名号。过不了多久,就会有人聚在客栈或茶楼里谈论起这个喜欢红色装扮的独行女游侠,不管是平原镇还是别的什么城市,他们会神秘兮兮夸大其辞,然后越传越神越传越越远,说不定还会给她取个俗气的外号,比如火凤凰、小仙女什么的古代人总是生活在无聊中,需要一些富有传奇色彩的故事来充实他们的日子。而江湖之所以浪漫,从某种程度上看,是离不开这群无聊人的。


秀秀离家以前,很多的时间都花在那本武林密笈上,没人的时候就对着空气比划招式,想象如何把坏人打得抱头鼠窜,然后洋洋得意也就是说,她从没真正打过架,所有的自信都来自于她的天真无邪。在平原镇的初次出手就技惊四座,这样的情节不太合理,但笔者私心里很喜欢秀秀,实在不忍让她受伤受委屈。


打败的虽然是个大块头男人,却也不过是个地痞之类的小人物,这对侠客来说是理所当然的事,因此秀秀初露锋芒却没表现出如何的欢欣鼓舞,她坚信自己就是武艺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