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作者:雪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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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古代·奇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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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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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2430字

乔本龙看了一眼温晴,他发现这小女子真的今非夕比了,翅膀硬起来了,再不是过去飞不起来的小雏鸡了。但是,在他眼里她仍然是只雏鸡,他太知道她走红的底细了,便冷冷地说:“钱是不扎手的。赚钱的无止境就像艺术的无止境一样,越追求越深入。赚大钱嘛,就要不择手段铤而走险,否则能成富翁么?富翁不是你等来的,是人本身创造出来的。”


温晴接过话说:“那也不能因为钱去玩命吧?你该知道将军是个多么野蛮的人,他杀人就跟掐根草似的。”


乔本龙顺手抄起案几上的一根笔杆抛向空中说:“我赚的就是他玩命的钱,这叫麻木不仁。”


温晴深知乔本龙的执拗,实际上他是跟将军赌注,你有势,我有钱,看你有势的厉害,还是我有钱的厉害。乔本龙骨子里是个不服输的人,是个想称霸上海滩的人,温晴想到他的野心,内心就一阵战栗。


这个夜晚开始,温晴与乔本龙一道制造赝品,她看着乔本龙用云头皴把《他山之石》勾勒得一笔又一笔,跟原件几乎没有两样。当乔本龙静下来喝茶时,一双眼睛总是眯笑着看画,好像那一把又一把的钱纷纷从画上飘落下来,他沉浸在钱的畅想之中,忍不住对温晴说:“这个世界一切都是假的,唯有钱是真的。你能在上海滩的演艺界走红,不是也靠钱捧吗?那个电影界的大明星阮玲玉,够有钱的了吧,还要靠一个商人养。结果怎么样?自杀了。温晴啊,你还小,不太懂事,等你懂事了,你就知道钱的重要了。当然喽,我喜欢的就是你的率真啊!”


温晴在乔本龙的循循善诱面前,似无话可说。她也不想多话,她的心里总晃动着一个人的影子,白天他像天空的太阳,光线灿烂,直射着她的心灵。晚上他又像月亮,将清澈的光洒满她的全身。她的焦躁不安成了睡眠的敌人,许多个夜晚她都在睁眼无眠中度过,即使乔本龙用男性的蛮力把她折腾得气喘吁吁,仍然无法动她睡眠的神经。


乔本龙见温晴无语,便说:“你为什么不说话呀?”


温晴一愣,很快说:“我在欣赏老爷的画呢。”


乔本龙猛喝了一口茶水,呛得他直咳嗽。温晴赶紧去拍他的后背,半晌,乔本龙才舒畅地出了一口气,他有点哀戚地感叹:“老喽!”


温晴的紧张也随着乔本龙的平安无事放松下来,她听见乔本龙说老喽,并且有一种岁月无情的苍凉,她的心又开始不安了。说心里话,温晴是不希望看到乔本龙沮丧的,他是她的靠山,即便乔本龙有让她内心抱怨的地方,她仍然希望他如日中天,哪怕他的一点点光亮都足以使她在这个世界温暖如春。于是,温晴讨好地说:“老爷是这个院子的顶梁柱,是上海滩的太阳,老爷光芒四射,温晴才能成为耀眼的明星。求上帝好好保佑老爷,老爷一切都好,温晴也一切都好。”


乔本龙想不到温晴能说出这般沁人心脾的话来,如一股温泉浴遍他的全身。如果说当初乔本龙对温晴的接纳仍然属于男性的猎奇和性的享乐,那么现在他感到他的生活中因为这个女人的存在而凭添了峥嵘。


乔本龙站起身,伸开胳膊打了个哈欠,又放了声响屁,就出屋去了。


乔本龙出去以后,温晴走到案几前打量画,哪几笔是她画的,她画的笔力跟乔本龙画的有没有区别?看了几眼,她的眼前就晃动起周环宇的身影,那个清澈的如海底礁石般的男性,那个搅得她夜不成寐的男性……温晴确信这就是爱情,在她十六岁的芳龄她遭遇了爱情。这个征服她内心的男人不是艺界的大腕,更不是有钱的老板,而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军官。温晴回忆起舞场上他犹如女人一样灵活的腰肢以及他潇洒的步态,还有故意躲闪她的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因为躲闪,那目光更让人感到捕捉不定而充满了诱惑。在将军府的两天,她的内心是愉悦的,她可以时时见到那位年轻军官,并且跟他有了一段小小插曲,尽管那插曲的结局是出人意料的,可毕竟有机会接近了他,而且从他的眼睛里,她感到年轻军官并没有反感她,他对她的冷漠是畏于顶头上司的权力,没有权力的倾轧,他说不定就敢跟她越轨。


乔本龙进屋来了,他的精神好像特别舒爽,他拍着温晴的肩膀说:


“怎么,对画感兴趣啦?”


温晴乖巧地说:“老爷这方面是个大师,名师出高徒,我在老爷的熏陶下,能没有兴趣吗?”


乔本龙哈哈笑起来,温晴的话显然又调动了他的兴奋神经。笑了一阵,乔本龙说:“原来我以为你很率真,想不到你还灵巧机智,难怪能红透上海滩,你有天赋哇!”


“那也多亏了老爷的栽培啊,没有老爷,能有我的今天么?”温晴双手吊住乔本龙的脖子,撒起娇来。


乔本龙说:“真是只乖猫,就这乖样子,我天天喂你肉吃都心甘。


只怕你将来翅膀硬了,会飞哟!”


温晴双手搂紧乔本龙的脖子说:“老爷说的哪里话,你不给我翅膀,我能飞么?”


乔本龙说:“你有风情,是上海滩的大明星。我现在不挣钱壮大势力,过不多久,你就会被势力大的男人包养了。”


“哪里会呢,看老爷说的。”温晴故意表白道。


乔本龙好像没听见温晴的话,也没立刻做出反应。他走到案几前摆弄一会儿笔墨,忽然说:“画的事可千万不能张扬出去呀,泄了密你我都会掉脑袋,这就叫人为财死啊!”


温晴的心猛然一抖。


三十四


我对生活真正有信心是见到何羽之后,我开始琢磨自己,给自己画像。


温声:文学爱好者。天秤座。


职业:自由职业。


理想:怎么开心怎么活,偶尔会为某种事业献身。


喜欢的颜色:不固定。


最喜欢的服饰:有个性的、特别的。


喜欢的天气:夏天。


喜欢的娱乐:跟有智慧的男人聊天。


化妆习惯:一般不化妆。


我写好以后,给何羽发个伊妹儿,并加上一句话:“如果我是一只鸟,你会是什么?”


不一会儿,何羽就给我发来了信息,说我的自画像很真实,并说如果我是鸟,他情愿做我翅膀下的风。


我幸福得都快晕了。


我敢说,何羽真是个有魅力的男人,这种魅力不是外表的,而是从内往外溢的,就像暗香浮动的花一样,总让人惦记着那香味,隐隐的香味。


难怪有那么多的女孩子会痴迷地爱上何羽,也难怪何羽两三个月就会结束一次爱情,按他的个人魅力,他天天都可以被爱情撞腰。


我跟着又发了个伊妹儿给何羽,说我想他。然后,我就等待他在网上的回信,以我的估算,何羽半小时之内肯定会发来信息。于是,我坐在电脑前焦灼地熬着这半小时的分分秒秒,我吸了一根烟,烟雾化成一缕轻云在房间的半空飘浮,烟雾中我似乎看见了何羽那张脸和几乎遮盖了半个脸的宽边眼镜。就是这张不起眼的脸,却那么神秘、那么令人费解、那么充满着魅力。


我站了起来,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就走到了穿衣镜前。我站在镜子前打量自己,我的身高一米六五,不高不矮,标准的女性身材。我的脸是椭圆型,偏瘦,很符合现代人的审美标准,五官也端秀,唯一不足的地方就是眉毛粗了一些,不过我可以去美容院修剪眉毛,把它剪成玛丽莲·梦露式的。何羽曾写过一篇文章《梦露是刺穿男人的利箭》,文章说直到今天,也没有哪个明星超过玛丽莲·梦露的性感,她仍然像一柄利箭,时刻挑逗着男人的欲望。


我看完文章后,曾在网上跟何羽讨论了半天,我说你有一种强烈的怀旧意识,难道真的没有一位影星能超越玛丽莲·梦露吗?刘晓庆、王姬、巩俐、章子怡,这几位几乎被媒体炒烂的女星,莫非真的不值得你看上一眼?有个寓言你一定非常熟悉:狐狸吃不到葡萄就说酸。


何羽在网上告诉我,刘晓庆是风尘女人,浑身都是浅薄的细胞;王姬是一种现代的造作,缺乏内在的女人气;巩俐如果不是张艺谋的造就,不过是山东的一个村姑而已;章子怡根本排不上明星榜,红得发紫一定是中国人的审美标准出了问题。


我相信何羽有很高的审美标准,我在他的标准面前只能望而却步。我站在镜子前,左顾右看了一会儿,里面映着一个真实的温声,一个已经发育成熟的温声,一个自信又自卑的温声,一个渴望男人呵护的温声,一个想把外婆的故事写得轰动文坛的温声。


镜子真是太妙了,它可以真实地映照人的一切,是谁发明的镜子呢?现在我觉得发明镜子的人是最伟大的人,看来“伟大”一词也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它可以用在一个领袖身上,也可以用在一个发明者的身上。


时间过得真慢,就像一个苍老的婆娘迈着沉重的步履,没有速度,但每一步都踏在我的心上,我的心灵几乎被它粉碎。终于熬过了半个小时,我的注意力又回到了网上,可我没有看到何羽发来的信息。我急起来了,只好拨他的电话,没人接,又拨他的手机,关了。


何羽能到哪里去呢?我心里反复问。


其实,这是我不该问的问题,何羽到哪里去跟我没有丝毫关系,我也没有理由问这个问题。何羽属于文学,属于社会,属于他自己。而我要想走进他的世界,必须像红军一样万里长征地跋涉。


因为找不到何羽,我像热锅上的蚂蚁,焦灼之后便心灰意懒。我很想去泡一会儿酒吧,而这座城市能配得上跟我泡吧的伙伴除了何羽就是王可,想到王可,我便想到那个叫奚美凤的女编辑,王可现在成了她床上的雇佣军,她的两条并起来中间没有缝的肥腿,是王可赚钱的供货站。只要有钱,王可就不会从那两条并起来没缝的肥腿上跳下来,王可说:“钱就是爹娘。”我当时听了这话笑他没有境界,一个青年作家居然说出这样低俗的话来,可见“有奶便是娘”在当今社会的渗透力是很深的。


说实话,谁不喜欢钱呢?没有钱便寸步难行。比如,我想泡酒吧,想感受吧文化,可我没钱也就被吧文化取消了资格。酒吧的情调是非常高雅的,吧里有轻柔的音乐,有大自然般的墙壁,有美国西部牛仔的艺术摄影,还有流动的都市男女,他们三三两两地进来,带着最时尚的气息,不论男人的衣着还是女人的衣着,都会令你耳目一新,男人臂上的花纹和女人裸露的肚脐让你感到社会色彩缤纷。灵感在你打量他们的时候一波一波地向前涌动,才思犹如大海的潮汐无法阻挡。难怪有位青年作家每天下午都泡在酒吧里写作,他坐在一个角落,打量进来的每一个人,然后根据他们的穿着和言谈举止判断他们从事何种职业,给他们编织故事。故事编完了,一个短篇也完成了。这是青年作家在一篇创作谈里写到的,我在杂志社打工时曾把它编发了,后来奚美凤在另一本杂志上也看到了这篇文章,并气势汹汹告到主编那里,指责作者一稿两发,稿费也扣除了。本来我想通过编稿与那位青年作家取得联系的,杂志社竟扣发了人家的稿费,我于是就尴尬了,等于白白做了一番费力不讨好的努力。这位青年作家高产,特别是他的短篇几乎翻开每一本文学杂志都有,还经常被影响大的刊物转载。他一定很有钱,没有钱的人是不可能天天泡吧的,这也证明了他的成功。


而王可大概就不能算成功人士,他又穷又酸,泡吧的时候竟让我买单,在对待金钱问题上,他的心比女人细小。我看不起他,再也不想王可。


两天以后的一个夜晚,何羽给我打来一个电话,是我妈妈接的,我妈妈听出是男人的声音就想扔电话,我急忙接过来,我听出是何羽,便有点喜出望外。何羽让我到爱丽丝酒吧,说某杂志社的编辑来了,他想带我引荐一下。


放下电话,我二话没说就出门走了,听见妈妈在我的身后说:


“瞎混!”


爱丽丝酒吧是全市最有情调的酒吧,里面的设施完全欧化了,音乐也是贝多芬的《致爱丽丝》,坐在酒吧中就像置身爱情中,没有激情也会产生激情。


何羽向我介绍了一位姓赵的先生,说是《月亮》杂志的副主编。


这本杂志我看过,在文学圈还颇有名气。许多未名作者都是他们推向文坛的,在这本杂志上发表了作品,就等于进了文学圈,因此《月亮》杂志一直被誉为作家成长的篮。


我心里暗暗感谢何羽,这是多么至关重要的引荐啊!


赵先生有五十岁了吧,两鬓的头发微白,人也有些发福了,不过还是很有精神,一副眼镜显得斯文,白衬衫的领子没有一点污渍,吸烟的时候一口连一口的。


何羽跟赵先生介绍说:“温声是我们这座城市刚刚冒出来的文学新人,很有才气,正是您刊关注扶持的对象,她最近写了一部中篇,构思很巧,您看看,如能选用,也算您刊又往文坛输送了新鲜血液。”


何羽说话时,就像一个饱经世故的长者,真想不到何羽还有这么一副面孔。有人说人是立体的,这话没错。


这时,何羽的手机响了。他起身朝赵先生笑了一下,就出去接电话。


赵先生的神情显然比方才放松了,他问我喜欢哪类作家的作品,爱读什么书,具体到哪国作家?


我一时语塞,确切地说真没有我特别喜欢的作家,曾经喜欢过塞林格,但王可硬要我喜欢克雷齐奥,看了克雷齐奥以后,我既没喜欢起他来,也把塞林格淡忘了。面对赵先生的询问,我又不能不回答,于是我说:“所有作家有影响的作品我都读过,具体喜欢哪位作家还没确定。”


“这也很好,兼收并蓄,形成自己的风格。”赵先生呷了一口茶,好像还想说什么。


这时,何羽回来了,他样子匆匆地说:“我老妈生病了,让我赶快到医院去。”转身对我说:“赵先生就交给你陪了,你要陪好,这是恩师。”


然后对赵先生一笑,走了。


何羽走后,赵先生和我一时显得无语。酒吧的音乐已经换了,不再是《致爱丽丝》,而是一个女人沙哑又轻柔的低吟,像是齐豫的《眼泪》。彼此无言地坐了一会儿,赵先生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说:“听何羽说你写了部中篇,能拿给我看看么?”


“那当然好了。”我有点兴奋地说。


“你带来了么?”


“没有。”


“那你现在就回去拿吧,我回宾馆等你。”赵先生将所住宾馆的房间号码告诉了我,然后就喊服务台小姐买单,小姐说刚才一位男士已经把单买了。


何羽真善解人意。


告别酒吧,我就快速往家里赶,一路上我想着这部中篇终要有出头之日了,当然它的出头之日也就是我的出头之日。我作为一颗文学新星而浮出文坛之海的那种荣耀,没人能比。到时候王可也不得不佩服我了,奚美凤更会对我刮目相看。重要的是,我的出版后,不知会带来何等的反响,这个时代发财的途径五花八门,凭一本书成为富婆富翁的人多如马路上的私家车。有钱的感觉多好啊!钱可以买宽大敞亮的房子,可以买富丽堂皇的私家车,可以玩遍五湖四海,可以吃尽美味佳肴,可以用法国巴黎名贵的香水,可以穿世界最昂贵的服装。物质的丰富,精神的饱满,天马行空独往独来。有句老话说:人无欲则刚。有钱就谁也不用求了,更不用看别人的脸色。


我很快在家里找到了稿,来不及跟妈妈打声招呼就返身下楼,在楼梯口,忽然想起自己应该先洗洗脸,化化妆,甚至换身衣服。


赵先生毕竟是位男士,女人化妆是对男士的尊重。


我又折了回来,这时我看见妈妈温晴那双警觉的眼睛,她好像嗅出了我行动的气味。我没有理睬她,把要做的事情做完,就匆匆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