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寻找曾红梅

作者:一路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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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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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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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6720字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还是将你一如既往地藏在苦涩的心土里。而你,却浑然不知。


如果你没有读到这个故事,没有看到这本杂志,没有听到旁人说起这段无关痛痒的往事,也许你永远都不知道,有那么一个爱写文章的男孩,如此默默地不求回报地喜欢过你。


这些年,我说的最多的话,应该是“你认识曾红梅吗?”


我在微博,空间,贴吧,到处找你。我把每一个帖子的网络地址都放在电脑的收藏夹里。不管有没有人回复,我都要进去看看。这是我每天必做的事情,就好像当年只要一下课,我就非得假装上厕所从你教室门口路过一样。


偶尔会碰见你,在落满阳光的窗台旁。你很少说话,独自倚在走廊的栏杆上,安静得像朵深冬寒雪里的红梅。


读到这里,也许你会诧异,我怎会知道你的名字。我想,我该告诉你,我曾是你妹妹曾红英的同桌。那时特别流行用圆珠笔在自己的橡皮擦上写名字。而我当时朝你妹妹借用的橡皮擦上,写的就是你的名字。


她偶尔会提起你,只是,当她向我提起你的时候,你已经不在这所学校就读。因此,我们素未谋面。


第一次见你,是在1998年春天。那年你家房子失火,损失惨重,你爸妈为了筹钱,四处奔波,惟剩你和曾红英俩人相依度日。


你天天跑到学校门口接她,带她一起吃饭。我由此,隐约觉察到了你那份成熟于同龄人的温柔。



再后来,毕业,我和你妹妹各自忙碌,断了联系。我们像众多的旧时同窗一样,慢慢从朋友走成了陌生人。


7年后,我们再度碰面。那时我18岁,在云南省宣威市第六中学念高三。


听说你高考落榜了,因此父母专程把你送进这所以校风严谨出名的学校补习。


你长高了很多,眉清目秀,头发一如当年,黑得发亮,像匹极好的缎子。


起初,我并没有认出你。只是觉得似曾相识,于是多瞄了几眼。岂料,就在我俩即将擦肩而过的瞬间,你怀里的书本哗啦啦地掉了一地。


没办法,你我的相识,就是这么狗血。听起来,似乎比偶像剧还要虚假。


只是,我们并没有任何寒暄。我一言不发地帮你拾书,而你,在匆匆上楼之前,也没有对我说声谢谢。


然而你的出现,却让时光的枯木再一次遭逢春天。那事隔7年后的重燃,远比少年时期的一见钟情还要浓烈。


我天天假装上厕所经过文科班的窗前,因为你恰好坐在窗边。你从来没有注意过我,即便有,也是漠然地惊鸿一瞥。


后来你去了丽江师范学院。我在学校门口的大红榜单上找了很久,终于找到你的名字。我为你感到惋惜。虽然我心里知道,大学并不是人生的唯一出路。



20岁的我,忽然懂得爱里的勇敢和珍惜。尤其在读完茨威格的《一封陌生女人的来信》之后,我更是想要把埋在心里的一切秘密告诉你。那些被少年时的顾虑和羞赧所刻意打压的情感,已在成年后的心海里,疯长成日夜漂泊的小岛。


我从湖南跑去丽江师范学院找你。查阅许久,最后学工部的老师说,你一直没去报名。


就这样,我彻底把你弄丢了。


你像是与我同甘共苦的恋人,你的走失,你的不知所踪,你的生死未卜,时常让我揪心。


对于我来说,我是戏子,而你,就是一面镜子。没了戏子,镜子同样可以呈现真实和美丽;但是如果没了镜子,戏子就再也看不到自己。


我决定顺着你妹妹在同学录上留下的地址去找你。云南省宣威市菜园街88号。我觉得,找你,也是在找我自己。


开门的是你爸爸,我见过他。他问我找谁,我说找你。他问有什么事情,我说你有份快递,然后低头在包里翻了翻,嘟嘟囔囔自言自语,咦?快递呢?估计又被我忘记在仓库了……


我一路嘀咕,一路回头小跑。那在心里澎湃未息的热潮像要从嗓子里喷射出来。我想喊,我想叫,我想把那些因为喜欢而被思念酿成苦酒的往事都宣泄出来。


请原谅,我的懦弱总是很容易将一切计划好的对白顷刻推倒。


只是,除了这样,我还能回答什么呢?我可以朝着你爸严肃而又刻板的面孔说我喜欢你,很喜欢你,一直在找你么?



我经常拿着新买的相机去菜园里拍油菜花的特写。我希望有一天,我们会在此相遇。我想把你温柔的笑,永远刻进心板里。


你像是进入了另一个平行时空里,再也没有出现过。


2010年夏天,同学聚会,我在大理,分身无暇。听说你妹妹结婚了,过得还算幸福。而你,仍然单身。


我在庆幸的同时,心里顿然涌出难以言明的痛楚。我在想,这些年,你是不是也像我一样,在享受自由的同时,也承受着成年后的压力和形单影只的孤独?


我决定再一次寻你。曾红梅。


2011春节,大年初一,我在菜园街的宛水公园等到了你。7小时零45分的等待,终于换来你的出现。


熙攘的人群里,你兀自美丽。你的双眼依旧黑亮,发如绸缎。


我穿过人群靠近你,我在心里默念了一遍事先想好的告白。我拨了拨被风吹乱的头发,提了提洁白的衬衫。我想让你看到最精神的我。


你搀着你外婆在公园里散步,她显得慈祥而又温和。经历过人世风霜的她,一定会懂得我的真挚。我决定,不顾任何阻拦地继续向你告白。


就在我决定跨步上前拦住你去路的时候,一个男人的声音忽然破空而来。他叫你红梅。你看他的眼神充满爱意。


我忽然不知如何是好。你转身向他走去,搀着你年迈的外婆。你所留给我的,只是这两个一老一少渐行渐远的背影。


我想叫住你,想告诉你,我们应该算是朋友。即便你从来都不知道我的名字。当然,我也想说,我喜欢你,从男孩到男人,那份纯粹而又洁净的爱慕始终未变。


可我该从何说起呢?是从你妹妹的橡皮擦娓娓道来,还是从帮你拾书的楼梯间回首当年?除此之外,似乎再无可谈。


我忽然发现,在你的世界,我单薄得如同一片秋叶。



你结婚的时候我去了。虽然,你压根没有邀请过我。


时间真是一件微妙的东西,连你妹妹都没有认出我。你像接待老朋友一样朝我点头,你丈夫则跟我热情握手。


你绾了头发,施了淡妆,美得有股逼人的气势。在我心里,你就是世上最美的新娘。


我说,红梅,祝你早生贵子,喜结连理。你笑了,你说谢谢。


这是你我生平有过的唯一对白。


我写了很多,看了很多电视剧,可怎么猜也猜不到,我们的第一句对白,会是在这样的场合,会是有这样的结局。


抱歉,酒席还未开始,我就喝多了。当你和新郎走上红地毯的一课,我逃了。那喷薄而来的情感像呼啸的浪潮,要将我反复吞噬。


我在卫生间里听着喧闹的掌声和瓦格纳的《婚礼进行曲》,吐得天昏地暗,涕泪交流。


也许,只有借着酒劲,我才能哭得更肆无忌惮,更冠冕堂皇一些。那些因为爱你而不能说出口的酒后真言,都在25岁的男人泪里结成了丰硕的果实。


你没有注意到我的离去,就像你从来没有注意过我心底的呼喊一样。


2012年2月29日凌晨1点零5分,我在微博上写下了这段话:我经常坐在凌晨的星空下思念你。我早已习惯这样的孤独与沉默,因此,就算我想你,我也决然不会告诉你。我只会这样只字不语地将你酿成一颗种子,埋在最深的心土里,直到有一天,连我都找不到你的踪迹。不过,这并不代表我没爱过你。因为爱你,我才懂得了勇敢和珍惜。


如果你无意翻到这篇文字,曾红梅,请你记得我的笔名,一路开花。这笔名里的花,不代表其他,正是梅花。


那些读过这段故事的人,也许会觉得,这是一个悲剧。我并不觉得。因为多年过去,我终于领悟,对于漫长而又平淡的人生来说,这场关于成长的暗恋,也许就是一次自我历练的旅行。而这样略带泪光的收尾,应该就是最完美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