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劳伦斯·布洛克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7:17
|本章字节:3098字
“你在这儿,头脑清醒,”他说,“那才是重要的。”
“我想是吧。”
“每一个我滴酒不沾的日子都是好日子。你能一次保持清醒一整天。世界上最难的就是让酒鬼不去喝酒,你正在做的就是这个。”
只是我没做。我才从医院出来也不知是九还是十天。我将保持清醒两或三天,然后就会喝上一杯。多半会是一杯或两杯或三杯,这还在控制之中。但到周日晚上,我就会喝个烂醉,在第六大道的一个“巧言石”酒吧狂饮波本威士忌,因为我估计在那儿不会遇到任何熟人。我记不起怎么离开酒吧的,不知道如何回的家。周一早晨,我会抖个不停,口干舌燥,感觉如同行尸走肉。
我没告诉他这些。
十分钟后,大家接着开会,轮流发言。人们说出自己的名字,说自己是酒鬼,并感谢演讲者的叙述,就是他讲的那些,他们称之为人生故事。然后,他们说他们有多理解那个演讲者,或回顾他们酗酒岁月的一些记忆片断,或讲述在努力过上一种清醒生活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一个比金·达基嫩大不了多少的女孩讲起她与恋人之间的问题,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同性恋描述了某天在他的旅行社同一个顾客发生的冲突。那是一个有趣的故事,引来不少笑声。
一个女人说道,“保持清醒最容易不过了。你只需不喝酒,参加聚会,并愿意改变你一生。”
轮到我时,我说:“我叫马修。我无话可说。”
聚会十点结束。回家路上,我拐进阿姆斯特朗酒吧,坐了下来。他们对你说,要想戒酒,就远离酒吧,但我在那儿很舒服,咖啡也不错。如果我想喝酒,在哪儿都一样。
我离开那儿时,早版的《新闻》报已出来了。我买了一份,回到自己的房间。还是没有金·达基嫩那个皮条客的留言。我再次给他的联络处打电话,确认他已接到我的口信。我还留了一个口信,说有要事,请尽快跟我联络。
我冲了澡,穿上浴袍,开始读报。看了国内和国际新闻,但我向来无法真的将注意力集中在那上面。只有规模小点、离家近点的新闻才能吸引我。
有不少吸引我的新闻。两个孩子在布朗克斯区将一个年轻女人猛地推到d线火车前。她卧倒在地,尽管司机把火车停下时已有六节车厢驶过,她却毫发无损,逃过一劫。
在西街的哈得逊码头附近,一个妓女被杀了。新闻上说她是被刺死的。
科罗纳一个房管局警察仍生命垂危。两天前我曾读到他是如何遭到两个男人袭击的,他们用几节管子打他,还偷了他的枪。他有妻子和四个不满十岁的孩子。
电话铃还没响。我并不认为它真的会响。我想不出钱斯有何理由回我电话,出于好奇吗,或许他还记得猫的下场。1我本可以自称警察——比起斯卡德警官、或斯卡德侦探来,斯卡德先生更容易被人忽视——但我不喜欢玩那种游戏,除非不得已。我希望人们早作决定,但不愿勉强他们。
所以,我必须去找他。倒也无妨,那会让我有事可做。同时,我留的口信会把我的名字印在他的脑海里。
这个让人难以捉摸的钱斯先生。你会认为他那拉皮条专用豪华轿车里有一部移动电话,还有吧台,真皮内饰,粉红色天鹅绒遮阳板。都是些高档次的东西。
看完体育版后,我回到格林威治村被刺妓女的新闻上。故事很不完整。除了认定被害者大约25岁之外,他们没登她的名字和任何相关信息。我打电话给《新闻》报,看他们是否知道死者的名字,但他们拒绝透露。我想,可能是家属要求的。我打电话给第六警察分局,但埃迪·凯勒没当班,我想不出第六警察分局还会有什么人能认识我。我掏出笔记本,觉得现在给她打电话或许太晚了,城里有一半女人是妓女,没理由认为她就是在西区公路下被切成一片片的那个女人。我收起笔记本,十分钟后,我又把它拿出来,拨了她的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