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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寄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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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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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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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6858字

男子好脾气的问道:“空中洒尿有用吗?尿里面含有热气。”


“谁说没用,芜死太阳你懂不懂……呿!我干么和你解释那么多。”又笑了,她说的话很好笑吗?


无聊。


“你是个很有趣的人,你叫什么名字?”他没遇过表情生动得令人移不开视线的女人。


“无名氏。”遇到疯子了。


讨厌人群、讨厌流汗的感觉!不打算理会疯子的和风走向卖冰的小贩,她贪心的买了一根凤梨冰和一根霜淇淋,一口冰一口霜淇淋地吃得好不开心。


她的胖不是没理由的,写稿的时候坐著吃,不写稿的时候拚命吃,吃呀吃的吃出一块小肚子,减肥产品试过一样又一样全都没效,她索性不减了。


人家是窈窕妹妹,她是圆润姊儿,虽然不是胖得很离谱,可是肉比人家多是事实,所以属于唐朝美女体型的她是不穿泳装。


因为不会游泳嘛!干么穿泳装出来丢人现眼,人家拿的是游泳圈她有自体浮力,绝对沉不下去只会喊救命。


“你会不会吃太多了?冰越吃会越渴。”相同的男音再度响起。


“你未免管太多了……噢喔!你自找的。”她不会道歉。


盯著西装上的霜淇淋,雷啸天的确有著错愕。“你故意的。”


“你哪只眼看见我是故意的‘迷恋’上你的西装,一根霜淇淋要二十块,很贵耶!”她不做浪费的事。


和风将剩余的霜淇淋往嘴巴一塞,塞得两颊鼓鼓地活似青蛙。


“迷恋,很好的字眼,我上了一课。”瞧她的眼神分明在说他不如一根霜淇淋。


“束修费直接付现就好,我不接受支票和刷卡。”还好她还有一根凤梨冰,真好吃。


“你很爱钱?”而且爱吃。由她的体型就可以看出。


“你告诉我有谁不爱钱的,我去磕头鞠躬顺便送块‘高风亮节’的牌匾。”和尚都爱钱,侵占国土盖庙死也不还。


奇怪,这人闲得发慌怎么不找左手边那个频频放电的女人聊天,是她看起来比较不具杀伤力吗?不然他干么跟前跟后地不走开。


论姿色,她没人家好看,瞧三围,少了养眼画面,要钱没钱无三从四德,除了会刻刻字赚几文钱糊口外一无是处,他到底在笑什么,从头到尾没停过。


难道她长得很好笑?


不会吧!她和风没悲惨到这种地步沦为丑角,一定是她表现得不够凶恶才吓不走他。


男人真犯贱。


“哈……和你交谈真舒服,你结婚了吗?”雷啸天特意看了看她的手有无戒指。


“八百年前种了恶果才会被你缠上,你不能离我还一点吗?”她有没有结婚关他屁事。


“你的脾气很不好,肝功能肯定有问题。”他依常理推断。


快抓狂的和风很想拿块砖头掷过去。“你说对了,我有肝硬化的毛病即将不久人世,拜托你让我好好的走,别叫我人生的最后一段旅程变成死不瞑目。”


她说得咬牙切齿只差没冒出白烟,而他表情如一的只觉得她好可爱,福福态态像一尊讨喜的瓷器娃娃,两颊还红通通的。


“何必为了赌气诅咒自己,相逢自是有缘,我叫雷啸天。”他很少反常的主动与人攀谈,甚至是递出名片。


拥有上百家餐厅反而失去最初的真,当初他是真心的喜欢料理工作才会去学,看别人高兴地吃著他所料理的食物便有种幸福感,仿佛自己是食物的魔法师,让味蕾品尝著前所未有的滋味。


前妻的不了解他不怪她,人各有志,分开了不一定是件不好的事,也许他们的缘份只有短短的一年,再多便是强求。


他承认对她的用心不如料理食物,在烧、烤、烩、炒、炸、烩中他找到存在的意义,因此他努力地朝目标前进不曾懈怠。


第一家餐厅开幕时他怀著战战兢兢的心情完成第一道菜,当客人尝了一口露出满意的笑容,他的心才安定下来,继续在厨房努力好上第二道菜、第三道菜……


他没什么宏伟的野心,只想让更多的人尝到美味的食物,因此分店一间接著一间地陆续成立,版图由北台湾扩充到南台湾,甚至香港也有两间分店。


成为连锁餐厅的负责人他并没有更快乐,忙碌的来来去去让他没法从事喜欢的料理工作,吃著自己餐厅大厨精心烹调的美食顿感乏味。


有人说他是爱挑剔的美食家,其实他是很容易满足的,只要加了真心进去,即使是一碗鲁肉饭也胜过鲍鱼、鱼翅等高级食材。


可惜他们都不知道,一味地在口味上寻求变化,添加各式各样的食材来丰富外在的美观,使得他再也没办法接受料理界的虚伪。


渐渐地,他的心变冷了,脸上的笑容也越来越少,直到旁人的提醒他才发现自己已许久不曾笑过,神情冷峻像位成功的企业家在面对他的领土。


但是他很清楚并非冷峻而是麻木,他很难再笑得出来,尽管客人依然满脸笑容的品尝食物,可是他仍觉得味道不对,老少了一味。


而她的喃喃自语却让他笑了,像是心突然放开地止不住扬起的笑意,静静地跟在她身后听她低低的自喃,笑声自然而然的流泻。


不过她似乎很不高兴他的存在,如果眼神能杀人,恐怕他已千穿百孔横死在轨道上无人辨识。


“缘有善缘、孽缘,很不巧的我们属于后者。”老死不相见的那种。和风当著他的面将名片撕成四片随风散。


“我面目可憎吗?”雷啸天开始怀疑自己是否失去魅力,人老了。


三十五岁不算老吧!正值男人的黄金时期。


“不,正好相反,你长得太好看了。”可是她却皱起眉头。


“为什么你拒绝我成为你的朋友?”友谊是人与人接触的第一步。


“朋友?!”和风像是受惊吓的发出鬼叫声。“男人和女人之间不可能有纯友谊,你长得好看不是你的错,但是太招摇是全台湾女人的错。”


雷啸天为之一愕,不太相信耳朵所闻之言。“什么意思?”


“你猪呀!笨死了,好看的男人容易叫女人爱上,而一个男人无法分给过多的女人,所以爱上你又注定心碎的女人就是犯了女人都会犯的错,爱上不应该爱的人。”


好累哦!好像在演讲……喝!几时围了这么多旁观者,有火车不坐干么跟著凑热闹。


“你也会吗?”他好笑的一问,莫名的晓得她会给个出人意料之外的答案。


“会什么?”该死的火车怎么还没来,她可不想被当成猴子观赏。


“爱上我。”说著说著,雷啸天又想笑了,因为她的眉头是打结的。


和风瞪著他,用近乎咆哮的声音说:“你疯了呀!我何必爱上一个令人心碎的男人,你别胡乱诅咒我。”


“你说这是女人都会犯的错误,难道你不是女人?”他喜欢和她斗嘴的感觉,仿佛灵魂空掉的缺角正在愈合。


“对!对呀!你也是女人。”一个蹲在地上的流浪汉跟著发出呼应声。


好想踹死这一干无所事事的人。“因为我先天患有俊男免疫症候群,一看到好看的男人就想扑灭他,像扑灭蝗虫、蟑螂一样。”


由于和风的表情太过狰狞,不少人吓得往后退赶紧逃离现场,不希望自己成为被消灭的害虫。


“很有意思的病症,你试著来消灭我吧!”唯一往前站的雷啸天低头俯视她。


天呀!他好高,少说多她三十公分。“我不造杀孽,佛家讲求慈悲,你想害截修不成正道吗?”


“你……哈……哈……”明明气得眼珠子都快冒出火了,还能睁眼说瞎话地说出令人喷饭的佛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