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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寄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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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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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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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7150字

扳高帽沿的“男孩”愤怒的瞪视,随手抄起一旁的木棒,对著他一挥。


“你是小偷。”


“小偷?”他指指自己,一脸诧异。


“趁著老板不在大搬特搬,真是可恶。”让人不齿。


不会吧!居然说他是小偷?“你误会了,我不是小偷,我是来买日常用品。”


“骗子。”更可耻。


“是真的,我没有骗人,瞧瞧我手上还有购物清单。”他忙著证明清白,没注意到身后摆了一箱矿泉水。


对方瞧他走近,连忙大喝,“不要过来,小心我用木棒敲破你的头。”


他做出打击的姿势,令人好气又好笑。


“我再一次重申我不是贼,我真的是来买东西的。”他配合的举高手,一点也不认为对方具有危险性。


以身高来说,他要制伏他实在是易如反掌,不需要费太多劲即能夺下他手中的武器,他怎么可能是自己的对手?!


为了释放善意,表示自己是无害的,张志明没再上前一步,站在原来的位置和他沟通,以示诚意。


“你付钱了?”他问。


“还没有,我们一向……”月底结算。


还没说完的张志明被一句冷嗤声打断,他为之愕然。


“贼。”


“嗄?!”


“不告而取谓之偷,学校老师没教过你吗?”明明是贼还不承认,睁著眼睛说瞎话。


“呃,这个……阿银婆婆刚好不在……”所以他只好自己先拿了。


“什么烂理由,你想骗三岁小孩不成?把你车上的东西全给我搬下来,一样也不准留。”他休想把杂货店当他家的冰箱。


“不行,不能搬,我家老板赶著用。”要是迟了,她真会剥下他一层皮。


男孩眼一眯的抡高坚硬无比的木棒。“你要是敢搬,我就让你好看。”


很想叹气的张志明和颜悦色的说道:“小孩子不要学大人说狠话,你让开些别让我撞到,我真的有急事要办,耽搁不得。”


和大人讲道理已经很难了,何况还是一个孩子?真要能沟通他大概可以去布道了。


“我不让,你若再走一步我就打你。”正当防卫不算攻击,对方是个贼。


“呵呵……别玩了,快回去写功课,你挡不住我的。”这孩子真有趣,非常有正义感。


适合当警察或检察官。


“试试看才知道。”


禁不起人激的男孩高吼一声,持著木棒朝他冲去,使出全身力气一阵乱打,管他打到人还是砸到柜子,猛力地挥舞著手臂就对了。


没想到对方真会一棒挥下的张志明怔了一下,左肩硬是挨上一记,当他回过神想举臂阻挡时,身体各处早挨了不少下棒子。


当然,他不能老处于挨打的一方,伸手打算制伏冲动的男孩,谁知他一个后退撞到了四角方正的硬物,重心不稳地直往后倒。


而他反应很快的趁机拉住男孩胸前的衣物一起倒下,免得他趁他没防备能力时打破自己的头。


砰!


两人跌在一堆纸箱上,破箱而出的矿泉水滚落一地。


“咦,怎么软软的?好像女人的……”胸部。


“啊!色狼!”


棒子当头劈下,张志明还是没看清楚趴在身上那人的长相,在他眼冒金星之前只看见一头如瀑的长发披散下来,一顶蓝色的棒球帽即在下一刻盖住他的眼睛。


昏迷前,他很明白自己捉到什么。那是个女人,不是男孩。


晕。


“囡囡呀!你怎么这么糊涂,居然把阿明打晕了,要是人家有个意外,看你如何向他的父母交代。”


看著躺在木板床上、两眼紧闭的男人,被唤作囡囡的女孩十分好奇的观察他的脸,并用食指戳他额前肿起的小山,让他在昏迷中仍抽痛的皱一下眉。


虽然她知道下手是过重了,可是她一点也不认为自己有错,一般人在看见那种情况都会和她有相同的反应,以为那是个来大搬家的贼。


何况他也有不对,老板不在家就该走人了,哪有人自行动手搬东西,而且还不付钱就想离开,能不叫人想歪吗?


所以错不在她,挨打是他活该,幸福镇又不是只有一间店,有钱还怕买不到东西呀!


想起他昏迷前做的事,心中有气的她实难释怀,她拿起油性的黑色麦克笔在“仇人”的左边眼眶四周画圈,涂成贱狗的黑眼圈,然后吃吃地发笑。


捉弄人真是一件有趣的事,她好久没这么轻松过,放个长假是对的。


“哎呀!囡囡,你在做什么?都二十三岁的大人了,怎么还那么顽皮,快把他脸上的墨水擦干净,要是人家醒来瞧见了多不好意思。”她就难做人。


她假装一脸忏悔的说道:“阿嬷,这个擦不掉啦!有防水功能。”


嘻!等他清醒就有好戏看了。


“唉!你这孩子什么不去玩,干么玩阿明的脸?真是皮得不像话。”好好的一张脸被她涂成这样,还能不能见人呀!


阿银婆婆拧了条毛巾帮床上的张志明拭脸,用布包著冰块往肿大的包一敷,她都替他疼了起来,怕他会被这一棒敲傻了。


可是闯祸的是自小疼到大的小外孙女,真要责骂也舍不得,人心是肉做的,哪里能真对她多加责罚。


幸好自己走到一半忘了带钱包又折回来,不然她的囡囡就要变成杀人犯了,而且杀的还是镇长的得力助手──忠厚老实的阿明,她一定会被全镇镇民怨死。


“阿嬷,阿明姓什么?”她一时好奇地问道。


“好像姓张吧!你问这个干么?”她现在比较担心的是要不要把他往大医院送,如果他一直昏睡不起可就糟了。


虽然镇上的赤脚仙说他不打紧,只是头上受到重击暂时昏迷而已,只要休息一会儿就没事了,可是人没醒来她就安不下心。


“没什么,只是觉得有人叫张阿明很好玩而已。”现在还有这么土的名字,真是笑死人了。


“什么张阿明,人家阿明的名字很好听,他叫志明啦!你不要乱改他的名字。”志明、志明、多好呀!很有志气的明天。


老一辈的人都认为“志明”是个非常有意义的名字,满街的志明好用又通俗,国台语皆通又不拗口。


可是在现代年轻人听来,不笑的可能没几人,它绝对有令人爆笑的诱因,很难克制得住。


“志、志明……”嘴角弯起的囡囡原本不想笑,但是……“天呀!哈……张志明、张志明……哈……阿明……他居然叫志明……哈……他的春娇在哪里……”


春娇在台南。


昏昏沉沉间听见自己的名字,张志明潜意识在心里回了一句,眼皮沉重得几乎张不开。


吵得耳朵发疼的笑声让他快忍不下去了,他努力地翻动眼皮好张开眼,想看看到底是谁在笑,为什么这么没有公德心的扰人安眠。


慢慢地,一道光渗入眼缝,他瞧见头顶上有一盏摇来摇去的小灯,还有几根年代久远的横梁,看起来有点像民初时期的房舍。


然后,昏迷前的记忆一点一滴的回复了,他想起这里是阿银婆婆的杂货店,而他应该是躺在阿银婆婆惯常休息的小木板床上。


难怪他觉得腰酸背痛、浑身不舒服,骨肉快要分家似的,没一处舒服的。


“阿明,你醒了呀!”噗哧!不能笑、不能笑,一定要忍住。


一道黑影笼罩住上头的光,他很吃力地想辨识是谁在叫他。


“咦,你是谁?”很陌生的脸孔。


对方稍微挪了一下,视线还有点模糊的张志明瞧见两条长辫子,接著才看到一张戴著黑框眼镜的脸,像在观察什么一样近距离的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