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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寄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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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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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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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6614字

天凉好个秋 寄秋


天气晴朗,万里无云呀!


淡淡的风吹拂着,防风林的沙沙声由远处传来,带来秋天凉爽的气息。


那一天,很闲,跟着妈像疯子一样乱逛,想去浊水溪的出海口瞧瞧,看海是不是离我住的地方很近,想去寻幽访胜一番。


不骗各位,海真的离我住的地方很近,可是买下新房子近四年的时间,竟然一次也没去过,甚至不晓得该怎么去,很瞎吧!


毕竟不是土生土长的在地人,难免下了在地的地理环境,想去逛怕迷路,不去走走看看又觉得不甘心,犹豫再三后终于不定决心。


结果……


唉!说了伤心,不说郁闷呀!


因为不知道路嘛!所以就远看是林,顺着那方向走准没错,至少笨蛋秋是这么认为的,以为乡间的产业道路本来就是路通路,一定走得到。


可是人要是会掐指一算就太好了,我呢,开着红色台塑二号往乡间去,然后越开越偏僻,树是看到了,还有出海的大圳,甚至是一片白鹭鸶和水鸟栖息的小水塘,信不信,平地上居然也有大老鹰耶!


哈!各位亲爱的读友们,这便是我晒了半小时大太阳的唯一收获。


海?!


海在哪里,没看到。


不过海浪声很大,虽然我妈说是风吹动树叶的声音,但我坚持是浪涛声,因为只有一处有波浪声,前进十公尺或后退十公尺皆无声响。


哼!告诉你们,天蝎座的人可是很固执的,跟石头一样未开化,哪天我太闲了,一定要一个人开车去试上一回,看看到底是树叶的沙沙声,或是浊水溪与海水互拍的冲击声,否则我不甘心呀!


咳!咳!看到这里,不用拿起地图也该晓得美女秋住哪里吧?真要不知情就太混了,本土地理肯定不及格,该回去重修。


最近天气异常,花季也跟苦变动,秋天赏樱够诗情画意了,我家的李花白、桃花红居然也冒出一粒粒小花苞,若无意外,大概再过一、两个月就会花满枝哑,早绽上二个月。


这季节喔!越来越怪,春天没动静的紫藤却在十月初发芽,由原本丧气的小藤蔓慢慢往上攀爬,让苦等多时的我为之傻眼,都快冬天了呐!它现在抽芽发叶算早还是迟?


算了,它肯“长大”就该偷笑了,之前一度以为它活不长,正等着枯死好换新的花种重栽,反正盆栽比鲜花便宜又耐放,至少开个近月,比起同样价格却放不到三天,连开都不开就枯萎的冷冻花卉,它们让人更有成就感。


心情不好时,看花,心情不好时,看云,心情不好时,吹风,心情不好时,发呆,你们心情不好时会做什么呢?


希望秋仔的书可以成为你们心情不好时的调剂品。说到这里先打个广告,咱家新月推出新书系——甜柠檬,首波主打就是“完全型男攻略”,还请大家多多支持,感谢感激呀!


好,继续刚才的话题。


哭,也是一种发泄,但对我来说好像没用,哭得越多心情越烦闷,想远走高飞,抛下所有的责任一人独行,最好一个人住在无人的深山,与鸟兽为伍,不再和人有任何交集。


很孤僻的想法是吧!不过我真的很喜欢一个人生活的感觉,听水流潺潺,看风生云起,赤足踩着泥地,过着用木柴烧水煮饭的原始日子。


我是野孩子,一直都是,即使由外表看来,我是被城市娇惯成惰的饲料鸡,少了一丝孩稚时期的朝气和活力。


好想爬树喔!谁家的老树借我爬一爬,我盖过树屋,虽然不成样,可是能在上头睡午觉,清风徐徐……


啊!好怀念的过去。


楔子


从小学三年级,当社会课老师叫他们回家问大人家族史开始,应虔儿就知道自己有个伟大的祖先。


不不,不是那个男祖先应嘲风,虽然祖谱里记载的他也很帅、很man啦,身为北方霸主的他富可敌国,不过她崇拜的可是他的妻子莫迎欢,传说她是当时的扬州名胜呢,名胜的意思就是给人参观膜拜啦,可见她有多伟大就好。


她爱财有道、敛财有理,左系铁算盘、右佩收银袋,两手掌心永远往上翻,收回来的时候总是满载而归。


她的聪明才智不输现代的经营之神,家族事业莫家当铺懂得开连锁店,完全垄断高利贷的市场,有钱自己赚就好,当时扬州家乡的人都叫她小气财神,名利双收,实在是***到一个不行,厉害得吱吱叫。


迎欢祖奶奶奶奶奶有三个好朋友,可是,只要应虔儿每回问爷爷她的好朋友的事时,爷爷都会吹胡子然后开始在客厅里暴走。


“不要提尉家、凌家那两个不是东西的东西,哼,这是国仇家恨呀虔儿,国仇家恨你懂不懂。”


她当然不懂。长大一点后,她看了很多高来高去的武侠剧,某天听到戏里面的男主角说“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帅帅的男主角咬牙切齿的样子很像爷爷提到尉、凌两家人的模样,她于是有一点点的了解了。


“爷爷,姓尉的和姓凌的杀了你爸拔吗?”


应爷爷一口茶当场喷出来,他老爸是早上去公园做运动过马路没走斑马线,被车撞死的,跟那两个不是东西的东西没关系。


看了看孙女一脸企盼、渴望得知真相的模样,他缓缓的吐出一口长气,“虔儿呀,既然你已经了解仇限的兹味了,那爷爷就把真相告诉你吧!”


虔儿不敢告诉爷爷其实她还不太懂仇恨,可为了听故事,她抿抿嘴,再模仿爷爷的样子磨牙霍霍、大声地说;“嗯!”


然后爷爷开始说了……


清同治年间,鸦片战争后,根据南京条约上海开放成通商港口,一时间各国商人全涌进这淘金地来啦,各式叫卖吆喝声不绝于耳,有些脑筋动得快一点的生意人还印制传单散发,加上不时鸣起的汽笛,让这港岸边热闹非凡,繁荣非凡。


这个时候年轻的尉天佑就像只没了脑袋的苍蝇,栽进了骗子满布的蜘蛛网里还不自知,捧着白花花的银两,要买一样绝世珍宝。


这里看看,那里瞧瞧,他始终见不着中意的。唉,宝物果然难寻,方才看到一把据说是上古、刚出土的宝刀,还是再回头去询询价好了,虽然他觉得凌良那家伙就算舞把快生锈的大刀也不会增加多少男子气概。


举不举得起来都还是个问题呢。唉。


过几天就是那家伙的生辰,应多鑫说要上北京去谈笔生意,所以采买贺礼之事就落到他头上来啦,真衰,他混街头管一帮乞丐、混混不代表他很闲咩,不过算了,多鑫说这回他要出钱,自己就出力,倒也公平。


他们尉、应、凌三家不知是第几代的世交了,三人打小一起长大,就算彼此脾性不怎么合意,但日久也生情,勉勉强强还能构得上是好朋友。


晃了半天,还是没看到什么稀奇的玩意,尉天佑摸摸鼻子正打算回头买刀时,忽然,一道身影吸引住他的注意力。


卷而微乱的黑长发上绑着红头巾,轮廓深邃的脸上蓄着两撇胡子,一边耳朵上挂着个耳环,身着件脏一行得看不出原本颜色的皮革背心,腰间系了把短刀,肩膀上还站苦只花花绿绿的鸟,这鸟的叫声很特别,一直法克法克的叫。


应多鑫交代要买的新奇好玩意这人一定有。


“兄台请留步。”


这外邦人瞅了他一眼,操着生硬的中文问;“朋友,叫住我要做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