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你究竟做了什么让她如此生气

作者:鬼马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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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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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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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6350字

林仲杰不得不承认,一年前他对张兆勇的印象有些偏差。当时在他眼里,张兆勇不过是个好吃懒做,油嘴滑舌,头脑简单的小混混,但今天,当张兆勇再度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林仲杰意外地发现,这个衣着光鲜,满脸笑容的花花公子有一对异常狡猾的眼睛。他的衣着和表情很具有欺骗性,林仲杰想,也许一年前的确是太大意了,居然让他从自己的指缝里溜过。


林仲杰拉了张椅子在张兆勇的对面坐下。


“好久不见。”林仲杰不痛不痒地跟张兆勇打招呼。


张兆勇笑着问道:“警官,今天找我来究竟有什么事?”


“当然是为了陈剑河的案子,我们已经开始重新调查,希望你能配合。”


“重新调查?”张兆勇耸了耸肩,“好啊,当然,林警官,你知道我向来都是很配合的。”


林仲杰注意到他的声音显得有点不安。


“那请你说说,2004年7月26日下午四点至六点之间,你在做什么?”林仲杰随意翻开面前的文件夹。


“这些我去年不是都已经说过了吗?我去看电影了,至于是什么片子,事情都过去那么久了,我现在都已经忘了。”


“但是有人看见你在五点半左右从雨花石公寓里走出去。”


张兆勇显然颇为意外,他没有马上回答,一对褐色的眼球在眼眶里来回转动,像是在琢磨如何该应付这个棘手的问题。


“这是怎么回事?”林仲杰盯着他问道。


“我想是对方看错了吧。”他故作轻松地笑了笑。


“这个解释不成立,我再问你一遍,那天下午四点只六点之间,你在哪里?”林仲杰神情严肃。


“我说了,我在电影院里。”


“你撒谎。”


“为什么你认为我在撒谎?为什么就不可能是那个人看错了呢?警官,我不知道是谁在你面前胡说八道,不过我知道那栋楼里住了好多老眼昏花的老家伙,他们不仅喜欢说三道四,想像力特别丰富,而且对像我这样喜欢享乐和交际的年轻人向来就一百个看不惯,所以他们很可能趁这个机会乱说一气,反正往我身上泼脏水是他们的嗜好之一。但不管他们说什么,这件事人命关天,可是不能开玩笑的,警官,我希望你能调查清楚。”张兆勇仍然面带微笑,以前倒没看出来,这小子颇有定力,林仲杰暗忖,但他再怎么理直气壮也是白搭。


“证人说你那天戴了顶黑色帽子,而你后来出现的时候,你的头上的确戴着这么一顶黑帽子,这一点我也记得很清楚。”林仲杰慢条斯理地说。


“那又怎么样?世界上又不是只有我一个人戴那种帽子。”张兆勇说。


“也许你不知道,他们常常站在窗口看你,他们确定是你,因为他们熟悉你走路的姿势和你的衣着。你不知道你的样子会让人过目不忘吗?”


“他们?”他的眼中露出一丝警觉。


“如果只有一个人看见你离开,也许可能是那个人看错了,但我们找到三个证人,其中有一个人看见你在5点20分左右进入大楼,另外两个人则看见你在五点半左右离开。这一点你怎么解释?”


张兆勇没有马上回答,他专心致志地玩弄着手里那顶灰色软帽的边沿,手指上的骷髅戒指显得十分醒目。


“张兆勇,我提醒你,跟警方玩网游一点都不好玩。”林仲杰看着他。


张兆勇似乎若有所思,最后他说:“好吧,我承认,我是在那里晃了一圈。”


“晃了一圈?你的意思是,你到过现场?”


“可以这么说。但如果你们把我当成嫌疑犯,那可是大错特错了,我只在那里呆了区区2分钟而已,我干不了那些事。再说,也不是只有我一个人回过家。”他急着表白,说到最后一句时,脸上露出狡猾的笑容。


“谁还回去过?”林仲杰马上问


“袁桥。”张兆勇不慌不忙地吐出两个字。


“你碰见他了?”不知道为什么,林仲杰对此一点都不意外。


张兆勇摇了摇头:“我看见他的公事包放在客厅的沙发上,他应该是在我之前回来的。所以他才应该是你们的嫌疑犯。”


怪不得案发当天,他们两个都显得异乎寻常的平静,果然被简东平猜对了,他们两个都到过现场。


“那天你究竟看见了什么?”


“我看见了李今的尸体,她看上去血淋淋的,”张兆勇舔了舔嘴唇,“我没仔细看,我只在门口张望了一会儿就匆匆离开了。后来,就像我说的,我去看了场电影,我得想办法把李今的惨样从我的脑子里抹掉,而且我也被吓坏了。碰到这种事,谁都会吓得魂飞魄散。”但从他的表情看一点都没有受惊吓的迹象,林仲杰发现在他浮华的外表下面是一颗冷酷的心。


“你平时也是这个时候回来的吗?”


“不,我会稍晚一些。我一般会在7点多回来,那天晚上我本来约了个客户谈生意,结果对方放了我鸽子,所以我就早回来了。”


林仲杰点上一支烟,换了一个角度坐,以避免直接对着张兆勇,他实在受不了对方身上那股浓浓的香水味。


“你跟李今是什么关系?”


“朋友,普通朋友。”


“但是有人曾经看见李今在走廊里狠狠地骂你,这是为什么?照你的说法,你们不是朋友吗?她为什么这么对待你?”林仲杰把烟咬在嘴角,饶有趣味地瞄了一眼张兆勇,后者正习惯性地把额前的一簇白发撸到头顶,他是那种很注重仪表的男人,也许是太注重了,反而让人感觉不舒服。


张兆勇耸耸肩:“她是千金大小姐,又自恃长得漂亮,经常发小姐脾气,我怎么会记得她为什么发火?”


“邻居说,她是个文雅的女孩,很少对人发火,”林仲杰随手翻着面前的调查笔录说道,“也许她跟一些人处得不好,但多半时候都是别人对她无礼,她在别人面前,即便再生气,也总是表现得相当克制,从来没有骂过粗话,但是唯独对你,她一反常态,表现出难以控制的怒气。为什么?”


张兆勇皱着眉头干笑:“这只能说明她有不被人所熟悉的可怕的另一面。”


“就算是这样,她为什么要在你面前展现这可怕的另一面?你们仅仅是普通朋友而已,不是吗?这么说来你们的关系还真的是很亲近呢,不然你怎么会对她的另一面如此熟悉?”


张兆勇没有回答。


“你究竟做了什么让她那么生气?”


张兆勇再度沉默。林仲杰不耐烦地敲敲桌面,提醒他回答问题。张兆勇面无表情地扫了他一眼


“我不记得了。”这回答一点都不聪明。


“你不肯说是吧,那我们换个问题。让我来猜猜。你身上的这些名牌都是真货吗?”林仲杰上下打量他的行头,老实说,他除了觉得这小子的穿着的确很讲究外,压根儿就看不出它们的价值,但是他从张兆勇的公司同事那里得到了众口一词的说法,这小子在穿衣打扮和吃喝玩乐上的消费绝对远远超过他的收入。


“这话是什么意思?”听起来,他对林仲杰接下来要问什么已经猜到几分了,语气中充满了戒备,但是要他承认穿假名牌,恐怕也同样让他受不了。


“请回答我的问题。”


“当然是正宗货!”


林仲杰看着张兆勇身上的紧身烫金恤,心想,什么样的人会在杀人前,因为担心自己的衣服被弄脏而特意换上陈剑河的衬衫呢,也许正是那个深切了解衣服价值的人。


“你见过陈剑河衣橱里的衬衫吗?”


“你是指他挂在衣橱里的那些衬衫?”


“对。”


“当然见过。”


“觉得怎么样?”


“很烂。”张兆勇充满鄙夷地说。


“烂到什么程度?”


“只能当工作衣,也许打扫房间的时候穿穿也无妨,只要是不被人看见。”张兆勇轻蔑地一笑,“反正我是不会穿的。”


“但是如果是工作衣的话,你会穿吗?”


“也许吧。”他的表情仿佛在说,干吗要问这些。


“你身上的这件衣服是什么牌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