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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古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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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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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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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6416字

幸好山洞就在不远处,可这辛苦过程,也足够教她气喘吁吁地瘫在山洞内半晌动弹不得了。


这是一个十分宽敞乾燥的山洞,虽然洞口很小,还遮满了树藤,如果不是不小心「撞」进来,还真的不知道树藤後竟别有洞天呢!但只要往里面走几步,整个视野便会豁然开朗,而且,壁面和地上也都相当平滑。


最特别的是在它的右边顶上有一个不太圆整的大洞!日光从其中照射下来,让原本该是暗无天日的山洞拥有天然的照明。当然,每当洞外刮风下雨或落雪时,也照样会从那洞口又是风雨又是冰雪的刮进来,让躲在洞里的人咬牙切齿地咒骂不已。


片刻後,她终於喘过气来了!随即到储放物品的小箱子里拿了草药,又撕了一件中衣作绷带,然後回到受伤的男人身边,准备要替他疗伤。当然,第一步必定是要把衣服脱下来,但是……


咦?咦?这……这衣服怎麽脱呀?


她居然找不到开口,这衣服简直就像是长在他身上似的。半晌後,她终於放弃了,抽出短剑打算割开衣服算了,虽然有点可惜……


耶?耶?这……这是什麽东东做的衣服啊?怎麽割不开?


水伶死命地又切又割、又拉又锯的,就差没用嘴咬、用剑砍、用箭射了,可是搞了半天!累得满头大汗仍是没辙,只好再次放弃了,还是回过头去找他衣服的开口比较有希望一点。


当然,这回她找得更仔细了,於是,终於让她找到了在他颈部最上方的高领处有一个小小的菱形饰物。她迟疑地抓住那个饰物往下一拉,竟然就莫名其妙地涮的一下让她打开了那件怎麽也割不开的衣服。


哇——这个厉害!


她赞叹著拉上拉下玩了好几回之後,才暂时放弃这个游戏,改而去拆掉草草包扎的绷带,再替他脱下上衣,露出那道深长的伤口,开始认真的研究起来。片刻後,她就决定,这道又深又长的伤口非得动到她的针线功夫不可了。


这种缝缝补补的小事,对在乱军中以假男人的身分「混」了三、四年的水伶来讲,自然没有什麽大不了的,不用说断手断脚没啥了不起,连剖腹断头都很稀松平常,甚至男人的下部她都看到麻痹了。只不过……嘿嘿!不晓得为什麽,这男人结实强健的胸部竟然让她一瞄见,就感到有点眩眼罢了。


忙了大半天,好不容易才替他处理好伤口,正想弄条湿巾来敷在他发烫的额头上时,却发现黑白趴在一旁,专心一意地舔著他的左手……呃!应该说是戴在他左手腕上的东西才对。


不用说了,当然是银色的,他全身上下,除了肤色和发色之外,其他全都是银色的!


说是东西,是因为那玩意儿虽然像副手镯似的戴在他手上,可看起来却跟手镯一点也沾不上边,而且,简直是丑得可以!它约四指长、三指宽、两指厚度,就跟戴个扁平小盒子在手上似的!一点美感也没有。


不过!丑归丑,好奇的水伶还是会想去摘下来仔细看看,可惜拨弄了老半天就是拿不下来,只能就著他的手翻过来覆过去。不过,看来看去,她发现自己的视线逗留在他那只修长有劲的手上的时间还比较多一点。


半晌後!她耸耸肩,决定这个男人的审美观念不太正常,跟著就起身去拿条薄被子替他盖上,再拧了湿毛巾覆在他的额头上,接著双手叉腰俯视他片刻後——「黑白,我去打只山鸡来,他就交给你罗,」


黑白呜咽一声,乖乖的趴在前腿上盯住那男人了,水伶这才转身出洞而去。


透过自郁林叶隙穿射下来的日光依然耀眼如昔,山间的微风仍旧清爽宜人!啃著乾果的小松鼠还是那麽的可爱,可不知道为何,在这一刻,水伶却觉得世界似乎有点改变了唔!或者该说是她觉得自己的生命似乎不太一样了吧?


打山鸡原是为了炖汤给伤者喝,却没想到天还没黑,伤者就忙著发烧辗转呻吟不已,害水伶整个晚上都不停的为他更换湿巾好退烧,又很努力地按住他,不让他因翻动而扯裂了伤口,再配上半夜突如其来的淅哩哗啦倾盆大雨,还真有点那种凄凄惨惨的味道呢!


直到翌日过午时,伤者才逐渐退烧安静下来。


见他不再咕咕哝哝的说一些她有听没有懂的话,呼吸也很平稳地安睡著,水伶几乎是立刻就瘫在他身边睡著了。而最可怜的是黑白,因为枕头被那个很嚣张的闹了一整夜的人占去了,所以,水伶就顺手抓来黑白权充枕头。


呜呜——怎麽这样?人家也是很辛苦的在旁边叫了一整夜的说,而且,还贡献了不少口水在这个人的脸上耶!


实在听不出来黑白的呜呜咽咽到底是在哭,还是在苦笑,或者是在抱怨,水伶一概当作没听见,反正她也听不懂,所以,仅是兀自拍拍它的肚子,然後就舒舒服服的睡去了。


呜呜——下辈子我一定要做人!


黑白无奈地将下巴放回交叠的前腿上,合上眼也跟著睡了。


也不晓得过了多久,应该不算太久吧?因为,当水伶醒来的时候,山洞里还天光白亮的,这表示日头还没有下沉。刚睡醒的她,揉著眼睛边睁眼看出去,旋即愣住了。


耶?人呢?


她立刻坐起来转头东张西望,随即发现就在那个顶洞下面,有一个人直挺挺的伫立著,他两腿岔开、双手扭腰,好像生了根似的站在那儿仰头从上面的洞口望出去。


水伶著实没想到,午时前还人事不省地瘫成一堆的颐长身躯此刻竟已散发出强劲有力的气势,光是一个背影,就让水伶瞧得、心头抨抨乱跳,口水满嘴泛滥了。


哇——好有气概的男人哪!


水伶暗叹。对看多了各式男人的她来讲,男人外表好不好看实在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给她的感觉对不对劲、他的气质合不合她的胃口、他的男人气概够不够「嚣张」。而光是气质和男人气概这两样,这个男人就足以教她脑筋打结了!


不过,这都不关她的事。


她又不是没见过男人……事实上,他所见过的男人可说是多到数不清,多到早已看清那些贪婪、残忍又淫贱好色的男人本性,多到足够让她厌烦到了极点,所以,她从未考虑过嫁不嫁人的问题。如果她自己一个人也能活,干嘛一定要依赖臭男人呢?


所以,即使这个男人有多麽令人、心动、多麽教人赞叹,可在她的下意识里,再出色的男人都是需要保持距离、以策安全的危险动物,欣赏一下可以,想要拥有的话,就得有被生吞活剥的觉悟才行!


水伶暗忖著,同时甩了甩脑袋,希望能让自己清醒一些。


就在这时,那个男人似乎察觉到她的动作,在她猛晃著脑袋的同时也缓缓转过身来了;而当水伶甩够了脑袋时,他也恰好把正面对准了她,水伶当然是迫不及待的看过去!可刚一看清他的五官神情时,她瞬间呆住了!


老天爷!


她不敢相信地将双眸瞠到最大。


她亲眼见过匈奴铁弗部人的湛蓝眼珠,也听说过还有翡翠绿眼珠、银灰眼珠,甚至是琥珀色的眼珠,但是他……


恍如作梦般地,水伶慢慢爬起来走到他面前,双眸始终不可思议地瞪住他的眼睛。


什麽时候彩虹不小心掉到他眼里去了?


然後,随著距离的拉近,她可以看得更清楚,而她看得越清楚,小嘴也就张得越大。如果她张得够久,搞不好小鸟还会跑进去筑巢了也说不定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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